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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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二、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四、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五、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六、质量管理工作应用文字纪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七、每季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科室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质量检查的结果与评优奖罚结合与岗贴挂钩,并纳入评审。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1、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2、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晰不得推诿患者,对于急诊转诊值班医师(120)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3、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承协助治疗。
(1)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1次。
(2)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
(3)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4)住院医师查房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对危重病人24小时随时查房。
(5)节假日查房每日2次,分别在上午正常上班1个半小时内,下班由值班医生再查。
(6)急诊由门急诊二线医生或副主任医师和一线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每日常规查房2次,节假日在上班1个半小时以内进行查房。
1、对疑难患者
(1)、各病区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各病区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例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病例中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主治医师应预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院方以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医生向本级上级主管医生汇报,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2、对危重患者
(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交接班时,当班医生向科主任或值班医生汇报病情,进行进一步讨论,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
(3)、交班后主管医师及值班医师应立刻落实科内讨论意见,并于病例上记载。
(4)、对于特别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1)、每周定期不定期全科进行讨论,由科主任直接领导对本周拟进行的大中型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2)、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它手术应在各病区进行由各科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主持。
(3)、术前讨论记录前填写“术前讨论记录单”由术者签字。
(4)、术前讨论时,管床医生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5)、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6)、科主任或临床小组长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
(7)、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例中。
(8)、术前谈话应有患者或本院高年资医师,参加医师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
(9)、手术前由各病区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签字,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
对于死亡病例讨论,应放在患者死亡后1周内在科内进行,由各病区主任及病房组长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讨论应涉及:回顾患者发病整个过程及治疗经过,讨论死亡原因,总结诊治过程中的经验及应该吸取的教训等。死亡病例讨论内容用专用记录本记载。
三查: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十对: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1)、病历一律用蓝黑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端正,内容要正确完整,文字简练,不得随意涂改、删改、倒填、剪贴等。
(2)、病历书写医师签全名。
(3)、病历和病历首页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必须使用国际(icd-10和icd-9-cm-3)标准,或海内学术机构宣布的命名填写,对无中文译名的公认综合征要写英文全名。
(4)、术后化疗的诊断首页统一写××术后状态,在首页翻页特别治疗一栏处注明化疗内容。
(5)、病案中术前谈话签字,重要内容的谈话签字,以及出院诊断证实签字必须由本院医师承担。
(6)、病历具有法律效力,如有重要的修改处,一定要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
(7)、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应在患者住院后24小时内完成。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书写的住院病历,本院指导医师应负责审查修改并签名。危重急症患者要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普通患者要求在8小时内完成。
(8)、病程日志应详细记录记载患者全部诊治过程,危重或病情忽然变化的病历,应随时记录病情,平稳72小时后应2~3天记录1次病程日志,慢性患者允许5天(含休息日)记录1次。
(9)、阶段小结:①第1次阶段小结应在住院后4周末完成;②以后每个月写1次阶段小结。
(10)、转科患者要求转出科室写“转科记录(转出记录)”,转入科室写“转入记录”,外院转入本院的患者按新入院患者办理。主管医师换班时要写“交班记录”,接班医师写“接班记录”。
(11)、出院(包括转院)病历应于患者出院后48小时内完成,在逐项认真填写病历首页后,主治医师科主任审查签名后方可归档。
(12)、死亡病历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要求保管好所有资料不得丢失。做好抢救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和死亡记录,凡做尸检者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资料,纳入死者病案。
(13)、每一项记录前必须有日期时间,用24小时法,阿拉伯数字顺序书写,表示如20xx-11-19,19:20。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一、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二、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三、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四、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2份);
(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四)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五)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五、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六、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七、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八、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九、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十、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十一、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十二、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三、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四、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五、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六、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一、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二)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四)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六)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二、电梯驾驶人员
(一)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二)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三)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四)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六)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七)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八)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一)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二)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四)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二、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一)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二)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三)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四)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五)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六)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三、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一)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二)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三)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四)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