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11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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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一
一百个人就会有一百个不一样的感受,因为每个人从书中所领悟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孙悟空追求自由的理想。当他破石而出时,它不受任何人的掌管。他在学到本领后,闯龙宫、闹天宫、在猴子山上当大王……就算在天上做官,他也比较喜欢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自由,看到这里,我也有了一种追求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当然,我明白在生活中并没有完全的自由,我们需要受到各种约束,虽然在行动上没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但是我们的心灵可以无边无际。其实物质并不是最重要的,心灵上的自由和富足才是更加难得可贵的。
唐僧师徒历尽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开动脑筋想办法。
我相信书中的道理不仅仅只有这些,以后我也会慢慢品味其中的奥秘,同时也做一个追求心灵、自由以及不怕困难的人!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终生的伴侣,是最真挚的朋友。我喜欢读书。
最近我读的这本《中国名人故事》的书,由xxx出版社出的,封面是一面中国国旗。里面介绍了144位中国名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写这144位名人的光辉事迹和优秀的品质。其中有勇于认错的汉高祖;有两袖清风的郑板桥;有宽宏大量的蔺相如;有刻苦学画的王冕;有才华出众的中国第一位爱国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有汉朝大将二十六年戈壁牧羊,誓死不降的苏武,有………
其中我喜欢唐朝的大诗人李白,他小时候看见老婆婆拿一根铁杵在一点点地磨,上前问,老婆婆告诉了原因,李白明白了老婆婆用天天的耐心劳动要决心磨成绣花针,从而使他深受感动。发奋学习,便成为了“诗圣”
我还喜欢这本书里介绍的武则天,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也能把一个国家管理好,而且也爱惜人才,崇尚文化,把国家管理的歌舞升平,国家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从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明白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担当,什么是善良、尊严、正义和爱国。
怎么样?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你喜欢了话,就赶快来买吧。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三
我最喜欢的一部书是《西游记》。
我喜欢书中的孙悟空。他神通广大,一个跟头就翻十万八千里。它不怕困难,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的师傅。有一次,孙悟空偷吃了镇元大仙的人参果,还把人参树推到了,镇元大仙一怒之下把唐僧师徒四人给绑了起来。拿着鞭子要打唐僧,孙悟空连忙说:“偷吃果子,把树推到,都是俺老孙干的,不关我师傅的事,要打就打俺吧。”他情愿替师傅挨打。可唐僧肉眼凡胎,还好误会他,经常因他打死了妖精而念紧箍咒。孙悟空从来没记恨过他师傅,从一而终地保护唐僧。
我也喜欢书中的唐僧,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有一次,沙僧去河边取水,八戒去化斋,唐僧坐在地上念佛,突然一只蚂蚁爬到了他手上,唐僧看见了,就轻轻地拿起蚂蚁放在了地上,还为蚂蚁念经祈祷。唐僧实在是太善良了。
我喜欢沙和尚。它是一个老实人,他总是挑着担子,在后面摇摇摆摆地走。沙河尚经常说这样几句话:师傅,大师兄说得对;大师兄,二师兄说得对;二师兄,大师兄说得对……沙和尚憨厚老实,就像一个传话员。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他胖乎乎的,很可爱。他顾家,在高老庄的时候,耙地、浇水、种菜。他对师傅也很忠心耿耿,在大师兄不在的时候,他也主动担负起保护师傅的重任。
这些人物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所以我喜欢这部书。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四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五
一本好书,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哈佛家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刚接触这本书时,我还不懂书中的道理,可后来,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中,都有一篇篇短小、动人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永远都要坐前排》。故事的主人公是玛格丽特,她从小接受了严格的教育。父亲要求她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绝不能落后。面对父亲的严格要求,她以坚定的决心做好任何事,养成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1997年担任英国首相。
她的成长路途是艰辛的。每一件事,她都要力争一流。这使她不得不最好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因此十分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她成为名人,使她成为优秀的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没有采取行动,使原本应该得到的第一挥之而去。正如塞维斯所说:“放弃毕竟太容易,前进才是难题。”
《哈佛家训》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六
提起培根,人们自然会想起他的那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几百年来,这句话不知影响了多少人。那培根又有什么著作值得一读呢?自然《培根随笔》当推首位。
手捧书坐于桌前默默诵读,最喜欢那篇《论友谊》:“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减少一半忧愁。”朋友,当你悲伤的时候,当你快乐的时候,是谁正在你身边呢?没错,是你的朋友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也许就是真正的友谊吧。
还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其中的《论真理》培根说:“诗人说谎,是因为谎言带来愉快。”这实在是一句饱含智慧的话,我们不也说,诗歌是美丽的谎言吗?“无可否认,若是一个人的头脑以仁爱为动机,以天意为归宿,以真理为地轴而转动,那么这个人就是生活在人间的天堂里了。”……
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在这本《随笔集》中,培根使用了大量的史实来佐证他的论点,其中有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有影响重大的历史事件。读他的这本《随笔集》,不时令人觉得风云变化的历史扑面而来,从而顿生历史沧桑之感。
老实说,《培根随笔》对于现在的我,确实过于深奥了。部分短篇,个别语句,照我现在的理解力,确实不太明白。“书中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而为数甚少的某几本书则须咀嚼消化。”培根在《论学业》中如是说。《培根随笔》恰好就如同他自己所说的一般——需要咀嚼消化。往后那一段漫长的时光,我可以天天读它,一点一点了解它,点点滴滴,直到某天,能够完全理解它。
书中有些理论是与现在不符了,但这书依旧有阅读价值。我喜欢的不只是这本书,还有培根笔下的一个崭新世界。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七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
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八
我喜欢的一本书,名字叫《查理九世》。书里的内容是:五个人物和一只狗,组成了一个被称为“五人一狗”的小队,一起去探索许多人们不知道的惊人事件。
书里面有好几个主人公我都很喜欢,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鲨等等。
扶右是一个喜欢创造东西的小发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帮助队员发暗号、照明、武器等等……并常常提醒队员做该做的事。
查理是小队里的队长,婷婷一见到它就抱着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爷爷,墨多多的爷爷给了它一个领结,让他可以和人说话。这是只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奶,还常常独自去探险,像个小侦探。
接下来说说虎鲨吧,他是一个体育小霸王,身体肥嘟嘟的。一见到有人想要挑战他,就拳头一握,一下子把对方吓傻了。其中有一次,一个小鬼跑到了他的前面,他刚要挥起拳头,那鬼就吓得撒腿就跑。大家看了,都夸他说:“这么厉害,是不是过去在少林寺学习过。”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查理九世》,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只要认真思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九
我有一本书叫——《窗外的小豆豆》,虽然名字有点幼稚,但是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上一年级的小豆豆,她在原来的学校里非常的调皮。可是,妈妈让她转到巴学园这个学校,她却成了一名好学生,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她从第一步走进巴学园的时候,就深深喜欢上了巴学园。巴学园的教师是电车,一个班级只有几个学生,还有一个图书馆和一个食堂。
他们的校长非常温柔,每天上课学生想学哪一课就可以先学哪一课,如果上午把所有的科目都学完了,那么下午就可以出去散步,学生们都非常开心,而且还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此外,书中还说小豆豆的家庭非常和睦、美好,有健壮的爸爸,温柔的妈妈,还有会做饭的奶奶和懂人话的洛基。
啊,小豆豆的生活真令人羡慕呀!有我向往的好学校,有一个美满的家庭。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窗外的小豆豆》。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十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生活中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篇十一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