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方案(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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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方案篇一
(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杭州交通运输系统对台风、汛情、雨雪冰冻等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三)方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安全第一”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处置”的原则。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三防”应急指挥部),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应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局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及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领导下,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指挥工作;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三防”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决定系统“三防”工作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带班值守、会商研判、下达指令等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三防”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办公室主任由局安全监督处负责人兼任。管理中心协助承担相关事务性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日常工作;传达贯彻执行“三防”应急指挥部各项指令;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和有关单位提供气象、水文等预警信息;指导、监督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应急抢险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设备、防汛物资等应急资源准备工作;编制、修订全市交通系统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演练;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值班值守、会商研判、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三)成员部门及职责。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钱塘新区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参照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做好本地区“三防”应急管理工作;
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队、发展中心根据“三防”应急指挥部或属地政府指令,具体执行各项应急救援保障任务;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抢险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设备、防汛物资等应急资源准备工作;编制、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演练;及时反馈现场应急处置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带班值守、会商研判、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机关各处室负责做好值班值守、后勤保障、对外宣传、人员调配、效能监察、经费保障、科技信息化支撑、运力物资协调等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及职责。根据应急工作实际需要,“三防”应急指挥部可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抢险救援组、督查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分工落实“三防”应急各项任务。(详见《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指挥调度手册》)
(一)监测预警。局指挥中心应当加强对台风、汛情及雨雪冰冻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对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开展风险评估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及时接收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发布,各区、县(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港航、交通执法队应及时向管理对象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防汛和抗击雨雪冰冻工作。
(二)预防行动。局指挥中心发布预警信息时,各单位应及时检查本单位应急车辆(船只)、队伍、通讯、物资、装备的准备情况;检查所辖区可能受灾害影响区域的交通设施、重要点位准备情况,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防指、市抗雪办发布的应急响应指令,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对应启动、调整、结束相应应急响应等级。遇省交通运输厅、市防指、市抗雪办指令不一等特殊情况,以市防指、市抗雪办指令为准。
根据影响范围和程度不同,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一)i、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i级响应时,总指挥主持会商;启动ⅱ级响应时,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三防”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均需参加,必要时可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与相关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商。
1.局安监处、运输处、规建处等业务处室要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分析台风、汛情、雨雪冰冻发展趋势,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做好与省厅、市防指、市抗雪办的对接联系,及时将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到位;负责与横向部门的沟通协调。
2.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局领导带班值守,做好后勤保障;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送重要信息,保证oa系统24小时落实人员值守,及时收发上级有关指令、文件。
3.管理中心领导带班,相关业务处室参与,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强化信息网络保障,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和灾情情况,协助提供决策支持;负责与省厅相关中心联系沟通;负责信息收集和指令发布,每天7时、11时、16时前按照有关预案规定向省厅、市防指、市抗雪办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信息。
4.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队、发展中心领导带班,并安排处级以上领导进驻局指挥中心,局指挥中心为其安排专门指挥席位,负责分线指挥,具体落实船舶、车辆停运,紧急驳运,抢通保畅等各项工作措施;
5.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队、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项预防管控和抢险保畅措施,并按照市局指令,每天6时、10时、15时前通过应急工作群向局指挥中心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信息。
(二)ⅲ、ⅳ级应急响应。“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局安监处、办公室、指挥中心及直属单位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参加,提出抗灾工作意见建议,各单位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值班值守。
1.管理中心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每天15时前按照有关预案规定向省厅、市防指、市抗雪办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信息。
2.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队、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项预防管控和抢险保畅措施,并通过应急工作群向局指挥中心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信息。
(三)调整和结束。收到上级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解除应急响应指令时,“三防”应急指挥部和各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视情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相关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24小时内向局指挥中心报备。
(二)应急资源保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资源采取系统自备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优先调用系统自备资源。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队、发展中心和各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装备、应急物资,动态更新基本信息数据库。有条件的,还应加强应急抢险基地建设。
(三)培训和演练。各有关单位应切实加强应急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企业两个层面应急知识储备,并按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一)救灾。遭到毁坏的公路、航道、桥梁以及防灾抗灾专用通讯设施应尽快组织抢修并恢复功能。
(二)应急资源补充。针对应急实战中暴露出的应急资源短缺及物资消耗实际,及时补充完善。
(三)总结评估。每次灾害过后,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抗灾抢险各方面各环节进行分析评估,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以进一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局安监处牵头制定,经批准后实施。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时修订。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三防”应急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三防”应急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指挥部或报请省交通运输厅、市防指、市抗雪办给予表彰;对在“三防”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局“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预案>的通知》(杭交发〔20xx〕75号)同时废止。
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方案篇二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略)
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交通运输系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条件下的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交通出行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全市交通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5)各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及公路沿线群众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作用,共同完成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组成。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设立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机构。
各县交通运输局可参照市交通运输局模式成立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2.1指挥部机构及职责
2.1.1指挥部机构组成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局长担任指挥长,各位副局长为副指挥长,成员由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等组成。成员单位包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
2.1.2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1.2.1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下达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应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命令;
(3)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指示;
(4)检查局属单位、局属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和各县交通运输局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5)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灾情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6)承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通行桥梁的路面巡查,统计、报告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通行桥梁的交通中断里程及通行情况,保障车辆的安全通行;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紧急抢通或改道的公路、桥梁及时进行安全性评估,负责清除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通行桥梁的路面积雪,保障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桥梁的安全通行;负责清除市内通行桥梁的积雪、保障市内淮河公路桥道路通行;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收集汇总需要道路运输保障有关信息;统计、报告全市各汽车站滞留人员数量,指导相关部门、企业为滞留在汽车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统计、报告下属汽车站滞留人员数量,为滞留在汽车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其他成员单位: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加应急协作。
2.1.3 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2.1.3.1 日常工作机构
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局应急办具体职责:
(1)负责处理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有关信息;
(3)接收、处理上级和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4)负责局应急指挥部与上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市内外相关应急管理机构和下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络、信息上传与下达等工作;
(5)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日报;
(6)负责接警值班工作;
(7)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
(8)承担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2 应急工作组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局应急指挥部即成立应急工作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4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①负责牵头联络市公安、建设、军分区、武警等单位;
②根据局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起草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的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相关文件和信息上传、下达;
③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④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⑤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⑥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抢通小组
由局公路港航科科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①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和除雪铲冰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的调配,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公路的畅通;
②会同公安部门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③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④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小组
由局综合运输科科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①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②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③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④拟定运输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总结评估小组
由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
①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②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3现场工作组
局应急指挥部按照市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要求,或当灾害等级达到ⅰ、ⅱ级时,派出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设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组长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职责如下:
(1)参与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负责跨县区交通应急队伍的调度和现场指挥,并保障作业安全;
(3)提供交通运输方面技术支持;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建设工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客货运站、港口码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指定专人负责与应急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现场工作组负责人汇报情况;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4专家咨询组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办负责组建和管理,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需要时及时抽调。主要职责是:
(1)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2)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5)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各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各县交通运输局结合自身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制订职责范围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抗雪防冻救灾应急事件。
灾区县交通运输局在属地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救灾人员、物资的紧急运送和灾区道路的铲雪除冰紧急疏通工作;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公路、桥梁、航道、码头、交通枢纽等进行检查,发现险情、事故隐患立即向局应急指挥部和属地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对滞留在辖区内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局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持。
非灾区各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随时听从局应急指挥部或属地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调遣,赶赴灾区参与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3.1风险分析
本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与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的过渡带,季风显著,四季分明,冬季寒冷,易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本市地处淮河流域,境内河流众多,水路运输交通繁忙。蚌埠港是千里淮河第一大港,在水路运输中地位显著。淮河穿城而过,市区内淮河上的公路桥是连接城区两岸交通的重要通道。作为皖北交通枢纽,本市公路交通发达,境内有多条重要国省干道。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河面结冰、港口瘫痪、桥梁、公路路面封冻,船舶、车辆无法通行且易发生公路、水路交通事故,会导致公路、水路交通中断,船舶、车辆、人员、物资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
3.2重点监测对象
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本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是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重要信息,局应急办应及时掌握并传递相关信息。
重要国省干线的路面积雪、结冰情况及车辆通行情况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重点监测。
蚌埠港、重要码头和主要航道的河面结冰、封冻情况、船舶通行情况由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重点监测。
3.3预警分级
参照《蚌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见表(略)
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托市气象局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局应急办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上报局应急指挥部,并转发相关单位。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县交通运输局应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1启动应急响应
接到市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局应急指挥部按如下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ⅰ、ⅱ级响应启动指令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ⅲ、ⅳ级响应启动指令由局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发布。
4.2响应行动
4.2.1 ⅰ级应急响应
(1)局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局应急指挥部及各个工作组分别由负责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成立现场工作组随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受灾严重的县、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按照市应急指挥部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县、区和路段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县政府立即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6)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机构报告,请求支持。
4.2.2ⅱ级应急响应
(1)局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局应急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局应急指挥部及各个工作组分别由负责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成立现场工作组随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受灾县、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按照市应急指挥部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县、区和路段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县政府立即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4.2.3 ⅲ级应急响应
(1)局应急办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由局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2)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3)根据灾情情况,局应急指挥部指派人员赴受灾县、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负责督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市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4座公路桥道路畅通;
(5)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县政府立即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4.2.4 ⅳ级应急响应
(1)局应急办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相关县交通运输局传达局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根据灾情情况,指派人员到受灾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负责督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市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4座公路桥道路畅通;
(4)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县政府立即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4.3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市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指令后,ⅰ、ⅱ级响应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ⅳ级响应由局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终止。
(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灾情发生后,局应急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6.1灾情报告和评估
6.1.1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调查、收集、整理的灾情信息,由局应急指挥部汇总,报市应急指挥部。
6.1.2灾情报告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局应急指挥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1.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应急指挥部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组,对交通系统内受灾基本情况、应急行动过程及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提交调查报告。
6.2灾后恢复重建
(1)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协助市人民政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情况的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2)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单位积极指导受灾县开展损毁交通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3)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及时下拨灾区。
7.1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救灾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市、县交通运输局年度财政预算中。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2物资保障
依托交通运输行业市级、县级、企业通应急物资储备。
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应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实际情况,储备应急物资。
7.3应急队伍
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市、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制订社会动员方案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动员方案包括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协调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协调有关部门为应急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装备并发放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8.1预案演练
局应急办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三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按照局应急指挥部及当地县政府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8.2宣传与培训
局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加强应急宣传工作。
局属各单位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工作,提高道路应急运输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1)本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交通保障应对工作的部门预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2)局属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方案篇三
为全面提高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全县交通运输在冰、雪、雾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同时,通过媒体,加强对天气的预报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的安全有序。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受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恶劣天气发生后,全县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临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郭跃翔任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全办。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县局应急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交通运输局。
2、领导小组对冰雪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按照冰雪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级响应(蓝色)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较大级响应(黄色)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重大级响应(橙色)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特大级响应(红色)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县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4)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在目前天气情况下全部停运。为保障蔬菜、鲜果、肉类等重要物质的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应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规范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2、旅游码头、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各水运公司、渡运公司、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认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运工作,对乘客进行疏导;
(3) 各船舶公司、渡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停航、停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员做好乡镇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加强监控;
(4)对拒不停运的公司和船员,采取坚决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3、农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农村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二是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4、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方案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雨雪凝冻等恶劣气候下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季交通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增强我县交通运输应急措施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冬季特殊天气(雨、雪、雾、交通结冰)等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应急的安全、有序、高效,特制订本预案。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冬季交通运输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质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冬季特殊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正常。
为加强冬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龙县交通运输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坤麟
副组长:胡明康、王春福
成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水运企业、城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公路、桥涵的抢险工作,确保冬季交通运输畅通;负责组织全县冬季公路水路运输抢险工作;组织落实好抢险运输车辆,并保证在接到指令规定时间投入足够的客运、货运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股,胡明康副局长兼任办公主任,局安全监督股人员为办公室成员,24小时值班电话xxx。同时,成立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一)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胡明康
副组长:罗雅
成员:道路运输股全体人员、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城市公交、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全面负责冬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
1、应急保障一分队:
队长:陈治江
成员:苏杭、王凌峰、王月姣、曾加龙、唐本广、孔德勇、贺渠、薛德贵、曹传炳、车龙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客运、公交出租车辆运输保障;对客运、公交出租企业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处置,保障应急人员及时到达事发地开展救援工作,负责将遇险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2、应急保障二分队:
队长:贺如国
成员:叶鼎嵩、常楠、庹定涛、王安华、张鹏、罗贵钢、何翔、蔡金桥、贺林波、潘新浩、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货运车辆运输,保障应急物资的顺利运输;对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开展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王春福
副组长:田仁杰
成员:工程建设技术组、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全体人员
负责认真做好冬季县乡道公路养护和保畅工作,加强对危桥、涵洞以及破损路段的巡查和管控,对于因冰雪灾害及事故损毁造成的交通阻断,及时赶赴现场,制定抢修方案,指导突击抢修,负责做好绕行线路及便道技术保障工作;备足防滑料、融雪剂等除雪物资,提前联系并调试除雪机械(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除雪车、翻斗车、养护作业车、融雪剂、防滑料、人工除雪用具若干);组建应急保障突击队,强化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拉得出、打得赢。负责及时收集道路毁坏险情情况,定期、不定期向局领导汇报险情情况。
(三)水上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董顺德
副组长:陈治阳
成员:航务股、海事股、高坝中队、平班中队全体人员、水运企业负责人
负责提供必要的船舶运输保障;对冬季水上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处置工作,承办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预警。
(一)特别重大交通运输事故(i级)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交通运输事故(ⅱ级)
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元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三)较大交通运输事故(ⅲ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元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四)一般交通运输事故(ⅳ级)四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五)其它情况
根据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指示,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一)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局属各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事件变化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共安龙县委办公室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值班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1、iv级响应
一般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iii级响应
较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并与县安委会、县应急局及时联系,加强信息反馈,在必要的时候请求县安委会的协助,并根据事态发展做好高级别响应的准备工作。
3、ii、i级响应
重大、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在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的指挥下,负责交通运输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经核实确认发生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报告。
(三)应急处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交通运输的`应急或抢修方案,保障道路畅通和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状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帮助做好事件应急处置。
(四)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五)应急结束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交通运输应急任务完成,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已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宣布应急结束。
1、由于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积压时,执法大队、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要到车站进出口,负责维持车辆出站秩序;临时调派到车站的'执法人员要组织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站内外秩序;切实做好道路上滞留人员和车辆的服务工作,提供取暖设施,保证滞留人员和车辆饿不着、冻不着、有燃油,让司乘人员了解公路封闭情况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取得他们的支持和谅解。
2、遇塌方、突发事故等情况致使道路阻断的。由客运站发布公告,报执法大队批准后更改客车途经点。在道路恢复畅通后告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班线调整回原线路运行事宜。如遇断道又无法提供经济安全绕行线路的,客运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释宣传和退票工作;养护中心应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
3、落实应急备用运力,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会车辆参加县内中短途客运。征用车辆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并持执法大队出具的证明运行,运行前要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客运业务教育。
4、重大节假日客流高峰期间,按照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的规定,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运输企业要足额配备驾驶员,客运站要合理安排调度正班及加班车辆,避免疲劳驾驶。
5、客运站要为调用应急运力提供专门的停车场地,并为其驾驶员提供食宿安排;对调派到车站加班车辆的驾驶员,车站要负责安排休息地点,保证驾驶员得到足够休息。
1、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报请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2、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物资、运输车辆给予补偿。
3、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事故总结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等方面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要及时组织修订。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发生的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公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中物资、人员运输保障和道路保畅。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方案篇五
贯彻落实《池州市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冬季冰雪等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障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雪灾等恶劣天气所造成的各种危害,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预防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健全和完善全区道路运输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应对重大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突发事件扩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畅通,确保运输安全。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内防抗冬季恶劣天气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一)领导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成立贵池区交通运输局防抗冬季恶劣天气下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陈胜利
副指挥长:杜守东、王彦安
成员:余晓东、何令明、饶云永、舒锡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何令明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应急指挥协调组:杜守东任组长,何令明副组长;公路通畅保障组:王彦安任组长,舒锡强、赵文锋任副组长;交通运输保障组:杜守东任组长,张力、查亚明副组长;后勤保障组:张志翔任组长,徐忠宝、查亚明任副组长;宣传报道组:康征宇任组长,柯翠萍、王兆林任副组长;值班联络组,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根据上级部门指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应急命令,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2.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所在工作组的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组织运输任务。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协调工作,向指挥长报告工作相关情况。综合各组情况,传达指挥长的命令,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善后工作。
4.应急指挥协调组职责:负责防范冰雪应急的整个信息、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组职责:组织安排运力储备,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滑链条等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在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应急救援保障过程中公路、桥梁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7.后勤保障组职责:及时掌握和了解救灾情况,按照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做好救灾资金的储备和抢险物资、工具的`购置及后勤保障。
8.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公路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监督、指导交通系统对防抗雪灾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9.值班联络组职责:坚守岗位,安排并督促值班人员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报告或指示后迅速传达到指挥部办公室随时保持同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保障组、上级有关部门及各单位的联系,收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值班记录。
(三)应急组织
1.贵池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队,由运输保障组统一调度,负责全区县乡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并指导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加强乡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畅工作;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站应组建相应的应急分队,实施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应急管理。
2.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组建客、货应急运输小分队。一是从客运企业抽调10辆技术性能优良,合计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线客运车辆,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客运应急小分队,负责全区道路旅客应急运输,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客流应急运输,严防旅客滞留;二是从货运企业抽调10辆1-10吨和10辆10吨以上技术性能优良的车辆和具有丰富的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组成货运应急小分队,重点保障恶劣天气期间全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的应急运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对客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劣天气期间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组建成应急救援小分队,加强对全区运输市场实施动态监管,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全区主干道路面流动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辖区为单位,落实好源头管理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做好本辖区内道路流动巡查工作。
4.海事部门加强对辖区渡口的监管,配合镇、街政府落实好对渡口的日常监管工作,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渡运。
(四)应急物资储备
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为已确定的应急运输小分队的应急车辆配备防滑链等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提高应急车辆安全运营能力。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为全局应急救援车辆配备防滑链等设备,保障在应及时车辆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同时配备足够的砂石、工业用盐等防滑及融雪物质,以备应急之需。
在出现强降雪天气,道路雪阻结冰、旅客滞留等情况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应急领导组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应急领导组及时对当前天气状况给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召开应急工作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二)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督促各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小分队人员及装备24小时待命。
(三)出现雨雪等恶劣天气,给道路正常通行、旅客运输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时,各单位要根据领导组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小分队开展应急工作。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组每日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力量和装备,安排部署应急处置任务和措施,必要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应急预案。
(一)各保障组要完善应急处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全力以赴确保县乡公路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单位要立即动员起来,对于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的积雪结冰,应急小分队及相关设备设施要迅速赶赴现场,撒布必要的防滑材料,开展除雪、除冰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全体运政、路政执法人员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养护道班要24小时在岗,险情没有解除前不得擅自离岗。
(二)要切实加强公路客运安全管理。运管所要进一步加强“三关一监督”工作,确保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运输安全。各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随车配带防冻液、防滑链、三角木等防冻防滑器材,教育驾驶员安全谨慎驾驶,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确保安全。出现雪阻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一要及时停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二要停运路况较差的农村客运班线;三是因雨雪天气影响正班车辆及时返程,客运站出现旅客滞留时,贵池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客运企业应迅速安排应急运输车辆进行疏运。
(三)应急预案启动以后,各单位要立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小分队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做好灾害应急工作。
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方案篇六
为切实做好我区抗雪防冻工作,积极有效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发〔20xx〕1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xx〕9号)、《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防指〔20xx〕3号)、《富阳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富政函〔20xx〕16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
本预案适用于富阳区范围内发生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地区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
(一)组织指挥体系
富阳区抗雪防冻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各乡镇(街道)指挥机构组成。富阳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承担全区抗雪防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增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总指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农业分管副区长、区政府城建分管副区长
成员: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富阳广播电视台、富阳日报社、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公安富阳分局、区住建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富阳分局、生态环境富阳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供电公司、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电信富阳分公司、移动富阳分公司、联通富阳分公司、区气象局、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开发区集团、富春山居集团、杭州富春湾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工作职责
1.区防指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富阳区抗雪防冻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与乡镇街道的救灾工作,联络驻杭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2.区抗雪办职责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抗雪防冻工作会商。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分管领导担任。根据区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暴雪和低温冰冻预警信息按照“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气象部门依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xx〕12号)发布暴雪低温冰冻灾害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等级分级如下: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六、应急响应
区防指根据区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和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抗雪防冻工作。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等部门会商。
2.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区抗雪办视情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动员部署。
4.区抗雪办值班。
5.区气象局每日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城区、道路等运行情况。
6.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报告工作动态。
7.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每日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防指副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副指挥或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会商。
2.区防指副指挥或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3.区抗雪办主任值班。
4.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启动值班。
5.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业务科长进驻区防指值班。
6.区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铁路通行运输情况。
7.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6时报告工作动态。
8.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总指挥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国网富阳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乡镇(街道)。
4.区防指副指挥值班。
5.区防指所有成员单位启动值班。
6.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国网富阳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7.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区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灾情信息。
9.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6时报告工作动态。
10.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乡镇(街道)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区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组织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国网富阳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会商。
2.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根据需要并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区防指总指挥值班。
6.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国网富阳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7.区四套班子领导到各联系乡镇(街道)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8.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9.区气象局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城建集团、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每日8时、12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灾情信息。
10.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工作动态。
11.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8时、12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区城管局环卫处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必要时,区防指提请区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和军队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发电机、铲车、草包、融雪剂、防冻用盐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防冻用盐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华数为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备队伍,积极配合区防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各乡镇(街道)应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防指应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或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防指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一)针对当年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二)各乡镇(街道)、各区级相关部门每年2月底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一)培训
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加强抗雪防冻知识培训。
(二)演练
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杭州市富阳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试行)》(富气防办〔20xx〕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