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区工作者民政工作总结和下一步计划通用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社区工作者民政工作总结和下一步计划篇一
2015年,我局坚持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总基调,围绕“以民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做一流贡献、争一流荣誉”的工作思路和“团结干事、和谐共事、依法办事、多做实事”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民生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全力以赴保民生,突出抓好了人事人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成功申报了银城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为创业型和积极就业型试点社区和泗洲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全省人社系统作风建设优秀窗口单位。2015年8月,被国家人社部评为“全国《中国劳动保障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荣获201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民生工程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2014年度小额贷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在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市直单位民主评议集中测评中位列第三名,在xx市经济巡查点评中位列第四,人社工作进入了xx市第一方阵。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截止12月31日,今年涉及我局的27项民生工程指标全部完成计划或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其中24项超额完成。有13项在xx市位列前4位。
(一)以民生为根本,坚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1-12月份,我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0.5153万人,完成年任务数的125.7%;“4050”人员就业0.0418万人,完成年任务数的154.8%;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1512万人,完成年任务数的267.7%;其中省内转移0.8161万人,完成年任务数的281.4%;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0.0871万人,年任务数的193.6%;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0.4389万人,完成年任务数的159.6%;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0.065万人,完成年任务数的270.8%;创业培训0.138万人,完成年任务数的158.6%。
二是深入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共吸引了70余家企业参会,累计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现场达成就业意向2000余人。
三是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小企业贴息、稳岗补贴等扶持政策。1-12月份,我市新增小额担保贷款1.2428亿元,完成年任务数的124.3%,其中发放小企业贴息贷款1820万元,完成年任务数的139%;到期贷款回收率99.94%,完成年任务数的105.2%。
四是积极落实稳岗政策。成立了落实稳岗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市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的实施方案》(德人社发2015]37号)文件,切实做好企业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已为铜矿、金山金矿、润泉自来水公司等三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共计351.588万元。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率由2%降为1.5%,个人缴费率由1%降为0.5%,达到了3%下降为2%的要求。失业保险征缴工作取得新突破,1-12月份,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1123万元,历史上首次突破千万,完成年任务数的158.4%。五是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利用现有资源,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多方投资合作建设等措施改造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3年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不超过50%提高到60%。目前,我市通过招商引资成功引进了江西村淘电商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我市投资打造“两基地一园区,一会一馆,村村通电商”。一期电子商务孵化基地2000平米已建成投入使用,基地现有入驻企业21家,青年创业网店30个。基地第一年目标是让3家转型做电商的企业实现一百万以上销售额,让10个以上创业青年月入万元。二期电子商务产业园规划面积将达到2万平方米。
六是积极引领以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新创业。一方面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目前,已为符合条件的36名创业大学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0万元。另一方面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现已将相关补贴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七是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提高创业培训标准,对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至1600元。今年以来,我市共举办创业培训班18期,培训人数1290人,举办工业园区定向培训班22期,培训人数4189人。
八是结合我市实际,审批符合相关条件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制定了符合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特点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教学
大纲。目前,我市已审批了市安郡职业培训学校为我市电子商务培训定点机构。11月23日下午,举办了我市第一期电子商务培训班,培训学员60人,发放补贴资金4.2万元,年培训人数预计将达700余人。(二)以民需为目标,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一是建立共管机制,实行“三险合一”捆绑式征缴。制定了《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转发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1-12月份,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除外)参保总人数为29.5966万人次,基金征缴总额3.9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37万人、12.88万人、2.9366万人、4.42万人、1.99万人,分别完成年任务数的100.3%、101.4%、100.3%、100%、100%,基金征缴总额分别为2.414亿元、1.25亿元、1123万元、1060万元、200万元,分别完成年任务数的100%、135%、158.4%、179.7%、112.4%。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待遇发放人员)10.3万人,完成年任务数的108.4%。特别是大力实施复合式结算办法,积极推行医保总额控制和“六参数”管理。同时加强与农医中心的沟通联系,统一标准加强对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扭转了长年亏损的局面,首次实现了年度收支平衡。1-11月份,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4780.1万元,支出3671.9万元,为保障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研究出台了《市特困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暂行办法》和《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切实解决了我市特困群体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保障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截止目前,共有12人办理了助保贷款业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0.99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94.1%。
三是成立了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完善了数据比对制度,每季度市人社部门定期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对重复参保人员及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今年以来,共对466名重复参保人员和340名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
四是成立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并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了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配备了专职人员。现发卡率已达80%以上,制卡数据准确率达到90%以上。今年以来未出现信息安全事故。
(三)以人才为支撑,大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顺利完成了2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完成年任务数的103.5%)、99名中小学教师的招录工作。 二是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发〔2015〕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经批准停职领办创办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德办字〔2015〕98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截止目前,共为16名事业单位职工停职领办创办企业人员办理了审批和备案手续。三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工作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已于7月25日全部调标发放到位。12月3日,市政府办制定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德府办字〔2015〕162号)文件,明确了范围、时点和内容以及实施步骤等方面。12月25日,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了数据采集上报、提交入库工作。
四是稳妥推进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2015年12月,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市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德人社发〔2015〕45号)文件,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市实施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工作方案》(德人社发〔2015〕46号)文件,现已完成了个人申报和初审各项工作,计划1月18日之前完成民主测评和考核工作。目前,《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等级划分的请示》已报xx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批,正在等待批复。
社区工作者民政工作总结和下一步计划篇二
2009年民政工作总结
2009年民政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切实体现了民政为民的宗旨。2009年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五保供养工作。2009年按照上级民政工作指示精神,对我镇五保户进行了重新核定和审查审批工作,经严格标准审定五保户728人,下半年为759人,至现在已发放五保专项资金968100元,切实解决了五保户生活。利用上级民生工程项目建100床位敬老院一所,2010年将投入使用。
2、低保工作。今年上半年,镇民政对农村低保户进行重新登记和核查,通过张榜公布、群众举报等形式共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人员345人,经调整审定a类人员62户175人,发放低保金118475元;b类人员322户886人,发放低保金493502元,c类人员583户1542人,发放低保金488814元,a、b、c类合计发放低保金1100791元;下半年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扩面,全镇共扩d类低保户146户共271人,发放低保金28455元;城镇低保标准由165元提高到220元,发放低保金67575元,享受低保313户636人,保障了特困户生活生产,维护了社会稳定。
3、残疾人工作。为了方便广大残疾人换证,镇民政办邀请市、县残联的工作人员来我镇进行办证,共办理二代残疾证763件,解决残疾人到县残联办证难的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镇民政办对全镇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进行摸底登记,第一次审批304人,共发放救助金109440元,第二次审批324人,共发放救助金58320元,合计发放救助金167760元。
4、优抚优待工作。2009年开展了全镇优抚对象核查工作,建立健全军人标准档案,对部队军人证件进行重新认证,为确保优待对象按照政策享受应有权利,镇民政办协同镇武装部及各村民兵营进一步核实了全镇义务兵底数,在“八一”建军节时及时把优待金发放到优待户手中,以此促进了我镇双拥工作开展。
5、殡改工作。年初镇民政办大力宣传了殡改,但具体落实工作的力度与去年相比还不够大,2009年以来平坟还田工作开展不够经常,导致一些“死灰复燃”,个别村又出现死亡不火化偷埋现象,针对出现的偷埋现象,我镇民政办人员联合县民政局殡改专职人员对偷埋现象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郜桥村2例偷埋的进行了就地起棺火化。对制造丧葬用品户进行了严肃查处。
6、大病救助工作。2009年,我镇大力开展大病救助工作,对因病致贫,返贫户实施救助,在报销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仍十分困难的户,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给予登记上报,-----户大病户得到-----元的医疗补助,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的困难。
7、千人千元扶贫和白内障患者康复工程。我镇认真开展了残疾人千人千元百万扶贫就业工程,共资助15名残疾人,每位1000元资金进行发展养殖、种植,发家致富,资助资金达1.5万元;重点资助对象2名,资助资金8000元,;对全镇白内障患者进行了摸底排查,共统计有眼疾患者72人,经医院筛查鉴定,已有28人做了手术,使28名白内障患者重见了光明。积极与县民政局联系为4名瘫痪在床的残疾人,行走。渴望助残轮椅4部,使我镇瘫痪在床的重残疾人有了代步工具。
2009年镇民政办在非农最低生活保障、维权、残疾工作、政权建设、五保供养、优待优抚等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各次均处在全县前列,多次得到了县民政局领导的表扬和镇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但殡改工作与其它乡镇还存在差距,还需加大殡改工作力度。
2009年我镇民政办将继续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五保供养对象的核销新增工作。民政办将抽调专人对全镇的五保户进一步检查,对个别村干部隐瞒五保户死亡的要及时认定、评议、上报,实现“应保尽保”,确实使符合五保条件的及时享受到五保待遇。
2、搞好残疾人扶贫工作。结合助残日活动的开展,全面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认真做好“千人千元扶贫就业工程”和“千人千元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救助工程”,积极拓宽残疾人的就业渠道、落实就业政策,切实解决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困难,构建和谐、文明、进步的乡镇、村庄。
3、强化殡改工作。为搞好2009年殡改工作,我镇民政办决定明年做好以下几点工作:第一、镇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村总人口分配预测死亡人数,对各村每月完成任务指标数进行公布,对落后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第二、对死亡偷埋的要采取强制措施起尸入馆火化,并对该户进行经济处罚,对村干部知情不报的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第
三、
联合工商部门加大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棺木等土葬用品;第四、在深入宣传教育和完备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对公路两侧、大田地、沟堤、村旁的土坟和永久性坟墓,全面依法进行拆除,努力达到无坟镇目标。第五、利用不行洪的的沟堤,合并闲置的村部、校舍,尽快建成公益性坟墓,使火化后的骨灰有地方安放,群众有地方祭祀,从根本上避免二次土葬现象。4、救灾工作。浍河流经我镇,而且我镇境内大小河沟较多,随着孙疃矿和杨柳矿的开采,我镇部分村庄将会塌陷,因此我镇是个灾情多发乡镇,如有灾情民政工作人员将深入一线进行抗洪救灾,并对汛期期间倒房受灾户进行核查、拍照、登记。经严格程序审核、审批,搞好五保户、低保户、相对贫困户、一般户的受灾核定工作,并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安排倒房重新建房,使灾民生活生产得到保障。切实体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
孙疃镇社会事务办
2009年1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