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4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一
你们好!
春节将至,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安全、充实的假期,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不买、不带、不拿、不藏、不燃、不放、不售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为孩子撑起一片蓝色的天空。现向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自觉抵制买卖、禁燃禁放的.践行者。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学习并模范遵守《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精神,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法规。本人及家庭无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营造节日气氛、从事庆祝活动,为减少空气污染做出自己的贡献,严守“禁燃放”,共享文明城。
二、做自觉抵制买卖、禁燃禁放的宣传者。积极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qq群等媒介,向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益处,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维护安全的正能量。
三、做自觉抵制买卖、禁燃禁放的监督者。增强主人翁意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监督和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自觉行动起来,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夏邑县的天更蓝、地更净、环境更优美!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二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又到旺季,首先恭祝大家节日快乐!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让节日充满年味,平添许多节日的欢乐。愿大家在欢快燃放之际,勿忘文明燃放、安全燃放,让大家在爆竹声中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鉴于此,禁止广大业主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请您在园区西门,集中燃
放点燃放,届时物业服务中心会在上述指定地点做好防火、防爆准备。
现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许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禁止在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
2、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指定地点燃放,严禁在阳台、露台、屋顶、楼道处燃放。
3、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家长或成年人的看管指教下,千万不要让他们自己燃放,当遇到引线燃后不响的情况时,不能马上跑去查看,防止突然爆炸。 4、节日离家外出时,要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屋内引起火灾,大风天气,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容易引起火灾。
为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业森林半岛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再次提示您禁止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衷心感谢广大业主对我们工作长期的理解与支持!
xxx
20xx年xx月xx日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三
广大居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放数量越来越大,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影响正常生活秩序。池州市即将出台禁放规定,我县也将同步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为确保广大居民有一个清新、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倡导在县主城区拟禁放范围(环城北路以南、环城西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北、环城东路以西)内不再燃放烟花爆竹。现倡议如下:
1、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燃放烟花爆竹;
2、广大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尤其夜间、午休、学生考试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
3、广大居民在欢度节日、婚丧嫁娶期间,选择使用安全、环保的方式;
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在主城区不销售升空类烟花及小礼花;
5、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强化监管,多方位、多层次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6、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环保教育,让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争做新时代环保人。
居民朋友们,美丽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美好生活是我们共同的追求。为了您和孩子明天有清新的空气和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树立新风尚,展现新气象,为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文明xx增光添彩!
xx
20xx年x月x日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四
亲爱的各位家人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碧桂园豪园&水岸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提前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业户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碧桂园豪园&水岸物业服务中心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物业服务中心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造成火灾隐患。
xxx
20xx年xx月xx日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五
尊敬的广大市民:
《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经20xx年xx月xx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在本市xx区、xx区、xx区、xx区、xx区行政区域和xx经济综合实验区、xx新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xx元以上xxx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xxx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六
尊敬的各位业主:
新春来临之即,大连名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既带来了节日的'喜庆,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欢庆之余请您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工作。
1、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任何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我司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内巡视,对有违反此规定的业主进行劝阻和制止,如业主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并强行燃放烟花所发生的火灾后果自负;
2、请您到小区两侧主入口外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请您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
3、各位小区业主尤其是探亲度假的业主在外出前请清理自家阳台和空调架上堆放的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险隐患。
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xx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xx年1月21日(除夕)至20xx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xx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物业再次提醒广大业主务必及时清理堆放在走廊、消防通道内的杂物,以免堆放的易燃物引起火灾。
感谢您为小区和谐安全付出的努力。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七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露台、公共观景阳台、天台、楼道上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和伤人事故;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八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全域为“禁炮”区域,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禁炮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地本部门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起到带头作用,做到广大干部职工不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
2.各乡镇(区)要组织辖区各村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广播、挂条幅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
3.各乡镇(区)要组织辖区各村组成专门巡查监管队伍,在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初十、十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严厉管控,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要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区公安局作为禁炮工作的牵头单位,要主动组织各级干警开展禁炮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拘留的拘留,确保形成有力震慑。同时,要积极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禁炮工作。
5.区大气办将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对各级各部门禁炮工作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将在全区予以通报,并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各单位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xxx
20xx年xx月xx日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九
尊敬的xxx业主:
您好!
近期xxx小区发生两起火灾,其中xx楼顶因三个小学生在楼顶玩火导致着火,同一天的晚上在园区的东区十字喷泉附近景观区,晚上因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把园区的垃圾桶引燃着火,索性发现的及时,物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源,未发生大的火灾安全隐患!
因临近春节,冬季天干物燥,容易发生火灾安全隐患,特请广大业主引起高度重视!爱惜自己的家园,特温馨提示如下:
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楼顶、楼道及园区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3、如因个别不听劝阻的业主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4、如果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请到非禁止燃放地点燃放,且注意安全;
5、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木制品、纸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时间久,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寒假放假期间,园区游玩的学生、孩童较多,敬请每一位业主尽快清理楼道内、安全步梯等位置的全部个人物品,确保楼内消防安全;当物业对您的杂物进行清理时,万望配合,营造安全氛围;
6、小孩玩火导致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各位家长要加强孩子的日常看管,平时注意安全教育,切莫让孩子靠近火源,以免酿成大祸而追悔莫及!
xxx物业服务处
20xx年x月x日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十
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危害,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经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市主城区东至东三环路(含),西至西三环路(含),南至南三环路(含),北至古城路(含)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xx区、xx区、xx泉区、xx县等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 主城区四区住建局,xx区、xx区、xx区、xx县住建局,高新区房管处,负责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大禁放宣传力度,加强对辖区重点区域的巡查,同时对燃放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制止。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责任服务区范围内向业主进行政策宣传,告知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充分认识到禁放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把工作做细做足,讲清道理,争取业主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引导业主到禁放区域以外燃放,确保工作严格落实到位。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十一
市民朋友:
您好!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于20xx年x月xx日起正式实施,决定在xx区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
全区举报电话:110、12345、12319。
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xx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x月xx日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十二
春节期间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产生噪音污染,也会对人身和公共安全造成危害。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城市重点区域禁限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吴政通字〔20xx〕6号)精神,现就加强20xx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管控。市区利红街以西、开元大道(与世纪大道、金积大道交汇路段)以东、金积大道以北、世纪大道以南的合围区域限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一)国家机关、新闻、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
(二)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等企业;
(三)汽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集贸市场、商场、中心广场、公园、建筑物内部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仓库;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八)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地点。
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禁限放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二、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时段管控。限放区域内以下情形或时段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禁止燃放:
(一)婚丧嫁娶;
(二)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的早7点到晚12点;
(三)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焰火燃放活动。
三、严格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实行定点销售。城市建成区以外,各县(市、区)政府可依据划定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合理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公安机关对非法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进行查处。应急管理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禁放限放区域,多渠道及时发布禁放限放的通知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组织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督查巡查,依法管理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行为。充分发挥街道(乡)、社区(村)生态环境监管网格作用,利用各类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高空视频监控等系统,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五、倡导市民安全环保过年。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引导公众自觉不放、少放烟花爆竹或采取电子鞭炮等环保方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广大市民有权向小区物业、村(居)委会、社区、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及辖区相关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
xxx
20xx年xx月xx日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十三
尊敬的全市人民: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文明程度,防治大气和噪音污染,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xx市双禁办《关于进一步做好xx市全年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我市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全市域(所有地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销售、燃放,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罚款、治安拘留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安全与安宁是我们共同的愿望,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大势所趋,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我们诚恳地希望您自觉遵守我市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改变旧有观念,移风易俗,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全市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市人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清新空气、整洁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市人民开展普法宣传,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人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全市人民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查处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是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请您理解并积极配合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举报电话:110(公安局)、119(应急管理局)。
春节将至,在此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平安幸福!事事顺利!
村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十四
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满地的纸屑、大量的烟尘、刺耳的噪声,严重破坏城市形象,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街道全体居民朋友发出倡议:
街道的居民朋友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文明城市的需要,是法治社会的呼唤,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请广大xx居民共同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共同留住我们的蓝天。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城关镇辖区、经开区辖区、中疃镇辖区、程家集镇辖区、马店孜镇辖区、西潘楼镇辖区、城北镇辖区、王市镇辖区及其他乡镇辖区内的下列地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宗教祭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1、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商场、饭店、旅馆、娱乐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寄存和邮寄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2、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事先向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并对在其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城管等部门报告。
3、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文明新风,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全县社会管理,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助力蓝天保卫战,共创安全、环保的城市环境。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