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宪法的演讲稿300字10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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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宪法的演讲稿篇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马克思称之为法律中的法律。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座雄伟大厦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坚实根基。是我们每个人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
更重要的是,它能使我们明白:我们生活在一个集体中就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要想在社会上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就先要做到在学校中遵守校纪校规。
可能有的同学会认为在现在这个张扬个性的年代里,比的是帅,玩的是酷,没有谁会在意那些条条框框。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一个人违反了纪律,不仅会影响自己,还会影响到其他的同学。如果现在就把违反校规当作家常便饭,以后到了社会上就很可能经常触犯法律。如果人人都不遵守纪律,不遵守法规,汽车横冲直撞,那马路再宽恐怕也比伊拉克的战场安全不了多少。到那时连人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保证,更别说什么张扬个性了!
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那具体我们又应该怎样做呢?
第一,要突出学习关于宪法的知识。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讲,着重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当代小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让我们燃起普法的热情,把宪法精神送到每一个班级,送进每一位学生的心里!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成为社会主义的好公民!
我与宪法的演讲稿篇二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__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__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我们还是青少年,只要不违法犯罪,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大家想一想,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仑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勿庸置疑。
学校本是青少年学习本领、提高素质的地方,应当是一片净土。但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校园暴力事件呈上升趋势,究其根源是学生有好勇、好胜和好动的心理。青春期正处于“情感上的急风暴雨”时期。在这个阶段,我们的独立意识增强了,力图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对社会、对人生、对自己的未来生活的设计,都自有主张。这是每一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但有的同学因自我中心意识太强,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极端的方法来宣泄自己的不满。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上周六,学校组织高一高二两个年级去大兴新安管教所参观。一名受管教人员讲述了他自十六岁开始一直到现在二十六岁这十年来如何接触毒品,如何沉迷于毒品,如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真实经历。听了他的发言,每一位同学都为他失去人生最美的年华失去最宝贵的自由感到惋惜,同时也对他能够浪子回头重新鼓起勇气找回自我感到欣喜与感动。
中学生社会阅历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是大人了,想脱离监护人独立行事,而有时又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指点。因此有的学生喜欢拉帮结派,在一些武侠作品的诱导下,重“感情”,讲“义气”,崇尚“为哥们二两肋插刀”。当他们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上遇到难题时,只相信自己,信任伙伴,而听不进家长和老师的话。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胆大妄为,往往犯罪是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冷静下来,痛恨不已。
__有句俗话: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作为中学生应作到“是非之人不可交,是非之事不可沾”。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中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同学们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明辨是非,健康成长,莫让黑雨污花季。
我与宪法的演讲稿篇三
宪法是什么?它是一个国家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法;它是党与人民的意志体现!
冷雨伴着凉风“沙沙”地下了起来,打在树叶上。但树叶却不怕风雨,傲然挺立。那新鲜的绿色仿佛在微笑,在迎接我们。“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我不禁读出声来。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走入序厅。首先跃入眼帘的是我们永生敬爱的人——。雕像做工精致,就连主席的神情都刻画的清清楚楚,惟妙惟肖。它是整块类似于白玉的材料制造而成,更显得洁白无瑕,高贵而神圣。,毛泽东等伟人对宪法的看法。
序厅往左便是会议厅。你一定不知道会议用的杯子叫政拳杯,它的杯盖是一个拳头的造型,而杯把是由一个铃铛和斧头组成的,寓意“工农联盟”。会客室的沙发上用白布铺盖着,干净整洁。
回过神,已在影视厅。听讲解员讲到:写宪法草案时共住了77天,在这期间还爬了大大小小30座山峰。
离开前,我们冒着冷风冷雨,在宣誓墙前宣誓到: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让我们勤学知识,弘扬宪法,保卫宪法!
我与宪法的演讲稿篇四
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征文;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宪法不谋而合。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府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我与宪法的演讲稿篇五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国宪法和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上课了,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你们现在还小,觉得拿点文具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坏习惯一旦养成,会影响你们的未来,你们的一生。请同学们把‘捡’到的文具还给‘失主’,知错能改,还是好学生。”从那以后,我们班再也没人少过东西了。
今年暑假的一天夜晚,我们一家三口正在门口乘凉,忽然一阵急促的叫喊声由远而近,“抓小偷,抓小偷。”不一会儿,只见一群人怒气冲冲,提着木棍、锄头边喊边追。小偷像无头苍蝇到处乱窜,情急之中,纵身跳进了一人多深的池塘里。小偷游到东,大伙追到东,小偷游到西,大伙追到西。在池塘里游了很多圈,小偷始终上不了岸。眼看小偷体力不支,身子慢慢往下沉。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村主任赶到了。村主任高声劝大家:“大伙别追了,快让小偷上岸,如果出了人命,你们要承担责任的。小偷固然可恶,但他也是有人权的,法律会惩罚他的,让我们把他交给派出所。”说完,村主任从附近找来一根长竹竿,让小偷抓住竹竿一头,把他拉上了岸。上岸后,狼狈不堪的小偷喘着粗气,对村主任感激涕零。
知法守法的村主任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这一晚的经历也让小偷刻骨铭心。其实,在我们身边,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而闯下大祸、酿成悲剧的事例不胜枚举。我们青少年,要从小学法、知法、守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才不会走上歧途,断送自己的美好前程。让宪法走进你我,让我们与法律同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与宪法的演讲稿篇六
她是一种虚无缥缈的象征,却又分明隐匿在生活中的每一处角落。她有一种慈母般包容的内涵,却又分明时时刻刻公正无私。她是一切法律的渊源,又衍生出更多完整的规章。
又是我们总觉得她难以寻觅,无色无形,可她像是明朗天空中的一个永恒的视点,从遥远的维度俯瞰这个大千世界,审察着,监督着。又仿佛一切事物皆是她的'法眼,行走在人群中的一些黑暗,总会扯动以丝线相连的,法的铃铛――那总会警醒世人,收回迈向歧途与欲望沼泽的那一只脚,亦或是被她的利刃阻止,投入悔改的监牢。有时候,抚摸着心脏,感受着那一次次生命的强壮的跳动,你会觉得她束缚着你却又让整个世界井然有序v。
我们被告知,国家的权利来自人民,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对此却无法客观地评价――因为这样的话语离我们的生命太过遥远。但当我们意识到她从未给我们套上枷锁,从未如关押飞鸟一般折断我们自由的翅膀。我们相信她的“母爱”。是赋予我们权利,汲取知识,寻求信仰……但这有别于绝对。她同时又是严厉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绝不会因身世区别地对待她的公民,也绝不以权势宽恕罪恶。她手中是一杆天秤,左端规则,右端砝码,倘若你触动那一面平衡,她一定公平决断。
她是一个核心。斌不是直接作用于生活,但一切法律都源自她。他们从她之中抽离,分裂,形成一张无形的,看似乱麻却其实井井有条。她也并不是亘古不变的,她亦随着时间轴的延伸而生长,人们的进步使她愈加完善,成为一个更好的存在――对于我们的心来讲。
你会发现一切都源自她。
她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她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却又对善恶态度分明。她是国家大法,不是儿戏,她维持着一个国家的道德,绝不动摇。
我们称她为宪法。总觉得似乎离我们太远,远得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但她绝不是形如虚设的。
宪法啊,她不是单纯的法律,却是纯粹的信念……一种能约束人们,却又能托举着我们,共赴繁荣。
她是一种力量,无时不刻迸发出光芒,照亮了我们。
我与宪法的演讲稿篇七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所以我们又常常把法律称为“国法”。
有这么一个故事:某村的张大爷一生操劳,抚育了六个儿子,他用全部财力和满身疾病换来了儿子们的成家立业。长子承包村里的鱼塘,一年纯收入三万余元,但对老人却“一毛不拔”,其他几个儿子也拒绝赡养老人。张大爷孤独地住在村外简陋茅屋里,靠邻里接济度日,也无钱看病,村委会干部多次出面调解,要求六个儿子共同赡养老人,但六个儿子却互相推脱,老人的生活一直无人照顾,村里人对此义愤填膺,主动帮助老人打官司。法庭调解无效后,判决六个儿子每年共同支付张大爷三千元赡养费,共同承担医疗费用。
这样的故事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在道德无法差遣人们去负起应负的责任时,法律就会体现出它的强制性。
大千世界,纷繁复杂,法律制定得再多,也不能详尽地规范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法律可以严禁遗弃、拒绝赡养老人的行为,但却无法使人们自觉地尊敬老人。道德则涉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深入人们的心灵,以特定的方式在更广的范围内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所以,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法治与德治同样重要,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现在的中国便是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因此,我们应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
那么,我们青少年该如何护法、维德呢?
我们应该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守法、护法,又要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以此,来维护法律与道德。
我与宪法的演讲稿篇八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一向都认为宪法理我遥不可及。
可自从开了昨天的班会后,忽然发现宪法一直在我身边,只不过没有注意而已。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
首先,我们要知法。为让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识法律。我国设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我们中学生因该积极地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主动投入到普法活动中去。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会使用法律来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民不仅享受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法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等。
不仅自己要懂法、知法,还要向自己的同龄人和家人宣传自己做所了解的法律法规,让自己的同龄人知道,青少年正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着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也应该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我与宪法的演讲稿篇九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在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第五次会议通过。其中的第二章,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在上海,有一个叫卢宾的青年,他从小父母离婚,父亲有外遇,给小卢宾的内心便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一次,其父与一些发廊女交上了朋友,他们白天正大光明地打着洗发、剪发的招牌;黑夜,则图谋不轨,做着违法之事。结果,小卢宾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听到了不该听到的声音。俗话说:学好千日不足,学坏一天有余。终于有一天,卢宾走上歧途,因犯盗窃罪,被判了刑。
如今,未满十八岁的卢宾,在监狱里过着囚犯的生活,就这样浪费了自己最美好的时光,毁了自己的前途,害了自己的一生。可是,让我们再来想想,是谁导致了这场悲剧呢?是他的父母。
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作为父母,不仅要关心孩子的物质生活,还要从精神上关心孩子,从思想上教育孩子,培养他们明辨善恶,分清是非的能力,让他们拥有一个安全,快乐的生长环境。
孩子是社会的希望,抚养他们的父母当然事关重大。在家里,他们享受家人的疼爱,正确的引导;在学校里,他们得到老师的关心,良好的教育。我们希望家长们,在教育孩子知法守法的同时,自己也要遵守宪法,牢记宪法,这样,有利于下一代的健康地成长。让宪法的灯塔永放光芒吧!
我与宪法的演讲稿篇十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一片大海,给人威严而又不可侵犯的感觉,它是最大的一种规矩,也是最重要的审讯。
法律从人刚诞生就结下了不解之缘,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刚蹒跚学步时,就懂得“不闯红灯”,长大还能主动挽扶跌倒的小孩或过马路的老人,虽然只是很小的事,但我相信“点滴就能汇聚江河”。
反之我们要远离网瘾更要远离毒品,当他们在人心中达到一定位置时,就会渐渐不满足时间与数量的限制,在没有钱的情况下甚至会去偷、抢。古人曾说过“小偷针,大偷金”。“小时偷一滴油,长大偷一头牛”。善既可汇百川,恶亦能成急流,不要等酿成大祸才去挽回。
身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要为社会上贡献自己的力量,但宁为尘土化春泥,不做蛆虫食腐生。或许我们不能站在台上去维护正义,但也能在暗处照亮一丝光明。
我小时不知梦想是什么。但我爱阅读,在看到因法律意识丧失而为非作歹让人家破人亡,或触犯法律责任的故事时,我希望世界能够和平。现在我虽然有了真正的梦想,但那个法律、和平的心依旧没有散去,其实每个人其实都是一条生命之鱼,生命之鱼,游于良知之水,才能使短暂的人生绚丽璀璨。
梦一场雪舞纷飞,梅花依旧,画一幅万家灯火,不见归人。许多家庭亦为如此,失去温暖的爱,或许也会忘记法律吧。我想,我们在学习法律的同时,也应该然更多人有权力去行动。
我们都在漫长的时光里学会长大,我们都在蹉跎的岁月里独自消亡,在这里有限的时间里,我们应该把“宪法”二子铭刻于心底,它伴我们成长,但不会随时间死亡,它是生命存在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只是一句话,更是一个努力的成果,一个庄重的誓言。
因为有星,夜才不会黑暗;因为有天,海才一片蔚蓝;因为有梦,生命充满期盼;因为法律,人生更加绚丽,世界更加美丽,正义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