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名著读后感300字(三篇)
很多人在看完电影或者活动之后都喜欢写一些读后感,这样能够让我们对这些电影和活动有着更加深刻的内容感悟。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初中名著读后感300字篇一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打鱼老人桑迪亚哥的故事。他运气不佳,已经八十四天没钓到鱼了,可他不肯向命运屈服,而是决定去更远的海域探索。在那里,他果然钓到了一条大鱼。可这条鱼太大了,反而拖着他的小船往深海游去。老人并不服输,决心与大鱼对耗。尽管他的右手被钓索割伤,左手也累得抽了筋,肩背被钓索勒得疼痛难忍,但是老人凭借着必胜的信念,咬牙与大鱼周旋,苦苦坚持了三天,终于制服了大鱼。他把大鱼绑在船舷上返航,可大鱼的血引来了一拨又一拨鲨鱼。老人并不服输,他勇敢地跟鲨鱼搏斗,先是用鱼叉刺,鱼叉丢了就用刀子扎,刀子断了就用短棍揍,短棍被抢走就用舵柄砸,舵柄断了仍继续用断了的柄杆戳。经过不懈的奋战,老人终于回到了家。可不幸的是,他的大鱼却被鲨鱼啃得只剩一副骨架。
虽然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是老人这种不服输的精神令我非常感动。
我过去下围棋,总喜欢欺软怕硬:一见到比我弱的对手就格外勇猛,可遇到高手则心里犯怵,稍落下风就赶紧推盘认输。有一次,我在网上碰到一个高手,连下几盘都早早举了白旗。没想到他竟在对话区里笑话我。后来每次再遇见他,都被他叫做“投降小能手!”,气得我鼻子都快歪了。可是,这也激起了我的斗志。我认真磨练棋艺,还经常找他去对局。尽管总是大败而归,但我决不肯再早早认输,而是每次都坚持战斗到最后一刻。终于有一天,我下赢了他。那一瞬间,我开心得差点蹦起来。
在《老人与海》中,老人桑迪亚哥说过:“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练棋也好、学习也罢,都不能轻易服输。只有抱着必胜的决心去做,才有可能成功!
初中名著读后感300字篇二
第一次在那厚实的书架上抽出《童年》,就被那封面上的插图吸引了。一幢豪华的红瓦房子前,有一位男孩,他那沾了泥土的稚嫩的脸上,有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坚定力量。
《童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作品。它以“小市民”们庸俗自私、空虚无聊,揭示了沙俄专制的黑暗和罪恶。
小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寄养在外公家。而外公的残暴、黑暗、虚伪让他不解,只有慈爱的外婆像天使一般,笼罩着他一次次搬家,让他结识了人生里的许多匆匆过客。尽管他的生活充满了压抑,但总有那么多令人愉快的事。随着外公家的愈加落魄,他那苦乐交织的生活也一点点逝去。
最初的那些日子,阿廖沙的生活是一片阴暗,三岁的他在这陌生而又紧张的大家庭中,显得绰绰有余,而这个大家庭对于这位不速之客,并没有太多的热情款待,而老顽固外公却时不时的找借口让阿廖沙挨打。面对大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拳脚相加,让幼小的他很不理解。现实与幻想的差距,让小小的他变得坚强、正义。外公的不幸遭遇与逐渐成功让他同情感慨。丧父的让他大为吃惊。在他的世界里,上帝已不再是上帝,而是一位心灵的倾听者,他总是站在最上方,俯视这个世界。当然,上帝也不只是一位上帝,他更是人的灵魂,有至高无上的,也有罪恶的。在岁月的磨砺下,阿廖沙学会了很多很多,生活的堕落让他体会到了下层人民的艰辛,更让看清了是非面目。我至今还记得那句话:我要先杀死他,然后再杀死我自己。这是一位年仅十岁的小男孩所讲出的。同伴们的嘲笑,教父的嫌弃,并没有让他放弃自己的生活,而继父对母亲的残暴却让他忍无可忍。渐渐的,他懂了,由原本的无知变得懂事。有幸他遇到了无数的上帝,使他的心中开始萌芽。
小阿廖沙的遭遇时无数俄民们生活的真实写照。或许那个年代已不被人所记忆,但阿廖沙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去学习。一个人的成功并不是需要他有一个艰苦的童年,但拥有一个艰苦童年的人,必定会有一段不一样的感悟。
初中名著读后感300字篇三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