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车间设备的管理制度内容(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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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设备的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
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须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科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
车间设备的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1、点检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行三大规程和四项制度。
2、点检人员要按“四定”(定日期、定路线、定设备、定项目)和“喷煤车间设备点检流程图”对所辖区域设备进行巡检,并如实、认真、准确、完整地填写设备档案、检修记录和润滑记录。
3、点检人员要按规定上报各种计划。
4、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5、点检人员要主动做好设备改造与更新和技术进步工作。
6、点检人员负责备品备件的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
7、每周五、每月底每人提交一份设备缺陷整改项目。
8、点检人员要求参加每天的早调会和早例会以及16:00的点检工作汇报会。
9、点检人员工作时间内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讲机、手电和测温枪。
10、点检人员负责对检修项目的复查验收。具体问题与检修方面协商解决,必要时给予技术指导。
11、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点检人员应及时上报车间和设备部区管员,请求技术支援。
12、点检人员按照设备abc分级定期分批分点进行巡检。
13、本制度未涉及内容,参照喷煤车间已颁布制度执行。如与已颁布制度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
14、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喷煤车间所有。
1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车间设备的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1.车间每天早上和16:00分别召开点检例会和点检工作汇报会,以了解和掌握设备状况,同时与一检修技术组取得联系沟通。点检人员无故不得缺席。
2.每天的计划检修项目,网上发往一检修技术组。如遇网络故障,必须及时告知一检修技术组。
3.点检人员每天上报当日已处理项目和计划检修项目,内容要求完整、详实、准确,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4.每天的汇报内容包括已处理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设备状况,以及计划检修项目和存在缺陷的设备状况。
5.计划检修项目应标明计划完成期限,特殊要求另外注明。
6.计划检修项目应根据设备状况、生产要求和备件材料的准备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上报。
7.点检人员每天、每周五统计计划检修未完成的项目,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与一检修技术组联系协调处理,不得对生产造成影响。
8.检修工作原则上要求日事日毕。当天没有及时处理的或未能处理完毕的项目,要及时向车间汇报并说明缘由。
9.如有必须停机才能检修的设备问题。
a)必须马上停机处理的设备问题,点检人员要立即向车间汇报请示,同时联系当班工长和一检修技术组,协调停机检修事宜。
b)可以等到高炉计划休风时同步停机处理的设备问题,应及时写入计划检修项目。
c)以上两种情况之外者,点检人员应及时向车间汇报请示,同时联系当班工长和一检修技术组,协调停机检修事宜。
10.对于其他人员发现的设备问题,点检人员要认真核实,原则上列入计划检修项目。急需处理者,点检人员要及时向车间汇报请示,同时联系当班工长和一检修技术组,协调检修事宜。
11.本制度未涉及内容,参照喷煤车间已颁布制度执行。如与已颁布制度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
12.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喷煤车间所有。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车间设备的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规范弱电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其高效率、高质量地正常工作,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所有监控设施系统的管理,如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公用电视天线及卫星电视天线系统、防盗对讲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和烟感、温感报警系统。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弱电设备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监督管理;
3.2安全员负责监控设施的操作、日常巡视,管理处机电维修班电工负责弱电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4.1设备运行维护
4..1.1管理处每天对弱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清洁,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及机房卫生整洁、无积尘、油污,并填写《弱电设备设施系统日巡查记录表》。
4.1.2管理处机电维修班电工根据《弱电设备设施系统维修保养规程》进行设备的日常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4.1.3机电维修班电工每月定期对弱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需要停电/停机时,填写《停电停机申请表》,由维修班长向管理处申请,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管理处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用户。
4.1.4日常和定期维修保养中出现未能解决的问题,应通知相关的承包商,按合同执行。
4.1.5维修班长负责建立弱电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弱电管线图、设备台帐,并负责对设备设施作出适当标识。
4..2用户维修申请的处理按《维修服务管理程序》进行。
4.3应急处理
4.3.1监控系统出现报警信号时,安全员应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处理问题,确保用户人身、财产安全。
4.3.2遇台风/暴雨及出现紧急维修要求时,值班安全员应报告维修班长,通知机电工程部到达现场,必要时请相关服务承包商到场。
4.4技术整改
4.4.1弱电设备的更新/改造,由管理处提出,经机电工程部验证,并组织技术评定后,由公司机电工程部作出方案,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4.2凡所属项目的技术整改工程,特别是消防报警系统的整改工程,由机电工程部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1《弱电设备设施系统维修保养规程》(xxx-qp-07-wx-01)
5.2《维修服务管理程序》(xxx-qp-13)
5.3《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管理与评审程序》(xxx-qp-10)
6.1《弱电设备设施系统日巡查记录表》(xxx-qp-07-1/a)
6.2《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xxx-qp-07-2/a)
6.3《停电停机申请表》(xxx-qp-07-3/a)
车间设备的管理制度内容篇五
为有效管理本公司有机溶剂之使用、存放及回收处理并减少使用有机溶剂作业时挥发性有机物质对人员之伤害,进而降低其对环境质量之冲击。
使用有机溶剂之相关单位。
3-1.各使用单位:负责妥善存放当日使用量之各类有机溶剂及回收、暂存等作业,并应于规定之作业区内操作及分类回收。
3-2.总务单位:
a.负责督导使用单位之操作情形,各类溶剂物质安全数据表之更新,溶剂操作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回收厂商之联络事宜。
b.负责提供及管制操作人员之各类安全护具。
3-3.品管部:配合总务单位共同执行督导、教育训练等相关事宜。
4-1.有机溶剂:指产品制程中用于清洗、擦拭及调制等各类有机溶剂,如二氯甲烷、天那水、凡立水等。
4-2.含有机溶剂物料:指物料中含有有机溶剂者,如环氧树脂、硬化剂、剥离剂、助焊剂等。
5-1.安全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6-1.有机溶剂尽可能当地采购并以jit交货。
6-2.有机溶剂之使用及领用:
a、各使用单位只能领用当周使用量,并严禁接近火源。
b、使用溶剂之操作人员需穿戴符合标准之口罩;清洗人原则需加戴防溶剂手套,以防止挥发之有机溶剂对人员造成之职业性伤害。
c、各使用单位之主管应强制推动操作人员安全护具之戴用及严禁溶剂不当使用(如清洗地板或手脚等),总务单位及品保中心将不定期检查,若发现未戴用或不当使用溶剂者,则立即反应该单位主管,履劝不听者依厂规办理。
d、若使用有机溶剂调制漆料、试剂等作业时,应于指定场所配制。
6-3.有机溶剂之存放:
a、各使用单位只能存放当日使用量,并于不使用时加盖密封,以防止挥发至空气中,造成物料浪费及作业区之空气污染。
b、各类有机溶剂应存放于各指定区位,并注意是否有无泄漏情形,若有泄漏时应依”物质安全数据表”及《安全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之化学物质泄漏处理原则作处理。
6-4.有机溶剂之回收:
a、各使用单位应将使用过之废有机溶剂分类回收并置入各类专用回收桶内,且应随时加盖密封,待回收桶装满时应运至溶剂回收区,等待回收或清理厂商清运。
b、使用后之废有机溶剂应妥善分类收集,严禁随意弃置、倾倒,避免污染空气质量、附近地面或地下水体或土壤。
c、总务单位对回收区内之各类溶剂回收桶应注意是否有泄漏情形,若有泄漏时应依”物质安全数据表”及《安全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之化学物质泄漏处理原则作处理。
车间设备的管理制度内容篇六
1、点检人员每天早上8:30上岗位,中午11:30─13:00为吃饭休息时间,13:30上岗位。16:00回车间开汇报会。无故不得在休息室逗留,每违反一次考核xx元。
2、无故缺席点检工作汇报会,每次考核xx元。
3、点检人员的手机和对讲机为工作联系之用,联系不通者,每次考核xx元。
4、车间配备的点检装备携带不全者,每次考核xxx元。
5、原则上检修项目必须按时限完成,点检人员负责监管督促。如有延期而无充分理由者,每次考核xx元。
6、记录填写未达要求,每次考核xx元。对弄虚作假者加倍考核。
7、漏检未造成任何影响的,每次考核xx元。;造成本系列停机而未影响高炉喷吹者,每次考核xx元。;造成设备事故的,每次考核xx元。
8、本制度未涉及内容,参照喷煤车间已颁布制度执行。如与已颁布制度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
9、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喷煤车间所有。
1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车间设备的管理制度内容篇七
1.点检人员每天早上8:30上岗位,中午11:30─13:00为吃饭休息时间,13:30上岗位。16:00回车间开汇报会。无故不得在休息室逗留,每违反一次考核xx元。
2.无故缺席点检工作汇报会,每次考核xx元。
3.点检人员的手机和对讲机为工作联系之用,联系不通者,每次考核xx元。
4.车间配备的点检装备携带不全者,每次考核xxx元。
5.原则上检修项目必须按时限完成,点检人员负责监管督促。如有延期而无充分理由者,每次考核xx元。
6.记录填写未达要求,每次考核xx元。对弄虚作假者加倍考核。
7.漏检未造成任何影响的,每次考核xx元。;造成本系列停机而未影响高炉喷吹者,每次考核xx元。;造成设备事故的,每次考核xx元。
8.本制度未涉及内容,参照喷煤车间已颁布制度执行。如与已颁布制度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
9.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喷煤车间所有。
1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车间设备的管理制度内容篇八
1、设备点检由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组成。
2、每天对磨机和排煤风机等a类设备进行巡检。
3、每周四对吊车、皮带、布袋除尘器、仓式泵、水泵及其它风机等b类设备进行巡检。
4、每月15日对全车间所有设备进行巡检。
5、所有减速机一年内更换两次润滑油,每年在四月和十月。
6、常用备品备件每周清查一次,非常用备品备件每月清查一次,如有欠缺及时补齐。
7、油库储备润滑油,原则上每种油保证两个重桶,如有损耗及时补齐。
8、润滑油泵每月倒换一次
9、所有设备的润滑必须严格按照“喷煤车间设备润滑五定卡”执行。
10、原则上要求检修人员在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卫生。
车间设备的管理制度内容篇九
1.设备点检由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组成。
2.每天对磨机和排煤风机等a类设备进行巡检。
3.每周四对吊车、皮带、布袋除尘器、仓式泵、水泵及其它风机等b类设备进行巡检。
4.每月15日对全车间所有设备进行巡检。
5.所有减速机一年内更换两次润滑油,每年在四月和十月。
6.常用备品备件每周清查一次,非常用备品备件每月清查一次,如有欠缺及时补齐。
7.油库储备润滑油,原则上每种油保证两个重桶,如有损耗及时补齐。
8.润滑油泵每月倒换一次
9.所有设备的润滑必须严格按照“喷煤车间设备润滑五定卡”执行。
10.原则上要求检修人员在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