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优质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篇一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公司劳动人事员工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1、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2、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3、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工作地点;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9)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4、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5、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一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几至几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7、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8、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
2、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3、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4、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6、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怀孕期、生产期、捕乳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1、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2、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3、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篇二
编号
姓名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样本)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须 知
一、本劳动合同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正规劳动合同书。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应当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有约定事项的,经审查备案编号,双方签字盖章,以活页形式插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或者劳动合同期满需续订的,应将签订的相关“协议书”附后。
甲方(用人单位)简明情况
名称
地址
所有制性质 法定代表人
备注
乙方(劳动者)简明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职称或技术等级 技术专长
住址
第一条 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完成 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预计至 年 月 日止,合同范本《正规劳动合同书》。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 ,工作地点为 ,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六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八条 甲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及国家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岗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车修理厂维修工作为 。
第二条、合同时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工作时间:每天早上八点正式上班。
第四条、工资待遇
(一)乙方工资按照甲方工资制度实行。
(二)乙方(铜工、漆工、机修工)除掉材料费后按提成分50%的修理费。
(三)乙方每月付给甲方伙食费( 元)。
第五条、工作规定
(一)场内的生产,由于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工具、设备、配件损坏,余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二)场外与工作无关,私自外出而发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能私自离开逃跑,逃跑者由修理
厂罚款20xx元,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业。
(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
(六)乙方不能偷盗场内的任何财物和金钱等。
(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八)乙方晚上12点以前必须回到修理厂休息。
(九)乙方不能透露修理厂的秘密。
第六条、甲方责任
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资,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必须尽量帮助解决。
双方应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望双方共同遵守。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篇四
临近毕业,很多大四学生经过努力都落实了自己的工作或是与用人单位确定了意向。对于初涉职场的大学生朋友来说,就业之前还有一个关键的环节马虎不得,那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当时麻痹大意,就有可能对今后的发展产生障碍。
指导专家:
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冰
有些用人单位会用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这二者的差别是相当大的。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对劳动者的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各种保险、明确最低工资标准等,而劳务合同则仅仅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一种约定形式,一般不受劳动法的制约。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有些单位会利用这种优势,制定一些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如规定不合理的服务年限、苛刻的劳动纪律以及劳动者解除合同时的惩罚性补偿措施等,强迫劳动者接受。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特别注意审查类似的条款,对其中有失公平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异议。
劳动法中对劳动者的试用期有较明确的规定:一是试用期内也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三是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以此类推。
一些用人单位往往故意在劳动合同中避开工作岗位条款,从而随心所欲地变更劳动者的岗位,无限扩大其管理权,这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便可以任意变更合同内容,甚至故意进行刁难,劳动者却无以应对,最后只有无奈辞职。
同时,对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培训条款、保密和禁止同业竞争条款等,都需要详细审查。如工资数额是否确定及有无增资的条件,补贴及奖金的发放有无明确的计算依据和标准。至于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等内容,劳动法中都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发生纠纷时直接引用相应的规定即可解决。
劳动合同中,对违约行为的补偿主要是通过支付违约金来实现的,主要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培训协议以及因失职造成损失等情形下发生的违约金。
最明确清晰的违约条款应当包括如下内容:构成违约的条件、赔偿损失的范围、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数额等,上述内容应合法、公平,特别对其中关于提前解除合同及因培训而产生的违约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日后无力承担巨额赔偿陷入困境。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篇五
甲方(单位):
单位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xx 年 2 月 27 日起,至 灵山骄丰化工陆屋新厂 项目工作完成时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聘用(安排)乙方在 生产(工作)岗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定、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发生工伤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甲方应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定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 (标准工时、综合计时、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 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的形式和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制度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次月 20 日前。具体标准和办法为:
实行计件工资制,每月工资不低于 1200 元,工资总额中已包含了与工资有关的一切费用。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对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完成工作任务后3日内支付工资;对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按月支付工资。甲方应将支付工资的人员姓名、工资数额、支付项目等内容形成工资清单给乙方签领,并登记造册,以便备查。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第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出现双方约定终止的情况应即行终止。
第九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除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外。双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补偿办法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号)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1、甲方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甲方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第十一条 乙方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经济上不再另行补偿;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2、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违规操作,擅自停工,严重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对甲方的利益造成损失的,或消极怠工,质量、进度完成不了甲方交付的任务的;
3、有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偷窃、聚众闹事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执,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关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乙方按完成计件量取酬,甲方不保证乙方日工资水平;计件工资已包括了甲乙双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如由甲方缴纳,甲方有权从乙方计件工资中扣除。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或委托办理人(盖章):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篇六
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篇七
青岛市劳动合同样本
签约须知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青岛市劳动合同样本。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4.用人单位应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劳动合同空白之处应协商一致后填写,不需协商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
6.劳动合同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7.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全 称
住 所
联 系 电 话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户 籍 所 在 地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现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劳动合同书 电子版篇八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