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十九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一
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一个富裕的家庭里。父亲是以为律师,母亲是一位医生。如果比尔·盖茨继承了父业,作一名律师,他的生活也会同样富足,可比尔·盖茨并没有选择这条毫不危险的路。比尔·盖茨作为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在电脑软件业创造了微软第一帝国,成为了美国这一时代的象征。
我崇拜比尔·盖茨不仅是因为他酷爱冒险,而且也以为他十分节约开支。
曾经有人在飞机经济舱碰到了比尔·盖茨。他问道:“比尔·盖茨先生你好,请问你为什么不坐这趟飞机的头等舱,而是坐环境最一般的经济舱呢!”比尔·盖茨反问道:“难道头等舱比经济舱飞得快些吗?”这是一个很现实的回答,比尔·盖茨觉得:竟然头等舱不会比经济舱更快到达目的地,那为什么要做头等舱呢?平时,我们只要一有钱了就去把它拿去奢侈的花掉,其实用在有用的地方,这钱会更有价值的。
有时,旧的东西和新的东西是一样的结果,可人生就是一种冒险,选择未来,虽然有风险,但完成了人生的目标——冒险。
人的灵魂有着一个不可动摇得梦想——冒险,当你完成了冒险任务,你会觉得多么自在。比尔·盖茨完成了他的梦想,现在多么自由,多么快活。冒险,虽然有风险,但能让你享受到“路边的风光”。如果失败了,你就该“转弯了”;如果成功了,你会享受到更多的快乐。
节约开支的好处有许多:能让你更加富有、让你更加简朴,当经济危机时,不怕破产……比尔·盖茨是我的偶像,他的事情让我爱上了冒险,让我更加简朴,更加有一段快乐的时光。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二
他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他。这宛如一部狗血剧一样,男女主都是配角,我绝不会让自己做配角,我要做主角。
我崇拜的他——是我的爸爸。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我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我。
我的妈妈是一个脾气非常暴躁的人,但我的爸爸却非常宠我的妈妈。我们一家四姊妹天天都要吃狗粮,一直吃到现在。
我爸爸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人,他每天早出晚归的,非常辛苦。我现在读中学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变得更重了,我有时候觉得我爸爸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因为2013年地震时,七岁的我才刚刚读一年级,什么都不知道,但在爸爸的保护下我毫发无损,但爸爸却遍体鳞伤。爸爸把我放在地上,然后对我叮嘱到让我不要乱跑。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层层的担忧。在我答应时他跑回去了,他回到原地,回到我被他抱起的那里一个地方。捡起双鞋,一双微不足道的鞋。那时,我哭了。因为那双鞋是我最喜欢的一双鞋,他冒着危险跑回去,用生命跑回去,原来,只是为了把我捡那一双鞋。每当想到这时,我都觉得我的爸爸很伟大,虽然是捡一双鞋,但在我的眼里他还是伟大的。父爱如山,或许我们没有看到,因为它是隐形的,但它却是一份爱,一份让人尊敬、铭记于心的爱。
他是我尊敬的爸爸。一份亲情,一份爱,一份付出,就让你觉得伟大的爱。人,一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陪在你的身边。是谁,在你生病时彻夜守在你的身边?是谁,在大雨磅礴时,拿着一把伞站在门口等着你的归来?
他在别人的眼里或许是可有可无的,是微不足道的。但在我的眼里他是伟大的,是可敬的,无私奉献的人。
在我眼里伟大的是谁?是父母。那个在大雨瓢泼给你送伞的人;是那个给你生命的人;是扶养你长大的人;是希望你成才的人;是希望长大后可以依靠的人。那是一种责任,一种寄托。爱,多么伟大的一个字啊!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三
曹操是东汉汉献帝的丞相,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把他写成了一个有弥天大罪的奸臣,但他在真实历史上是一个仁慈的圣君。
曹操是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诗人,有仁慈的品质,高尚的道德,高强的武功,丰富的文化,还是能征善战的将军,赫赫有功的忠臣。
人们都说曹操奸雄,刘备枭雄,但历史上刘备还用树枝抽了邮差,曹操却穿上民装下地干农活,踩坏了麦田以割发代替斩首。由此可看出,曹操是一个仁慈的人。
曹操也很有道德,他经常开仓放粮,救济人民。在打败了张绣时,安抚人民,给人们修理宅子,一家家安居乐业,无不欢喜。
曹操的江山都是自己亲手打下的,从“白门楼斩吕布”,“官渡之战灭袁绍”开始,就渐渐扩大了地盘,西凉、豫州、衮州、荆州几乎全是他打下的,统一了中国北方,九州之中就占了五州,几乎把半个中国全占了。曹操的领兵打仗能力很强啊!
曹操还精通剑法,有一手好武功,使起剑来银光闪闪,如同蛟龙飞舞,又像雄鹰展翅。把剑法学得透彻了,武功自然就很高了。
曹操的诗也写得很好,在文学方面懂得很透彻,书法字体也不错,写得文章也很富有哲理,看读许多书,文理贯通。把他的孩子教育得也很成功。曹丕让人觉得比曹操还强;曹植七步成诗,七步之才,八斗之才;曹冲6岁称象,让人惊叹不已。曹操很有文化,而且教子有方。
曹操仁慈、高尚、聪明、厉害,他多伟大啊!所以我很崇拜他。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四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09年魔术热魔术师刘谦的粉丝统称为“铅丝”,我是老爸的粉丝,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丝”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梁,深不可测的双眼,使人望而生畏。本来的我是个追星狂,现在可却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让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把作业写完了。可我偏不爱风平浪静的生活,非要没事找些事儿出来。写着写着感到了异常无聊,正在我咬着笔杆子找趣时,同学的电话打来了,我暗自高兴地与那位同学交谈了近小时。“再见。”“再见。”
我挂了电话,准备再玩一会再写作业,可一想老爸快回来了,于是我便看了一下时间,可一看就吓一跳!再过几十分钟老爸就要回来了,我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作业质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儿,我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点反常地问了我一句,一边换鞋子,一边若无其事的问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忙说“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业,好想看出点眉目来了。“说,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点怒不可竭的样子,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紧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义,用用眼神审问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浓浓的眉毛更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定。忍不住说了出来
“今天和别人通电话了。”我低着头,不敢在望他。
“多长时间?”老爸的语气仍然很坚定,夸大点的话可以说比林则徐销烟的态度还要不摇。
“几小时吧。”我试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当了,又被我吓出来了。”老爸一脸顽皮地望着我。
“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瞧!老爸就是这样的严肃,这样的可爱,世人对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变脸”技术高超,我就因这件事成了“金丝”。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五
身穿迷彩服,胸前戴国旗,心系祖国,心系人民。你猜他是谁?对,他是我所崇敬的中xxx人。
军训后,我彻底“改头换面”,从拖拖拉拉终于自律。是谁有这么强大的魔力竟然能把一向有坏习惯的我改变成我所真正希望成为的样子?
他是一名伟大的中xxx人。军训期间他教会了我们坚持、团结,一人犯错,十人受罚。让我们的班级更加团结。
今年是建国七十周年,他在国庆节为我们的祖国母亲庆生。他不辜负中华儿女的期望,用铿锵有力、整齐划一的步伐在晨阳下的天安门广场上走过。他表情严肃、颜值爆表,从他坚定的眼神中看出他非常的刚强,他用行动证明了“我能保护祖国,他们会挺身而出,不顾生死地救灾救民,为了祖国,他们能宁愿牺牲自己。他们坚定不移地驻守边疆,保护祖国的疆土不受外国人侵略,即使环境再恶劣,也决不动摇他们保护祖国的决心。我相信,在他们的驻守下,外国人想侵略?门儿都没有。
谁知道中xxx人背后的酸甜苦辣?他们服从命令,上级的一个词语就能把你弄得疲倦不堪,像丢了魂似的。但是,中xxx人对他来说似乎都不算什么。在泥潭里做俯卧撑、格斗,可能你想想都可怕,但是对于中xxx人还挺喜欢,因为他们知道,这样才能自己的个人本领提升。当你在快乐的玩游戏时,中xxx人或许还背着车轮胎折返跑。当你还在呼呼大睡时,中xxx人已把五星红旗迎着朝阳伴随昂扬的国歌升起。
中xxx人血液里流淌着坚强、自律,服从天职,时刻等待祖国与人民的召唤。我崇敬他。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六
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有关不计其数的天才文臣.如助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管仲;有运筹建策于帷帐之中而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还有智斗庞涓的军事奇才孙膑……然而,最赫赫有名而令我钦佩的,则是三国时期的第一智者——诸葛亮。
“簪冠鹤氅、手摆羽扇”的孔明形象早已深入人心。那双深不可测、令人琢磨不透的双眼,使司马懿也被他耍得晕头转向;而那满脑子的奇谋,更是让所有人甘拜下风。
诸葛亮聪明过人。陆逊火烧连营成功后乘胜追击,却误入了孔明在临江所摆的石阵。霎那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遮天盖地。陆逊顿时大惊失色,急令收兵,却发现已无路可走。后因卧龙岳父黄承彦平生好善,才将孙吴大军带出石阵,陆逊等人幸免于难。后唐朝诗人杜甫有诗曰:
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
江流石不转,遗恨失吞吴。
诸葛亮还神机妙算。赤壁大战之时,江东大才子周瑜将一切安排妥当,准备与曹操大战的时候,他立于山顶,遥望江北水面,突然大叫一声,口吐鲜血,无人能医。孔明笑曰:“公谨之病,亮亦能医。”并开下“欲破曹公,宜用火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药方。原来,周瑜得的是心病。他要用火攻打曹操,可连日的西南风,无法让火势向魏军方向发展。精通天文的诸葛亮早已料到近日会有东风到来,于是他筑建了七星坛,大造作法借风之势。果然没过多久,就开始由西南风变成了东风。孔明凭借自己丰富的知识而“神机妙算”,令人佩服。
诸葛亮对蜀国的赤胆忠心更令人称道。他自从被先主刘玄德三顾茅庐的真诚所感动,就隆中提出决策,使东汉末年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刘备白帝城托孤后,凭借他的威信,足可以自立为王。可孔明却似昔日之周公,鞠躬尽瘁,最后,在辅佐后主刘禅、为蜀国效力中去世。
这样一个智慧、神机妙算而又忠心耿耿的贤臣,怎能不使我对他崇拜、敬佩呢?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七
在生活中,我崇拜的人有很多,有影视里的人物,有歌手,有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还有身边的小人物……但我最崇拜的是美国《时代周刊》的十大英雄之一——海伦.凯勒。
她,一张朴素的脸庞,平凡透着清切,一生勤奋,从未满足过,不为自己有这样的人生抱怨,以不屈不饶的精神赢得世界的认可。
大家都知道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在1887年3月时,小海伦也需要接受教育了,家人便为她请来了家庭教师。安妮老师这位女教师很特别,她不像别的老师一样把她关在房间里用棍棒教育来让海伦听话,不在房间里进行死板的注入式的课堂教育。是这位老师影响了海伦的一生。在生活中学习,使得海伦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从此以后,她几乎把所有吃喝玩乐的时间全用在了学习上面。她像小草急切地想探出头来看看那生机勃勃、春意盎然的景色。像小鸟想能学会飞翔,早日飞上那湛蓝的天空。她是那样地如饥似渴,那样的迫切。她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她在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她这种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似乎是上天认可了她,给了她新的希望。她不仅可以像正常人那样说话、与人交流,后来还出了书,甚至比正常人还好。
海伦虽然身体上有残缺,但是身残志坚的她凭着不屈不饶的精神走向成功。
海伦不但自己过着充实快乐的生活,她一生的意义更在于,她让成千上百万的人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她在20岁起就开始为许多家庭贫困的聋哑人奔走呼吁。海伦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响。但是她的一生却是流光溢彩,音韵飘扬的她留给后人的更是无限的光明和动人的声响。
海伦是命运给予她的不幸,但她却不因此而屈服于命运,她凭着不屈不饶的精神,奋勇与命运抗争,并最终冲破人生的黑暗与孤寂,赢得了光明与欢笑。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八
每个人都有崇拜的对象,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的人是发明白炽灯的爱迪生。
爱迪生之前,已经有人发明了电灯,但很不实用。他想发明一种不仅灯光柔和,而且寿命长,还能让千家万户都用上的电灯。
在他选取灯丝材料的时候,经历了许多挫折:用碳条,一通电就断了;用钌、铬等金属,亮了片刻就断了;用白金丝也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经过1600多种材料的试验,别人终放弃了它他,但他没有退缩。他明白,每失败一次,就离成功近了一步。
1879年10月,他的老朋友麦肯基来看望他。他望着朋友的胡须,突然眼睛一亮,胡须行不行呢?他试了试,可效果也不理想。在为老朋友送行时,他习惯性地帮老人拉平棉线外套。突然大叫一声:“棉线,为什么不用棉线呢?”
老朋友解开外套撕下一片棉布给他。他把棉线碳化,小心翼翼地用镊子夹住。可碳化棉线又细又脆再加上他过于紧张,不小心把碳化棉线夹断了。最后,好不容易才把棉线成功装进灯泡。夜幕降临了,大家静静地等待着结果。这次实验竟大获成功,但爱迪生仍不满足。
后来,经过7000多次的试验,灯泡亮起的时间才达到了爱迪生的要求。
只有坚持才能胜利,爱迪生用一生证明了这个道理,这也是他给予我们最大的启示。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九
在我由小长大的成长过程中,有个人一直在默默支持我,教导我,他就是我那慈祥和蔼的爷爷,也是我最为崇拜的人。
我的爷爷是个勤俭节约的人。从他的穿着打扮就能看出来——一双朴素的蓝布鞋,一件颜色陈旧的中山服,还有一条灰暗的长裤。虽然他手中握着工资,但从不乱花一分钱。他常常会感慨:“在我们那时候啊,天天连饭都吃不饱,更别提现在吃的那些大鱼大肉了……”因为家中有了爷爷,一年来能省下许多钱呢!
我的爷爷是个有学问的人。虽然他生在知识匮乏的家庭中,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学习。他总是一边在田中割草,一边读着用所剩无几的金钱买的薄薄的书。也许是上天看到了爷爷的努力,让他在十多年后成为了一名化学老师。就算是爷爷进入了学校,每月都领到了工资,他对书本还是抱有莫大的热爱。
我的爷爷是个厨艺很好的人。别看他平时拿着教杆,戴着眼镜,但到了厨房,却总能令人目瞪口呆。奶奶经常笑着说自己享福了,能嫁给一个厨艺如此之精的丈夫。因为爷爷的培养,我的爸爸、伯父都成了“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男人。
爷爷虽然和蔼可亲,但有时候也特别严厉。听爸爸说,在他小的时候,只要一调皮,不乖乖在家里学习,就会被爷爷拿杆子亲切地“教育”一顿,吓得他哇哇大哭。而杆子对于我,却是不大常用的,在我小时候顶顶顽皮时,爷爷最多也只拿尺子轻轻拍一下手掌。因此,小时候我总喜欢跟在爷爷的后面。
虽然爷爷还能陪我许多年,但爷爷头发花白,已经老了。我要在剩下的时间内,多陪陪爷爷奶奶,多孝敬父母长辈。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十
厌倦了流行歌曲的喧闹,看淡了经典大片的华丽;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篮球,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他,一种飞翔的名字――史蒂夫.纳什。一个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被人崇拜,被人敬仰。他以自己的实力,以自己娴熟的球技进入nba。征服了他的球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气,而是因为他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我更因为他的精神而崇拜他。纳什在1996年参加nba选秀,并不被看好的他被菲尼斯太阳队选中。在太阳队呆了2个赛季以后年被交易到小牛队训练。从此,风之精灵――纳什开始了他的历练之路。作为一名组织后卫,纳什球风快速犀利,传球出神入化,投关键球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得分后卫,重新回到太阳队的纳什成为了太阳队的核心球员,成功卫冕助攻王和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
纳什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得分记录为48分,单场最多助攻为21次,这都足以证明纳什的成功。
成功之路必然有着许多艰难。没错,纳什从一名无名小辈发展成一个篮坛巨星,就是靠他的坚强和永不言弃。
我还深刻的记着赛季的nba季后赛,太阳队迎战马刺队。这是一场“血淋淋”的比赛,双方为了总冠军的梦想努力拼搏。布鲁尔.鲍文用肮脏的手段把纳什的鼻梁打破,鼻梁淌着鲜血。但他不服输,带领太阳队顽强奋战,虽然最终还是输了。不过,纳什和太阳队输得只是比赛,对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因为他的坚强。
纳什――一个加拿大的年轻小伙子,我永远支持你!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十一
要说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开国总理——xxx。
xxx十分节俭,他一生只有两双皮鞋和一双凉鞋。他的鞋底破了,就换一个鞋底接着穿。xxx的袜子被补了许多次。他住的地方是西花厅。有一次,他回来的时候,发现西花厅变了,原来是别人把西花厅翻新了一遍,xxx见后,便对他们说:“你们把西花厅变回来,不然我不进去。”
xxx对亲戚和亲人也十分严格。他的亲人和亲戚在公共场合见到他后不能打招呼,能躲就躲。在他的弟弟找工作时,他对人说:“待遇能少则少,工资能低则低。”
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xxx知道后就会伸出援助之手。xxx的一个弟弟家里人口很多,工资又少,他就把自己工资的一半给了他的弟弟。那时候他的工资只有四百零八元。
xxx工作特别认真,他经常连续工作二三十个小时。有一次,他的秘书给他送来了一条热毛巾,过了一会儿秘书进来看的时候,xxx还没有擦,毛巾已经凉了。他的秘书只好帮他换了一条毛巾。
xxx逝世后,十里长街上站满了前来送行的人,不论男女老少,个个都痛哭流涕。车子回来后,那些人还没有走。
之后,有人采访得了老年痴呆症的管易文。得老年痴呆症的管易文谁都不记得了。可别人把xxx的照片给他看后,他竟然奇迹般的大喊了起来:“音容宛在,永别难忘!音容宛在,永别难忘!音容宛在,永别难忘!”
在韩素音的《xxx和他的世纪》一书中写到:“他没有留下遗产,没有坟,他的骨灰撒向生他养他的山河大川。但他拥有怀念他的人民,整个中国大地就是他的墓碑。人们的颂词就是他最好的墓志铭。”
xxx可真伟大,他对自己很节俭,对别人却很大方。xxx,我永远崇拜你!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十二
这世界上一定有另一个你,做着你不敢做的事情,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那个人的意义就在总是提醒你: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有多强大。班超、祖逖、玄奘、于谦、江忠源、粟裕、杨靖宇,等等,都是不怨天、不尤人,迎难而上,以一己之力试图开创局面、迎战绝境,试图扶大厦于将倾、挽狂澜于既倒的勇士。他们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将一个人的力量发挥到了他的极致。
我们的生活中充满了太多的托辞、借口,但却很少有能够真正的做到“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人。人们会记住“五月渡泸、深入不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人们会记住“但愿苍生俱饱暖, 不辞辛苦出山林。”“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水远山长,绝壁狂沙,未曾却步。弹尽粮绝,冰天雪地,决不投降。
我们这一生才刚刚开始,除了随波逐流,还可以有别的选项,人生之大,何止八千里路云和月。更何况,他们面对常人难以逾越的困境,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解决方案。但所有智谋的巧妙、功业的辉煌,都比不上他们所告诉我们的更关键的事:
第一,不要逃避肩上的责任。
第二,不要看轻己身的力量。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十三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好闺蜜——陈璐瑶。
长长的眼捷毛与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相呼映;小脸蛋、高鼻梁更增添了几分漂亮;修长的手指、苗条的身材……无处不让人羡慕。
她最让我崇拜的还是她优异的成绩。
有一次,我出题目问大家:“如果下节课是自选课,你选什么?”有的同学说美术,有的说上体育……然而,只有她一本正经,毫不犹豫地说:“数学!”这个回答超出了我的预期——因为几乎没有人选主科,更别说是枯燥无味的数学了!当然,她这么喜欢数学,成绩一定差不了。在这个学期的四次过关测试里,全班76个人只有她一个全是一百!但是每次一发卷子,错了不该错的,她就大吼到:“该死的!”然后拿出各种和数学有关的书一页一页的找知识点……
她虽然成绩好,但发起疯来,谁也挡不住。
有时候,放学了,我们就在教室里画黑板。这时候陈璐瑶就说:“我来画黑板,你来擦,看谁赢怎么样?”“好呀!”这时,只见她一只手拿两只笔,在黑板上乱画。我擦一点,她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全身乱颤地把擦的地方补上。我们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擦和画,等到画够了,她一挥手:“走人!”就一溜烟没影了,等我回头看,留给我的就是一张上面画满了的黑板……
但最让我头疼和佩服的是她那一根筋的性格。
一天,她在写同学录,有一个是涂自己喜欢的颜色,但她却阴差阳错的涂了黑色,我不禁问:“你喜欢黑色呀?我记得你不是喜欢天蓝吗?”“噢!涂错了!”她惊呀地回答,但过了几秒钟后她挥挥手说:“算了,算了,黑色就黑色吧!”还有一次是我们在争论对错时,我把不用写的题目写了而且还全对,她却说“就算写了,那16分也加不了!”“我知道,但说着玩总可以吧?”我说“不行!”反正就加不了那16分!她生气地说“嗯——好吧,不和你争论了!”我对她无奈地说。哎,这一根筋的性格何时能改呀?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好闺蜜——陈璐瑶。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十四
那是去北京旅游的第三天,灼热的阳光照射在八达岭上,蜿蜒的长城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黄色,愈发显得古朴典雅。我们遵从了导游的建议——乘坐缆车观赏八达岭的全景。
在漫长的等待中,一位身穿红色志愿服的叔叔映入了我的眼帘:他正扶着一位拄着拐杖、走路东倒西歪的老爷爷,一步一挨地向前走着。他双手环绕着老爷爷的腰,几乎要把他抱在怀里。他是谁?跟老爷爷什么关系?老爷爷这么大年纪了,走路不方便,为什么还要来旅游呢?太多的疑问涌上了心头。
仔细一看,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还有一位推着轮椅的叔叔,胳膊上大包小包挂了两个,脊梁上还背了一个旅行包。显然,他正努力绕过人丛,想要跟上志愿者叔叔和那位老爷爷。
“该上缆车了!”爸爸说道。我一回神,不知什么时候,志愿者和那位老爷爷已经到了跟前,噢,老爷爷和我们同坐一辆缆车。老爷爷脸色通红,额头不断沁出豆大的汗珠;那位志愿者叔叔四十岁左右年纪,鼻子稍微向下凹了一点儿,他一直低垂着头,佝偻着身子,注意着老爷爷的脚下。看着那转动迅速的缆车,我不禁暗暗地捏了一把汗。紧跟在他们身后的叔叔说道:“让我来,让我来!”那位志愿者叔叔呢?把老爷爷的胳膊放在他的肩上,“嘿——”的一声把老爷爷抱了起来,二人一起登上了那令老人害怕的缆车。
视野开始变得开阔,一望无际、宛若长蛇的长城被阳光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黄色,犹如一条金鳞巨蟒。漫山遍野,绿意盎然。老人接过年轻人递过来的相机,兴高采烈地拍着。最后,他把镜头转向了志愿者叔叔说:“年轻人,我来给你拍一张!”志愿者叔叔嘿嘿一笑,什么也没说,等老爷爷拍完,他又把目光投向了远处的风景。
一个不要报酬的志愿者,一个陌不相识的老爷爷。是什么促使这位志愿者叔叔像儿子一样细心呵护和帮助一个陌不相识的老人?是一种乐于奉献的可贵品质,是一种社会大爱的胸怀,是一种引领道德的社会责任!
在这“老人倒下无人敢扶”的当今,这样的志愿者叔叔就是我崇拜的人!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十五
我一向佩服忠诚谦虚有智慧的人!比如刘伯温,比如吴用,当然,羽扇纶巾的诸葛孔明是我最崇拜的人!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在《出师表》中,诸葛亮是这样谈起自己的。他总是自己无德无才,他的成就都是承蒙君主的错爱!这是多么谦虚的品格啊!要知道,能让徐元直鼎力推荐,能让刘备三顾茅庐邀请,能让周瑜感慨“既生瑜,何生亮”,诸葛亮,注定了是个传奇人物。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这是苏东坡对诸葛亮的称赞。我试着想象那个场景,漫天的火光烧红了大江,连云彩也不忍看下去,用红布遮住了眼睛。曹操的百万雄兵在诸葛亮的计谋下毁于一旦,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一代枭雄曹孟德只有亲兵跟随,一路狼狈逃窜。而这一切都在孔明的预料之内。更不消说,那场本不该有的东风,正是他知天文晓地理的杰作。这样有智慧的人,我们不得不称之为奇才!
想来,那司马一家也是狡诈的很!他们盗取了孔明的木牛流马,却不懂得机关的用法,又把蜀军的卫兵抓去询问,不想,又中了孔明的计策,白白的把粮食拱手送给了蜀军。这样,诸葛亮不费一兵一卒就得到了粮食。这样的方法,古今中外绝无仅有!
我去过武侯祠,这是唯一的君王和臣子共祭祀的祠堂,这足以证明诸葛亮在蜀国人眼中和心中的分量!这就能理解半个成都人——杜甫感慨的说:“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种遗憾这种悲痛深深铭刻在蜀国人的心中。
诸葛亮不愧是智慧的化身!不愧是忠诚的子民!他不愧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历史评价。我崇拜这样的人,我要成为这样的人!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十六
他慈眉善目,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他就是小提琴家――郑锦龙。
暑假,我参加了在安徽黄山举办的国际小提琴夏令营,郑锦龙老师也被主办方邀请了,而我荣幸地排上了郑老师的专家课,我非常高兴,恨不得马上就让郑老师来指导我练琴。
夏令营的第3天,我终于等到了郑老师上专家课。我一走进郑老师的房间,就听到里面传出一阵优美、动听的琴声。原来是郑老师在练琴!他是小提琴大师了,还用这么刻苦地练琴吗?郑老师一见我来了,便热情地向我打招呼:“欢迎你呀,小伙子!”亲切的郑老师,让我不再感到拘束。然后,他开始手把手地教我每一个动作,让我反复地练,发现我哪里不对,就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明白为止,有好几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在他的指导下迎刃而解。
拉完琴后,还有一些时间,郑老师和我聊起他的经历:2002年,他在荷兰遭遇了一次车祸,导致他手腕粉碎性骨折。当时几乎生活不能自理,更别提拉琴了。昨天还是荷兰皇家乐队的首席,今天就失去了一切……讲到这儿,郑老师告诉我:“是对音乐的热爱让我度过了那段无比艰难的岁月,我曾无数次想过放弃,但我一直坚信,我能重回舞台!”
带着疑惑,我问他:“那段时间你是怎么练琴的呢?”他告诉我,在那3年中,他坚持练琴,一个音一个音地拉,要用四指时用三指代替……就这样,郑老师以他顽强的意志,经过3年的恢复训练后,重回舞台,并被再次任命为荷兰皇家乐队首席!这件事,让我对郑锦龙大师更加崇拜。
这时,郑老师拿起琴和弓,拉起了《查尔达什舞曲》。我从他刚劲有力、轻快活泼的琴声中,听到了他在困难面前不服输的精神,听到了他视音乐为生命的崇高理想,也激励我在学习音乐的道路上不要轻易退缩,勇往直前。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郑锦龙。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十七
我相信大家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作家,有的人崇拜音乐家,还有的人崇拜科学家,而我崇拜的是我那平凡的爸爸。
我的爸爸是一位兢兢业业的人民教师,经常因为学生的事情,而耽搁了自己的事情。
爸爸在一所乡镇中心小学上课。但因为工作需要,被派到一所不起眼的村小支教三年。爸爸最喜欢的科目是数学,每到”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都要挖掘一些新人才。
因为今年爸爸在村小教书,而这所学校历年也不参加“希望杯”,所以学校一点这方面的辅导书都没有。爸爸就到县城用自己的工资为学生买了二十几本辅导书。而且要有学生愿意周末补课的话,爸爸都会无条件的答应。
不过在我眼里,爸爸不但是一名好老师,更是一位好父亲。
记得有一次,我发高烧住院了。妈妈打电话告诉了爸爸,爸爸急忙从姥姥家赶到医院。刚到医院,爸爸的同学就打电话过来,让爸爸去参加同学聚会,可是爸爸却为了我的事不去了。爸爸陪我聊天、教我做作业、看书、还逗我开心,直到出院。
我崇拜我的爸爸,因为他不仅仅是一名好老师,更是一位好爸爸。我为有这样一位爸爸而感到骄傲、自豪。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十八
人的一生,身边有很多的人,但崇拜的人只有一个。崇拜的人像路,铺展人生道路;崇拜的人像灯,照亮人生旅程;崇拜的人像小船,滑向人生顶端。
我最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医生,这个伟大的职业可以让人们从病痛中走出来,让人们从病魔的侵害中转危为安。有人说,医生这个职业有什么好的,每天给成百上千个人看病,就不怕自己被传染了吗?每天接受一些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就不害怕吗?我自己也想过这些问题,也给了自己肯定的回答:“我不怕!”
你只看到那些生病的人,自己怕传染,却没想到他们是多么需要治疗;你只看到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怕他恐怖的模样,却不知道,他们的内心是多么脆弱!所以我说:“我不怕!”
那些大大小小的手术,对医生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每一场手术,医生们都要认真地去做,对病人的家属都要有一个交代。
医生是个崇高伟大的职业,治病救人。
我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崇拜不是虚假的,自己崇拜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理想,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理想。让崇拜变成理想,再变成现实!
让我崇拜的人字作文 让我崇拜的人字篇十九
我的偶像和别人的不一样。他们的偶像可能是歌星,也可能是历史名人。但是我,我的偶像是医生。他们是最不起眼的,可是在我的心中他们往往就是我们最需要的。
当我们生病时他们是我们的救星,当我们不舒服时他们会及时找出我们的病因并且及时治好我们,但是我们却往往不懂得去感激。我的偶像就是他们。姐姐要去当护士,我很羡慕,因为我的偶像是医生。
记得有一次,我放假了,在街上闲逛。我看见一位老爷爷被车撞倒了,看起来他已经危在旦夕了。撞了老爷爷的那辆车很快开走了。有人打了电话叫了救护车,我在那没待多久,正准备走,可是救护车“呜儿啦,呜儿啦”地来了。这声音使我觉得医生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我觉得他们是负责任。离这里最近的医院怎么说也要走很久呀!可是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他们的车就来了。
接着随着一阵阵微风,车开走了。我正好也要去医院看看我的姐姐,我就搭了个出租车去了。到了医院,那位老爷爷被抬上了急救室的病床,医生和护士们都在为老爷爷忙碌。我找到了姐姐,我跟着她一步一步地走向急救室门口。在外面我看到了在床上正躺着的老爷爷,医生们不断地努力救治。有一位医生叫来了这位老爷爷的家属,并且好声劝慰他们别着急。
一分钟,两分钟……当主刀医生出来告诉他们手术成功了时,老爷爷的家属一下子含着感激的泪水紧紧握住主刀医生的手连声道谢,但是一句淡淡的“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当做了回答。我的偶像就是他们——医生,他们是我从以前到现在最崇拜的人,从来也没有改变过,也从来没有什么变化。
到最后,天快黑了,我望着我最崇拜的人走出了医院。我心里有一种志向那就是长大了以后要当一名出色的女医生,我要当我最崇拜的人。不管受到别人再大的误解,结果就只有一个,只管尽力做好自己的事。医生,我最崇拜的人。他们为人们鞠躬尽瘁,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尊敬的,这就是我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