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1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一
海明威的代表作《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震撼了世人,也震撼了我。海明威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文中讲述了老人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鱼,而在第八十五天时,他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却不幸遭到一群鲨鱼的袭击,他使出浑身解数与鲨鱼搏斗,击退了一只又一只鲨鱼,最终拖回了一副大鱼的骨架。
我被老人顽强的精神感动了,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海明威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写出来的,文中海明威把老人比作自己,把来吃大鱼的鲨鱼比作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而男孩就是重重磨难中的一丝希望。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就能战胜困难,走向胜利。
记得老人曾在书中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勾起了我的一段回忆。
上小学一年级时,老师说要举行一场组长比赛,看哪个组长能把自己的四人小组管理得最好,获胜者可获得"优秀组长"的称号,小组也会被评为"棒棒组"。当时我也是组长,一接到这个任务,就立刻行动起来。对于我们组来说,首先要解决交作业拖拉的坏习惯,可无论我怎样苦口婆心地讲道理,他们都当成耳旁风,听都不听。但我毫不气馁,因为我要采取措施了。我来到他们面前,压低嗓子说道:"你们就不希望我们整个小组积极向上吗?"作为组长,我首先以身作则,带头快速完成并及时上交作业,而且我还带动平时交作业最慢的王亚按时交作业,其他同学一看,都不好意思了,纷纷表示要听组长的话,为小组争光。就这样,我战胜了第一步困难。慢慢地,我和组员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我们组终于取得了"棒棒组"的称号,我也光荣地被评为"优秀组长"。
结合《老人与海》的故事和这件事,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就一定能战胜黑暗,走向光明。
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二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书却只有那一本,那就是《亲子晚安故事》。我为什么喜欢它呢?那是因为它里面的故事不仅有教育我们小孩子的,而且还有教导我们家长的。
我把这本书中自认为最有教育意义的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听吧:
以前,有一对母子,这对母子有一个很大的缺点:看见什么偷什么。一天,儿子才学校回来,高兴地对妈妈说:“妈妈,你看,我今天又偷了一本书,还有一个漂亮的文具盒呢。”妈妈听了不仅 没有训斥儿子,反而还夸奖儿子:“以后再偷些更值钱的东西!你看,今天妈妈也给咱家“新买”了一件物品,嘘……是我趁别人不注意偷回来的。多么漂亮的包包啊!以后妈妈每天背着它去逛街。”
后来儿子越偷越大,起初是偷铅笔盒,慢慢地,偷起了钱。在
某商场偷钱时被商场的保安抓了个现行,被移送到当地的法庭。法庭上,儿子对母亲说:“妈妈,你过来,我有话想对你说。”妈妈心想:儿子肯定是想把他身上偷的值钱的东西交给我。妈妈赶紧奔走到儿子身边,俯下身子,把耳朵紧贴到儿子嘴边,心里美滋滋的。
令人惊叹的事情发生了。儿子一句话也没说,猛的上前狠狠的咬住了母亲的耳朵,顿时,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如同流水从山上流下,血渐渐地染红了地板,所有在场的人呆住了,而儿子说的话更让所有人惊叹不已:“妈妈,小时候我偷东西时,你为什么不加以制止呢,如果你对我严加管教,我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地步啊!我恨你,妈妈!”
我还记得那句谚语:从小偷针,长大偷金。这不正是上述故事的真实写照吗?故事教育我们“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读了这个故事,你是不是也被震惊了?《亲子晚安故事》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好故事,让我学习到学生课本上学不到的经验和教训,所有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怎么样,这本书是不是特好看,想看就赶紧来我这借读吧!
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三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别让不好意思害了你”。
其实,这本书,我一开始是不怎么喜欢看的,是妈妈把我引入了这本书,也让我开始着迷。这本书不厚,只有一百四十八页,作者是刘长江,为了让读者们读起来方便,把所有“故事”分成了五大块,每一块都是围绕着一个主题写的。我最喜欢的是第三大块的第一篇“轻松打开话匣子”。
这一篇文章主要是围绕着一个故事讲的:微微是某钢材销售公司的一名大客户专员,在公司工作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业绩虽然不是最好,但在人才济济的公司中,也算是中等偏上。薇薇的人缘也很好,有很多朋友、同学、老乡、客户、同事等,薇薇总觉得自己的朋友很够意思,这不,周二一大早上就有一位老乡给薇薇打电话,给她介绍了一位大客户,订单十五万。薇薇甭提有多高兴了,一再承诺,生意成了之后,一定请老乡吃饭。老乡对薇薇说:“这位客户是个股迷,特别喜欢研究股票,你可以好好利用这一特点啊。”
听到后,薇薇想:“自己对股票一窍不通,和客户谈股票这不是天方夜谭嘛!”于是,薇薇决定现学股票知识……周五早上,薇薇自信满满的去拜访客户,进行完自我介绍及必要的寒暄后,两人开始大谈股票。当场与薇薇订了这个十五万元的订单……
故事结束后,并没有直接下一篇,而是先把故事总结,再说出道理,然后在书中讨论,也就是方法,最后就是一些寄语了。每一篇都一样。我很喜欢这种结构,不仅可以让我们更想读下去,也把不容以明白的地方一一写出来,整本书完全没有不理解的地方。而且这本书很生活化,话说的也很直白,有点……像我。别看它只是一本书,里面的故事全是百分百生活中会遇到的事。不经如此,它也可以帮我们解决一些问题,比如:语言表达能力欠缺,不自信,安于享乐等等,其实这些问题是可以经过后天的专门训练,完全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了方法,只要有了选择,那么一切的努力定会成功,我们的青春之旅也不会有懵懂和迷茫!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喜欢吗?对了,你……可以把你喜欢的书给我讲讲吗?
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四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寒假,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五
有一本名著,是大家所熟悉的一本书,它的作者是19世纪最了不起的作家。有趣的是,这位作家甚至连世界都没看见,她用一双手“看见”了世界。她就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而这名著就是让世人惊叹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人,在她从世上降临后因患病失去听觉与视觉。她连世界都没好好看过。正当她妈妈为海伦的前途感到担忧时。一位女教师改变了她的一生,让海伦凯勒的黑暗人生发生了番羽天覆地的变化。海伦正处在名人如流的一个世纪,马克吐温曾与她讨论过,在讨论时海伦是一个伟大的人。
我发现其实这是一部述写海伦凯勒的大部分时光的生活类的书籍。但她的生活又不乏哲学理论。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她虽然耳聋,失明,但还是顺利完成学业。她用她的一生告诉所有人:先天的天才比不上后期努力的人。现在有很多因为觉得自己比不上先天的天才而自暴自弃,甘愿被天才嘲笑,被大家所唾弃。而我想用海伦凯勒的一生告诉大家: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努力再努力。
大家应该将她的故事用来告诫自己学会感恩,正当你抱怨父母晚来接你时,想一想有些贫困儿童上学放学时的情景;当你抱怨父母唠叨时,留守儿童连父母一面都没见过;当你对生活失去兴趣,有的'人想方设法想生存下来。《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人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其实也让人学会纯洁无暇的心灵。虽然《圣经》中说过“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但现实很残酷。学会感恩的人心中多一份安详和宁静。
身体上的缺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理上的缺陷。海伦凯勒用坚定意志坦然面对世界。有人说她的成功是劳立文老师的功劳,有人说是因为她的阅读量很多,以上几点都有,但有一点必须是坚强。
海伦凯勒传奇的一生,她的成功正如马克吐温所说:“海伦凯勒和拿破仑是19世纪两个最杰出的人。拿破仑试图用武力征服世界,他失败了;海伦凯勒用笔征服世界,她成功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有机会也请您看一下这本名著,记住,这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六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七
书,伟人毛泽东曾经说过:饭可以一吨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读书就是一场心灵的旅行,我们可以在旅途欣赏到各种风景,扩大我们的眼界,获取很多知识。所以读书非常重要!你有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吗?我有,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写的,首先我觉得她的句子很美,比如“总是会有山风吹过,那山风带有林中的一切气息”这句话让我好像也从山风中感受到了那林中的生机,好像我也像她那样闭着眼睛站在山上感受到那山风拂面。
让我感到最精彩的是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因为她写出了珍惜时光。她说:她的第一天先要看家人朋友和生命一切深爱的人,要仁爱和温柔陪伴我一生的人,比如我的父母姐妹。我要看安妮·莎莉文·梅西夫人,她的盲文老师,很细心很有爱的一个个盲文不厌其烦的教给她,改变了她的一生。
她说她的第二天要在巴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她要去仰望太阳用光明唤醒沉睡的地球。我想,正常的我好像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世界的美!突然感觉自己很幸福,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看到,而她却只有相信中三天的光明,而且只有三天……。
在她的第三天,她还会迎接黎明并渴望发现新的喜悦,因为眼睛看得见的人,每天的黎明都是一个永远重复的美景。她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小小的故事:她有一个朋友去林子里玩,等她回来了海伦凯勒就问她树林里有什么?可是朋友说没有什么好看的,海伦凯勒很奇怪,你出去一个多小时也没发现什么吗?一个人仅仅有双眼没有心灵的“眼睛”依然感受不到世界的美好,而一个即使没有光明的眼睛有了心却感受到更多的美好。
我觉得海伦凯勒这一本书写的太好了,好在优美的语言,好在内心情感的丰富细腻,好在她虽然是一个***却让我感动和震撼,送给我们一个美好的世界。
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八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我是个十足的书迷,所以从书中汲取了不少营养。不过,在浩瀚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森林报》,它的作者是前苏联的维·比安基。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狗的忠诚,以及森林一年四季的不同模样,令我回味无穷。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尤其是《最后一场熊洞风波》这一章,里面讲述了猎人瑟索伊奇踩着滑雪板,和他的猎狗卡索一起滑行在一片大沼泽地上。突然,远处传来了猎狗暴躁不安的叫声,原来是卡索发现了熊的踪迹。猎狗卡索临危不惧,帮助猎人打死了熊。读到这里,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狗真的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它们可以陪我们一起玩耍,遇到危险时还会舍命救主人,我们要好好对待它们。
除了感人的情节,里面还描绘了纷繁多彩的森林。森林里的春天与我们这里的截然不同,我们这儿的春天百花齐放,鸟语花香,而森林里的春天却是一片汪洋,淹死了不少小动物。不过,这也是鱼儿畅游的一段时光。
夏天,森林里湿润的草地上长满了鲜艳的花朵,人们纷纷来森林里采集药材治病。飞禽走兽都有了各自的巢穴,巢穴里的雏鸟叽叽喳喳,奏起了欢快的乐曲。果实沉甸甸的,将树枝压弯了腰。于是,树木都横着生长了。再往里一瞧,小鸟扑闪着翅膀,开始准备学习飞翔了。
秋天,白桦和栎树的叶子都纷纷扬扬地落下,一片片落叶就犹如一只只飞舞的蝴蝶在林中翩翩起舞。松柏显得更苍翠了,令人心旷神怡。森林里的居民也忙得不可开交,又是储藏过冬的食物,又是四处捡拾柴火。
冬天正是狩猎的好时候,人们开始打紫貂、水貂等皮毛珍贵的动物以及狼、熊等大型动物。可是,冬天的天气就像一个婴儿的脸,时而阳光明媚,时而乌云密布,时而下起鹅毛大雪,让人们举步维艰。
这本书让我更亲近大自然,更热爱大自然了。你有空也可以来看看哦!
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九
一柄叉子、一盘芒果,悠闲的周末我吃着下午茶,沉醉在《城南旧事》的欢笑与泪水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书。
小学时母亲让我读《城南旧事》,当时我不喜欢看讲旧社会生活的小说,觉得太沉重,只是为了完成家长布置的读书任务硬着头皮看,读得飞快,几天就草草读完了,对于书中的内容也只是一知半解。秀贞是怎么疯了的,秀贞和妞儿她们又是怎么死的,为什么妈妈不喜欢兰姨娘,兰姨娘又是什么人很多情节我都只是一知半解。
上了初中后,《城南旧事》是必读书目之一,我再次拾起了这本书。不料和小学初读时的感悟不同,翻过几页,书中的情节映入眼帘,我就被《城南旧事》深深的迷住了。我看着书中的英子,看她同妞儿正在用虫子喂黄澄澄的小油鸡,在英子和妞儿的欢声笑语中,在小黄鸡叽叽喳喳的映衬下,场面便似我手中盘子里成熟的芒果,是甜蜜,可口的。
抱着书,我进入了英子的世界里,我看见大盆大盆的石榴和夹竹桃在她家的院落里娇艳地绽放着,茉莉花飘出幽幽的香气,银白色的玉簪花成群结队的在花池中盛放,绿油油的叶子衬托着玉簪是多么的白,像是高贵的天鹅,是那么的纯洁、美丽,泼泼洒洒的菊花摆在院子里,廊檐下。夕阳西下,院子里吹着凉爽的风,我看着英子的爸爸在后院悠闲地浇花。但这一切都在英子的毕业典礼那天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英子的爸爸病重去世了,我看到英子在得知父亲去世时很镇定,她知道自己的责任,一边安慰母亲,一边承担起家业。英子在十三岁结束了她的美好的童年生活,不再只是家庭责任的旁观者,她开始负起了一个孩子不该肩负的责任,而她也必须要承担起这一切。英子的人生和命运转变没有丝毫的过渡,显得是那样的仓促,她之后的生活变得像尚未成熟的芒果一般,是苦涩的、酸涩的。
我不禁在书外思考:英子生在旧社会,她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是这么短暂。而我生在现代社会,衣食无忧,家庭美满,和英子相比这样幸福的生活是那么可贵。《城南旧事》和英子的故事不仅让我记忆犹新、铭记终生,更让我懂得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辜负每一天。
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十
在西方,有这样一本书。他曾被18世纪最出名的思想家卢梭这样评价:“每一位成长中的青少年都值得一读”那么这本书到到底怎么样呢?
这本书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书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相反还有些简单。本书主人公――鲁滨孙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他的父母自幼便劝告他要过着安定的生活,幸福而平淡的过一生。但天生热爱冒险的鲁滨孙并没有听信父母的话,反而偷偷搭乘远航的商船去冒险。
一路上,鲁滨孙遇到无数的威胁与困难,他甚至被海盗绑架,在侥幸逃脱后,他那酷爱冒险的心并没有停止,反而更加强烈了。但不幸的是,在一次航行中,他乘坐的船被海浪拍翻了,船上只有他一个幸存者。他一个人在岛上顽强生存了28年,积极自救。最终重返文明社会。
在孤身一人流落荒岛时,鲁滨孙并未一蹶不振。他搜寻工具物资来帮助自己生存。没有房子,他自己造;没有食物它便打猎和种田;遇到野人危机时,他积极寻求方法,企图自救。鲁滨孙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顽强的意志在渺无人烟的荒岛上创建了一个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王国。
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鲁滨孙毫无疑问是伟大的,他是一位孤独而又顽强的冒险者。他无惧困难与挑战,敢于一个人面对一切艰难工作。但我自己呢?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自从我们出生后便走上了一条平坦而又舒适的大路,我们从出生到长大,一直生活在父母与社会的呵护下。没有遭受过真正风雨的考验。我们无疑是幸福的,但同样我们也是不幸的。因为我们没有真正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与挫折。
鲁滨孙还教给我们要学会满足,我们常常因为缺少什么东西而不满足,是因为我们对已经得到的东西失去感激之情。只有体验过更恶劣的环境,才会越发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正如拿破仑所言:最困难的时候也就是离成功不远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习鲁滨孙那种顽强的精神与感恩的品质,相信明天更加美好,只有这样才能迎来更加光辉的未来。
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十一
自长大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当《红楼梦》莫属。它是由曹雪芹编写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认为,一本书,久传于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国文学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无疑肯定了《红楼梦》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变历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最后却碍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以悲剧的方式收尾。
当时的封建社会,有这样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长辈并不支持贾宝玉娶体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薛宝钗。贾母虽对贾宝玉的婚姻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她对林黛玉的喜爱只是对外孙女的喜爱,而不是对待孙媳妇的喜爱。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见不得光。
贾府是要靠男子维持富贵的,所以贾宝玉一定会进京赶考,入仕为官,而这都需要她的妻子来操劳大大小小的事务。而林黛玉在后面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谈去操劳整个贾府了。而薛宝钗却不一样,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来直去,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透着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宝钗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典型,她为人圆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适合当那个时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妇。
种种原因,导致二人相爱不能相守。这边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另一边却是肝肠寸断,苟延残喘。可怜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为是贾宝玉负了她。贾宝玉在成亲的时候,一直以为将与他厮守一生的是他最爱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时候掀盖头,怕黛玉会生气,眼里满满的期待,却都在掀起盖头的一刹那支离破碎。如果他早些掀开盖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世上没有如果。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的主线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