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存在的问题 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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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存在的问题 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篇一
(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高度重视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报告工作,于20xx年制定下发了《重庆市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实施办法》,全面深入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参照卫生监督中心有关文件,制定全市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计划,按照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
二是加强《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2012版)》的培训和督导。2012年12月举办了《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2012版)》暨系统管理员专题培训班,对新版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中的更新内容进行了介绍与解读,强调了填报信息的细节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全市监督员适应新的调查制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同时加强对区县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督导,2012年组织对全市32个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现场督导培训、累计培训800余人次;2013年组织对全市29个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现场督导培训,累计培训700余人次;2014年,截止6月,已组织对全市8个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现场督导培训,累计培训100余人次。
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情况通报。20xx年8月,市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市综合监督工作情况的通报》(渝卫监督发〔2014〕50号),总结全市20xx年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等综合监督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下发了《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市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情况的通报》(渝卫监〔2014〕46号),对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了专项通报。
四是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人员管理。目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确定了专(兼)职的报告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负责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指定3名固定工作人员作为省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使用培训、权限维护、统计分析、数据通报、网络培训平台维护等相关工作。
(二)被监督单位报告情况
目前,通过国家系统查询,我市有效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共计49590张,无重卡现象,质控错误数量为0,自动监控信息错误率为0。
(三)经常性监督、监督监测报告情况
1.经常性监督。
截止2014年6月,全市上报经常性卫生监督共59011户次,监督覆盖率63.51%,监督合格率99.16%。全市38个区县监督机构全部开展了经常性卫生监督,36个区县经常性监督覆盖率达到或超过30%;通过系统核查,全市各区县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注重信息录入的实时性和真实性,填报信息均有档案对应,未发现突击补报情况。
2、监督监测。
截止2014年6月,全市上报监督监测产品类样品7102件,监测合格率94.54%,监督监测非产品(用品)类样品9690项,监测合格率96.17%。
通过系统核查,全市各区县监督机构严格遵守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真实性原则,填报信息均有档案对应,无虚报谎报情况。
(四)案件查处报告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全市共上报查处案件942件,处罚金额1873250.00元。
(五)机构、人员卡信息报告情况
截止2014年6月,全市所有监督机构均按时上报了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卡,其中省级1张,区县级38张;全市实时填报和维护卫生监督人力基本信息卡共计988张。
(六)数据质控工作情况
经过各区县监督机构长期以来对数据库中重复、错误、失效数据进行整合、补正和注销,全市上报卫生监督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大幅的提高,质量控制退回的错误数据也大大减少。截止2014年6月,全市无质控错误数据。
(七)数据分析利用工作情况
20xx年6月,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启动了卫生监督信息应用研究项目,通过制度化、体系化收集、统计、分析卫生监督信息,目前已完成了卫生监督信息数据的初步分析利用工作,相继完成并向全市发布卫生监督信息汇总表汇编230张、各类统计报告和分析报告5册约17万字。通过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编印发布,有效的反映了全市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情况,引起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重视,改进了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方式,促进了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
一是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滞后,难以适应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需要。长期以来,由于投入不足和重视不够,卫生监督信息工作底子薄、基础差,部分卫生监督机构存在计算机网络设备陈旧、配置差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制约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发展。
二是卫生监督信息人才匮乏,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因职能调整等原因,部分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信息报告人员变动较大,信息报告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三是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数据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区县未将所有被监督单位纳入信息报告系统,被监督单位底数不完整;部分区县存在经常性监督监测数据迟报漏报的现象;部分信息系统报告数据与日常工作上报数据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投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计算机网络等硬软件设施建设,提升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信息化专业队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并保证从事信息化工作人员稳定;加大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和报告系统使用培训力度,提高信息报告相关人员专业素质,适应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需要。
三是进一步规范卫生信息报告工作,杜绝信息错报、虚报、谎报、迟报、漏报,确保被监督单位基础数据、日常监督监测及案件查处等信息的准确、完整。
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存在的问题 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在国家、省卫生计生委的大力指导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为导向,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贯彻国家生育政策,完善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双提升工程”,加强卫生计生治理力度,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今年4月份,青岛市卫生局和青岛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完成机构改革,顺利整合为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改革中,我委积极转变职能、整合资源、强化服务、简政放权,取消、下放和整合了8项行政审批事项。在推进机构改革过程中,注重统一思想、宣传发动、科学设岗,因岗定人,高效平稳地完成了机构、职能、人员、财物等整合,实现了干部队伍的有效融合和优化组合,高标准、高效率地完成了改革任务。
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妥推进。认真做好第一批改革试点县工作总结评估,推进12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摸底调查;在2家医院开展公立医院取消行政级别、收入分配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完成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首批调价任务,初步建立了富有活力、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认真做好新版国家基本药物在公立医疗机构的配备使用;在全市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审核点评制度,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抗菌药物应用监测质控中心,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进行全面监测。上半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共采购基本药物7.8亿元,减轻群众用药负担2.3亿元。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积极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在7个农村区市试点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在4个城市区建立松散型医联体,提高了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完善城市公立医院帮扶基层机制,综合利用医保支付、信息化等手段,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创新全科医生引进培养、评价使用、交流和激励机制,建立乡村医生财政补助经常性增长机制,为提高基层卫生能力提供保障。
4.公共卫生服务日趋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775万人份,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健康服务300万人次;孕产妇产前筛查率94%,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率分别为99%、98%,农村妇女补服叶酸2.3万人、两癌筛查3.9万人,为8万名适龄儿童进行了口腔疾病预防,完成600座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今年5月份陈啸宏、徐科副主任来青调研医疗卫生工作,对我市的医改和疾病防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1.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完成14家医院二级综合医院的预评审工作,新增14个质控中心;院前急救工作被列为市办实事,拟新增4个院前急救站;开展大型公立医院服务周边医疗机构临床安全用血工作试点,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加强全市孕产妇急救管理,成功救治危重孕产妇70余人,监测围产儿3.1万例。
2.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水平稳步提高。建立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和优秀人才培养财政扶持机制,每年财政投入3000万专项资金;深入实施“青岛卫生英才工程”,引进10名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15名博士,培训基层卫生人员2000余人。加强与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的合作,开展合作交流项目11项,让市民不出青岛就能享受到国内外优质的医疗服务。
3.就医环境极大改善。全市开工建设医疗卫生项目17个,竣工面积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亿元;鼓励社会资本在康复、养老、医学美容等专业办医,新增6家民营医疗机构,满足了群众多元化的就医需求。积极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协助制订了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通过了国家卫计委预评估并拟在我市召开现场会。
4.中医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新建30个国医馆、4家民营中医院,启动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20+20”推进行动,推进了中医药服务“无缝隙、近距离、全覆盖”;将7个优势中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减轻了患者负担。
1.持续推进和改善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各类医疗服务规范化标准;为群众预约诊疗服务17.5万人次;在6家医院试点住院床位集中预约服务模式,缓解患者住院难问题;三、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分别达100%和85%;通过“先诊疗、后结算”服务,为群众垫付医疗费用3.6亿,方便了群众就医。
2.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和违规收受“红包”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行业内违规行为;通过行风在线、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举报6400件次;组织策划“聚焦医改、关注民生”、“医疗服务细节展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等主题宣传活动,打造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3.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扎实做好信访稳控工作,确保三级两会和世园会、apec会议等重要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成功化解5起信访积案。
1.公共卫生安全得到保障。全市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我市发挥海洋科技优势,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合作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海洋食品技术合作中心,陈啸宏副主任亲自揭牌;全面做好卫生应急工作,出动急救车辆2.3万次,救治病人2.3万人次,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医疗救援34起,有力保障了世园会等10余项重大活动。
2.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深入开展控烟、减盐控压等健康促进行动,启动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开展健康义诊和健康教育,惠及群众近50万人;发布健康警示150次,广播健康专栏42期,大力宣传防病知识,群众健康防病理念进一步增强。
3.社会卫生监管力度加大。加强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饮用水、违法医疗广告等卫生监督,查处违法案件164起,为市民创造了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清理下放卫生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4项;完善卫生行政审批网上运行系统,审批效率提速30%。
1.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修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否决相关部门提报先进及政治资格555例;开展查处“两非”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机制。
2.积极贯彻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组织开展政策实施调查摸底和测算评估,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前研究、提出对策;加强对计生执法人员培训,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政策实施后人口预测分析,引导群众科学安排生育时间;加强孕期保健、育儿科普知识宣传,提高优生水平。
3.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从特别扶助、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持力度,扶助标准属全省最高;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和技术服务预先通知制度,部署落实省生育一孩登记制度,方便群众享受奖励优惠政策。
4.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均等化。完成均等化试点工作基线调查;审核4000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动态监测问卷;编印基本公共服务手册,开展商务楼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试点,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服务。
1.加快推进重点医改工作。配合推进区市卫生、计生部门整合工作。试点建立县管镇、镇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完善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逐步推广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加快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药款集中支付。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城市公立医院配套改革措施实施。开展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县、院质控网络。做好生育政策调整后妇幼医疗保健服务。
2.深入实施“两个提升”工程。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调研。加快卫生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高端医疗卫生合作。积极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加强对拔尖人才、优秀青年医学专家和基层卫生人员的培养。新建30个国医馆,完成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20+20”推进行动,推进“治未病”服务试点。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做好违规收受“红包”等专项治理工作。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大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完善疾病控制体系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做好健康促进、农村改厕、控烟等重点工作;强化预案修订和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加强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监管,推进“数字卫监”工程;加强卫生审批窗口建设,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4.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做好单独两孩政策解读、证件审批等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进一步精简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方案,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力争将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