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优质(4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委托合同篇一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参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前期准备的规定和规范,就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 2,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市场调研,比如竞争对手的产品、市场策略和营销,具体由甲方另行出具委托书,并另行协商委托服务费用。
第二条、基本要求
1、乙方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地理及环境进行必要的实地调研,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规定和规范,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甲方向政府申请立项提供依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达到规定的深度和要求,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和报审的规定,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直至通过评审或者备案。
3、在乙方全部交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在 个月
的有效时间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调整意见随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进行免费修改。
第三条、主要内容
乙方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项目总论、项目背景和概况、市场分析、建设条件及选址概况、建设规模、相关技术方案、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项目进度安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效率和社会效益评价、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等。
甲方应及时提供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要的各项基础资料,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进行实地调研工作提供便利。
第四条、协作事项
甲方向乙方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所需的基本数据资料与各种资质证明材料,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若甲方不及时提供基础资料,乙方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遗漏和错误的,乙方应及时修正、补充。
第五条、履行期限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若编制过程中出现急需双方协商的问题,经双方协商后,乙方提交初稿的时间可适当调整,交付时间可向后顺延。
第六条、服务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报酬元整(¥ 元),该报酬不包括本协议第1条第2项中的费用。
第七条、报酬支付方式
3本协议签订后天内,甲方先支付%,乙方提交初稿后,并经甲方验收后天内再支付%,余款在政府部门审批后 天内付清。
第八条、保密事项
乙方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过程中了解的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后,不得留存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文件与资料。
xxx人民政府
二〇xx年x月x日
委托合同篇二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委托合同法定终止的条件。
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另有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当事人一方有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的情形时,委托合同仍不终止。例如,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终止代理诉讼。二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委托合同不因当事人一方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
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委托合同篇三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甲方要求,为其订立合同以及提供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双方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出售本条所述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该房地产实际情况以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服务期限:90天
1.1 类型:□住宅 □花园住宅 □土地 □商铺(商场) □其它
1.2 座落: 富宁县 号;
1.3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1.4 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富房县房权证 字第____________号;富国用( )第 号
1.6 随房屋一并转让的室内装修情况: ;
1.7 随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家具、电器等): ;
1.8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 □是,抵押权人:___________;贷款余额:约_________________元;
1.9 是否设立租赁:□否 □是 (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租金_____________元整/月),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1.10 其它:付款方式: 乙方已告知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复印件:
1、身份证件、结婚证;
2、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甲方名义的预告登记证;
3、甲方购入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
4、甲方购入之房款发票;
5、甲方购入契税完税证;
6、授权委托书;
7、委托期间甲方不能中途反悔,
8、其他材料。
二、委托房价款:人民币 元整(该委托房价款包含以下费用: □维修基金 □管理费押金 □电话初装费 □有线电视申请费 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方承担)。为尽快促成交易,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以不同于委托房价款对外发布广告或者进行网上备案和挂牌,在委托房价款项内乙方不收甲方任何费用,如求购方出价到人民币 元,乙方有权为甲方代收定金,定金交付之日就是甲方出售此房屋之时,乙方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如乙方代售超过甲方委托款,处理方式以下第 种:
(1)多于委托款归乙方所有;
(2)甲方占 %、乙方占 %。
三、违约金支付
3.1在乙方为甲方首次提供服务90天,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该求购方有关联的人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多于委托款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并保留向甲方追究其它损失的权利。
3.2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诚意金不予退还,甲方都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多于委托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本合同的履行
4.1 甲方保证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若除甲方外,尚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同意并由甲方代表其签订本合同。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2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3 甲方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委托事项完成时自动终止。
4.4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达成交易意向并约定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合同的时间后,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乙方代收求购方的定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4.5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完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即该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甲、乙双方身份证件所载地址或享有所有权的房地产地址或在本合同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合同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绝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收款单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单位):_________
为切实搞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结算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及时归集,方便单位缴交,明确各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及《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帐户(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在每月五日委托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三、乙方应在帐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积金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
四、乙方帐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五、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帐户内划款。
六、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七、乙方如变更指定付款帐户,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