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3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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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一
二、使用设备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蒸车、电烤箱、和面机必须要有专人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任何餐厅不允许私拉电线,经常检查线路及设备是否完好。
四、职工宿舍内不允许使用电褥子,不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工作期间不允许喝酒、吸烟、打闹,不做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事。
五、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仓库做到人走落锁,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允许擅自离岗。
六、各餐厅经理注重加强对职工心理健康教育,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并辞退有关人员。
以上规定望严格遵守并执行,违者应进行相关处罚,如发生违反操作规定的人为事故,追究其个人责任及餐厅负责人责任。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二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使用煤气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认真做好每天食物的留样工作,每餐的`各样熟菜要留样4两,并在留样冰箱中停放48小时。
7、食堂煤气、油气开关必须是有专人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
8、检查煤、气、油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公益性原则。学生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的要求运行。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经营学生食堂,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要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并张贴在食堂醒目位置。
第二条自愿选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搭餐,原则上寄宿生应在学生食堂就餐,走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不得用改变常规作息时间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第三条审批制。学生食堂必须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四条校长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学生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应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对关键岗位定期进行轮换。
第五条缴费陪餐制。实行校长和教师缴费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条件的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第六条科学营养供餐。学生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制定成本合规、营养数量均衡的食谱,不得随意增减数量。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的饭菜,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食堂不许为学生提供安全放心的饮用开水。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原材料供应、包装储存、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饮用水源检查等环节,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完善食堂功能分区;规范生产、加工流程;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购销台账、留样备查等制度,及时消除学生食堂卫生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还要加强食堂内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城市膳食管理委员会。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膳食委员会参与学校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参与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监督学生食堂的饭菜价格、份量、质量和食品卫生,以及学生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学生食堂的合理化建议,督促学校定期公开学生食堂财务收支状况。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到期更换。
第十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住址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陪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三)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工作开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令其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辞退。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嚼口香糖等。
第十一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学校对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供应,进行集中采购、定点采购。
第十二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食品查验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每笔货清单、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十三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十四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无皮的入库、出库必须有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帐、表相符,日清月结。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六条食品原材料使用前应洗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第十七条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翠芳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第十八条余姚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解除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九条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50g,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好的饭菜等食品要用清洁的'专用容器盛装,加盖防尘、防蝇设施。
第二十二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长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为摆放;在专用清洗拖布池或清洗拖布桶内洗涮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第二十三条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施设备,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二十四条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的消毒柜内,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制定没抽食谱提前公布,制定食谱前应征求膳食管理委员会等人员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学生食堂收取伙食费应一人一票;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学生请假一周以上予以退还餐费,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第二十八条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学生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及食堂炊具等小额添置。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学校在彼岸人员参与食堂工作的,其人员的成本不得计入食堂成本。
第二十九条学生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以月计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学校应定期将食堂收支情况向学校师生、家长进行公开。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四
为加强分局食堂管理,规范财务收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单独设置帐户,独立建帐,食堂费用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暂定20xx元;
三、领用现金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报;
四、凭证、帐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帐;
五、食堂物品采购应至少有二人参与,且有验收人签字,采购人实行定期轮换,二人一班制;
六、支出票据必须填写完整,有经办人、核准人、审批人签字,原则上要有税务发票,确因购买时无法取得税务发票,则必须每张要有购买人、验收人、核准人及审批人签字;
七、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食堂用水、电及部分燃料由分局统一安排支付;
八、职工工作用餐伙食补贴,人数由办公室提供核定后,按每人每天10元拨入,接待费用按实际支出定期拨付。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五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各车间必须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维护保养、正确维修。
一、 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了解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生产能力和最高允许使用负荷。
二、 操作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术,并能处理紧急停机故障,会排除一般性机械故障,严禁违章操作。
三、 每台设备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四、 当班的机修工、电工要巡回检查所负责的.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五、 对设备发生的临时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维修工进行抢修,尽力减少停机时间,尽快恢复生产。
六、 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由主管经理写出报告,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
七、 设备维修计划由设备负责人编制,正确制定维修计划,保证设备按计划,有步骤的检修。
八、 确定各项修理项目,工作时间,材料消耗的费用及其它预算,报请批准后实施。
九、 设备修理后,需经有关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十、 设备的保养维修应尽量避开正常操作时间,设备上及周围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维修完毕后应彻底清洁消毒。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六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三、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七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原料质量,剔除不可食部分,不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加工前后不得落地堆放。
3、冷冻、食品应自然解冻,不得采用自来水冲淋及温水浸泡。
4、水产、肉禽、素食品应分池清洗,各清洗池有明显标记。
5、肉类食品清洗后无血、无毛、无污及无有害腺体;鱼类洗后无磷、腮和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蔬菜按一拣二洗的顺序进行操作,洗后无泥沙杂物,不放置过夜。
7、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置于货架。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鲜,防止腐败变质。
8、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用后冲洗干净,不得落地存放。
9、有独立的粗加工,加工场所地面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八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物、时间、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三、置食物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
六、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板,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橱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备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品,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禁止使用现金,统一使用一卡通。
十一、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九
1、对厨房各项工作实行检查制,不定期,不定点、不定项抽查。
2、检查内容包括考勤、着装、岗位职责、设备使用和维护、食品储藏、菜肴质量、原材料节约及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正常生产运转情况。
3、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或同时进行
卫生检查: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
纪律检查:包括厨房纪律,考勤考核;
设备安全检查: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生产检查:包括储藏、出菜质量及速度;
一般性工作检查:包括餐前、餐后工作过程、个人及其它卫生。
4、食堂主管及管理人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依据情节,做出适当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已或在规定期内改正。
5、属于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的差错,追究个人的`责任;属于本组的差错,则追究组长的责任,同时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6、对于屡犯同类错误,或要求在限期内改进而未做到者,应加重处罚,直到辞退。
7、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一视同仁,公正办事。每次参加检查的人员,对时间、内容和结果做书面记录备案,检查结果与小组和个人利益挂钩。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十
为规范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帮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采购合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散装食用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由环卫工人转送处置。潲水类垃圾,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潲水桶,按相关规定回收、登记。
五、学校要与潲水类垃圾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确保潲水类垃圾不流入“地沟油”加工坊。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台账。
八、学校要加强对食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和食堂餐厨垃圾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督促,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食堂工作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二、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照片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三、学校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四、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饮料,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五、学校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二、进行采购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主要为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1、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2、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3、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国家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篇十三
1、上班穿好工作服后,在行政办公室签到。
2、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堂工作区。
3、上班时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下棋、打牌、打毛衣,不得带亲戚朋友到工作间玩耍、聊天、哼唱歌曲。
4、下班时根据厨房需要,加班人员留下,不加班的'人员下班后离开工作地。
5、需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后勤处办理准假手续,请假者填写请假条书面备案,电话请假一律无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6、根据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