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产质量奖惩制度(通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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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质量奖惩制度篇一
1、为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范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经矿技术、基建、机电、通风、调度、安全等业务部门会审意见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报集团公司批复。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3、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煤矿财务、供应计划。
1、矿要建立系统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各专业专管部门,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并根据实际,每年进行一次修改。安全质量奖罚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等,重奖重罚。
2、矿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安全奖励基金
生产质量奖惩制度篇二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 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8小时/月,每±1小时修理工每人加扣10元。修理工不接受车间或厂、科室下达的任务,一次每人扣20元。
生产质量奖惩制度篇三
一、为了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包括:施工质量记录齐全,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四、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五、工程质量的奖励与处罚:
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2、对工程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3、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对外包施工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5、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公司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项目部负责。
6、获局(区)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获市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获省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
7、对于施工队未按公司制定的施工工艺标准施工,偷工减料或违章施工的,视其后果,每例罚款500元-3000元,并将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并扣回。
8、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重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或避
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元~50000元的奖励。
六、对质检人员的考核
1、自检:施工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由组长按工长及技术员技术交底要求对本组作业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必须责令工人立即整改,直至达到标准。
2、互检:施工在完成近70~80%工程量时,由工长组织各组长严格按技术员的交底要求,对各组作业段质量进行互检,发现不合格点,责令班组立即整改,直至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互检纪录表格,有关人员签字后,报请项目质量员进行验收。
3、专检:施工在完成近80~90%工程量时,并经自检、互检合格后、由工长向质量员报验,质量员会同技术员严格按照国家、地区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公司内部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段进行验收,技术员对重点部位进行技术复核,对验收不合格点,责令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定期检查:项目经理每周组织对各工种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违反质量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对各班组施工质量进行评比,奖优罚劣,并予以公布。
5、以上四条如有违犯,罚责任人200~500元。属施工队未按标准施工造成返工整改浪费的材料费用由责任人和施工队负责。
6、对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质检员给予100元~500元罚款,对专职质量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调离质检工作岗位。其直接领导负连带领导责任。
7、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对连续三天没记工作日志的质检员、超过一个月没有组织质量分析会的项目总工给予警告;对连续一周没记工作日志的质检员、累计两个月没有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的项目总工处以100元~200元罚款。
8、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对不能及时报送和无故不报送《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的责任人员,处以100元的罚款,对连续两次不能及时报送和无故不报送《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
生产质量奖惩制度篇四
保证产品质量是饲料厂各级领导的`职责。为了加强责任心,在企业内部实行奖惩制度,将产品质量列入考核内容,做到奖优罚差。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产品生产合格率,及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考核办法实行厂部、车间仓库二级考核。
3、车间必须按泰方人员下达的配方生产,擅自更改,扣车间奖金。
4、霉坏原料混进仓或原料进仓混料,扣进料管理人员奖金,同时对进料搬运工人进行扣罚工资。
5、不按规定比例检查化验,扣化验室奖金。
6、打包计量,进库产品经抽查,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或缝包不合格,扣质检管理人员奖金,同时,由此拆包重新计量缝包所造成的损失,应追究打包责任。
7、饲料颗粒,颗粒饲料规格不对,含粉量高,各短领班、制粒工、质检人员奖金。
8、配方搞错:添加剂投错,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9、根据公司以外质检部门抽样化验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厂部车间适当加奖和扣奖。
10、质量奖全月优胜,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给予(20元—100元)奖励。
11、当月由于工作失责导致质量事故者,根据经济损失程度,给予(20元—200元)处罚。
12、奖惩办法详见《附则》。
生产质量奖惩制度篇五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不断的提高产品质量,达到“零缺陷、零返工、零次品”的质量工作目标,努力做到德乐公司企业的追求“精益求精,致力于制造完美的产品”。
1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管理
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1、本质量管理办法采用评分制,每道工序基准(合格)分值为(台时x质量分值)。工序完成后由品管负责检查各尺寸情况后,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分值。
2、加工品质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报废品四个等级。
(1)优等品:零件个尺寸均在所标公差范围之内,并且一次交检合格的,质量分值为2分。
(2)合格品:非重要尺寸小范围超差,在不影响使用并用户没有提出异议的。(生产工序完成后没有按规定自检,由品管指出要求整改,整改后达到优等品等级的只能归为合格品)。1分
(3)不合格品:尺寸超差,但经过补救之后还能继续交付使用的产品0分。
(4)报废品:尺寸严重超差,并且无法补救或用户退回或拒绝接收的产品扣除50分。
3、每月、年评出质量生产优秀员工:
(1)每月合格率为100%并且台时、得分最高者为月优秀员工。
(2)半年度评选是以半年内得分最高,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一件以下者为半年优秀员工。
(3)年评选是以本年度得分最高者,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二件以下者为年优秀员工。
(4)对于报废品事故责任人,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还要按报废品价值的1%进行罚款。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对于不合格品事故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视情节严重程度、
事故等级(是否属于低级失误)以及多次出现相同质量事故者予以相应的罚款。
生产单位:
1、工序进行前首先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如进行本工序加工,就默认上道工序为合格品。如因漏检、错检等导致产品出现质量事故,由自己承担。检查出问题及时向品管或上一级汇报。
2、工序进行中出现质量隐患及时停止该工序,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对于及时发现质量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职责范围给予奖励相应加分。
3、工序完成后应把工艺流程卡及时回传品管部门进行检验,由品管部门鉴定此工序的质量等级并由操作者本人签字确认。
4、工序进行中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本工序。第一时间向品管或上一级部门汇报,禁止私自更改工艺,私自处理。对于私自处理者扣10分
5、对于设备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及工件损坏的,视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罚。
6、对于设备、工具、工装出现问题而出现质量事故,操作者不担负相应责任。但是操作者发现设备、工具、工装等出现问题应马上停止工作,向生产主管领导汇报,对于因操作失误而引起质量事故的,应对本事故负全部责任。
7、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
8、发现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有缺陷的,经技术部确认之后增加相应分值。
9、对质量意识淡薄,对要求整改纠正时态度恶劣或拒绝签字的扣5分。
1、每月、半年、年终对质量生产优秀员工奖励,由公司每年拿出相应资金成立质量奖励专项基金。对已优秀员工以奖金形式发放。对于罚款将进入质量奖励专项基金。
2、基准分值评判由品管部负责,品管部负责统计各员工积分。对于因报废、不合格而产生的处罚由品管部负责调查处理。
3、月初由品管部做出上月质量报告,在质量、技术部门审议后做出奖励或处罚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现场公布。并报财务部门纳入当月工资计算。
4、受奖罚人员思想沟通由责任人直接主管部门负责。责任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签字接受奖罚。不服裁决的在接到通知2日内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生产部,由品管部执行落实。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裁定。
生产质量奖惩制度篇六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县局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举行月质量调研活动及学期期末调研活动,为了表彰优秀,激励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考依据
以本次调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绩作为依据。
二、奖惩
1、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的分别奖励现金50、40、30元。
2、语数英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现金10元。
3、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组织召集开会,帮助分析成绩并进行诫勉谈话(相比上一次有进步名次的不用参与谈话)。最后一名的并作出书面说明。
4、语数英连续两次位居后三名的。学科教师由中心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5、在一学年两次期末质量调研中,量化成绩位居同年级同学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进步2个名次的(依据以年终的期末考试),报考县局招聘教师时学校不予出具证明。
6、在县局的历次质量抽测中,学生成绩位居全县后1/3名次的课任教师,当年所有的评先树优一票否决。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心校。
生产质量奖惩制度篇七
1、为了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明确质量责任,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 人给予奖励。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人员。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奖罚由质量管理部门在《奖罚单》上填写奖罚理由,送到主管人事行政相关人员处拟定奖罚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2、 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予以通告并将《奖罚单》送财务部执行。
3、 质量事故定义
按事故损失分为:
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 500 元的。 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500 元而少于 20xx元的。
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 20xx 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质量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加工、返工和处理的一切费用的估算值)
1、 奖励:
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得到适当的奖励:
a 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奖 100 元;
b 及时发现技术设计以及工艺错误,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减少质量损失者,奖 100 元;
c 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奖 200 元;
d 能保质保量出色完成任务具有很强的质量意识的,月度质量事故为零的,每月奖 100 元;
e 在一年当中,因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奖 200 元;
2 处罚:
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100 元;
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每次最少罚款 100 元;造成经济损失属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自检和互检,出现质量问题,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50 元;
未严格按检验标准检验,检验方法不对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出现质量问题者,一经发现对责任人每次罚款 50 元;
质检人员检验认定不合格的物资,私自出库造成质量问题的,一经发现对仓管人员每次罚款 50 元;
出货检验中,配件与装箱清单不符,少装、漏装或者错装,造成质量影响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50 元;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员按 50 元/次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员按 100 元/次处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按 50 元/次的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员按 200 元/次处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人员按 100 元/次的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3 质量责任区分:
当质量事故是质检人员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质检人员责任。否则按上 ~ 进行处罚。
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责任。否则按上 ~ 进行处罚。
当质量事故是操作人员自己发现的,并即时报质检或班组长处理的,如属非批量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小于 500 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员责任
4进行处罚。
当质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艺技术或工艺计划资料指引误导的,可同时免除生产和质检责任,如属严重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 100 元/次处罚;如属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 200/次处罚。
如果是原材料造成的不合格,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操作者处罚100元/次,质检人员50元/次。
如果后工序发现前工序质量事故,并继续使用,责任由使用工序承担,处罚操作者100元/次。
当发现品质异常,质检员要求改善而未停止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没有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责任者和班组长。
如属外协厂责任,所有经济损失由外协厂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