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细案(实用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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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细案篇一
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依法防控工作。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避免群众和社会误解,防止产生舆情或负面影响。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宣传任务,积极部署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对照普法责任清单,既要主动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又要有针对性地深入推进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组织动员各类媒体广泛有效地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形成覆盖广泛、立体传播、整体联动的普法声势和格局。
(三)注重宣传实效。
各部门单位要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突出重点,开展针对性强、内容按地气、形式灵活便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要把普法融入疫情防控的执法、司法工作过程,强化以案释法,善于运用生动直观的形式,让人民群众通过典型案例的依法处理感受到防控工作有序有力和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
(四)加强工作指导。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统筹策划、组织协调、整合资源、推动落实,形成宣传合力。要把这次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激励制约机制,为扎实开展这次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细案篇二
(一)加强疫情防控重点法律法规宣传。
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价格法》《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开展宣传。
(二)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宣传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明确各自法治宣传重点领域,做好与防控疫情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各村、街道要根据相关规定对村、街道实行封闭式管理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各区属企业要依法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劳动关系问题、复工相关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实施隔离社区、家庭群众和定点医院、收治场所的法治宣传,引导全体公民依法防控疫情,推动全社会持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疫情防控的法治意识。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负责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牵头负责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行以案释法;区交通局、区应急局按照职责在相应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负责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区卫健局牵头负责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抓好防疫工作相关的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区委xx办、区文体旅局负责指导网络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支持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行动;其他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
(三)多措并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加大执法司法过程中的普法力度,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以群众身边的事和案例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以案普法。加大对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捐赠、受赠行为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网络信息等法律条款的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精准推送防疫法治内容,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百姓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治教育。着力开展媒体公益普法,及时宣传报道我区抗疫防控工作的新情況、新举措、新进展,引导群众认识防疫重要举措,强化引导网络舆论,为防疫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细案篇三
当前正值冬春季疫情防控关键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加速发展,国内部分省市报告本土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将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健康祥和有序的节日生活,制定冬春季疫情防控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久性,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及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严格按照《伊宁县关于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的分解方案,深入细致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合理安排出行。
如无十分必要,建议不出境旅行和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特别是跨省际出行,应提前详细了解目的地的疫情形势,备好口罩、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合理出行、错峰出行、预约出行;如确有特殊原因须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在出行前向所在村(居)及所在单位进行登记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特殊人群不建议出行。
(二)减少人员聚集。
双节期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聚餐;如确需要,家庭聚集建议规模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各级企业事业单位举办聚集性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超过50人的,要有完备的防控工作方案。
(三)正确佩戴口罩。
广大群众外出时应随身携带口罩,在遇到自己无法确定风险的情况下及时佩戴口罩;去往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前往医院就诊人员、陪护探视人员、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接触其他人员或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在与他人1米内近距离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必须佩戴口罩;年老及体弱者、有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
(四)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做好疫情防控。
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和影剧院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要戴口罩、测温验码、保持社交距离;从事冷链、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工作场所要常通风换气,定期消毒。
(五)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养成间隔“1米线”、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不聚集、公筷制、打喷嚏或咳嗽时遮掩口鼻等
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出现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选购冷链食品、清洗加工食材时,建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溅洒污染,做到生熟分开、分隔存放,并及时洗手和消毒器具;接收快递包裹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物品表面消毒(建议用75%的酒精),处置完后立即洗手并消毒;避免直接接触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若有接触应及时洗手或进行手消毒。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尽量不聚集、不扎堆、不食用野生动物,建议不食用进口水产品。
(六)及时就医。
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一定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传染病传播风险。
(七)储备物资。
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有效控制库存量,严防过期物资或者不合格物资投入使用,医疗物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补充;要始终保持在3个月的储备量,最低不少于2个月的储备量,确保各类防疫物资有序、足量保质储备。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做到未雨绸缪,做好冬春季可能出现疫情的应对工作,坚持防控保供意识不降、战时保障机制不变,全力以赴做好生活和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医疗和生活物资保障供应采购工作,加强货源组织,建立稳定可靠的销售体系,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正常运转;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物资储备采购要严格按照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至少两个月的物资储备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责任方案,切实夯实工作责任,将责任到人、到事,实现落实上细而又细。
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细案篇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的重要措施,是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意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搞好扩大免疫规划宣传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宣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的和意义,要结合“4.25”计免宣传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要教会广大群众会算防病与治病的经济账,争取儿童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各类疫苗接种率,中心将利用定期会、专业培训会对各乡镇防疫医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做好儿童建卡建证和预防接种工作
1、各基层接种单位要及时掌握辖区所有适龄儿童的人数,做好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工作,要求适龄儿童建证率≥95%,建卡率100%。
2、按扩大国家规划免疫程序完成常规冷链运转,重点注意流动儿童和边远儿童的建卡建证工作,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指标为原国家免疫规划的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白破疫苗)的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纳入免疫规划的a群流脑疫苗(基础)、a+c群流脑疫苗(加强)、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麻腮风联合疫苗(含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要在1月内完成8月龄和18月龄的适龄儿童接种的工作,确保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类疫苗2剂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报告接种率达到70%以上;流动儿童报告接种率≥90%。
四、及时、准确上报免疫规划的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
每年1月底收集和上报辖区内上一年的人口资料、冷链档案设备表和接种单位档案表;、3月上报下一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在3月和9月进行儿童接种表卡的清卡查证工作并汇总上报;每月5日前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表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
五、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
于5月前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并根据接种率调查的情况,对接种率低的地区开展查漏补种。
六、全面推进儿童乙肝疫苗项目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和及时接种率,确保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达85%以上。
七、加强二类疫苗的宣传、接种和管理工作
要加强二类疫苗的宣传、接种工作,逐步提高二类疫苗在我区的接种率,构建免疫屏障,控制相应传染病在我区的传播。
根据省、市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区传染病疫情状况,开展重点传染病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以控制近几年在我区发病率较高的传染病,如: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传染病在我区的"传播,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八、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
各单位均要切实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按照四川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项目要求,完成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的个案信息录入工作,并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纳入常规化管理,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要及时录入和更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应同时记录并进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数据应保持一致。
九、完善制度,搞好科学管理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搞好冷链器材设备的管理使用。疫苗储存、管理和使用要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积极协助教育部门,每年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查验率应≥95%,并按要求开展补种、补证工作,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
3、加强安全注射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定期更换消毒液,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管一使用”,注射废弃物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接种事故的发生。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设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定制合理的预防接种时间,房屋的选择尽量在40㎡左右,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配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接种人员由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设备器材配备要尽量完善,以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5、加强异常反应的监测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报告及处理”要求,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常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月报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及时调查上报。
十、加强督导检查
中心将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安全注射的情况、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其中综合工作督导要全覆盖各乡镇卫生院,并及时将工作督导向督导单位反馈,促进我区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