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收购意向书(通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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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收购意向书篇一
受让方(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标的公司(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自愿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意向书,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持有丙方72.1%的股权,且有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丙方的22.77%的股权。
二、 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意受让上述由甲方所出让的丙方22.77%的股权。
三、 甲乙丙三方同意,丙方1%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65,,,下称基准估值),故上述甲方待出让的22.77%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壹亿肆仟捌佰万元整(¥148,,),对价的支付形式为现金及有价证券。
四、 丙方基准估值的调整:__________
3. 丙方基准估值发生调整时(无论上浮或下降),乙方或其指定方受让甲方出让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也进行等比例调整,以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所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 为确保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得以顺利进行,本意向书签订后 ________日内,乙方或其指定方将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作为上述甲乙双方股权转让的意向金。
3. 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其待出让的丙方22.77%股权的行为。
七、 在不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甲方待出让的丙方22.77%股权的前提下,且在乙方事先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不低于前述基准估值(丙方1%股权估值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引进第三方投资者;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同意由于引进该第三方投资者,而对乙方或其指定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所造成的股权稀释,但稀释后,乙方持有丙方股权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16%。
八、 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方完成此次股权收购,并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完成对丙方的股权收购后首年,丙方完成的税后利润不低于人民币7万元,该税后净利润须为丙方主营业务产生。
九、 意向金的退还:__________
3.若甲方逾期退还意向金超过7日,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意向金金额1%即人民币伍拾万元(¥5,)的滞纳金。
十、 如甲方违法本意向书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约定,则甲方同意将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 丙方同意,为本意向书项下甲方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甲方未按本意向书的约定退还意向金,或因违反本意向书的约定却未能支付乙方滞纳金、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证的保证期限至本意向书前述所约定的六个月锁定期届满两年后止。
十二、 有关甲乙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的具体约定,双方应签订进一步的股权转让协议以确认。
十三、 与本意向书有关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裁决。
十四、 本意向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收款账户信息: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后附)
矿山收购意向书篇二
受让方(下简称乙方):
标的公司(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自愿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意向书,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持有丙方72、1%的股权,且有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丙方的22、77%的股权。
二、 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意受让上述由甲方所出让的丙方22、77%的股权。
三、 甲乙丙三方同意,丙方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650,000,000,下称基准估值),故上述甲方待出让的22、77%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壹亿肆仟捌佰万元整(¥148,000,000),对价的支付形式为现金及有价证券。
四、 丙方基准估值的调整:
3、 丙方基准估值发生调整时(无论上浮或下降),乙方或其指定方受让甲方出让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也进行等比例调整,以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所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 为确保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得以顺利进行,本意向书签订后 日内,乙方或其指定方将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作为上述甲乙双方股权转让的意向金。
3、 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其待出让的丙方22、77%股权的行为。
七、 在不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甲方待出让的丙方22、77%股权的前提下,且在乙方事先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不低于前述基准估值(丙方100%股权估值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引进第三方投资者;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同意由于引进该第三方投资者,而对乙方或其指定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所造成的股权稀释,但稀释后,乙方持有丙方股权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16%。
八、 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方完成此次股权收购,并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完成对丙方的股权收购后首年,丙方完成的税后利润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该税后净利润须为丙方主营业务产生。
九、 意向金的退还:
3、若甲方逾期退还意向金超过7日,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意向金金额10%即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的滞纳金。
十、 如甲方违法本意向书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约定,则甲方同意将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 丙方同意,为本意向书项下甲方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甲方未按本意向书的约定退还意向金,或因违反本意向书的约定却未能支付乙方滞纳金、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证的保证期限至本意向书前述所约定的六个月锁定期届满两年后止。
十二、 有关甲乙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的具体约定,双方应签订进一步的股权转让协议以确认。
十三、 与本意向书有关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裁决。
十四、 本意向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矿山收购意向书篇三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___
一、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乙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甲方拟向乙方收购乙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甲方拟受让该目标股权并成为目标公司新的股东(以下称“股权转让”)。
二、目标公司概况
有限公司(注册号:)成立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是由乙方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矿产品经销;汽车运输。
三、收购标的
甲方的收购标的为乙方拥有的目标公司其中80%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权益等全部财产(附资产明细、债权债务清单)信息。
四、收购价格、方式
1、收购价格: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收购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终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最终收购价格。
2、收购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方式一次性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日内全额支付完毕。
或者: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方式分期完成收购,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日内,甲方应至少首先向乙方人民币元,具体在尽职调查完毕后,由《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五、尽职调查
1、在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或委托律师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2、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内,乙方和/或目标公司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满日后,以给予乙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意向。
六、保障条款
1、甲方承诺如下:
(2)确保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3)甲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该意向书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承诺如下:
(1)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乙方及时、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甲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乙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乙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
2、双方对目标公司实行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组织机构应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日内进行变更,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名,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担任/由乙方担任;监事会由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其余由目标公司依法选举产生。
或者:目标公司由方具体经营管理,有权自主经营、自主用工,另一方不得无故干涉;另一方有权依法查阅、了解、调取目标公司财务记录、会议记录等公司文件,对方的经营行为有权予以合法合理监督。
3、交割: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将目标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财务账册、凭证、合同等全部资料交付目标公司新成立的董事会。
4、工商变更: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日内,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6、目标公司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不得进行生产销售。
八、保密条款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意向书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意向书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九、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甲、乙双方未能在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合同,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3、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甲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乙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4、本意向书签署时应取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
5、本意向书在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始生效。
十、其他
1、在股权转让时,甲、乙双方和/或相关各方应在本意向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有关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转移等具体事项签署一系列合同和/或其他法律文件。届时签署的该等合同和/或其他法律文件生效后将构成相关各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合同,并取代本意向书的相应内容及本意向书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2、甲乙双方要诚信履行自己的承诺,并不得以本意向书在法律上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完备的手续而借故不信守本意向书的约定。
3、任何一方违反本意向书约定内容的,应依法向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4、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矿山收购意向书篇四
乙方:____
丙方:____
丁方:____
其中:甲方与乙方合称“转让方”,丙方与丁方合称“受让方”。
鉴于: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____宾馆二楼,营业执照注册号是: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一、的所有权
转让方确认,项目公司正在建设和合法拥有位于____电站,该电站总装机容量为____mw(以下简称“项目”)。
二、转让方式及价款
1、各方初步同意,项目总造价及转让方取得的股权转让溢价款项之和为________万元(即________元/kw),其中包括受让方为受让转让方的股权而共应支付的转让价款及项目公司的贷款。转让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受让方支付不少于________万元的转让款,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万转让款。即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转让款____万元。此款由丙、丁方按拟所受让的股权比例支付。最终交易价格待受让方结束尽职调查后由双方根据各项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调整。
2、各方同意,由受让方共同收购项目公司中全部股份,初步拟定丙方受让项目公司____%的股权,丁方受让项目公司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3、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时,应由受让方先受让项目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方保留____%的股权作为对项目建设质量的保证;转让方所保留的____%的股权转让款,转让方以质保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待项目建成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手续后,受让方再行收回剩余____%的项目公司股权。
4、股权转让后,仍由转让方代持股权。转让方法定代表人仍为项目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印章交由实际控股方管理。
5、转让方负责在转让过程中与有关政府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转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建设管理
1、受让方同意,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项目由转让方之一(“总承包方”)作为交钥匙工程进行建设(包括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建成后,总承包方以交钥匙的方式,将项目(包括送出工程)交付给项目公司。各方同意,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变更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其它法律文的主体及修改的关条款。该等合同附件应与正式的项目转让协议同时签署。
2、转让方同意,在项目建设期间,受让方有权委派相关管理人员或委托监理公司对项目的工程及质量进行过程监督管理,转让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3、总承包方应保证建设资金的使用,保证按期完成建设项目。每推迟一天由总承包方承担________元违约金。
四、增资、融资
各方同意,股权转让后,如项目建设需要项目公司追加资本金或需要各方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则各方应当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增资或进行融资。
五、受让方将在本意向书签署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首批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甲方同意在收到该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后准备受让方和/或其所委托的专业顾问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积极接待和配合受让方尽职调查小组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六、非外资控股及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
受让方同意在____年前将保持项目公司为国家关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有关规定下的中资或中资控股公司;同时转让方同意,____年起项目公司可变更为外资控股的公司。受让方同意放弃____年的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转让方用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所进行的融资由转让方享有和支配。
七、其他
1、各方同意全力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工作。在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以后,各方应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就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框架协议,并根据框架协议的内容开始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谈判和文件草拟与签署。
2、各方同意,在转让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转让方____万元转让款的前提下,在本意向书生效后[____]日内,不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意向书之内容进行接触与谈判,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意向书内容有关的协议或给予其相关的承诺。
3、各方确认并同意,在本意向书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不论以何种媒介表现)(以下合称“保密信息”)应为保密信息。除非各方另有书面约定,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除为本次项目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各方在本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书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
4、本意向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项目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意向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5、由本意向书引起或与本意向书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分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6、本意向书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7、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正式的转让合同中约定。
8、本意向书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各方已促使其授权代表于本意向书文首之日签署本意向书,以昭信守。
甲方: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印章)(印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丁方:____有限公司(印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矿山收购意向书篇五
甲方:xxxxxxxxxxx公司
乙方: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受让方:
丙方:xxxxxxxxxxxx公司 鉴于:
(2)本意向书签署时,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xxxxxxxx,注册地址为xxxxxxxx,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xxx万元;(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6)各方共同确认,受让方购买转让方对目标公司待售股权的直接目的为:受让方通过持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实现获得“xxxx”全部权益。
易的初步意见,旨在对有关交易条件和交易步骤进行初步约定;特此说明此意向为各方后续协助之基础,不为法律约束力之文件;其具体收购权责,需在专业机构《收购尽调报告》完成并予以结论性意见基础上,另行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交易附件文本予以确定。
一、收购标的:
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目标公司持有的“xxxxx”项目所有权益。
二、收购价格
双方初步确定收购价格拟为人民币xxxxxxxx亿元,以转账或银行本票方式支付。最终的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以尽职调查后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收购之尽职调查程序: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同意并一致配合受让方(委托专业尽职调查机构)对目标公司的主体、资质、资产、负债、股权、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对此,转让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提供调查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受让方有权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尽职调查,专业机构就尽职调查事项,代表受让方行使本意向书赋予尽调之全部权利。
四、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2)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其他协议(包括其附件)的内容与格式为双方所满意。
3)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及双方股东会、目标公司股东会批准或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五、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本意向书所有条款、尽职调查从双方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均属保密资料(有关披露为法律所要求的义务与责任时则除外)。双方保证自身及其委托的参与收购事务的顾问人员,不将保密资料用于下述情况以外的任何目的:法律所要求、本协议有明确规定、或任何就本协议所遭至之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唯在前述情况下,也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使用保密资料。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a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b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六、排他条款和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之日的整个期间(“简称排他期”),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若出现第七条意向书终止的情形时,排他期也相应终止。
2)转让方提供的与本意向书有关的任何文件、信息(书面或口头)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或误导。
4)双方签署本意向书及履行本意向书项下义务已履行了其公司内部的批准程序。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的签订和履行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
七、本意向书生效、变更、终止
1)本意向书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或终止。
2)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受让方发现目标公司存在对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双方应当协商确定该事项的解决方案。若双方在尽职调查后的7日内未能就该事项形成解决方案或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则双方均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本意向书。通知到达转让方之日为意向书终止日。若双方同意对此延长期限,则以新的期限为准。
3)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未能在本意向书签订2个月期间内就本意向书所列收购事宜达成实质性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4)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受让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八、其他
1)双方未签署交易文件导致本意向书终止时,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费用、工商查档费、交通费等由双方共同分摊。
2)本协议正本一式x份,各方各执x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签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