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书笔记(三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篇一
《朝花夕拾》是鲁迅对旧事的回忆,但却同时夹杂着其他情感,他用尖锐的笔触去抗击封建社会的一些现象,特别是《二十四孝图》一文,它本为古代人民宣传“孝心”的故事集,但是其内容却又透露出封建时代人民思想的无知,愚昧以及对儿童的压迫和残害。鲁迅幼年时期也是抱着“百善孝为先”思想,但是成年之后的鲁迅也明白的“孝顺”太难以达成,也慢慢接触到了封建社会愚孝的虚伪和残酷。
鲁迅在写“郭巨埋儿”时给我的触动很大,孝是中国千百年的文化思想,生为子女,回报父母本是理所当然,但是郭巨埋儿却显得及其无知。就算是出于对母亲的孝顺,他对儿子的所作所为也是惨绝人睹,他的妻与母也没有阻止他的所作所为,试问这是孝心的表现吗?显然不是,相反,这更像是一种自欺欺人,甚至说不定郭巨以后买能埋掉妻子与母亲。
荒唐的闹剧在郭巨得到了上天的赏赐后结束了,不得不感慨,郭巨是何等的迂腐,纵然自己贫穷,但他扼杀的确实祖国的花朵,换句话说,他自己生为一个男人,不能养家糊口,反而以这么极端的手段,这不是他卑鄙,阴暗的一面吗?不会去努力,依靠上天的赏赐去生活,他这一生还有什么可以被人传诵的呢?说不定,等到他的儿子长大以后,回忆起当年父亲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很难否定他不会实行一些极端的手段,而其后果难以想象。
再说到当时的孩童,鲁迅也为他们充满了怜惜和担忧,生活在动乱的年代,没有精美的书本可以阅读。和欧美的孩子相比确实很可怜,但是不得不想,现在我们的生活。愚孝没有了,代替的确是无孝,孩子的困顿感没有了,但是过于丰富的物质生活,却使得他们开始空洞,如果《二十四孝图》所反映的孝是一种过分的孝,那么现在的'这种思想让其一去不复返,因为追名逐利的人忘记了孝的存在,这又是古今思想的矛盾。
作为21世纪的人,我认为我们既不要做一个无孝的人,也不能做一个一味模仿《二十四孝图》的人,理智的去对待孝,相比才会最自然的表达出来。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篇二
前几天我买了一本鲁迅先生所着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对着这个题目沉思了好久。《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我还年轻,只有十几岁,可总喜欢回忆儿时的往事。对现实中的一切,我往往采取一种漠然置之的态度,没有对理想的渴望,没有感情的迸发……只有当我沉浸在对童年的回忆中时,我的全部热情才会真正苏醒,火一般地燃烧起来。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天空,房顶,或随便什么地方,长久地踱着步……我的灵魂深处会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颤抖,血,涌上了我的脸,快乐,童年的快乐,那样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变成了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学校宽阔的训练场上挥拍打球;盛夏,在游泳池上泼水玩耍;金秋,在溜冰场上"欢快起舞"……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
小时侯,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理由是终于当了一次儿歌中的那位捡到一分钱的小朋友;而今,长大的我也会捡起路上的硬币,理由是——那上面有国徽。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错别字而举手,不到老师"投降"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写了一黑板的错别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决不会有其他动作。
在这漫长的14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侵蚀而悄然逝去,惟有成长的足迹——那记录着你的所得和所失的足迹——永远不会磨灭。我希望永远不要失去童年时代的那种快乐、天真、朝气蓬勃、不知疲倦……
童年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当品味的时候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因为你失去了童稚的,失去了那份坚持"真理"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崇拜"的心灵依托;但随即你就会发现这茶的醇美、芳香、回味悠长——你的确的到了很多:民族的自尊心,恬静而悠长自得的处事态度,决不盲目的理性(也许有点偏执),一颗日臻成熟的"仁爱之心"……当一个"冥然兀坐"时,不妨品品长这杯茶,你会惊奇地发现:自己得到了很多。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篇三
对于看书,我是一个很懒的人。记得看过《地狱的第十九层》应该可以算是一本惊悚恐怖的小说,看的一半,几乎已经快要忘记还有结尾没看,才懒懒散散把它看完,居然看了3个月。
前些天,幸得有人推荐,看了一部亦舒的《朝花夕拾》。该书主人热情不凡,看过一段,他便会津津有味的和我探讨其中的缘由,分析故事情节,鼓励我赶快看完。
不知不觉,我竟奇迹般用了不到一周看完整部作品,感觉荡气回肠。
据说作者是倪匡的舍妹,所以书中带了点科幻色彩,并不时出现卫斯理、原振侠的原型,只是没有提及姓名。
已经不可避免的迷上了书中的男主角方中信,一个有魅力,懂得爱的男人。
一九八五年,那个年代感觉是很落后和封闭的,人们的感情思想都处于一个禁锢的时期。
男主人公在一次意外中遇到女主人公陆宜,如所有言情小说的情节一样,他爱上了这个因走错了时间来到了一九八五年的人,虽然和他只交往了短短45天的女人。
两人的情感经历并没有遭遇太大的波折,只是在一个不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女人还是要回去遥远的未来,相夫教子,即使对眼前的男人有多少的不舍。因为这一切都是宿命,他们不能违背的自然规律。
一直以为感性的男人不理智,理智的男人不感性。方中信何尝不是一个例外呢?为了爱人不受煎熬,他宁愿独自流落在一九八五年,承受失去爱人的痛苦。而他也在爱人离去三年后悄然逝去,而在墓碑上最后留的那六个字,更是令人肝肠寸断,冲击着每个人的心灵。
有这样一个男人,这样的爱自己,已经足矣。
或许作者是残酷的,她不该把陆宜还给未来。可以给他们45天,就应该给他们一生。
也许他们本就不该相遇,一切在50年前就已经成为了注定。
人生何尝又不是如此呢?现实中看过太多的离合。不该遇到的偏偏遇到,如果相遇是一种错误,也宁愿只要片刻的温存。所谓此情只待成追忆,有回忆的人总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