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利弊汇总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利弊篇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本次规定注重德才表现、工作实绩,通过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调动公务员群体积极性、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务员体制,拓宽公务员晋升通道,有助于完善激励保障制度、能上能下制度。通过建立相应的职级待遇、工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标准,回报公务员的辛勤付出,而不是仅仅用职务的形式。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要向基层倾斜,科学分类、拓宽尺度,探索能上能下的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励机制,给干部队伍强心针、定心丸。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源泉在基层,我们一定要让公务员们立基层、爱基层、有干劲。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在提供正向激励的同时,必须明确降级标准并落实到位,亮明底线,向懒政、惰政发出警示。让付出者得、消极怠工者失,建设符合人性规律、符合执政初衷的好的制度。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引人注目之处,在于通过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调动公务员群体积极性、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考察我国现有公务员体制,客观地讲,其存在一些固有深层次矛盾,此次印发的文件旨在从中央层面来解决这些问题。原来以职务为主的体制发挥了应有的历史作用,强化了干部的责任担当。但同时,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也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过去干部队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状态,从制度安排上看有不科学之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这同样适用于干部队伍。但为什么很多人还是一门心思想当大官?因为保障、福利,以及对职业生涯的肯定、社会荣誉等都与职务挂钩。
其次,常规的管理结构呈金字塔状,这意味着职务越高位置越少,这也产生了不公平的问题。如此一来,如何调动大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就成了问题,因为大部分人都在基层一线工作。最典型就是公安系统,他们的职业特征注定了很多人要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默默无闻地在非领导职务上工作。从全国范围来看,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很大提升空间。基层的特点是“职务少、出口少”,在县乡一级大部分公务员的年龄一超过40岁或45岁,因为上升空间受阻,就会产生“应付工作”的情绪。
最后,就是长期困扰我们的“能上不能下”这个老问题,即如何落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级。过去,这一机制之所以难以推进,不仅仅是考虑到“面子”问题,还存在人事管理的内在规律性矛盾。一直以来,我们以职责为主来培养干部,任职的干部有着相当丰富的工作经验。如果机械地考核降级,对组织和体制同样意味着损失。如何既保证积极性,又能让做不好的人离开?这就需要增加管理手段的多样性,譬如考核不合格、不称职,可以通过降职级来负反馈,而不是职务。
总的来看,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务员体制,拓宽公务员晋升通道,有助于完善激励保障制度、能上能下制度。社会应当重新理解“公务员”一词,不能把它当作“官”,而是将其视作一个公共服务职业,努力消除官本位思想。让公务员的辛勤付出,不仅仅以职务的形式来回报,还要通过建立起相应的竞争基准和工薪分配、荣誉分配、福利分配标准来回报。
向基层倾斜,科学分类、尺度更宽,探索能上能下的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励机制,是给干部队伍的强心针、定心丸。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源泉在基层,我们一定要让公务员们“安心立命”。当然,在提供正向激励的同时,必须明确降级标准并落实到位,亮明底线,向懒政、惰政发出警示。让付出者得、消极怠工者失,才是符合人性规律、符合执政初衷的好的制度。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标志着这项试点多年的改革进入收官阶段。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职务职级制度后,2014年6月在吉林、甘肃、江西、广东四省各选一个县试点。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2015年6月,中央正式决定在县以下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2017年6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试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2018年底,《公务员法》首次修订,确定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将于2019年6月1日与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同步施行。
公务员职级制从多年前酝酿讨论之初,就是为了解决公务员职业发展的痛点,尤其是广大基层公务员晋升困难的问题。目前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主要与职务挂钩,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唯一阶梯,造成过分看重职务的问题,广大基层公务员的职务晋升之路堪比万马千军过独木桥,激烈的竞争压力催生了两种极端情况:一些人为求“进步”,不惜跑官、买官,败坏官场生态;一些人多年上升无望,于是心生倦怠,导致人浮于事。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解决基层机关领导岗位不足、留不住人才的问题。基层的领导岗位就那么几个,很多基本干部是注定当不了领导的,于是很多年轻人就寻求另外的出路。职级并行就意味着,不当领导,也能享受待遇,有利于基层留住能干事的人,这对基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既保障了公务员个人的生活需求,解决了他们生活的后顾之忧,更能使之能够安心基层、安心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保持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促使广大公务员正确看待职务,消除官本位现象,定位好“人民公仆”的角色。
当然,将好事办好,还需要有一个明确可操作的细则。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所述,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相信,只要做好审核、考察、测评、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公开透明,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加强纪律监督,定能让《规定》的激励作用最大化。
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是为公务员搭设了桥梁,根据公务员个人德、能、勤、绩、廉的具体情况,确定其职务和职级,使公务员走上更适合于自己事业发展、更有利于发挥自身的职业道路,激发释放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使之能在新时代担起新使命,谋求新的更大作为。
【篇四】
即将执行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引起了极大关注,众说风云,褒贬不一,仔细研读之后,还是认为这项规定生逢正当时。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顺利出台,目的在于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此项制度的出台无疑为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公务人员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为广大基层的公务人员在千军万马挤职务这根独木桥边留下了“渡河的扁舟”,在职务之外开辟了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了好事、办了实事。
为了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真正发挥鼓励激励作用,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执行管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是基层公务员的福音,同样也可能产生矛盾,要平稳有序推行,一方面要坚持公正公平,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优亲惠友的现象出现。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晋升名额限制,避免陷入“论资排辈”、“坐享其成”、“自动晋升”的怪圈,要把规定正真的用好用活,充分发挥激励保障作用。二是要加强正面宣传。新规定的出台,正确解读很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及时做好宣传工作,既要突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时出台的重要意义,又要及时打消部分同志消极片面的认识,更要引导大家充分体会到此项规定的激励和保障作用,营造好健康的竞争氛围,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备受关怀。三是要坚定不移的推行。新规定的出台,不同的声音在所难免,毕竟此项规定对基层公务人员意义更为重要,甚至可能会出现下属的职级高于上级,工资待遇优于上级的情况,这时就会出现负面的声音;
另外名额的限制同样可能让部分同志产生顾虑,发出不同的声音。面对种种误解和曲解,不能因噎废食,要坚定不移的推动执行,只有在公正的执行中,才能扭转错误的认识和顾虑。
【篇五】
《规定》强调,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规定》给年轻干部更大空间。让有为者有位,为担当者担当,年轻干部从来不缺干劲和能力,就缺一个机会、一个平台。如今考核优秀有了更加实质性的作用,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更多的单位会选择积分管理考核等科学公平的方式进行考核,最终受益的是有能力有作为能服众的人。这个政策相对打破了论资排辈老思想的限制,给了年轻人更多的空间。
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将成为公务员工资增长和职级晋升的另一个通道。换句话说,就是一定的工作年限加上相应的职级,会促使公务员的职务或职级向上递进一个层次。这对于解决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担当作为,强化正向激励的作用。对于广大基层公务员来说,更能使之能够安心基层、安心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保持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促使广大公务员正确看待职务,消除官本位现象,定位好“人民公仆”的角色。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从2014年6月党中央在吉林、甘肃、江西、广东四省各选一个县进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试点开始,再到2018年底的首次修订《公务员法》,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话题一直是公务员群体谈论最多、关注最紧的话题。近日,这部关乎广大公务员群体切身利益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终于颁布,及时回应了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真切期盼,极大提振了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信心和决心。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工作现状早已是基层公务员感受最深的“痛点”,“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变成常态,但是以往以职务定待遇的陈规旧例让基层公务员晋升无门、苦不堪言。党中央坚持从基层最需要、最关切的问题出发,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了另一条上升通道,捅破了基层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把激励鼓舞基层干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要求落到实处,体现了党中央的基层视角,增强了基层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认同感。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基层作为各项政策具体实施层级,对上承接着不同行业、不同职能的机关部门,能不能把政策实事求是地贯彻,能不能到边到底地落实,不仅体现了基层公务员的责任意识,更体现了基层公务员的专业素养。不可否认,当前参加公务员招考的人依旧很多,但报考职位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主城区,偏远山区不愿去,基层岗位看不上,甚至个别职位出现零报考的情况。党中央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把职级与待遇挂钩,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住房、医疗等福利保障,精准突破了基层如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瓶颈”,让基层单位、基层岗位有了更强的吸引力、竞争力,为建设一支扎根基层、建功基层的高素质专业化基层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坚强的政策支持和鲜明的用人导向。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基层公务员的职务晋升之路堪比万马千军过独木桥,激烈的竞争压力导致少数基层公务员一眼看到头,拿着“死工资”,心里没了激情,甚至出现铤而走险、“另辟蹊径”的违规违纪问题。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公务员跑官买官者有之、以权谋私者有之、人身依附者有之,这些行为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严重败坏了官场生态。党中央始终着眼净化政治生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让老实人看到希望,让实干者奋勇当先,破除了“官本位”思想,端正了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解决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营造了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干事创业氛围,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决心和意志。
【篇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给广大公务员服下了“定心丸”。但环境的变化、任务的变化给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年轻干部不能在“晋级”的安乐中丧失奋斗的激情,只有时刻保持“危机感”才能在新时代的浪潮中成为“弄潮儿”。
“危机感”来源于“本领恐慌”。年轻干部步入基层一线的工作岗位,往往会面临基层环境难以适应、工学矛盾突出、缺乏工作经验等诸多问题,出现“本领恐慌”现象。加之信息时代知识迭代速度不断加快,旧知识的“保质期”越来越短,更要求年轻干部不断增强自身的“迭代能力”。《规定》的出台,解决的是后顾之忧,面对新时代新挑战,党员干部要每天问自己“今天,我更新了吗?”
“危机感”不是“干着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部分党员干部确实有了“危机感”,但心里干着急,还是用老套路老办法,有的甚至拉关系跑项目,陷入了“四风主义”的泥塘,踩上了“乱作为”的红线,于事无补的情况下于事添乱。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唯有用理论武装“大脑”、以实践摔打“腰板”、以反思提升“底气”,方能破解“本领恐慌”与“能力危机”。年轻干部不妨给自己排出“学习计划”开列“学习清单”,把理论学习和政治素质提升挂起钩来,把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在实践中,磨砺心志、练就本领、成就自我。初次走上工作岗位的干部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可能的锻炼自己,困难、挫折面前,始终保持一颗积极向上、昂扬进取之心;
压力、重担面前,时刻鼓励自己,适时调整心态,坚持不懈终能柳暗花明;
寂寞、空虚面前,不忘初心、坚持学习,方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繁华。
意味悠长,引发了我的思考。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心得体会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浙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职务职级并行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