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春学院考研报录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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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研究生招生官网宜春学院研究生考试大纲篇一
1、登录: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如果忘记了用户名或密码,请使用找回“用户名”或“找回密码”功能。
2、查询: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前需认真阅读各招生单位在其院校信息栏目里或其它途径公布的调剂要求,登录调剂系统后可查询各招生单位的专业缺额信息。
3、报名:通过调剂系统选择已发布缺额的招生单位和专业,填报调剂志愿(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
4、复试:提交调剂志愿后,招生单位将反馈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考生按照招生单位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5、待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招生单位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招生单位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考生如欲取消已确认的待录取通知,必须征得已被待录取单位允许,在招生单位取消待录取通知,并且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后,方可继续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
6、复试没有通过:此类考生仍可继续填报调剂志愿。
宜春学院研究生招生官网宜春学院研究生考试大纲篇二
宜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宜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宜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学校概要
1、学校全称:宜春学院
3、学校国标代码:10417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院校
5、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6、收费标准: 按照江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各省(市、区)的分专业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用于顺延录取。
第六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本校招生网、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市、区)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实施高招“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九条: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学校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根据各省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学校在各省(市、区)录取批次以当地安排的批次为准。学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二批(一般本科批)线,专科专业录取原则依照本科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校考(或省联考,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认可省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书法学专业除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按专业成绩优先,兼顾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艺术类专业校考生源不足,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和要求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三条:体育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第十四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及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定向招生录取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十六条:学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由各教学院阅档审核。
第十七条:学校预录取情况在本校招生网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招生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设立新生奖学金。我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所录新生给予满足第一志愿及资金奖励。
2、高考总分低于所在省重点控制线(一本线)10分以内(含10分),且其分数超过一般本科控制线(二本线)30分以上(含30分)的考生在入学后一次性奖励该生5000元/人。
以上所指均为普通文理类,高考总分均不含政策性加分,奖励不累计重复。
第六章录取与入学
第十九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处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一周之内将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寄回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一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制定的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对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奖、助情况
第二十四条:学校面向所有专业在校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达20%。
第二十五条:学校有国家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各类奖学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大北农助学金及各类校友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设立扶困助学基金、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扶助。
第八章 继续学习措施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简称普通专升本)。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专科学生在第三学年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经选拔可直接升入本校或省内其他高校本科三年级继续学习,成绩合格后,可获本科文凭。有关普通专升本工作的具体操作与施行(含停止),我校将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可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所需专业本科文凭。
第二十九条: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在学校开设的双学位招生专业中,修读不同学科门类中的专业作为第二专业,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双学士学位。本、专科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成绩合格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第九章 招生咨询、申诉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三十条: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宜春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公布。
宜春学院网址:http://
第三十二条: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联系电话:0795-3201923。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未涉及的,以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宜春学院研究生招生官网宜春学院研究生考试大纲篇三
史良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开始啦!各位有梦想有雄心有壮志的小伙伴们,赶紧来报考我大史良法吧。这里的师资,这里的研究所,这里的学习氛围,每一项都将让你感到满足!
我校法学专业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属于江苏省范围内较早设置法学专业的高等学校,迄今走过22年历程。1995年,原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在工商管理系下设置“经济法教研室”,首设法学专业,迈出学校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第一步。2003年,原江苏工业学院在经济法教研室、社会工作教研室、社科部等三个部门基础上组建“法政系”,原“经济法教研室”更名为“法学教研室”。2007年,学校调整院系,以原“法政系”为基础组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原“法学教研室”更名为“法律系”。
2010年学校更名为常州大学,整合有关院系,将“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改建为常州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下设法律系。2012年,艺术类专业从“文法与艺术学院”划出,将“文法与艺术学院”改建为“文法学院”,下设法律系。2014年,学校进一步整合院系,成立史良法学院,含法律系、社工系(前身为“社会工作教研室”)、思政部(前身为“社科部”)等三个部门。2016年,思政部从史良法学院划出,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社工系从史良法学院划出,成立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随着思政、社工相继脱离,史良法学院撤系建所,逐步调整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建立院所两级管理体制。至此,史良法学院成为一所专门从事法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的“纯法学院”。
“史良法学院”以我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社会活动家史良的名字命名。史良先生出生于江苏常州,是历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之一,曾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首任部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史良法学院由常州大学与民盟共建,得到中国政法大学的支持,现任院长为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执行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曹义孙教授。
史良法学院教师队伍学历层次高,大部分具有海内外名校博士学位;实践创新能力强,法学专业教师50%以上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年龄结构合理,形成了老中青有机搭配的学术梯队。现有教职工46人,其中,专任教师38人,教授15人,副教授10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26人。
史良法学院本科设有经济法和律师实务两个专业方向,在校本科生500多人。三年来,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近2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近30项。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2个,校级研究机构14个。学院高度重视本科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近年来学生一次就业率96%以上,考研率达30%,学生社会实践和“挑战杯”等各种大赛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院多次承办全国和国际学术会议,如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6年环境法年会、首届及第二届大国法治论坛暨法治与德治高端论坛,第十届及十一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等。
史良法学院设法理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学研究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所、财税法学研究所等5个研究所,五所所长均由知名学者担任。其中法理学研究所由剑桥大学访问学者、自然法研究专家夏纪森副教授任所长,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所由司法治理研究专家莫良元教授任所长,经济法学研究所由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国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名专家钱玉文教授任所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所由博士生导师李义松教授兼任所长,财税法学研究所由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知名税务律师黄建文教授任所长。
学校设立“中国法治与德治战略问题研究院”,由史良法学院院长曹义孙教授兼任研究院院长。该院是国内首家德治与法治研究领域的专门学术机构,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会长吴玉章教授、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教授、长江学者王淑芹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范明志教授,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所董坤教授等均在该研究院担任硕士生导师。
学校设立“环境资源法治研究院”,由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博士生导师李义松教授担任院长。博士生导师颜运秋教授、常州市立法顾问赵美珍教授等多位环境法名家在该研究院担任硕士生导师。李义松团队多次主持或参加国家和地方环境资源法律的制定、修订或修正工作,其中,作为对中央环保督查的回应,目前正在加紧《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已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获得批准,《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已经进入立法调研程序。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包括全省高校、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环保、水利、建设、国土等政府相关理事单位,是高校与实务工作单位联合培养和输送环境资源法学专业人才的高端平台,为进入常州大学学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生提供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资源。
学校设立“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该院是国内首家财税法治研究领域的校级实体机构,由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温思美等两位领导与专家任学术顾问;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刘剑文任院长;由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贾康研究员任学术委员会主席;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博士生导师熊伟教授任学术委员会副主席;由财税实务专家、常州市地税局局长、法学博士钱俊文教授任特聘副院长;由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后梁文永教授任执行院长。研究院广泛参与国家和地方财税立法研究与咨询工作,受托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等立法研究课题,承担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
常州大学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置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包括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财税法学5个硕士点。其中,财税法学是史良法学院的优势学科,是中国法学会认定的6个国家财税法治研究方阵成员单位之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史良法学院的特色学科,在江苏省内达到一流水平,在国内也颇具学术影响力。经有关部门批准,将“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设置于史良法学院,为5个硕士点的研究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行政仲裁、司法治理与人民调解、公益诉讼与仲裁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的仲裁与调解、金融仲裁、环境仲裁、经济仲裁与调解、财税行政调解等相关法律议题的调研提供条件和支撑。
欢迎本科专业为经济管理类的考生报考我院经济法学研究生;
欢迎本科专业为财税、金融、会计、审计、经济类的考生报考我院财税法研究生。
理工科专业背景的同学学习法律,具有独特的研究优势。诸多著名的法学专家就具有理工科背景,如被称为“法治三老”的法理学家郭道晖教授本科学的是电机专业,行政法学者薛刚凌本科学的是材料专业,法理学者柯华庆教授早年的.专业是数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本科专业是固体物理,我院环境法专家李义松教授本科学的是临床医学专业;等等。
史良法学院积极响应《常州大学“十三五”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关于“实现自然科学及其它人文社会科学门类之间融合渗透”的要求,发展交叉融合的新型法学学科专业。
我们欢迎理工科考生报考我们的相关专业并发挥理工特长,从事相关领域的法学研究。
例如:
7. 从事交通法领域法律问题研究、交通行业财政税收问题研究(报考:经济法、行政法、财税法等专业),可录取具有轨道交通专业背景的考生。
当然可以。欢迎在职考生报考史良法学院,尤其欢迎在公、检、法、司以及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等法治相关部门工作的同志报考。在职考生个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工作数年后返回校园深造,将获得更高的发展平台和更多的就业机遇。对于在实践中作中取得较好业绩的考生,将优先录取。
在职考生报考我院,如果在录取后不打算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想要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在考研报名时一定要选择“定向”类别,切勿选报“非定向”。报名时填写“非定向”的,录取后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如果不能按规定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报名时填写“定向”的考生,拟录取前应当向学校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名、考生报考时所填写的“所在单位”签章的定向合同,不能按要求提供定向合同的,取消录取资格。
宜春学院研究生招生官网宜春学院研究生考试大纲篇四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2)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完成本科主干课程学习,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水平。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研究生,必须出具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书面证明、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以证实具有大学本科的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4、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须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军队在职干部: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年度考评结果等次为称职以上;在职干部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合训分流任职培训时间,截止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其中营、连主官须任现职满2年;报考军事学学科专业,应当在部队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并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指挥教员)任职经历;报考专业要与所从事工作结合紧密或者部队建设急需。
(2)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经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批准并出具书面证明,方能报考,仅限报考工学学科且与本科专业相近的硕士研究生。
宜春学院研究生招生官网宜春学院研究生考试大纲篇五
宜春学院(yichun university)地处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学校是一所专业涵盖了文、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育、艺术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公立本科高校,是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宜春学院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名称:宜春学院
学校代码:10417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简介:详见学校官网介绍(http:///970/)
学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邮政编码:336000
1.专业介绍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
培养目标:运动训练专业致力于培养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具备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系统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与社会体育指导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终身学习能力与创新创业精神,能在基层竞技体育指导、体育俱乐部管理与社会体育服务等领域从事体育教学、训练与指导工作的“一专多能型”高级应用型人才。
学制: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学费标准:4790元/学年(若有调整,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2.招生项目:田径、足球(含守门员)、篮球(五人制、三人制)、排球(含自由人)、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赛艇、皮划艇静水、体操、自由式摔跤、射击。
3.招生计划:60名(各专项招生计划视报考生源情况在体育专项考试前确定,分项计划将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3.体操、自由式摔跤、射击项目限招一级以上运动员;自由式摔跤项目限招女性;篮球、足球项目限招男性。
4.2021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1.注册时间:2021年2月1日—3月1日12:00;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10日12:00;
5.文化、体育考试费:以报考系统显示考试费用为准;
6.报名注意事项:
(2)考生可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3)报考专项只能填写规定项目中的一项(如100米、跳远等);
(4)考生报考的专项应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5)考试费用统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
(6)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
1.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请关注“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最新发布。
特别说明:同一项目,报考的院校在不同的考区,考生必须分别参加2个考区的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考试地点:(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及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4月10日12:00以后
查分时间:2021年5月14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查询)
所有考生录取进校后均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符合全国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在达到文化、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折算成录取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其中二志愿二级运动员只招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网球、沙滩排球项目)。
2.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4.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4)被授予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5.申报材料: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电子证件照。
以上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
6.报名方式:
2021年2月1日-15日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进行报名。
7.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含体检)。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准转专业或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