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纳税人的一封信(三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致广大纳税人的一封信篇一
您好!
首先,向您积极依法诚信纳税,为国家建设和商丘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崇高敬意!对您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全市地税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是全国税收征管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经过几个月来广大地税干部职工辛勤努力,目前在全省地税系统全面推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兹定于20xx年4月29日零时进行金税三期系统切换,5月3日向纳税人开放。新系统切换上线后,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模式将按照新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运行,努力实现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让您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现将改革涉及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
为尊重纳税人正当权利,按照依法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改革后,纳税人将根据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自主申报纳税,并对申报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申报前税务机关不再像过去那样进行种种审核,申报后税务机关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运用分类分级和大数据分析比对等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发现涉税问题,控管税收风险,优化纳税服务。
二、优化征管工作流程
改革后,我们将取消税收管理员与您的固定管属关系,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优惠备案等相关涉税事项,将直接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取消税务所的审批流程。只要资料齐全,符合逻辑,办税厅工作人员便予以受理。
三、强化办税服务厅职能
改革后,纳税人自主发起的涉税事宜在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即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理的,按照“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厅式”运作机制进行流转,让您在办税服务厅享受到更加集中统一、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四、推行办税事项省域通办
改革后,为方便快捷办税,减低纳税成本,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将正式推行纳税申报等办税事项在全省范围内的省域通办(具体范围可浏览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或详询办税服务厅)。
五、推进国地税共建办税场所
改革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通过国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场所、共驻行政服务中心等合作模式,逐步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让您“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到一扇窗、办所有事”。
六、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
改革后,我们将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纳税服务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七、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
改革后,我们将联合开展国地税信用等级评价。6月底前,完成国地税统一的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设,依法向社会公开纳税人信用记录。6月1日至8月31日采集办税人员实名信息,9月1日正式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制。
优化纳税服务永远在路上。为了保证这次税收征管改革顺利进行,让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我们采取了提前告知、纳税辅导、预约办理、限期办结、延长征期、延时服务等多项保障措施,全力为您提供服务。但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内容多,涉及广,尽管我们尽心尽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但仍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加之新征管模式运行后也有一个适应、磨合、完善的过程,如若给您造成不便,敬请多予谅解,并热忱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咨询,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批评指导,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诚恳接受,认真改进。
春暖花开,万象更新。让我们征纳双方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建设我们美好家园,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丘市地方税务局
20xx年4月20日
致广大纳税人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济南市国税局、地税局将于20xx年10月8日起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由于系统切换的需要,自20xx年9月26日18:00起至20xx年10月8日8:30止,现有系统将全面停机,暂停办理大部分涉税(费)业务,并于20xx年10月8日8:30起全面恢复。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办理涉税事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场所及平台系统
(一)国税系统。济南市国税局所设各类办税服务厅(含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委托代征单位、发票代开点、车辆购置税委托缴纳点等办税服务场所,以及网上办税平台、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等办税服务系统。
(二)地税系统。济南市地税局所设各类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及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包括自助办税终端),以及网上报税、企业综合办税平台、发票查询等办税服务系统。
二、系统切换期间可以办理的涉税业务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含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勾选确认);
(二)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抄(报)税;
(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网络采集报送;
(四)涉税咨询。
系统切换期间,除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开票系统外,纳税人端的其他发票开具系统均可正常开具发票。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xx年9月26日前尽早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涉税事项申请等涉税(费)业务。
(二)因生产经营需要扩大发票使用数量的纳税人,请于20xx年9月26日前尽早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发票供应数量,保证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开展。
(三)自10月8日起,受办税高峰及系统(合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场所拥堵、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涉税事宜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四)根据有关规定,20xx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26日。
(五)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将对网上办税平台进行升级,您可从网上办税平台查询或下载软件升级变化说明。网址: n- / col/col55698/。
(六)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将对网上报税系统进行升级,您可从网上报税系统查询或下载软件升级变化操作手册。山东地税网上报税地址为;原网上报税地址 cn不再使用。
(七)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涉税(费)业务办理的相关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正规途径和渠道进行发布,请您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其他未列明事项,您可咨询各主管税务机关,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录济南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 cn/)、济南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查询。
由于系统换版切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20xx年9月19日
致广大纳税人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与贡献!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实现从“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我局七个征收分局和契税征收点将正式启动涉税事项“先办后审”改革。
实行“先办后审”,是在对纳税人实施“无过错或无罪推定”的共识上,“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并切实通过我们的努力,还权还责于纳税人,让税务机关“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和“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做到位”。它坚持将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前置到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或办理,使纳税人能够在快捷、便利、高效的征纳环境中“做自己应做的事情”。
推行“先办后审”税收征管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真正做到让纳税人不上楼、少上楼,提升纳税服务效能,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纳税人办理“先办后审”事项时,对于完成期限为“即时办结”的业务可在前台征收窗口当场办理,对于完成期限为“1个工作日”的业务可等候一定时间经后台审核人员办结或下个工作日领取办理结果,让您真正体会到“便捷纳税”。同时,为了减少您的等候时间,新设立的预受理岗和咨询岗将预审您的资料、解答您的疑问、收集您的意见。
对您在办理涉税事项环节中可能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会认真研究,全力解决。我们坚信:在您的真心理解和大力支持下,“先办后审”改革的道路会越走越宽广,前景会越来越美好!同时,我们也真诚地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的宝贵意见可联系咨询岗工作人员进行填写,以方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准,共创共建和谐征纳关系。
广州市番禺区
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