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大学生村官选聘通知文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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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学生村官选聘通知文件篇一
选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运行环节多,有关高校党委及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审核把关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通力协作,抓紧抓好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培养、管理和流转等工作。
2018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及时发布。为便于工作沟通联络,请有关高校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报送至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联系人:吴校方,王丽玲;联系电话:0591-88017698,87875510;传真:0591-88017698;邮编:350003)。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17年11月10日
福建大学生村官选聘通知文件篇二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深入考核、聘前公示、组织体检、确定聘用等程序,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单位在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发布选聘公告。报名时间从2017年11月15日8:00起至12月5日24:00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 “福建省2018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报名,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2018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考生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考生所在高校必须严格审核,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报考。
参照我省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考生须交报名费80元。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省内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发布选聘信息。(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上网报名。(3)由高校党委负责,高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4)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核,确定推荐考试人选。(5)高校对推荐考试人选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6)通过资格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高校学生工作处统一打印、分发申请表,并要求其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7)各高校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福建省2018年大学生村官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18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8)考生于2018年1月1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9)2018年1月20日至1月31日,高校学生工作处统一打印、分发准考证。
省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发布选聘信息。(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上网报名。(3)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推荐考试人选。(4)推荐考试的人选直接从网上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高校学生工作有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至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快递单据须标注“福建省大学生村官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5)省委组织部根据收到的申请表,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6)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于2018年1月1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7)2018年1月20日至1月31日,考生直接从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系统账号密码,以便今后查询考试资格、考试成绩、考核人选、体检结果和录取通知等信息。申请表、准考证、减免费用申请书等均须使用a4复印纸打印,并保持纸面整洁。
(二)统一组织考试
2018年2月4日(星期日)下午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进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时间为下午2:00—3:30,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考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处。
(三)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考核
由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在确定的笔试合格线上,按各地选聘计划数1:2和男女6: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选名单,于2018年3月上旬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2018年3月中旬至4月,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到有关高校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核。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在深入考核的基础上,经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委托相关高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向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反映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适宜选聘的,予以取消选聘资格。
(五)组织体检
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考生须准备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表用),体检费用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支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选聘资格。
(六)确定聘用及办理分配手续
经公示和体检后确定的聘用人选,由省委组织部向选聘对象所在高校印发选聘通知,并办理派遣手续。各高校应严肃毕业生就业派遣纪律,对确定的大学生村官人选,未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教育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
参加选聘对象经笔试、考核、公示、体检等程序确定为聘用人选后,主动放弃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到村任职的,予以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对确定聘用的大学生村官,由有关高校按选聘通知要求,将其档案径寄至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应做好档案登记、清点、转递工作,并及时将档案转送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要认真审核大学生村官档案,发现档案涉嫌涂改造假的,必须及时报告省委组织部,经查核属实的,予以取消选聘资格。
大学生村官统一于2018年7月22日上午9:00,随带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分配地的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与大学生村官集体谈话,并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2018年7月31日前,由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签订聘用协议,并安排到村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