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作文600字精选(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散文的作文600字篇一
独自一人行走在公园的小路上。想把一些烦杂的情绪丢在公园的某个角落,让心情放松,让一切释然在夜色中。
可有些亊总在心里挥之不去。
与他同亊多年,相处甚好。时间一长,也以朋友相称。虽谈不上是诤友或挚友,但因为工作,多有联系,也因是朋友,少有计较。久而久之,萌动一种不良倾向。一谈工作,他便把话题绕开,实在绕不开,也让你听了半天不知所云。当你认真起来,他便有话要说,重友情么?
忽然感到友情二字好重,像一块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让人喘不过气来的还有一种现象,很多人追求友情被一种潮流推往前走。也许他们虽然不情愿,却又无可奈何。
经商多年,生意上有些朋友,在不影响各自利益的情况下,互通信息,分析行情,提供商机。可商人总是把利益放在第一位,有生意便是朋友,没有生意形同路人。这种生意上的友情无可非议。
可现在很多人一概用商人做生意的原则来交朋友。便有了朋友多了好办亊的经验之谈。在他们的眼里,朋友关系成为方便工作或者谋取好处的纽带。
因此,它使人的友情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变得越来越虚伪,变得越来越功利。任其下去,可能给人心里带来压力,给工作带来被动。也有可能使人丧失原则或者同流合污,酿成一杯苦酒。令人遗憾,人们追求这种不稳定的甚至虚假的友情成为了一种时尚。
一个人仍在公园的小路上走,想,思绪在无穷的苍穹中飘荡。
朋友有很多种,有普通朋友,有狐朋狗友,也有良师益友。人一生中因遇到良师益友而深感幸运与福气。我有一位老朋友,阅历丰富,以诚待友,给了我许多帮助与指点。每次去看望他时,他总论起他的朋友,数他们的好,数他们的闪光点。我明白他在指点我。人一生中要多交有益于自已品德的朋友,在你痛苦的时候,帮你擦干眼泪,在你颓废的时候,让你振作精神。在你人生的路口,帮助你,指点你,使你受益一生。这样的友情比美酒还要醇还要香。
一边走,一边比较,一边感悟。有的友情建立在互相利用的基础上,有的友情建立在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基础上。有的朋友虚情假意,有的朋友坦诚相见。当朋友之间有了真诚,有了信任,有了鼓励,朋友之间就有了真挚的友情。
真挚的友情如同阳光,它给人带来温暖。
真挚的友情如同一首优美动听的歌,它给人带来轻松,带来愉快。
真挚的友情是人们精神家园的常青树,它让人们的心灵不再感到荒凉。真挚的友情是像树一样一寸一寸地生长的,人们懂得它的珍贵而倍加爱惜。
我知道,树需要施肥,治虫,爱护。培育友情也一样。
有人说过,友情不是永恒的,但培育友情,追求友情是永恒的。用真诚,关爱,不含功利之心去培育友情,去追求友情,这样的友情纯洁真挚。古贤云:“君子之交淡如水”。像水一样纯的友情,常久而亲切。这样的付出才有价值。追求友情,我们不可为讲义气而丧失原则,不要被虚伪的友情所蒙蔽,做出违背良心的亊来。不以功利之心交朋友,这样的友情才会有美的享受。
想到这里,心情轻松许多,不知不觉加快了脚步,走出公园往家里走去。
散文的作文600字篇二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600字篇三
周末了,好好休息吧,于是慵懒地躺在床上,直到9点半才起床。没有风,明亮而温暖的阳光洒满了阳台,一点儿也没有感觉到三九的严寒。阳台上好像有两只小鸟,那清脆悦耳的“唧唧、啾啾”声显得十分欢快。我想去看个究竟,没想到推门声却惊吓了它们,“扑哧”一声两只小鸟迅速地飞到对面的屋檐上去了,觉得好可惜。我站在阳台上舒展着身体,想着今天怎么度过。今天全城停电,没法看电视、上网,与朋友联系,他们又都回家了。
没有明亮的灯光,但有明媚的阳光;没有醉人的花香,却有悦耳的鸟语。
觉得挺无聊,就信步来到文体公园,那儿挺热闹。许多家长都带着孩子来到这儿,因为这儿有许多游乐设施,有充气城堡、碰碰车,还有各种四驱越野车。许多孩子跃跃欲试,家长们也忙得不亦乐乎。
为了生存、生活和未来,人们都在努力着。
来到新华书店,里面有好多人,有老人,也有学生。书店里很安静,与街面上热闹的情景形成鲜明的对比。人们静静地在书橱前查找着,翻看着,有些学生坐在地上,有些学生趴在书架上,那专注的神情令人感到欣慰,让你不忍心去打搅他们。我找了好些时间,觉得适合自己看的书不多,只选了五本,花了近200元。看看时间,已经中午12点了,拎着书,跑到快餐店吃午饭,半天的时间就这么打发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那书店里散发出来的书香,沁人心脾,让人流连忘返。如果我们这儿多有一些图书馆,多一些图书多好啊!
从太阳升起的那一刻到夕阳西下,我家的阳台始终淋浴在她的光辉里,我搬来一把椅子,坐着,看着刚买来的散发着馨香的书,直到傍晚。因为没电,所以与妻子到外面买了些面条,算是晚餐吧,当然还与妻子一起小酌了两杯。
生活平淡而安宁,这正是我所追求的。
散文的作文600字篇四
但我有一腔不甘平庸的热血,渴望踏上一条更为放荡不羁的险途。
高中以来被打上艺考生的标签,人人只道疯狂且庸俗,似乎他们口中的我们不需要花费太多努力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似乎踏上这条不归路的我们仅仅是为了高考,似乎我们所有的坦荡、珍视与理想都可以被掩埋。
事实并非如此。
你可熟知六点的画室,放学铃已经响了很久,黄昏依然温柔,透过窗户洋洋洒洒的穿进来,勇敢又真挚的投射出画架、画板的阴影,富有人情味的照在画纸的边缘上,印出诱人的光影,与黄昏柔光下漂浮着的螨尘相互交织变化着。画室人已散去大半,只留下零星几人做伴,一个个却又十分认真的研究着自己的作品,并进行不断的改进与完善,手臂不停地挥动着,目光不断的观察着,没有丝毫多余的交谈,没有任何令人不悦的噪声,有的只是笔尖在画纸上摩擦的声音,满是人情味的缱绻馥郁,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之中,至今不曾忘怀。
你能想象九点的晚自习,每个人都安静的看着自己面前的题目、书本,倦的人会趴下小憩片刻,谁也不会发出什么声音,宁静的夏夜很是温和,偶尔会有蝉鸣,偶尔会夹有轻微的咳嗽。若是透过窗户望去,便会在夜色中瞧见对面的教学楼带着星星灯火,满目哗然的亮着,一格一格照亮了我们的少年心,这一刻他们都还在坚持还在奋斗,这一刻不是只有我们。教室里的白炽灯依然还打在我们的桌面上,由近及远,满满的努力与心安。
有时我们也会迷茫会无助,不知道前方在哪里,我们以什么视为信仰,又为什么而坚持。
当你用一半的时间都在画画,日复一日的训练,提升你的技巧。有一刻你拿起画笔时会突然不知道该如何下手,起点在哪,落点又在何处。你懵懂,你焦灼,你渴望,你追寻......那是一段厌倦期,停滞不前,一无所获。你不知道该怎么办,却只是遵循着内心所说“你就得画画,这事由不得我自己。如果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他游泳的本事是好是坏并不重要,要紧的是他得从水里出来,要不他就会淹死。”
这声音真诚又炽热,满怀热忱与孤傲,画画已经成了我们的本性,已经成了我们不可磨灭的信仰与追求,不是为了高考,不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家长,不是为了一切目的,仅仅是因为信仰。我们还在努力,锲而不舍的追求着明天,拥有海子般“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情怀;信念食指“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我们也“为你,千千万万遍”。
年少的我们热情、不羁、勇敢、执着,我们能勇往直前也能挥手从头再来,这就是我们的黄金时代,这就是我们永不放弃的信念。
除非黄土白骨,我定守你百岁无忧。
散文的作文600字篇五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在放学,等待着游戏的童年|”……
伴随着爽朗的歌曲声缓缓传到我们耳边,不时让我们回想那时我们乐呵呵的“傻事”。
每个人都有童年,也许是“悲惨”的,也许是快乐的……
我的童年有些事是让人哭笑不得的,记得是6岁那年,妈妈和她的大学同学及她的儿子在我家院子里玩,当时,水壶正好开了,我便想帮妈妈做点儿什么,也想搞怪一下,便问正在忙着的妈妈:“妈妈,我可以用热水浇花吗”?当时妈妈也没太在意,就“昂”了一声。于是我便拿起了水壶,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向我家的小花园,到那里,我一手提着水壶 的 盖 子,一只手按住壶盖,便开始浇了,第一开始还挺顺利的,但数几秒后,我痛叫起来,原来是我由于一滑水将刚刚开的水倒在了夏天穿着凉鞋的脚上,我一叫,爸爸妈妈听见了我的“惨叫”,便急忙赶来。问我怎么了,一看我的脚被烫伤了,不知所措的妈妈买来了几个冰棍,来给我用冰棍冰脚,冰完,没料到的是,竟肿起来了几个大包,这简直是使我哭笑不得啊!
看!傻傻的童年使人回忆起来还是别有一番味道的吧,我发现再想起那么多事,真是让人“笑瘾大发”,又使人记忆深刻童年,是我永远忘不了的回忆,也是我对童年,对我刚记事到现在的一种回忆。
最后,也要对大家温馨提示一下:千万不可以自己一个人拿开水,也不可以用开水浇花哦!否则,这会让你“痛苦一阵”哦!
童年,你使我懂得了很多,谢谢你。我会永远怀念你。
散文的作文600字篇六
“爱别人,也被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籍的人,无惧于任何事物,任何人。”这是法国人彭沙尔对爱这个猜不出、摸不透的字的理解,而毕淑敏也自她的散文静静地诉说着她心中对爱的理解。
毕淑敏的散文短小却又使人觉得鲜美,她的散文就好比一场爱的盛宴仔细品读她的散文,时而波涛汹涌,震撼心灵;时而溪流娟娟,滋润心田。静静回味她的散文,新鲜却富有高深的哲理性,她将一个女人细腻的情感描写的淋漓尽致,且不夹带小女人的惺惺作态,显得大气非凡。
毕淑敏她是一名医生,通常医生都被我理解为淡漠的,原以为她的散文也应该是冰冷的。读过后,我才知道我的一切原以为都被我自己给否定了,所有的自认为都是错误的。在翻过一页一页纸张的瞬间,会感应到她笔下字里行间渗透出的暖暖温馨,她是一个内心丰富且又柔软的作家。读她的散文,会让人有一种很清新的感觉,那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像是一棵植物刚长出嫩芽的感觉,很柔软。她的散文题目是简简单单的,文字是简简短短的,但正是这简单、简短,将原本简单却又不简单的爱描述的无与伦比,这是一种无可比拟的风景,是生命的核心,同时也是生命存在的意义。
在毕淑敏的笔下,爱仿佛是大海,是经由千百条小河流水汇合而成的,包括了家庭之爱、恋人之爱、对生命的爱、对幼小儿童的爱由小变大,由少变多。虽然爱的内容不同,表达方式不同,却殊途同归,凝结成天界没有而人间特有的最美好的结晶,闪耀着无与伦比的光芒
在这个物欲飞速膨胀却缺乏爱的时代,在森林、草原被高楼大厦取而代之的空间,爱可以说是世界级的保护资产,可又有多少人意识到呢?包括我的爸爸妈妈吗?很显然那是不可能的。只有她,只有毕淑敏这个从医的女人,她用爱装饰自己,用爱教育后人,让排山倒海的爱使生活更具激情,让生活更加的浪漫。
爱别人,也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我们不仅要爱自己,更要爱别人,或许还可以爱别人的别人。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籍的人,是无惧与任何事物、任何人的。爱就像是一条娟娟的细流,滋滋地流淌在我们的心头;爱也像是一朵静待盛开的花骨朵儿,静静地等待有心人来将它滋润。
散文的作文600字篇七
后来两天我都是朦朦胧胧的,没有什么感觉。仿佛是你还在不远处某个地方呼吸着,心脏继续它继续了七十多年的跳动。
你没有。
直到站在火葬场,最后一次看你的面容,姑姑靠着朋友勉强站立,哭着对我说我再也没有爷爷了,我才仿佛大梦初醒。脸上有些凉,抹了一把,竟满手的泪水。
我又忆起你下葬,盖大理石的师傅是你学生的学生,这使我不由感慨世界的精妙手段。我看着你最喜欢的茶壶和收音机逐渐离开我的视野,那茶壶是我把玩过的,收音机也是我常陪你听的。
我这才明白过来,死亡只是一场与熟悉事物的告别。
永不回头的告别。
天空是鸽灰色的,远方的灰色里翻滚着铅灰的云。清晨下过小雨,因为没戴眼镜,墓地在眼里如同模糊的抽象画。我向更远处眺望,望见砖红的平房在浓云下微小地颤栗。野草是枯黄色的,铺满了上下起伏的山路,衬着曲折蜿蜒的小路越发暗沉起来。
自此,人生再无你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