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有个我作文字二十篇(优秀)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一
很小的时候,爷爷就经常读《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给我听,对于这类童话小故事我也是百看不厌!上幼儿园之后,妈妈又送给我了《四大名著》,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便是吴承恩大师的佳作——《西游记》了!我可以毫不夸张地告诉你:只要给我一本书,无论外界有多么吵闹,我都会安安静静地藏在书里,在属于我的小世界中尽情飞舞!
现在的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所以,光看可不行,还得钻进书本里好好研究一番!说干就干!这不,为了能够更具体地了解《西游记》这部名著,我便查找了关于吴承恩爷爷写作前的感悟和灵感是从何而生。查了好一会儿,终于,大师背后的“秘籍”被我找到了!原来大师的灵感是从《山海经》这本书受到启发并一气呵成《西游记》的啊!
你可别小看《山海经》这三个字,它可是上古三大奇书之首呢!短短三万多字,不仅包含了历史、神话、宗教、天文地理,还包含了民俗、民族、物产、医药等知识,可谓无所不知的“百科全书”!
就因为我藏在这书中藏得太深,一件件“丑”事让我满脸通红。有一次,我一边帮奶奶择菜,一边看《山海经》,结果藏得太深,看得太专注,就把好菜扔进了垃圾桶,把烂根放进了篮子里。一旁的奶奶哭笑不得,连声呼唤了我好几声,我这才被惊醒。
曾有人问过我,你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我答:“藏在书中‘飞翔’的时刻!”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钥匙,但在以前我却是个不爱读书的孩子。
那是一堂课改变了我,记得有一天上课时,老师提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问题,结果全班都“沉默”了,无人知晓。老师很是失望,无奈地告诉了我们答案,当时我心里想“要是我平时多读点书就好了”。从那以后,我开始认真地看起各种各样的书来,什么《十万个为什么》《地心游记》《格列佛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等等我我早已看完,在书的海洋里,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我才破了几十卷,上课时回答问题就得心应手了。这不但得到了老师的赞扬,同时也引来了同学们羡慕的目光。
有一次,几位家长来学校协助我们搬教室,一切就绪以后,老师叫我们用几个词语来描述我们干净的教室,我再也不是以前的“一问三不知”了,什么“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我早已在书中看过了。于是脱口而出。其它同学的家长都夸我呢,我心里美滋滋的。
读书使我增长了见识,积累了很多词语,变得更加“厉害”了,但这也让我变得骄傲了。有一次机会竟然被一个同学“抢”去了,真是强中还有强中手啊,我以后再也不骄傲了,要谦虚学习才行啊。
我晚上做梦,好像走进了书中,书中有个我……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三
橘黄的灯光下,我躺在沙发上,随着清音乐的渐渐流淌,我手捧书卷,心绪开始随着书里的文字翩翩起舞。
在细细铺开来的字里,我知道了一个女人的委屈,她就是东施。她有忧怨深深的眼,那如泉的眼,泉水滚滚流出,听到她那穿越千古的心声:其实我也长得不错嘛,虽然没有国色倾香,不就模仿西施,使人怎么会这样拿我成笑柄,真冤枉。不知怎么的,我却忍不住对她起了同情之心,亲爱的东施,世人竟这样对她。可惜我的心里话你听不了,你是书中的文字而我却只是你背后的隐形。我的情感怎么会情不自禁的怜悯。她痛苦,我会跟着她痛苦。
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记晓岚……一个人有才华足以提升气场。
我以灵魂来到了内蒙古大草原。我还游览了名闻天下的桂林山水,玩赏了以奇石著称的黄山,拜访了那神秘的原始森林。或许此身我的足迹无能到达那些山水的足迹。
书这东西,寂寞时,把我收容,烦恼时,焕然一新的把我的大脑刷的一片澄明。亲爱的书,你真是我心灵的憩所。过于平凡的我还不能荣幸的出现在我的文字里。虽说东施不平凡可我比她还平凡,书这个人,不能发现我这个渺小的身影存在。
我有个乐园05-16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四
初读《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时,仅仅是漫不经心的随手翻几页,便放下了。太浮躁的我,并没有闲情逸致只有细细品味它。我觉得自己还有许多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后来我做了很多事,可是每件事都心浮气躁,完成了一半,却又丢下忙另外的事去了,所以导致后来,不管哪一件事都完成不了。这样的心情,使我错过了很多很多。
心中满是气馁和失望。突然发现安静躺在书桌上的《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于是重新翻看。读到第一个故事是这样的:那是一封来自地震废墟下的信,是一个年轻人写给母亲的。地震发生时,他正在办公室办公,一下子被倒塌的房子压在了下面,当他意识到生命的时钟已进入倒计时时,他想起了母亲。他平时太忙,忽略了母亲太多太多。他摸索着在纸上写下:此刻我真想抱抱你,如果我能活着出去,我要陪你在客厅聊天,我要跟你学做菜,让你吃一口我烧的菜,你说好不好?
我的眼睛微微湿润,心里感动万分。我有多久忙到忘了妈妈,有多久没有好好认真的看过她了。正如书中最后所说,活着最好的态度,原不是马不停蹄的一路飞奔,而是不辜负。
是的,不辜负。停下浮躁不安的心,用心去欣赏,去热爱,去感恩,每时,每刻。如果没能看到花儿绽放时的美丽,那么就请不要错过花儿飘落时在空中悠然飞舞的浪漫。
如今,那本书依然安放在我的小小书桌上,带给我温暖与感动以及那颗平静,不再浮躁的心。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五
大文豪朱自清以其著作《荷塘月色》而享誉文坛。他的语言素朴缜密,清隽沉郁,字里行间无不充沛着自己真切的感情。然而,另一篇散文真正触动了我。那便是——《背影》。
《背影》描述了在家庭变故的情况下,父亲送别儿子远行的经过。其中,父亲在我上车前蹒跚地翻越过月台为我买橘子的情形最让我为之感动: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样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读着读着,我竟不由地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起了那年那天……
“儿子,背包那么重,爸爸来帮你背吧!”说着他伸手便想来替我背书包。我天真地笑了笑,说:“我能行的!”说罢一扭身,躲过了那双大手……到了车站,爸爸陪我有说有笑地等车,在那略显疲惫的脸上,竟也绽开了那么和谐迷人的笑容,他不顾自己是个成熟男人的身份,和我打闹,与我一同欢笑,打发等车这无聊漫长的时间。一会儿,车来了,他笑着送我上了车,我趴在车窗边,冲他招手,他也扬起那只宽厚温暖但有些粗糙的大手,朝我微笑,车子开动了,我却发现,在他转身欲去的那一刹他的眼底透出一丝依恋,一丝不舍,一丝牵挂,一丝落寞……他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直至消失在这纷扰的人海中,无处可寻……不知何故,小小的我也默默地留下了眼泪。
他是我父亲,他不是最富有的,不是最温柔的,不是最神气的,不是最完美的。但那些我并不在乎,因为,他是最爱我的,最疼我的,最亲近我的,最关心我的!
父亲的背影,父亲的爱,父亲的笑,我都将一一将其铭刻在心间——那人世间亲情之所在。
从朱先生的《背影》中我看到了人间真情,领略到了深沉的父爱,也想起了这在另一个城市的父亲……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六
我从小是在书的海洋里“泡”大的,书对我来说是形影不离的朋友。
我从小就爱听妈妈讲故事,长大以后,妈妈告诉我要自己看书,这样你就会找自己喜爱的书了。
一个星期天,妈妈带着我去买书,刚走进书城,一本厚厚的《世界著名童话大全》吸引了我,我央求妈妈把它买下来,妈妈在我苦苦地恳求下终于买了这本书。在回家的路上,我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从此以后,我对书产生了好感,一发不可收拾。开始订一些书报,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要数《儿童文学》了,每当妈妈发工资时,我就会拉着妈妈去买《儿童文学》。一回到家里,我钻进书房里迫不急待地翻看《儿童文学》里的“文学佳作”、“文学大观园”、“小说”、“童话”、“诗路花雨”等……一个个丰富精采的栏目引入眼帘,使我百看不厌,百读不忘。
记得去年生日那天,妈妈送给了我五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捧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爸爸叫吃饭了,我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书, 爸爸叫了好几回都叫不动我. 爸爸发火了,气呼呼地走到我跟前,二话不说,夺过我手中的书,用力往窗外一扔,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没有顾上穿鞋子,冲下楼去,在草坪上找了大半天,连影子也找不到,我一扑到草坪上哇哇大哭起来,我的哭声惊动了左邻右舍,他们一位位好心人都劝我回家,可我无动于衷,继续我的眼泪大战,在妈妈的劝说下,我终于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家了.为了这本书,我一个星期都没有跟爸爸说话.有一天, 爸爸气喘吁吁地跑进家里,手里拿着一本崭新的书,微笑着对我说:“前几天真对不起,爸爸态度不好,请你原谅,这本书我可找了好几家书店才找到的喔。”我听了爸爸的话,破涕为笑。
我对书的感情越来越深了,书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我愿在书的海洋里“泡”一辈子。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七
信仰之月,似你还与我比肩而行。——题记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是一首诗,一曲歌,一阕宋词,一片荡气回肠的故事。读完足有600页之厚的《xxx的葬礼》,我仍不忍释卷,微闭双眸,为女主人公“韩新月”坎坷多舛的命运感伤不已,为她远在天园的灵魂祈祷来世的平安。
当我读到,韩新月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翻译,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报考北大,没有第二志愿,决不给自己留任何退路,将未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手中时,内心受到极大的震撼。想到自己15年来心心念念的理想也是成为一名优秀的翻译,瞬间寻得共鸣,我们的距离仿佛一下拉近。
我虽没有她那样的自信与果敢,却也为自己的信仰永不停息的奔跑。我想考上那梦寐以求的专业,无比优异的分数是我努力的目标。数学是我理想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一次次数学考试时,周身围绕着的痛苦和纠结,鲜红的分数写在如同脸色般惨白的试卷上。大颗大颗晶莹的泪珠不住的从脸庞上滚落而下,浸湿了墨迹,渲染出一片朦胧的印记,眼中布满云翳……但哭过痛过仍旧会逆流而上,享受竭尽全力解出每一道题目后的喜悦,在克服数学的道路上孑孓独行。
每每沉浸在此书中,都好似与韩新月并肩流连在燕园的未名湖边,默默体会她的人生,品味她的倔强与执着。在韩新月的一生中,我寻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受到了她坚强信念的鼓舞,重新扬起理想的风帆坚定不移地度过苍茫大海。
《xxx的葬礼》中有个我,有我所期待的自己未来的样子,愿我像韩新月一般坚韧,成为自己的信仰之月。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八
打开一扇窗,轻挑一盏灯,桌上一杯茶,手捧一本书。微风荡漾,沁人的墨香与茗香交织在一起,编织了一场梦,梦里有本书,书里有个我……
忆城南旧事,英子是个无忧无虑的女孩,在旧京城中长大,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我记得,在冬日的暖阳中,她觉得只是拉骆驼的人耐不住那长途寂寞的旅程,才给骆驼戴上了铃铛,增加一些行路的乐趣。曾几何时,我似乎也有同她一样的想法吧。
大片的槐花被雨打风吹去,柔软的暗香浸泡在满地的泥水中。
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惠安馆的故事了。英子在惠安馆认识了一个别人口中的疯女人,秀贞。但英子却觉得秀贞与别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不同。秀贞的女儿一出生就被扔到了城根底下,生死不明,秀贞也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变得疯疯癫癫。英子有个玩伴,叫妞儿,她的容貌和身世与秀贞描述的那个苦命的孩子十分像,终于有一次,英子在妞儿脖子后面发现了那块青胎记,不惜偷了母亲的金镯子为了让她们团圆,在妞儿要和秀贞离开时,英子却又舍不得,一路追着火车跑了出去,还因此大病了一场。然而,命运弄人,也才是刚刚相认的两人,却惨死与火车轮下。当时尚还年幼的我,和英子一样,不明白为什么人是为什么可以这么轻易就离开的。
尽管如此,在英子的世界里,却还是有那么多有意思的事情,她也总是乐观积极的面对这个世界,我的情绪总是会和英子一起,她喜我便喜,她悲我便悲。
再后来,英子也渐渐的在旧京城里,伴着那些人和事儿,长大了。
后来英子父亲病危,直至死亡。英子也不再逃避现实,她镇定地接受了事实,决定担负起帮助家人的责任。最终,以“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结尾。或许,在生与死这件事上,她比我看的更透吧。
恍惚如梦,我亦醒,看着窗外日新月异的北京城,看着街上来来往往行色匆匆的人们,谁也不知道谁的身上有什么故事,那个在旧京城长大的女孩,那个书中的我。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九
我有一本心爱的书,它里面是情节正是我想要的,那个故事写得很生动、很逼真。我从小就想过这样的生活。
它这本书有两个主人翁,一个叫孔东东,一个叫孔西西,孔西西是班长,他们不是兄妹,只是同学关系。他们无意中调制出一种可以使人变成一个豌豆大小的小人儿,也可变成一个成年人的药,这种药就叫做酵母汤。
他们也找到了这种药的解药——就是臭豆腐,他们变小后,只要吃一块臭豆腐就可以变回原来的大小。我小时候就想有这种神奇的东西,因为每当我被父母责骂时,我可以喝下酵母汤,变小后就偷偷溜走,也可以变成一个成年人,穿一些漂亮的衣服,去一下自己想去的地方,不用受父母的拘束。
它这本书的情节居然和我小时候想的一样,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是他们很大胆,他们进入贼窝帮助警方调查帮助警方破案。
孔东东变成成年人后,帮助一位妇女冒充她五岁女儿的爸爸。他带着他的“女儿”去麦当劳,他为了扮演一个成年人,他点了他最讨厌的饮料——咖啡。
孔西西变成一个少女,去商城买连衣裙、高跟鞋、项链、耳环,把她没穿过的、没用过的,一次性买了下来,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士。
“酵母汤密码”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但是我一点也不腻,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十
我非常爱看书,我读过很多书,如曹文轩的《草房子》,沈石溪的许多动物小说,四大名著等等,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米小圈上学记之我有一个跟屁虫》,下面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这本书讲的是米小圈有一个表弟名叫大牛,刚上一年级,给米小圈带来了很多的麻烦,也给米小圈带来了很大的帮助。总是让米小圈对他又恨又爱。
麻烦是:总是把自己做的坏事说成米小圈做的,到了米小圈的家里总是吧米小圈所有的小食品全部吃完,有一天在米小圈家里住,非要订外卖,结果花了米小圈爸爸200多元钱,可把他的爸爸心疼坏了。还总是让米小圈挨揍,让米小圈受苦。
好处是:有一次,米小圈去公园玩,觉得脚底下很凉,米小圈一看,被玻璃扎了一下,已经流血了,这时大牛却从大树后面跑了出来。一句话也不说,背起米小圈就往医院跑,等到医院的时候,大牛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
通过这件事,米小圈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大牛,就重新写了一下大牛,我有一个弟弟他叫大牛,虽然他很贪吃,喜欢耍赖,总要让我倒霉,但他对我很好,我有一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弟弟。
我可真爱这本书,它不但故事性强,而且趣味性也很强,语言幽默诙谐,这是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我把它推荐给大家,相信你们一定也很喜欢。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十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钥匙,但在以前我却是个不爱读书的孩子。
那是一堂课改变了我,记得有一天上课时,老师提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问题,结果全班都“沉默”了,无人知晓。老师很是失望,无奈地告诉了我们答案,当时我心里想“要是我平时多读点书就好了”。从那以后,我开始认真地看起各种各样的书来,什么《十万个为什么》、《地心游记》、《格列佛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等等,我我早已看完,在书的海洋里,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我才破了几十卷,上课时回答问题就得心应手了。这不但得到了老师的赞扬,同时也引来了同学们羡慕的目光。
有一次,几位家长来学校协助我们搬教室,一切就绪以后,老师叫我们用几个词语来描述我们干净的教室,我再也不是以前的“一问三不知”了,什么“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我早已在书中看过了。于是脱口而出。其它同学的家长都夸我呢,我心里美滋滋的。
读书使我增长了见识,积累了很多词语,变得更加“厉害”了,但这也让我变得骄傲了。有一次机会竟然被一个同学“抢”去了,真是强中还有强中手啊,我以后再也不骄傲了,要谦虚学习才行啊。
我晚上做梦,好像走进了书中,书中有个我。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十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出自高尔基的名言。不错,我爱看书,这还得从我小时候说起。
当我呱呱落地时,每天晚上都是听妈妈读《一千零一夜》进入梦乡的。当我哭闹的时候,只要妈妈讲故事,我立马就会安静。
上小学了,姑姑特地在书店给我订阅了《伊索寓言》。我一边看书,一边用字典查我认识的字。书中的插图有趣,丰富。当我读完这一本书时,我能够知道书中的内容,还懂得了一些道理。
慢慢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看一些名人写的著作:《童年》、《我的大学》、《在人间》。我翻看着爸爸给我买的《爱的教育》。这本书写了4岁小男孩的成长故事,从中我知道了要孝敬父母,关心同学,不为一点小事而烦恼。
现在,我上六年级了,沉迷于曹文轩写的书籍,总是觉得曹文轩的风格与别的作家不一样,他写的真实,有趣,充满生活气息。比如,他写的《青铜葵花》,讲述了青铜一家人收养孤儿葵花,他们一起经历了水灾、蝗灾、火灾。但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度过难关,最后葵花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回了城,与青铜一家分开了。故事中的亲情让人深深地感动。这本书我十分喜欢,看了一遍又一遍。
书伴我成长。书是饥饿时的面包,书是生病时的良药。我爱书,有书的陪伴,我不再孤单。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十三
小时候,书是一本本的童话,每日每夜的伴我入睡,长大后,书是一本本寓言故事,逐字逐句都蕴含着生命的哲理;后来啊,书是一本本名著,爱恨情仇包围了我。
第一次学会独自看书,心中荡起层层波涛,心中那颗童心随着故事情节七上八下,波涛汹涌。心中满是童话中公主们的美好生活。每每看到善良单纯的公主被恶毒的皇后残害时,幼稚的心灵被情节折磨的七零八碎,每次看到皇后下毒手时,我都不忍心的别过头去,怄气般的翻过去,心中暗暗骂着她。
那些年,有书与我作伴,我的童年变得多姿多彩,充满着幻想与希望。
步入三四年级的阶段,自认为长大的我把曾经喜爱的童话扔在一边,拿起来寓言,那些时光,就觉得身后有一条鞭子在激励着我,她教会我人生哲理,用一个又一个简短却又丰富的故事为我的人生造建了一个又一个的台阶,使我一步又一步的迈向成功的彼岸。
那些年,我的朋友——书与我相伴,我的过去的日子变得有意义,我才懂了许多的大道理。
人生如若初相见: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多么美好的诗词语句啊!
有时候,我常常一个人对着洒满金光的窗台呆呆的望着蓝天,如果人生真的是初相见,该多好啊!如果人生如若初相见,林黛玉,贾宝玉是不是就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木兰会不会在战场上遇见人生的转折点?
人生如若初相见,只是美好的幻想罢了,没有童话中的美好,没有童话中的浪漫。
但只有书与我相伴,心向大海,春暖花开,书是我的一生相伴。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十四
在枯叶缤纷飘落的季节,伴随着那习习的秋风,学校一年一度的“读书月”悄无声息但又如火如荼地开始了。而我的读书历程也依然在绵延着……
两三岁的时候,我已经受过了很好的早期教育,开始有了一部分“书”。虽然只是一些薄薄的小画册,只有十几页,里面也只是简单幼稚的内容,像《老虎拔牙》、《狐假虎威》等等,但这些小画册却给我带来了一个新奇的“世界”,我知道了图画到底是怎样的,文字到底是怎样的,知道了“书海”的味道是苦也有甜。但那时候还小,我从不懂得咬文嚼字,只是沉溺在花花绿绿的图画中。
在即将步入小学的那年,我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本真正的图画故事书《寓言故事》。她有别于之前的小画册,增多了文字,减少了插画。起初我并不欢迎这个“新朋友”,只是偶尔翻一翻,但后来实在没新书看了,我才又极不情愿地翻出来,没想到越读越带劲儿,才发现里面的情节描写是那么生动细腻,语言描写也那么唯美恰当,于是一口气竟读完了这本书。渐渐地,我读的书由小画册转变为故事书、童话书一类了。
二、三年级时我开始频繁地出入书店,里面《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等书慢慢吸引了我的眼球,抗拒不了这种吸引力,我只有日复一日贪婪地读着。后来,《马小跳系列》读完了,我的兴趣转移到《男生贾里》《女生贾梅》上;再后来,《草房子》一类的书我也全部都读完了,可还觉得意犹未尽。
现在已经五年级了,我已不满足文艺小说和故事书了,把全部精力放在专攻中外名著和散文小说上,像《哈姆雷特》《少年维特之烦恼》、《豪夫作品》这些外国名著我都已读过;另外,还要在每个晚上抽出时间看那套花了妈妈不少钱的绣像本咱中国《四大名著》,虽然其中有些文字我有时弄不大明白,但是我仍愿意沉醉其中。
没错,书的里程,依然在继续……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十五
我从小就爱看书,其中有一本与我结下不解之缘,每日形影相随,情深难离。它就是冰心的《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中都是一些短小却蕴含丰富的小诗。每一首都宛如夜幕中的繁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每当我捧起它时,感觉书中的感情就是我的情感,书中处处有我的影子,让我迷醉其中。
书中有这样的一段,不仅是我的心声,也是普天下所有儿女的心声:“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诗人冰心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把母爱之情传达出来,是多么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啊!
我小时候经常生病,爸爸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母亲一个人照顾我。每当黑夜来临时,总是她在我身边,为我赶走恐惧;每当我头痛发烧时,总是她背着我,送我去医院;每当我受到委屈时,总是她安慰着我,让我破涕为笑……时光暗淡了她的容颜,拘偻了她的腰身,但唯有对我的爱不曾退色。母亲,我就是诗中的那只小鸟,天上的风雨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蔽天空下的荫蔽?
《繁星·春水》不仅有我真实的情感体验,还像一面镜子,烛照、荡涤着我的灵魂。
当我受到老师表扬沾沾自喜时,当我站在领奖台上忘乎所以时,当同学请教我问题我趾高气扬时,那几行哲理小诗“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让我一下子就脸红了,是的,我就是那朵孤芳自赏的小花,骄傲自大,心胸狭窄。感谢你——《繁星·春水》,是你让我知道:为人处世应当谦虚、坦荡。生命之花,总是在谦逊的心境中绚烂开放。一旦陷入孤芳自赏之中,就会枯萎凋谢。
捧着它,细细咀嚼,慢慢品尝,就会发现字里行间处处蕴含着我的真情实感,到处可见我的身影。读着它,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神圣,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十六
每一本书都有它吸引人的独特地方。在茫茫书海中,每本书都有它的闪光点。
——题记
我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了最亮的那颗,他像是有一股魔力,让我不能自拔。你就是书海中最亮的那颗明星—《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你的故事令我着迷,偶尔也会置身于故事中。
还记得那时的庄园吗?我每次都会躲在树后远远地凝望着你。那次出海经商我也悄悄跟上了你。你拿的东西并不多,但船上的人真的很多。当暴风雨来临时,人们都吓得东逃西窜,而你却十分冷静。终于船沉没了,你掉进了茫茫大海,但上帝却格外眷顾你,送给你一块木板。你活了下来但你却漂流岛一个无人的孤岛。一开始你精神颓废,但你并未放弃你的生命,你开始用你勤劳的双手努力活下去。你学会了耕种、打猎、缝补衣服。你强大的野外生存能力令我惊讶!走进你在孤岛上的房子,里面干净、宽敞、明亮。走进你种植的稻田里,一阵阵稻香扑鼻而来。看到你的羊圈,一支支晓阳正在和妈妈嬉闹玩耍。这时,一阵阵香气把我吸引了。随着想起我来到你的屋外,面包的香气还有烤羊的味道,中间还夹杂着葡萄酒的醇香。我在屋外看着你,你在屋里做着祷告,你要告诉上帝你的生活。
还记得那群野人登岛食人的场景吗?你被吓坏了,可是你没有退缩,你不仅赶走了野人还救了他们的“食物”。你给他取名“星期五”,有了星期五你的生活不再那么孤单了。你教“星期五”讲话、教他吃熟食、教他耕种、教他打猎,让他脱离野人的生活习惯。最后一次,你成功解救了船长,你回到了久别的故乡。而我也从你传奇的故事里脱离了出来,回到了现实。
你的传奇故事教会了我许多,而我也很高兴参与了你的传奇故事。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十七
唯书有色,艳比西子;唯书有华,秀于百花。感谢我的青春有书相伴。
上初中了,父母专门给我腾出了一间书房。虽然藏书没有成千上百,但也有一橱一柜一箱,书香满屋。
清晨,推开窗户,阳光肆无忌惮地挤满屋子。在晨风吹拂下,随王昌龄漫步塞外,与崔颢携手登高,看江水悠悠,白云飘荡。那些奇异的文字,把一个个历史画面挪移到你的面前,让你神通古今。
午后,世界一片令人窒息的宁静,骄阳之下,连蝉儿也不再叫。这时,我会约曹雪芹,拜访罗贯中,聆听鲁迅的教悔,与书的情节共浮沉,与书中的人物同欢悲。
黄昏,最后一缕阳光即将从墙角隐去。我趴在桌子上,推开一幅历史长卷,听时间脉搏,咀嚼人生甘苦。在文字与现实的激情碰撞中,享受青春的酣畅淋漓。
夜晚,月亮和星星登上星空。这时候,我会打开台灯,借昏黄的光线,与鲍尔一起战斗,一起经历那血与火的洗礼。或者走进安徒生的童话世界,欣赏美人鱼的痴情,感伤丑小鸭的艰辛。
与书相伴,我不再孤单。
房间没有华丽的装饰,因为书籍是最好的老师;房间里没有放置清香剂,因为书能沁人心肺。“斯是陋室,惟吾德馨”,书房也因为书而令人陶醉。一次次与书亲密接触,不求颜如玉,不求黄金屋,只求书相伴,馨香满庭园。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十八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是一种神奇的事物。它给人们带来知识,带来欢乐,带来了许多许多。
我这个人是一个书痴,家里面的书要堆两大柜子。
那里面我最喜欢的就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
你要问为什么,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读的书,更因为里面蕴含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有一次考试,我考的不好,我差点就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回家后,我翻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被那里面的故事情节再次深深地吸引。我为保尔柯察金感到不平,为冬妮娅感到可惜,为朱赫来的英勇感到震撼,为沙皇欺压人民赶到愤恨。但最重要的,保尔柯察金在逆境中险些迷失自我,但是最后还是顽强无惧的冲出了阴霾,振作起来,冲出了自己的一片天。
我被保尔的事迹感到万分震撼,我愿学习他那坚强不屈,面对挫折永不言败的精神,成为中国的保尔。
我第二喜爱的当归《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在那册书里,我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竖起了大拇指,也为华生的得力帮助高兴的连连称赞。在那里,我能同福尔摩斯一同闯天关,破大案,一同探索各大奇案的来龙去脉。我能在这书中圆自己一个侦探梦。
我第三喜欢的书籍,容我想想,应该属《海底两万里》了,这里面的高科技解说无不令我目瞪口呆。
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一段描写海底森林的文字:“阳光投射在宁静的海底,仿佛是透过光谱被曲折分析的光线一般,美不胜收。连海底的岩石、草木、贝壳和珊瑚,也都染上了阳光的七彩,令人惊讶。这个森林是由一大片高大的海底植物所构成。树木的形状很怪异,枝叶都是朝海面伸展,不会随着水波摇曳。而且即使用力折弯,过不了多久也会立刻恢复原状。”至今还令我回味无穷。
我在书中能探索各种奥秘,我但愿我能与书中的自我永相伴。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十九
“每一个孩子的努力都不会白费”将手覆在枕边的《我要做好孩子》上,我再次被这句话触动。
“有一回英语测验,金铃难得拿了99分的高分,妈妈高兴得眼泪都出来了。不久开家长会才知道,那次测验有20多个人拿的是满分;找了半天找不到橡皮,原来一直攥在手心……”记得第一次看这本书时,我就被这个胖嘟嘟的11岁小女孩逗得笑个不停。
多么活泼善良的金铃!我想着。
主人公金铃成绩中等,做计算题的时候经常把除号看成减号,写作文的时候经常把“既”写成了“即”……为了考南外,她作出了种种努力。这使我想起曾经的烦恼。
去年暑假,我也“幸运”地摇上了南外。一向开明的妈妈一激动,帮我报了南外冲刺班。第一天上课,老师就考试。从未上过辅导班的我拿到试卷就懵了——全英文。没有选择题,想猜都不行。数学题不是不会做,而是看不懂阿。好多数学专用术语都没学过,这让数学一直不错的我备受打击。交卷时,试卷几乎空了一半。而那些已经培训了几年的同学,试卷上都写得满满的。哎,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想放弃,但看着父母鼓励的眼神,我唯有默默坚持。再后来,我还是没考上。但六天从46分到89分的大跨度让我看到自己有很大的潜能。也得到了父母和老师的肯定。
从记忆中醒来,我往下看,看到为了找蚕叶给蚕宝宝吃,金铃翻越大门“偷”桑叶。我便想起小时候我夜里十点拉着爸爸到大学校园里打着电筒找桑叶的经历。偷吃牛肉干;模仿家长签名……每一个片段都让我会心一笑。
现在,我在床上,再次读它。书中说:“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我很赞同这句话。闭上双眼,沉入黑暗。上了初中,目标是考上南师附中。压力山大怎么办?我可以把“鸭梨”放到冰箱里变成“冻梨”。想一想金铃,一个成绩中等的孩子一直那么乐观努力。就像书中老师所说:“每一个孩子的努力都不会白费。”
在寂寥的黑暗中,我仿佛又听见了那句:“跑吧,孩子,冲刺吧!”
书中有个我作文字篇二十
回望过去十余载,幼时的玩伴已不知去向,曾经捏的泥人也溶于土壤,记忆里那抹七彩的云更是早已远去。至今仍在我身边的,也只有那书罢。
自我有记忆来,爸爸常讲故事给我听。他那圆鼓鼓的肚子里仿佛装了很多故事书,每个故事经过他的讲述,都被赋予了神奇的魔力。别看他平时怪木纳的,但给我讲起故事来可有板有眼,抑扬顿挫掌握的刚好,丝毫不输给电视里的说书人。我记得他最喜欢跟我讲的就是《山海经》里记载的神话故事和上古异兽。对于这,我是又爱又怕。已经记不得有多少个晚上自己被那吃人的穷奇吓的睡不着觉,但也许是年少的无知,我越害怕我就越想听,越想知道远古时代到底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鬼神猛兽。
有时候爸爸没时间,我就会我就会踩着板凳去够书架上厚厚的那一本《山海经》。虽然不识字,但书上那花花绿绿的图画,也足以使年幼的我欣赏半天。已至到后来当我读到鲁迅的《阿长与山海经》便感同身受,这世上哪有孩子能不被里面的奇闻怪事所吸引?
那时,这本读不懂的《山海经》便是我最爱的王国。
到后来,稍大了些,我迷恋上了那“系马垂杨下,衔杯大道间”的诗酒情怀。不论床头还是桌角,总会有一两本诗集摆在那,闲来无事就会翻翻看。
每当读到杜甫的《春日忆李白》,我便能想到当初杜甫,李白策马挽弓,在大泽湿地相约打猎,几杯温酒下肚,诗意就来了。
每当读到王翰的《凉州词》,我便看到王瀚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搂着美人,在月光下品味佳酿的身影,在这样一个欢快的夜晚,他做出唐代边塞诗的绝唱,不禁让人感叹原来边塞诗还有这样一番风味。
每当读到岑参的《逢入京使》,我仿佛能看到诗人倚风立于边塞,含泪望着故园方向。岑参无疑是属于边塞的,也不知是他成就了边塞的的壮阔悲廖还是边塞成就了他的壮志豪情。
我不敢说我对诗有多么深的了解,但这样平平淡淡的就好。这一本本诗集充实着我的王国,我在其中用心去感受才子才女们独有的风情,也别是一番趣味。
只要心中有书,我就有足够的底气立地为王。我相信,生活中的每个阅读者,都是自己王国里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