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防暑降温活动小结 防暑降温活动报道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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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活动小结 防暑降温活动报道篇一
一、保持院内环境整洁。
要求敬老院及时清理院内垃圾杂草,打扫老人宿舍,消灭蚊蝇老鼠,消除杂物异味,另外也积极保持老年人居室通风安静、清洁卫生,做好室内的防暑降温,合理的关闭门窗,经常通风换气,适当延长老年活动室开放时间,组织开展适合老人的纳凉活动,并对老年人的衣物勤换勤洗,预防皮肤病的发生。
二、配备清凉设备。
在宿舍、活动室和食堂内为老人配备了微风扇、台式风扇、空调等清凉设备,并对原有电风扇、空调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正常运转,使老人们在清凉的环境里悠闲度夏。
三、保证卫生、科学饮食。
及时调节饮食安排,专门为老年人准备了温软易消化、清淡而富有营养的食品和饮品,适当搭配新鲜蔬菜水果、瘦肉和豆制品,并常备清热解暑药品,同时引导老年人注意科学规律、定时定量饮食,防止过饱过饥。另外敬老院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材,同时增加绿豆汤等降温凉茶供应。
四、做好防护措施。
准备了止痒水、清凉油、百消膏等防暑降温药品并且及时发放到了老人手上使用,发现中暑病人,采取措施,及时就医,防止老人中暑发生意外。
五、加强防暑知识宣传。
为敬老院印发了防暑知识手册,要求敬老院对老人进行防暑知识宣传,手把手教会老人中暑后如何进行自救和互救。
防暑降温活动小结 防暑降温活动报道篇二
针对近几年夏季温度持续居高不下,中暑事故易发、高发,防暑形势严峻的情况,根据《汉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积极开展深入有效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了职工和在建工地民工的人身健康,实现了高温中暑事件零发生的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认识,强化管理。
完善防暑制度高温季节是事故易发、高发季节。坚持以人为本,关爱人民生命和健康的理念,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结合自身实际修订与完善了各自的劳动保护与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了防暑降温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合作,确保了平安度夏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的落实。
二、宣传教育,增强意识。
提高应急能力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使每人都能了解、掌握防暑降温的安全小常识。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宣传栏、厂报、广播等形式,教导工人正确的施救方法,在发生中暑等情况时,及时进行急救,增加作业人员对这种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了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急救箱配齐各类防暑降温药品,要求现场施工人员随身携带清凉油等防暑降温物品。同时,针对高温天气易引起火灾的特点,为进一步强化广大工人安全防火意识,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及遇到火灾时自救逃生能力。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预控能力和处置能力。
三、以人为本,多管齐下,做好健康保障。
1、领导重视,各项目业主单位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保障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在此基础上,对奋战在高温一线的工人进行慰问,并及时送上防暑降温用品。
2、是从基础抓起,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积极引导施工单位将室外作业时间改至13:30,避开高温时段作业。
3、是从细节着眼,切实关爱工人,要求相关施工方食堂在每日10:00—15:00为每位工人提供绿豆汤等清凉解暑饮品,预防持续高温引发的中暑现象。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发放落实高温补贴。我局根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在七、八、九月份给每位职工发放高温季节津贴,进一步加大员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投入。五是加强检查力度,对我县交通建筑领域开展了防暑降温工作大检查,重点是对汉九路b段,飞水沟隧道等在建项目,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车辆12架次,未发生一起中暑等意外事件。
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我局近三年防暑降温工作卓有成效,整个夏季劳动安全形势良好,各项生产任务正常有序开展,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得到了有力保障,更为之后的防暑降温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经验措施。在以后的防暑降温工作中,我局一定汲取近几年的经验,改正过去存在的不足,把之后的防暑降温工作做的更好。
防暑降温活动小结 防暑降温活动报道篇三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为应对夏季高温天气,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调整高温天气工作休息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工作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二、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
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三、认真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四、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将涉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防暑降温活动小结 防暑降温活动报道篇四
目前,我市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加强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已刻不容缓,全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做好今年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1、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
(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履行协同参与职责。将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列为当前工会工作的重点,是法律赋予工会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职责,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督促企业行政、单位上级主管等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企业行政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暑降温和夏季劳动保护工作。
(二)发挥组织网络优势,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高温季节期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片区服务站、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的作用,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要针对夏季劳动保护工作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通过组成联合检查组等方式,重点加强高温作业、露天施工、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品储运等危害因素较大的作业场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督促企业行政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
(三)发挥平台作用,履行宣传教育职责。全市各级工会要加大对职工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要注重运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寓教于乐等职工喜闻乐见的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工会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宣传教育“进企业、到班组、在岗位”。要指导职工掌握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尤其要提升高温作业职工(含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职工观看防暑降温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让每一个职工直观了解高温危害、后果和防护方法,切实掌握自救和互救的能力。要教育引导职工(重点是农民工)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牢固树立“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的理念。
2、增强关爱意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实效性
(一)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组织基层单位,结合“安康杯”竞赛和“隐患排查随手拍”等活动,广泛组织职工立足岗位查找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分类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对一些隐患严重又整改不力的企业,各级工会应及时向上级工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反映,必要时应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也可借助于媒体和网络对其曝光。
(二)组织开展高温“三送”工作。高温期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筹划和组织开展以“清凉一夏、幸福安康”为主题的夏季“送清凉、送安全、送法律”高温慰问活动,积极协调企业主要领导主动关心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农民工以及中小非公企业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慰问奋战在高温作业、高温场地、高温岗位的职工,认真倾听职工呼声,了解职工诉求,及时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能真切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关爱和温暖,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三)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在高温来临之前,各级工会组织要按规定配合企业行政认真组织开展高温作业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高温岗位职工健康状况,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患有心、肺、脑血管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高温禁忌症不适应高温作业环境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四)组织开展急救技能提升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级工会可依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根据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组织开展高温急救技能培训,让职工了解高温危害、后果和防护方法,掌握自救和互救的能力,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急救药品。并积极针对高温季节易发事故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广泛组织职工开展演习、演练,熟悉应急流程,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式。
防暑降温活动小结 防暑降温活动报道篇五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认真做好我市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周密安排,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各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加强相关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安排人员、优化服务流程,提高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服务质量,及时上报职业性中暑确诊和疑似病例信息。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措施落实。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督促各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作业特点,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各项管理措施。
用人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3、日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4、因工作性质、生产工艺要求,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