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转读后感大全(10篇)
很多人在看完电影或者活动之后都喜欢写一些读后感,这样能够让我们对这些电影和活动有着更加深刻的内容感悟。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恩格斯转读后感篇一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恩格斯转读后感篇二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有个绰号叫尹大碗,可以这么说,她每一次都可以把生日过得像家里的“世界末日”一样。这也使得她的童年不再有生日。
而且她也很爱吃,在学校里还有几名“吃友”,一放学就和他们一起飞奔到学校旁边的小卖部吃东西去了。爸爸妈妈总是怀疑她乱吃东西,大碗也害怕被发现,每次一吃完,就一擦嘴,一点痕迹也不留下。但是一回家就被闻出来了,还能准确的说出来吃的是什么东西。为了更好的侦查出来,还派出了大碗的妹妹——小碟。小碟负责监视大碗,这下大碗可惨了。
大碗和小碟一直是对立的,大碗穿着行为都像个男孩,小碟却是个标准的小公主,又美丽又漂亮又会讨爸爸妈妈欢心。小碟和妈妈一国,爸爸和大碗一国,小碟也总是害大碗被骂,因此,大碗和排斥小碟,自己想像出一个筷子弟弟,和他一起玩。这也让爸爸妈妈很是头疼,以为大碗有了心理疾病。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大碗被爸爸妈妈误以为是自己欺负了小碟,而因此被送进了离家很远的“黑橄榄学校”。大碗以为自己被父母所放弃,自己没有爱,就连放假的时候她也不回家,她选择自己一个人孤独寂寞。同时也学会了独立和坚强。
直到那个十三岁的生日,爸爸妈妈和妹妹都想让大碗回家,大碗犹豫了好久,终于决定回家看看。这次的生日礼物令大碗感受到了家人的爱,爸爸的礼物是一大摞没有发酵的面包,“当初你就像这块面包一样,你的学校就像是一个烤箱,把你培养,让你成长。”妈妈的礼物是一个拥抱,一个好久不曾感受到的拥抱,小碟的礼物是大家一起“偷听来的礼物”原来大碗一直想要一种小狗,但现在小狗就在她的面前。
经过这个生日,大碗知道了,人有两个生日,一个是自己真正出生的日子,一个是自己感受到被爱的日子。大碗也很幸运,因为两个日子重合在了一起。
读了这本书,也让我深深的体会到我是多么的幸福,我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深深的爱着,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给了我那么多的关爱和呵护,感谢家人为我付出的一切,让我有了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我要好好学习,快快长大,回报社会和家人。
恩格斯转读后感篇三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恩格斯转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恩格斯转读后感篇五
如果说年少轻狂,那么那时的疯狂,便成了这一辈子能笑着说出来的回忆。如果没有十全十美,那么留下的遗憾,也许就多了几分神秘的假象。几十年后,岁月换掉了容颜,也泯灭不了那一段美好又不完满的青春年少。
龙应台等人著的这本《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多收录了曾经刊登在报上的回忆散文,有几篇同是叙述在中国台湾的生活往事,也有在其他地方的。似乎读书的人,懂得如何把一天用文字保存,以免记忆太多掉了些许。
看完这本诉说回忆的书,有点后悔去读这样伤感的故事。明明青春尚好,明明风华正茂,却担忧着将来会出现的种种。
偶或无法自拔,心想着,宁可看一些都市言情,或热恋或分手,或苦苦追寻前任无果,或参加梦中情人的婚礼最后自己却草草了事。也再不想看那些回忆,关乎生与死,关乎爱与时间,关乎疾病与生命。
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尚青春时看这些写年老者的无奈与伤感,写韶华飞逝、色衰爱弛,看临终者再无最后的力气吐出对生的渴望,看老人痴呆不再认得曾经最疼爱的人的心酸,仿佛自己已是暮年之人,将自己处于那样无尽绝望的环境,想象着一件件事在自己身上同样上演,问自己能否熬过那些需要耗尽眼泪的时刻,不禁心里一颤。
于是强迫自己不要去想这些还未到来的情节。也许每个人迟早会面对分别,也一定是要等到黄昏时,已经历了世间沧桑,看淡所有冷暖,看尽远近,看穿生死,到那时,所有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即使回忆,也不会想现今这般地怨恨时不我待。
有许多故事,读起来升降沉浮。有时竟会羡慕那些起起落落,会以为这样的生活来得深刻。但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一场惊天动地,无论是经历灾难还是爱情。如说心跳加速,一定会有,但多半是平淡无奇的每一天。这辈子若说有80岁,便有约三万天,怎么可能有那么多起伏。再说,有升就有落,到头来发现,简单与本初,本身就是一种美丽。
也许我该换一个着眼点来看这本书。有一个章节的小标题是“趁现在,此生未老”。现在,就是最美好的状态。一切都有希望,现在,永远值得我们去珍惜。
恩格斯转读后感篇六
曾经有位作家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写了一辈子,最终免不了回到过去,写了自己的童年“。童年如同一坛成年老酒,历时越久就越觉得醇香。
看了沈从文的童年生活不免为现在的孩子而惋惜啊!几乎在孩子刚出生甚至是未出生,父母就已为孩子铺好了道路。忙于挣钱的父母把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送去幼儿园,托儿所。甚至可笑的是有传言说孩子没有幼儿园的毕业证书不让孩子上学。稍微大一点,有能力的家长就让孩子上特长班,学跳舞,学画画。小小的年纪就肩负起父母的使命,甚至许多孩子的记忆里只有学习而没有丰富的”玩“的记忆。最可怕的是高中,学生的生活单调又乏味,每天五点起床,凌晨睡觉,生活范围也仅是”教室,寝室,食堂“这样单调的三点一线的生活。更有趣的是学生不敢在教室里大张旗鼓的看小说,杂志,就趁上厕所的室猛蹬一下,出来时一个个都一瘸一拐的。
不过我还甚是有幸,生活在九十年代的湘西的一个边远的山村。那里现代化程度低,现代化的步伐也比其他地区慢半拍。我生活之地离边城不远,人们的生活差不多,在我的记忆中还是能找到沈从文笔下湘西的风貌。腊月时,几家人相邀一起大粑粑。年轻有力的两人对站着用木锤使劲的锤石槽里的糯米,一群妇女手里擦满黄油吧糯米挤成圆团,摆在木板上,摆满了一声令下,所有孩子就跳上木板死劲的踩,直到压扁为止。
家中有个弟弟,看了沈从文的童年生活总免不了想起他。只是我那弟弟最终随波逐流,初中没毕业就成了无业游民。在我那家乡,如同弟弟经历的人更是数不胜数,他们也打架,也泅水,也偷别人家的桃儿,梨儿,逃课对他们来说更是家常便饭,染上赌博的恶习也不少。又一次,我和母亲在田里种菜,由于是秋收不久,田里空荡荡的。几个初中生躲在稻草堆里赌博,那天正好是星期天是上学的日子。当时母亲就取笑道 : ”他们那也是读书?万一输掉了这一星期该怎么过?“我只是笑,”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那是你儿子一学期在外面佘那么多账了吧!那也没什么,一代文人沈从文小时候也拿他家买菜的钱赌过博。“只是他们现在还不知且不觉,而沈从文却是先知而先觉。有时在想:不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吗 ? 却不料养的人却是千差万别。
过着沈从文童年般的生活,而沈从文却走出了湘西,走进了中国文坛,并且成为中国文坛一颗耀眼之星。沈从文一路走过与别人不同之处在于他处处做个有心人。小小年纪就充满疑问!并且自己去寻找答解,清醒的意识到”我知道的太多!所以知道的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就为的是白日里太野!各处去看,各处去听!还是各处去嗅闻!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夫身上的气味!烧碗处的土窖湘雨以后发出的气味!要我说出虽当时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要我辨别却十分容易。
对于喜欢逃课的学生来说莫过于两种:一种是成绩差的,一种就是成绩好的。如沈从文所说:我自己总以为读书太容易了,把认得的字记记那不算什么稀奇,最稀奇处应当是另外那些人!在他们那份习惯下所做的一切事情。
“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 , 柳树,果实全把树枝压的弯弯的!等到待我们为他们减除一份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吃它,赞美它,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埋。”偷东西本是一件可耻的事,而在沈从文的笔下却连偷东西都如此理直气壮,如此理所当然。沈从文的童年是许多人的童年,童年之后,却有着与众人不同的人生道路,生活总在舍弃与追求中渡过。他舍弃了令他一生回味的“美好”的童年而迈入新的生活,他舍弃了在军队中的职位而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一路上,为了寻梦,在北大当旁听生?最终成就了自己。这也许就是他与别人最大的不同。
恩格斯转读后感篇七
昨天的问题,博友贝西贝西全部答对,答案见她的评论。
时尚最容易过时,可是 48 年过去了,电影蒂凡尼的早餐至今仍然是时尚代名词。奥黛丽 - 赫本在电影中的打扮:高耸发髻,穿纪梵希黑色短裙,戴大墨镜,小口咬着牛角面包,喝纸杯咖啡……仍然被小资美女们津津乐道。
艺术家们还花样翻新,推出新版的蒂凡尼的早餐。前几天,英国伦敦公演同名话剧,肥皂剧明星、 33 岁的安娜 - 弗瑞尔大胆演绎女主角,她在台上有裸露臀部的激情表演,也算是与时俱进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拜金与情色早已见怪不怪了。但是安娜的露臀演绎,仍然引起不小争议。
据说当年拍摄蒂凡尼的早餐时,导演曾经邀请玛丽莲-梦露出演霍莉,被她拒绝了。奥黛丽-赫本是在拍摄罗马假日数年之后来扮演霍莉的。她在本片中的表演固然可圈可点,但就演技而言,似乎不如扮演罗马假日的公主。或许公主的角色太适合她了,那是天作之合。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在获得罗马假日的盛名之后,赫本敢出演“早餐”中的霍莉,是对自己的挑战。而且,她果然相当出色地演绎了“纯洁的放荡感”。
不妨说,蒂凡尼的早餐是一部女性电影,它对今天的都市时尚女人来说也是有启发的,无论是命运、梦想,还是服饰搭配……难怪它被列为“女人必看电影”之一。
作为男性观众,俺渔樵印象深刻的倒是霍莉在窗前弹吉他吟唱月亮河,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就是从那时流传至今的。
恩格斯转读后感篇八
在这个学期,我们学习了一篇关于黄河的朗诵歌。刚开始我以为这只是一首歌曲,然后我们需要学会唱它。但是一看到课文,它里面还有朗诵词,于是语文老师放出来给我们听了一下。听完,我感觉到了伟大的黄河、伟大的中华民族,风格大气、豪迈,具有极强的震撼力、感召力。
诗人站在高山之巅,代表祖国英勇的儿女,向着黄河唱出了颂歌。诗人通过赞美黄河,歌颂了中华民族顽强的奋斗精神和不屈的意志,表达了中华儿女坚定的决心和一往无前的勇气。朗诵词要“歌颂黄河”,“颂”指出了“黄河”的历史贡献、地理优势和坚强伟大的精神,歌词“望”近镜头特写,俯瞰全景式的总写,纵向描写黄河的流向,横向展开到黄河流域两岸,尾声诗人代表中华儿女发出了要学习黄河精神的誓言。
我们中华儿女要继承黄河伟大而坚强的精神,坚信不管是雪灾、地震、洪水,还是金融危机,都压不垮伟大的中华人民,激发广大中华儿女的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激发中华儿女像黄河一样“伟大坚强”,以英勇的气概和坚定的决心保卫黄河,保卫我们的祖国。
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它养育了伟大的中华民族,哺育了我们世世代代的中华儿女,它用那英雄的体魄筑成我们民族的屏障,它是我们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见证。诗人通过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这一形象,把心中的感情也是我们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的感情抒发了出来。在民族存亡的时刻,一个心系祖国命运的诗人,面对黄河,产生了不可抑止的激情,对赶走侵略者、建设美好的家园充满了信心。
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将要在你的哺育下,发扬滋长!我们中华民族的英雄儿女,将像你一样的伟大坚强!
此时此刻的我内心汹涌澎湃,如这黄河奔腾的流水一样,我想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学习,做一个积极向上勇敢的人,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与祖国共成长。
恩格斯转读后感篇九
说起哈利波特这本书,其实我的父母早就给我买下了1——3本,只是当时我没有去关注,关注了也没有看戏去,因为,老感觉字太多了,太密了,一看就有种看不下去的感觉。但现在不同了,开了一次家长会,老师提到了哈利波特这本书,我一愣,我想,幸亏我买了。就这样我一点一点读了。
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他有着名声很大的父母,却早早被神秘人——没人敢提的名字伏地魔杀害了。哈利从失去父母的那一刻起,过的不是人的日子,他在姨夫姨妈家饱受欺凌,度过了20xx年痛苦不堪的日子。他们的独生子——达力,诗歌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特别是对哈利,经常拳脚相加,看到这里,我真为哈利叹一口气,感到不公平。凭什么一个无辜的孩子就要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呢!
读了一半,我合上了书,想到,哈利终于可以摆脱这痛苦的日子了——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并拥有了一个慈祥的校长。
我不禁想到,自己的家,要知道对于哈利波特来说,他不求吃的有多好,有多丰富,也不求睡得多么温暖,或是凉快,他只想能保证自己的一日三餐都能吃到,吃饱。他只想让自己有个像样的床,每晚都能睡一个好觉。而我呢,每天要父母做京酱肉丝、水果沙拉,或是嚷嚷着去肯德基、德克士饱餐一顿!哈利穿的都是达利剩下的,而自己都是穿的最好的最新的。
读了这本书的一半,便让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能奢求太好的,不能太任性,见到什么要什么。为什么,自己老是控制不住欲望,见到东西就急着让父母掏腰包。从今天开始,不知自己能不能再控制住无用的欲望,浪费的奢求,不管怎么样,一点一点尽自己的力量。
哈利波特带给人们的太多了,足够支持我继续读下去,品味下去。
恩格斯转读后感篇十
读了《原来我这么棒》书之后,我发现我充满了自信心。
看着看着,我发现书中的高小瑜和我很相似。上次暑假,学记团组织了一次夏令营,我报了一个上海夏令营,后来我问了一下其他同学,发现没有人跟我同一批参加上海夏令营。于是,我开始担心了起来,没有朋友陪伴是不是会很孤单?坐在大巴上没人聊天会不会很无聊?后来参加了夏令营,我的担心马上转为了放心,因为我又认识了10多个朋友,我们都聊得很开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道理,失败了要学会给自己鼓励,不能在没尝试的情况下就说放齐。
自信心是一天一天积累起来的,也许别人的一句话就会让你的自信心变少了许多,但是这时你就要对自己说,我很棒,我能行!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因为有些时侯,也许当你对自己没抱有太大希望去做一件事的时侯会很失败。
我喜欢《原来我这么棒》!自信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