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生奖励方案九篇(优秀)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生奖励方案篇一
1、考核目的。
为构建公司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促使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为公司员工薪酬调整提供依据。
(2)为公司员工晋升提供资料。
(3)为公司员工培训工作提供方向。
(4)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
2、考核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应最大限度减少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双方对考核工作的神秘感,业绩标准和水平通过协商制定,考核结果公开,考核工作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
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和武断,按个体的绝对标准进行考核,引导员工不断改进工作,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攀比,破环团结精神。
(3)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目标考核是绩效考核的基础,员工的绩效考核要充分利用目标考核的结果。
3、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职能部门、下属子(分)公司的一般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
对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是对整体业绩的评价,体现了员工对部门、下属子(分)公司业绩的贡献;另一部分为岗位评分,体现了对员工个人岗位业绩的评价。对于一般工作人员,以岗位评分为主。
1、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
按照粤丰集团子(分)公司人力资本绩效考核方案中规定的方式,由人事管理部门对部门关键业绩以及子(分)公司业绩进行考核评分。
2、岗位评分。
(1)岗位目标考核。
①确定岗位目标。
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部门、下属子(分)公司目标,由个人直接主管进行目标分解,通过和个人的协商,制定个人的岗位目标。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在上年度xx月xx日之前确定。
②拟定工作计划。
根据确定的岗位目标,由个人拟定年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在上年度xx月xx日前拟定,月度工作计划在上月xx日前拟定。一个具体的工作计划要包括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工作预计进度、对工作重要性的说明以及工作需要配合的事项。
③目标执行情况检查。
个人直接主管按月检查个人岗位目标的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填入工作计划检查表,由考核负责部门备案,作为年底综合考评的依据。
④困难处理。
目标执行进度落后或执行发生困难时,应根据该项问题的严重程度与影响大小,进行处理。
a.该问题仅属个别问题,由目标执行人与直接主管上级研究改善方案解决,并将处理意见及处理情况填入工作计划检查表。
b.确实由于外部因素或内部暂时不可解决的因素公司做出的目标执行进度落后或执行发生困难时,允许调整年度目标值。但应由直接主管批准,且每年只允许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第二季度末。
(2)岗位业绩评价。
根据个人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由考核小组及个人直接主管按照考核表对个人岗位业绩进行评分。
3、评分方式。
(1)一般管理人员评分方式。
①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其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②由个人直接主管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考核面谈,根据被考核人的汇报总结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③由被考核人员之间互评,占个人考核总分的10%。
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部门关键业绩、下属子(分)公司业绩的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2)一般工作人员评分方式。
①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其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②由个人直接主管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考核面谈,根据被考核人的汇报总结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50%。
③由被考核人员之间互评,占个人考核总分的20%。
1、考核小组。
在公司职能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在下属子(分)公司,由公司负责人组织。
2、考核时间。
对工作计划的检查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对上一个月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员工的综合考核每年两次,年中、年末各进行一次。
3、考核注意事项。
在每一级人员考核打分过程中要坚持原则,适当拉开差距,每个单位在考核中要基本按照a级的占8%(95——100分)、b级的占12%(90-94分)、c级的占60%(80-89分),d级的占15%(75-75)分,e级的占5%的比例进行,允许有适当调整。如果部门业绩较为突出,那么a、b级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相反如果部门业绩较差,那么d、e级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
4、考核面谈。
个人直接主管就考核要项、考核成绩评定交换意见,相互沟通,达成一致。主管于面谈后,将评定结果书写于面谈记录之上。
5、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核定后,应将考核结果及评语通知员工本人。在一定时间内,不服者准予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诉,由考核小组复议,复议决定后的成绩即为最后核定的成绩。
6、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确定教育培训人员,同时作为制订员工薪酬的依据。
招生奖励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体艺特色教育的发展,激励进入我校的体育特招生刻苦训练,积极参加比赛,争取优异成绩,为校争光,根据我校办学的宗旨,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5、经我校体育科组认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报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呈校长批准,并签名确认,才能成为我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1、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2、第一学年按我校电脑派位生的收费标准进行奖励(但需缴交住宿费,每人每学期750元)。
3、第二、三学年按下列办法进行奖励:
(2)体育特招生参加顺德区级比赛每分按2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400元。
(3)体育特招生参加佛山市级比赛每分按3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600元。
(4)体育特招生参加各类田径比赛:破学校纪录按每项300元进行奖励,破勒流街道纪录按每项600元进行奖励;破顺德区纪录按每项900元进行奖励;破佛山市纪录按每项1500元进行奖励;如此类推。
(5)体育特招生代表学校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奖励300元,代表勒流参加顺德区级比赛奖励600元,代表顺德参加佛山市级比赛奖励900元;如此类推。
(6)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顺德区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8000元进行奖励。
(7)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佛山市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10000元进行奖励。
(8)每位体育特招生每学年参加各类田径比赛获得的奖金总额以当年每名民办学生所缴纳的费用为最高额。每位体育特招生参加比赛获得的奖金折充为在我校的就读费用(不包括日常生活费用),不以现金支付。
(9)体育特招生在第二、三学年的体育训练和参加各类田径比赛中,如不能获得上述奖励金额,则按奖励办法的“第二款”进行奖励,但必须完成第三项“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1、凡被我校录取的体育特招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习待遇。在需要体育训练和比赛时,必须发挥本身的.特长和起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我校体育特色的发展。
2、进入我校就读的体育特招生,在三年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若有违反校规校纪,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3、体育特招生在我校三年学习期间,在学校规定的体育训练时间内,一学期迟到超过3次、早退超过3次或无故缺席超过2次;不完成教师布置的训练任务或达不到训练要求的,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4、不按学校规定参加各类田径比赛,则取消体育特招生待遇,补交原来免除的费用。
招生奖励方案篇三
为加强驾校管理,增加办学效益,保证培训质量,提高教练待遇,实行绩效挂钩,特制订本办法。
1 .信誉考核实行记分制
2 .记分办法如下:
(一)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10 分
(1 )训练周期内,有一半及以上学员投诉并要求更换教练;
(2 )因交通违章、肇事被公安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 )与学员打架斗殴及吵架;
(4 )在训练或考试期间接受学员请客送礼、索要钱物;
(5 )未经批准将教练车交非教练人员从事教练工作或驾驶;
(6 )转借或涂改教员准教证;
(7 )被公安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8 )教练与准教证准教车型不符;
(9 )出车前未进行行车安全检视造成机械故障而引起交通事故;
(10 )在训练过程中与学员进行赌博;
(11 )发生交通违章、事故后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13 )3 年内驾驶交通事故、违章发生率连续两年居高不下;
(14 )因违法犯罪被判刑。
(二)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5 分
(1 )不按规定参加驾校组织的安全学习教育活动;
(2 )不按规定参加运管机构组织的再教育学习;
(3 )道路训练、场地训练擅离岗位;
(4 )未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
(5 )在学员中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推销活动;
(7 )擅自改变道路训练路线进行驾驶教学;
(8 )学员饮酒后训练不加制止;
(10 )无故推迟出车、擅自缩短培训时间;
(11 )学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率连续两年居本校最高;
(12 )对异性学员有不文明举止;
(13 )未经批准,外借或动用教练车辆;
(14 )正常训练时间外进行训练而没有汇报。
(三)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2 分
(1 )不细心或不耐心施教,服务态度差,戏弄学员、侮辱学员人格;
(2 )未能独立完成教学教案;
(3 )不填写教练日志或教练日志记录不规范;
(4 )出车前不对学员交代当天计划及要求,收车后不总结;
(5 )在场地训练期间,教练员未随车指导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7 )训练途中故意将学员甩掉;
(8 )学员驾驶证考试合格率未达70% 以上(年度);
(9 )学员训练时戴太阳镜或穿高跟鞋未加以制止;
(四)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1 分
(1 )车上学员未按规定乘坐且未加以纠正;
(2 )着装不整洁,教学时未按规定佩带准教证、携带驾驶证;
(3 )训练时在车上打瞌睡;
3 .考核等次:记分0 为优秀,1-6 分为良好,7-12 分为合格,13 分及其以上为不合格。
4 .奖惩办法:优秀教练员奖1000 元,良好教练员奖600 元,合格教练员奖100 元,不合格教练员罚300元。
5 、解聘教练不享受本年度任何奖励。
6 、未到期而自行解除合同,不享受本年度任何奖励。
7 、信誉考核由驾校教务组织实施,每天安排人员值班检查。
学员一次通过桩考,教练享受奖励(小货50 元/ 生、大货70 元/ 生);二次通过桩考奖教练员(小货20元/ 生、大货40 元/ 生);学员一次通过场地考奖教练员(小货30 元/ 生、大货45 元/ 生),二次通过小货不予奖励、大货奖励20 元/ 生;,学员一次通过大路考奖教练员(小货30 元/ 生、大货45 元/ 生),二次通过均不予奖励。
1 、根据车辆状况核定每生用油量,具体车辆生均用油量另行规定。
2 、奖惩:不足额定用油量,结余部分学校奖励其60% 给教练员,
超过额定用油量25% —35% (含),教练负担超出部分的60%
超过额定用油料35% 以上,教练负担超出部分的100% 。
3 、以全年培训人数累计统一计算生均用油量。
全年无安全事故,年终奖励大货650 元,小货500 元,如出现责任安全事故,教练须负担保险赔偿外部分(含各项费用支出)的20% 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原保险公司安全奖励。
教练必须积极参加招生和动员学员考资格证,学校适量予以奖励。每招1 名学员学校奖励50 元(教练须在学员报名前到驾校教务处登记或同时带领学员报名,当天报教务处备案,优惠在200 元以内的,方可认定为教练员招生名额),动员学员参加资格证考试,每考1 人奖励30 元,跨年度学员不奖励。
业务员凭理论教练签字带领学员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签字率达90% 以上,全年学员理论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70% 以上,按每生5 元标准奖励理论教员。
1 、培训人数计算办法
(4 )增驾计8 分
计算公式为:全年总计分÷10= 教练全年培训人数
2 、教练按时完备训练日志,每期学员科目三考试结束后,教练收集完备档案资料,交教导处验收合格后,按每个学员5 元及时给教练补助,不完善扣2 分,记入教练考核档案。
3 、教龄工资:工龄满一年,每月增加教龄工资2 元。
4 、取消按天计算训练津贴的原办法,改为按学员人数计算训练津贴。小货每人每期训练津贴70 元,大货每人每期训练津贴100 元。因特殊情况提前带学员上车,必须在下一轮训练恢复原来排列顺序。
5 、以上各项奖励除经济奖励外,并颁发奖励证书。奖励均记入教练员档案,作为聘用依据。
6 、此办法考核时间为:每年元月1 日至12 月31 日。
7 、此办法由驾校教务处牵头,总务处参与实施,自2015 年元月1 日起执行。
奖励
1、能认真贯彻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的;
2、能坚持参加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效果明显的;
3、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廉洁奉公,积极工作,成绩优良的;
4、坚持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5、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虚心好学,谦虚谨慎的;
6、爱护公共财产,维护集体荣誉的;
7、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的,锐意改革,勇于进取,取得成绩的;
8、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工作有促进的;
9、热情为一线服务,受到大家赞扬的;
二、处罚
1、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并超过三个学习日的`;
2、工作上由于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失误的。
3、无故旷工一天以上的;
4、无故迟到、早退累计在六次以上的;
5、打架斗殴,拨弄是非,破坏团结的;
6、贪污盗窃财产,损坏公物,以权谋私的;
7、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
8、自由主义严重,又教育不改的;
招生奖励方案篇四
根据《^v^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v^《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xx〕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xx]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依法规范、循序渐进、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初中管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民办初中招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广受社会关注的工作,市教育局成立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监督指导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依法维护民办初中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学校合法正当的权益,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
取消考试招生,采取“报名+面谈+摇号(电脑随机选择)”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今年各民办初中市区招生“面谈”和“摇号”录取比例分别为75%和25%,市区外招生全部通过“面谈”录取。
㈠招生录取要求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各民办初中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自主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以报名学生是否参加该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不得以“奥赛”等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违规收取报名、资料及面谈等费用。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括:招生日程、招生计划(分市区和市区外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确定入围面谈学生办法和面谈录取办法。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招生总数的5%以内。各校的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实施执行。
㈢公布招生简章
各民办初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xx年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市区、市区外)、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咨询方式、确定入围面谈学生办法、面谈录取办法、面谈名单查询方式、面谈时间和地点、面谈录取查询方式、学费收费标准、可否安排住宿及住宿收费标准等内容。
㈣组织报名工作
⒈报名组织工作。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方式接受学生报名,一律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或参与报名。
⒉规范报名资格。报名不设门槛,凡20xx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各民办初中不得以是否参加培训等理由拒绝学生报名,并严格按市区和市区外学生户籍分类报名。每名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学校办学特色,理性选择1至3所民办初中报名,但不得超过3所。如发现学生报名学校超出3所,或弄虚作假,将视为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民办初中的录取。
㈤确定面谈名单
招生奖励方案篇五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争先创优,奋发向上,培育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现代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院在册专科(高职)学生。
1、先进班集体;
2、“三好”学生标兵,同时获得特等奖学金;
3、“三好”学生,同时获得一等或二等奖学金;
4、三等奖学金;
5、优秀学生干部;
6、单项先进个人及单项奖学金。
1、先进班集体条件
①班级学生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有良好的班风,学生集体观念强。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方法得当;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健全,能够有计划、有组织地协助班主任工作,成效显著。
②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浓厚,成绩优良,班级学生平均成绩在所在系名列前茅,无考试作弊现象。
③班级第二课堂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不少于四次,并且要突出高职及专业特点,成效明显,使大部分学生受益、提高。
④班级学生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早操出勤人数保持80%以上,体育课达标率在80%以上,积极参加院系的义务劳动。多数宿舍被评为“卫生达标”宿舍。教室能经常保持整洁。
⑤班级学生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班级内无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2、 “三好”学生标兵(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政治理论学习,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②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显著。
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全系学生中名列前茅,单科成绩(除体育课外)均在80分以上。
④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课成绩不低于80分,坚持早操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⑤“三好”学生标兵应是“三好”学生中的突出者。综合表现及学习成绩优秀,并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a.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
b.好人好事事迹突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映者。
c.在省、市及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者。
3、“三好”学生(二等、三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①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②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③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显著。
④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二等奖学金学年平均考试成绩应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三等奖学金学年平均考试成绩应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体育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身心健康。
4、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①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在各项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②热心为学生服务,工作负责,积极主动,方法得当,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③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考试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单科无不及格。
④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单项先进个人及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①单项先进个人条件
a.文体竞赛奖:在市级以上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为学院争得荣誉者。
b.在省、市级各类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文章者。
c.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②单项奖学金条件
a.取得英语(cet)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者或英语(pet)a、b级证书者。
b.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以上证书者。
c.取得经国家统一考试颁发的职业资格鉴定证书者。
1、先进班集体按各系班级总数的25%评选。
2、“三好”学生标兵(一等奖学金)按各系在校学生人数的0.5%评选。
3、“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按各系在校学生人数的5%评选。
4、“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按各系在校学生人数的9%评选。
5、优秀学生干部按各系学生干部人数的25%评选。
6、单项先进个人无比例限制。
7、单项奖学金无比例限制。
1、先进班集体奖励班级经费300元,颁发奖状。
2、“三好”学生标兵(一等奖学金)奖励现金2000元,颁发证书。
3、“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奖励现金1000元,颁发证书。
4、“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奖励现金600元,颁发证书。
5、优秀学生干部奖励现金300元,颁发证书。
6、单项先进个人:
①文体竞赛奖,奖励现金100元。
②省、市级刊物发表学术文章奖,奖励现金100元。
③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者,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7、单项奖学金
①取得英语(cet)四级证书以上者(含四级),奖励现金300元;取得英语(pet)a级证书者奖励现金200元;取得英语(pet)b级证书者奖励现金100元。
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证书者奖励现金200元,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证书者奖励现金100元。
③取得国家级其他职业资格鉴定证书者 ,奖励现金100元。
1、评选机构: 学生各类先进、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在学生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系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系秘书、班主任组成评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2、评选原则:
① 评选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② 评选、审查工作必须公开、公正、公平,按程序进行。
1、评选步骤
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各系根据学年班务管理考核情况,组织班主任按分配比例进行联评(先进班集体须上报单行材料),提出建议名单,学生处结合班级综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②各类先进个人、奖学金的评选由各班在学生进行个人学年总结 、教务处(系)核准成绩的基础上,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团支部按照评选条件讨论、提出候选名单,经全班学生表决通过。
③评选出的各类先进个人、奖学金获得者须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三好”学生标兵须上报先进事迹单行材料),经班主任签字后报所在系审查,各系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核。
④学生处对各系上报名单全面审核后,统一在全院公示,公示期限为五天,如无异议,报学院审批。
2、表彰奖励:学院审批同意后,发文表彰。各类先进个人审批表进入本人档案并在学生处存档。由学生处组织召开学生大会予以奖励,给学生家中寄发喜报,利用校报、橱窗、广播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工作,发挥先进的激励作用,扩大教育效果。
3、奖金领取:先进集体、三好学生及奖学金等各类奖金由学生处审核、统计列表,处长签字、主管领导签批后,由学院财务室以系为单位发放。
4、完成时限:各项评选、审查、审核、审批工作应于次学年第一学期第四个教学周前完成;表彰奖励工作在第六周内完成。
1、同时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均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可以兼得。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先进、奖学金评选资格:
①学年内受处分者;
②有酗酒、赌博及其它有伤社会风化的不良行为,参与不健康活动者;
③参与打架斗殴,扰乱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学年内受到通报批评者;
④学年内有考试作弊、旷课现象者;
3、学院每年从当年学费中划拨出3%作为专项奖励经费,力争使学生受奖面达到60%。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我院在各省(区)录取的第一志愿新生,高考成绩超过本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0分以上奖励5000元;180分以上奖励2000元;150分以上奖励1000元。欢迎广大优秀考生报考我院!
第一条 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集中精力顺利完成学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院在册高职学生。
第二条 建立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第三条 学费缓缴: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一次缴齐学费,经学院研究同意后,由家长或本人做出书面承诺,允许缓缴部分学费(原则上缓交额度不超过应交学费的三分之一),但必须在承诺和规定期限内补齐。缓交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 学费减免:对确属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其在校表现,区别不同情况适当减免部分学费。
(一) 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遵纪守法,学习刻苦,各科成绩平均80分以上,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家庭所在村委会(城镇社区)、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经所在系调查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学生处审定后,可减免其当年学费的30%。
(二)经济比较困难学生能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努力,各科平均成绩70分以上,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家庭所在村委会(城镇社区)、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经所在系调查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学生处审定后,可减免当年学费的15%。
(三)因突遇家庭重大变故和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而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表现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经申请,班级评审,所在系严格调查审核并经学生处研究报请院长审批后,可酌情减免当年部分学费。
(四)减免比例限定在各系学生总数的5%以内。其中,减免学费30%的限定在各系学生总数的2%以内,减免学费15%的限定在各系学生总数的3%以内。
(五)减免学费一般在第一学年结束后办理。
第五条 经济困难补助: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参照同类院校的通常做法,学院将从实际出发,定期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适当补助。
(一)学院按每生每年10元划拨建立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基金。
(二)学院每年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300—500元。
(三)经济困难补助的受助人数一般控制在各系学生总数的2-3%。
(四)因突遇家庭重大变故和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而导致严重经济困难的学生,其所在系应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具体意见报学生处研究,经院长审批后,对其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助。
(五)学院将积极争取动员、吸纳、募集社会资金,不断增加经济困难补助基金,逐步扩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范围,提高补助金额。
第六条 享受经济困难补助的学生,应勤俭节约,用好补助金。严禁用经济困难补助金请客吃喝、挥霍。否则,一经发现将追回补助金,并取消其以后一年内享受补助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经济困难补助:
(一)学年内受处分者。
(二)生活中浪费现象较严重者。
(三)学习成绩差,学年内不及格科目达2门以上者。
第八条 经济困难补助评定发放办法:
(一)评定时间:经济困难补助每学年发放一次,每年九月进行评定、发放。
1、学生本人的经济困难补助申请。
2、村委会(城镇社区)、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班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情况说明。
4、《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评审表》一式三份。
(三)学生本人的经济困难补助申请需经所在班级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报系党支部进行审查后予以公示。公示异议期为五天。
(四)各系将审查结果报院学生处,由院学生处调查、核实并审批。
(五)经济困难补助金发放。学生处将审批结果通知学院计财处,由各系领取后,发给学生个人。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一、 全员参与招生工作
1、全校各部门参与招生工作
2、全体教职工参与招生工作
3、各年级在校学生参与招生工作
二、考核指标
(一)发展委托人
(二)招生任务
1、个人任务
(3)辅导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见附件2)。
2、部门任务(各职能部门、学部)
有特殊工作的部门,由学校根据每年具体工作情况另行确定。
(2)各学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三)、未参加外派区域招生教职工个人奖惩规定:
2、教职工直接招一名新生,奖励xx-x元人民币。
1、完成部门招生任务,奖励部门负责人xx-x元人民币。
(八)本办法由学校行政人事部、招生办公室实施执行。
招生奖励方案篇六
①班级学生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有良好的班风,学生集体观念强。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方法得当;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健全,能够有计划、有组织地协助班主任工作,成效显著。
②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浓厚,成绩优良,班级学生平均成绩在所在系名列前茅,无考试作弊现象。
③班级第二课堂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不少于四次,并且要突出高职及专业特点,成效明显,使大部分学生受益、提高。
④班级学生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早操出勤人数保持80%以上,体育课达标率在80%以上,积极参加院系的义务劳动。多数宿舍被评为“卫生达标”宿舍。教室能经常保持整洁。
⑤班级学生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班级内无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2、 “三好”学生标兵(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政治理论学习,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②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显著。
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全系学生中名列前茅,单科成绩(除体育课外)均在80分以上。
④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课成绩不低于80分,坚持早操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⑤“三好”学生标兵应是“三好”学生中的突出者。综合表现及学习成绩优秀,并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a.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
b.好人好事事迹突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映者。
c.在省、市及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者。
3、“三好”学生(二等、三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①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②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③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显著。
④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二等奖学金学年平均考试成绩应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三等奖学金学年平均考试成绩应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体育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身心健康。
4、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①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在各项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②热心为学生服务,工作负责,积极主动,方法得当,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③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考试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单科无不及格。
④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单项先进个人及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①单项先进个人条件
a.文体竞赛奖:在市级以上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为学院争得荣誉者。
b.在省、市级各类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文章者。
c.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②单项奖学金条件
a.取得英语(cet)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者或英语(pet)a、b级证书者。
b.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以上证书者。
c.取得经国家统一考试颁发的职业资格鉴定证书者。
招生奖励方案篇七
为了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员工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 业务员薪资构成:
1、业务员的薪资由底薪、补贴及提成构成;
2、发放月薪=底薪+补贴+提成
四、 业务员底薪及补贴设定:
2、补贴:
1) 交通补贴:按乘坐地铁、公共汽车为标准实报实销;
2) 通讯补贴:150元/月,试用期内业务员不能享受通讯补贴。
五、 销售任务
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60%计算任务额。
六、 提成制度:
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业务员需提供的材料: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收款证明。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为了保持销售队伍的稳定性,发放提成时公司扣留提成的20%作为风险金,当业务员完成全年任务时,年终统一结算。如果业务人员未能完成当年的销售任务,公司扣留的风险金原则上将不发放,公司根据业务员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市场行情酌情按比例发放。
2、提成计算办法:
5、高价销售提成:为规范价格体系,维持销售秩序,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恶性竞争,如果业务员高于公司规定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的,高出部分的20%将做为高价销售提成。
6、业务员有损害公司利益、欺诈公司及客户的行为,未发放的提成不予发放。给公司产生损失时,待公司研究实际情况给出处理意见,赔偿相应损失,严重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 激励制度
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的四分之一);
5、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6、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7、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八、 特批费用
1、招待费
招待费指的是招待客户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由公司进行总量控制,业务员需要招待客户的,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过审批的招待费,公司予以报销,记入业务员个人帐号。
2、差旅费
差旅费指的是业务员为了业务需要,前往外地开展业务而产生的费用,该项开支也由公司进行总量控制,需事先申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经过审批的差旅费,公司予以报销,记入业务员个人帐号。
九、 离职处理
工作未满一年就离职的,风险金不予发放,离职日前应提取的提成仍发放给个人,但是离职日前仍未收到货款的,不发放提成。
业务员工作满一年,但未到年底就离职的,风险金在离职后三个月后发放,业务员在此期间,必须没有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活动。业务员在离职之日仍可获得的提成,若在15天内收到货款,提成仍然有效,超过15天的,不予发放提成。
十、 公司销售管理人员享受的总业绩提成。
人渠道取得信息并最终签定合同回款即给予3%的提成作为奖励,业绩达到当月专职销售人员标准,可以享受销售人员同样的奖励。
招生奖励方案篇八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惩的原则是: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务必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务必公开。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到达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职责,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职责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务必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逶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来源罚推荐,下达职责过失单。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到达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个性贡献奖三种。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公司个性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状况确定奖励资料。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x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经“公司总经理”评审后为c级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x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全年能超额(xx%—xx%)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透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经“公司总经理”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推荐,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x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全年能超额(xx%)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透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经“公司总经理”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推荐,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个性贡献奖“。奖励资料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必须的比例分配。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务必和就应到达并持续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状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状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职责或领导职责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职责过失,填职责过失单。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xx元。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说脏话、粗话者;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参会人员迟到者;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xx元。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xx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警告通报全公司。
招生奖励方案篇九
1、为了更好的引导实习实习生行为,加强实习生的自我管理,提高工作绩效,发掘实习生潜能,同时实现实习生与上级更好的沟通,创建一个具有发展潜力和创造力的实习生团队,推动校企共同目标的实现,实习生考核指标。
2、为了更确切的了解实习生队伍的工作态度、个性、能力状况、工作绩效等状况,为评价校企联合教育培养计划、制定实习指导书、就业推荐等提供信息依据。
本方案主要是对全体实习生进行的定期考评,适合公司所有在岗实习生。
(一)明确化、公开化原则
公开考评标准、考评程序,明确各考评层面的责任。
(二)客观考评的原则
考评人对被考评人要客观评价,避免掺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做到“用事实说话”。
(三)差别性原则
考核的等级之间应当有鲜明的差别界限,以激励实习生的上进心。
(四)反馈原则
考评结果应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
(一)绩效考核指标
2.每个指标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分为五个评价等级:a+优秀、a良好、b合格、c需改进、d不合格。
(二)绩效考核方法及说明
1.实习生绩效考核计算方式如下:
绩效考核分数=权重/a级(良好)评级
(三)绩效考核的程序
1、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主管考核所属实习生;
2、主管对部门实习生进行考核面谈,填写考核评语,实习生签字;
3、各部门主管将面谈后的《实习生绩效考核表》于每月10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进行汇总。
(四)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其结果将作为评价实习生工作及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2.被考核实习生综合工资已含30%的绩效工资。
3.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实习生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发现实习生与标准要求的差距,从而制订有针对性的实习生发展计划和培训计划,提高联合教育培养的有效性,使实习生的能力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