最新熟悉的人作文字(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熟悉的人作文字篇一
我们的老班个头不高,一副大眼镜下面有一双小眼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正好有一圈胡子,胡子下面有一个疤,听说是小时候留下的
说起我们老班,那叫两个字——严厉。他最恨同学们在自习课上说话。有一次,我与方卉在自习课上聊天。我说:“方卉,温丁丁喜欢上你了。”方卉一听,她火冒三丈,拿起书就来打我,这一切正好让在窗户上瞅的老班看见了。老班先把方卉叫出去,问方卉:“郑永强和你说什么了,你就打他。”我怎么也没想到方卉她全招了。害的我被老班叫出去“咚—咚—咚”在我胸口打了几拳。打在我身,痛在我心。唉!
我们的老班虽严厉,但是也很和蔼可亲。
一次上手工实践课,老班教给我们剪纸。学完后,老师让同学们分组动手操作,忽然看见“龙燕”组有困难,就给他们画了张图纸帮他们,让他们照着样本做。
说起我们老班的普通话,你们一定会以为语文老师的普通话是顶呱呱的,但是我们老班讲的不一样。他说起话来那就四个字——一塌糊涂,就在昨天,我们去问数学老师一道题,走到办公室,老班看见我们说:“看看看,这是我们班的机油。”英语老师说:“机油,他们怎么能是机油。”语文老师连忙改正:“精英,精英,说错话了。”逗的我们几个哈哈大笑。你说:“我们几个怎么能成机油呢?”
我们的老师也是一个爱想办法的人,他嫌我们自习课说话,将把“四进管理委员会成员拉来管自习课纪律。说话的记住名字,而且还要我们在星期一的周会课上谈管理体会,所以,这几天的纪律比起那几天有明显的好转。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郭彦文老师。
熟悉的人作文字篇二
我最熟悉的人是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刘思慕。
她十多岁,体型秀美标致,爱穿款式新颖的裙子,脸庞白净柔嫩,乌黑油亮的头发扎着马尾辫,柳眉杏眼,鼻梁高挺,唇如胭脂,是人见人爱的小美女!
我们都爱吃草莓!
记得有一天,妈妈领着我们俩来到采摘园,摘香甜可口的草莓。我们听后开心极啦!我们坐着妈妈的车兴高采烈的来到采摘园。迫不及待的下了车,看见一个很长很大的白色大棚。我们进了大棚里,一片片绿油油的草莓叶子映在我们的眼前。我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个造型精致的小篮子,我们走到草莓叶子的附近,看见了一个个又大又红的草莓,看得我们直流口水。妈妈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让我们来一次摘草莓比赛。看谁摘得又多又好,谁就是获胜者。
我们各自都在垄沟里小心翼翼的走,生怕把草莓叶子踩坏。只见刘斯慕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原来她盯住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草莓,弓下腰来,伸出一只手,小心翼翼的把草莓放到了篮子里。同时也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我也不敢示弱。走了几步,也发现了一个又红又大的草莓。迫不及待的把草莓摘了下来,情不自禁的举到了鼻子下面。啊!闻到了一股草莓淡雅的香味,赶紧去寻找下一个草莓。
我们认认真真的挑选了十分钟,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们两的草莓竟然只差了一两。妈妈说你们是并列第一名,我们开心的.笑了起来。我们坐到车里,开始品尝自己亲手摘的草莓,这是我吃的最甜最好吃的草莓。
从此,每个周末我都会和最熟悉的人刘斯慕一起玩,我们都很开心!
熟悉的人作文字篇三
我最熟悉的一个人是我妹妹。我妹妹今年9岁了,长着粉嘟嘟的脸,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乌黑的头发。
在她身上发生的几件事一直让我记忆犹新。那么就让我说说吧!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正在看电视,妹妹拿着她心爱的布娃娃跑到我面前对我说:“姐姐,我要当医生,我的布娃娃病了,我要给他治病。”我不相信,只是笑了笑,她撅起嘴说:“不许笑,我长大了要当医生,去救更多得病的人。”我心中不禁对她有些敬佩,敬佩她如此的小,却已有了理想。
一次,我和妹妹在奶奶家玩,婶婶刚烫完衣服,把熨斗放在沙发上,妹妹坐了上去,弹簧沙发动了一下,熨斗从沙发上翻了下来,正好蹭到了妹妹的手背上,她哭起来了。大家赶忙用偏方治。大家一边治一边在努力逗她笑。不一会儿,她就不哭了,早忘了手背上的疼痛。事后,她手背上留下了一大片疤,伙伴们在讥笑她,但她从不自卑,认真学习,成绩一向都很好。
我小妹她非常喜欢玩,她还经常叫伙伴们到家里来玩。在我家她会把好玩的都拿出来让大家玩。一次,小红和别人抢坏了她心爱的布娃娃,她只是看了一会布娃娃就又带伙伴们玩其它的。爸爸回家看到布娃娃就问怎么回事,妹妹就把罪名揽到了自己头上,没让伙伴们难堪。
妈妈去世了,她也挺想念妈妈。在家里她尽力帮我干家务,扫地,倒灰,抹桌子,倒垃圾等,这使我感到很高兴。她也不再像其他孩子一样向爸爸乱要零花钱。看到别人拿好吃好玩的她也挺羡慕,但不会像爸爸要,只是会看玩具一会儿。爸爸看到后感到很欣慰,就会时不时买给她一些。
我有这样一个有理想、坚强、讲义气、懂事乖巧的好妹妹,我会更加照顾她,爱护她。
熟悉的人作文字篇四
我最熟悉的一个人是我的表哥,他20岁了,他的头发翘起,爱穿黑色衣服。可别觉得他这样打扮似“不良少年”,他的品质可是十分高尚的。
表哥有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三年前的一天,表哥和我出去逛街。走着走着,突然,我看见地上有一个钱包。我说:“表哥,这儿有一个钱包。”表哥把钱包捡起,说声:“走!”说着就拉着我往反方向走。“等等,等等,表哥,要走哪儿去?”我拉住表哥问道。“那儿,你看吧。”表哥用手指了指那边的警察局,“把钱包交给警察找失主呀!好了,快走吧!”表哥拉着我走去警察局,把钱包交给了警察。
出警察局后,我问表哥:“表哥,你咋不把那钱包打开看看呢?”表哥一听,哈哈大笑道:“你这小子想把钱包占为己有啊?”我满脸通红,大声争辩道:“才不是!谁想占为已有?我只不过是想看看罢了!”表哥摸了摸我的头,说:“那是别人的东西,我们可不能随便看,更不能占为已有,要还给别人,知道吗?”我还是一再地强调我不是要把钱包占为已有,心里对表哥的敬意却油然而生。
表哥还有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在我九岁时的暑假,有一次跟表哥去买水果。路上,看见了几个中学生抱着一堆书,似乎是要拿去卖的。突然,他们抱的书倒了,落在地上。中学生们赶快蹲下捡书。表哥见了,立马跑过去,说:“我帮你们。”说着,就帮他们捡书了。我见表哥去捡了,觉得自己也该去,就也去帮忙。
书捡完后,那些中学生对我们道谢,表哥只是笑着说不用谢,带着我走了。离开了那些中学生,我说:“表哥,你可真乐于助人。”表哥平淡地说:“这点小事不算什么。”我没说话了,望着表哥。表哥的形象在我心中更加高大了。
表哥的品质多高尚,我可真佩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