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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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篇一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课后服务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在课后服务期间,各年级组要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堂、课间、放学时段的校园、楼梯楼道安全巡查工作。杜绝踩踏、打架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生一日常要求。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受害。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3、课后服务结束放学时,年级组组织当班辅导的教师整理好放学路队,并护送至学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学校要求家长在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接送孩子回家。
14、学校与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非在校时段的学生安全由家长负全责。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篇二
根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行课后看护服务。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①、服务教师每天要清点人数。
②、服务教师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③、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备好课,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④、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⑤、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⑥、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自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
1.凡是未请假擅自不参与课后辅导者。
2.凡是一月内请假五次者。
3.凡是一周内活动迟到三次者。
4.凡是中途擅自离开者。
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1、在辅导期间玩手机,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纠结校外人员,到校进行商业行为。
3、不服从行政领导管理,教导处安排。
4、在活动开展时体罚学生。
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行政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6.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7.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8.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9.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0.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1.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篇三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建立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
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
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值班校领导(或教务)及家长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课,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3.爱惜学校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4.尊重老师,遇到老师要问好,同学之间相互礼让、交流和帮助。
5.上课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篇四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济南市鲁矿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张正伟
副组长:廉霞、刘建国
成员:肖颖、张万田、郝文迪及各班主任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夏季到17:30。
(三)服务形式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五)课后服务程序
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篇五
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原则上全体教师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年级组安排教师服务日期。教师不得擅自离岗或缺勤,校长室每天安排2名行政领导值日检查。
1.课后服务教师职责:
(1)服务教师依据不同接领时段名单清点学生人数,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2)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3)在课后服务过程中,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当天值日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5)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自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方可离开。
2.值日教师配合工作:
(1)按照《教师值日岗位职责》中要求的时间点,护送学生出教室到接送点,不要提前或推迟。值日教师在接送点陪学生到下班前2-3分钟左右,才可组织剩余同学整队带回到门卫处(遇下雨天时,值日教师下班前把教室里剩余学生整队,直接带到劳技教室)。
(2)原则上,教师在放学后不留学生补缺补差。如出现滞留情况,以“谁留谁负责”的责任,教师要负责和家长事前沟通好接送时间,并把滞留学生送到课后延时服务点,做好交接。
3.班主任配合工作:
(1)要求家长按照选择的放学时间点和校车,保证及时到校接领学生。
(2)家长如未能按时接送,需要在第一时段放学前电话联系班主任,确定接领时间点。
(3)提醒值日的学生,16:10前完成值日,不滞留学校,错过接送时间,及时联系家长,并到课后服务班级等候。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蒋利民
组员:陈健(副校长)、鲁晓杰(总务主任)、宋琴(德育教导)、鲍菊平(卫生老师)、保安队长、各年级组长。
2.时间节点及要求:
①周一~周四:
(1)15:05—15:40
开展快乐30分,15:40值日护送教师清点队伍,统计当天看护学生数,将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带到指定教室。其余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2)15:40—17:30
服务教师清点当日学生数,学生集中指定班级开展作业辅导,17:30看护教师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3)17:30之后如果还有个别滞留学生,带到门卫处进行交接。
②周五:
周五放学后—17:30
服务教师清点当日学生数,学生集中指定班级开展作业辅导,17:30课后服务教师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每天2名负责行政领导参与课后服务,在不同离校时间到学校正门口,维护学生秩序,开始安全看护。如遇下雨天,到室内看护点等候。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篇六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2、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3、所有辅导教师应与学生监护人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4、辅导老师必须在所有学生离开校园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5、辅导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安排时间。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辅导员,应填写调整单,经领导同意后,提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家长,谨防小学员被误接和走失。
6、辅导教师有义务负责班级的卫生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如发现学生有任何患病迹象,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相关部门。
7、门卫管理人员应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课后服务”无安全无事故。
8、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且不得随意离开事发现场。
9、学校管理人员、巡逻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应急情况,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10、与学校一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职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的岗位职责、安全知识,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做好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