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府公文实例(模板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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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文实例篇一
1.东白仓村(幸福北路北头)有成片生活垃圾,计2立方米,罚款2万元。
责任单位:华龙区中原办。
2.华清文苑西侧及大门对面小巷有生活垃圾,计0.8立方米,罚款4000元。
责任单位:华龙区孟轲乡。
3.东方花园西侧小路(绿城路至开德路)有多处生活、建筑垃圾,计0.6立方米,罚款3000元。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州办。
经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华龙区中原办、孟轲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州办予以通报批评。希望上述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并于5月20日前整改完毕,同时按照《濮阳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试行)》要求,5月20日前向市爱卫办缴纳罚金,逾期不缴纳的,将通过财政部门按照罚金的2倍扣除责任区经费,情节严重的予以责任追究。
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府公文实例篇二
各县、特区、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合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移动公司,市邮政局,市邮政储蓄银行:
20xx年9月19—28日,市合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卫生、监察、审计、物价等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四县(特区、区)新农合工作及村医补助、乡镇卫生院建设管理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听取了各县(特区、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汇报,并深入多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特区、区对新农合工作高度重视,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各地均调整了补偿方案,进一步提高门诊统筹资金,积极制定新农合门诊一般诊疗费预付方案,扩大慢病补偿范围,对二十种大病提高了报销比例。各卫生局还召开会议,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出要求,凡具备条件的村医,必须开展门诊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方面,盘县新农合信息卡发放率、照片采集率处于全市领先,已全面实行网络审核报账。
二、各县、特区、区积极准备示范性乡镇卫生院建设申报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盘县对申报成功的乡镇卫生院准备奖励20万元,六枝特区已为郎岱镇卫生院拨付了15万元的创建资金。水城县对创建示范乡镇卫生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倾斜。各地表示争取在明年上半年县区初评成功上报市卫生局评审。
三、各县、特区、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要求及时发放了村医每人每月717元定额财政补助。1200元补助待年底考核后发放。
四、存在问题
(一)20xx年新农合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未完全到位,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已按每人9.5元配套,20xx年新增的1.5元还未配套,钟山区财政配套11元均未到位。个别县村医补助经费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暂由卫生局或乡镇卫生院垫付。部分乡镇卫生院对村医补助公示制度落实不好。
(二)各乡镇卫生院均存在严重的人员不足问题,由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多,任务繁重,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没有节假日休息,一些培训项目无法派人参加,也派不出进修人员,使乡镇卫生院业务开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受到严重制约。
(三)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工作仍不尽如人意,部分村卫生室信息机使用不畅,各级医疗机构网络运行速度慢,系统软件时有错误,导致参合患者报账时间长,医院及患者均不满意。除盘县外,其他县区新农合信息卡发放不理想,错误率较高。
(四)部分村医医疗业务能力不强,不能为当地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影响老百姓就近看病和新农合门诊受益人次的提高。个别县区上报的村医清理表出现性别、年龄的错误,执业医师数量不清,六枝特区和水城县上报的村医人数少。由于上级拨付给盘县的村医基本药物补助不足,导致不能按全年每人每月417元发放给现在职村医。
五、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导组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督导要求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尽快将新农合基金县级应配套资金未到位情况向当地政府汇报,配套资金应在9月底前到位。否则中央配套资金将被扣减。20xx年筹资工作即将开始,各地应加大宣传力度,摸清应参合人口数,确保参合率达98%以上。
(二)对提高新农合资金使用率,开展门诊一般诊疗费总额预付及提高大病补偿工作,各地应在10月份开展试点,20xx年全面铺开。做好大病补偿与民政部门的对接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一站式服务”付费拨款。
(三)要求钟山区在10月份完成商业保险购买大病补充保险的方案制定,并将执行方案上报市卫生局。
(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在11月上旬完成发卡任务,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卡的质量,使农民能用上正常卡。移动公司要定期不定期加强对网络系统速度慢和信息机信号不稳定的维护,使参合农民看病、住院能实施现场减免。
(五)盘县采取灵活方式确保村级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医补助,将所缺资金逐级反应上报。村医补助县级财政要在10月份配套到位。对村医补助公示制度落实不好的地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指导督促力度,保证公示常态化。各地在10月份将村医信息作进一步的清理补齐上报。加大对村医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大考核力度,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医,要逐步清理退出村医队伍。
(六)对乡镇卫生院人员不足问题,市府办发〔20xx〕134号文件已明确乡镇卫生院招考人员门槛降低,卫生行政部门要利用政策,积极向县领导及人力社保部门反应汇报,抓紧补充所需人员,以保证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政府公文实例篇三
各县、特区、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合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移动公司,市邮政局,市邮政储蓄银行:
20xx年9月19—28日,市合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卫生、监察、审计、物价等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四县(特区、区)新农合工作及村医补助、乡镇卫生院建设管理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听取了各县(特区、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汇报,并深入多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特区、区对新农合工作高度重视,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各地均调整了补偿方案,进一步提高门诊统筹资金,积极制定新农合门诊一般诊疗费预付方案,扩大慢病补偿范围,对二十种大病提高了报销比例。各卫生局还召开会议,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出要求,凡具备条件的村医,必须开展门诊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方面,盘县新农合信息卡发放率、照片采集率处于全市领先,已全面实行网络审核报账。
二、各县、特区、区积极准备示范性乡镇卫生院建设申报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盘县对申报成功的乡镇卫生院准备奖励20万元,六枝特区已为郎岱镇卫生院拨付了15万元的创建资金。水城县对创建示范乡镇卫生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倾斜。各地表示争取在明年上半年县区初评成功上报市卫生局评审。
三、各县、特区、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要求及时发放了村医每人每月717元定额财政补助。1200元补助待年底考核后发放。
四、存在问题
(一)20xx年新农合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未完全到位,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已按每人9.5元配套,20xx年新增的1.5元还未配套,钟山区财政配套11元均未到位。个别县村医补助经费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暂由卫生局或乡镇卫生院垫付。部分乡镇卫生院对村医补助公示制度落实不好。
(二)各乡镇卫生院均存在严重的人员不足问题,由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多,任务繁重,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没有节假日休息,一些培训项目无法派人参加,也派不出进修人员,使乡镇卫生院业务开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受到严重制约。
(三)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工作仍不尽如人意,部分村卫生室信息机使用不畅,各级医疗机构网络运行速度慢,系统软件时有错误,导致参合患者报账时间长,医院及患者均不满意。除盘县外,其他县区新农合信息卡发放不理想,错误率较高。
(四)部分村医医疗业务能力不强,不能为当地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影响老百姓就近看病和新农合门诊受益人次的提高。个别县区上报的村医清理表出现性别、年龄的错误,执业医师数量不清,六枝特区和水城县上报的村医人数少。由于上级拨付给盘县的村医基本药物补助不足,导致不能按全年每人每月417元发放给现在职村医。
五、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导组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督导要求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尽快将新农合基金县级应配套资金未到位情况向当地政府汇报,配套资金应在9月底前到位。否则中央配套资金将被扣减。20xx年筹资工作即将开始,各地应加大宣传力度,摸清应参合人口数,确保参合率达98%以上。
(二)对提高新农合资金使用率,开展门诊一般诊疗费总额预付及提高大病补偿工作,各地应在10月份开展试点,20xx年全面铺开。做好大病补偿与民政部门的对接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一站式服务”付费拨款。
(三)要求钟山区在10月份完成商业保险购买大病补充保险的方案制定,并将执行方案上报市卫生局。
(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在11月上旬完成发卡任务,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卡的质量,使农民能用上正常卡。移动公司要定期不定期加强对网络系统速度慢和信息机信号不稳定的维护,使参合农民看病、住院能实施现场减免。
(五)盘县采取灵活方式确保村级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医补助,将所缺资金逐级反应上报。村医补助县级财政要在10月份配套到位。对村医补助公示制度落实不好的地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指导督促力度,保证公示常态化。各地在10月份将村医信息作进一步的清理补齐上报。加大对村医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大考核力度,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医,要逐步清理退出村医队伍。
(六)对乡镇卫生院人员不足问题,市府办发〔20xx〕134号文件已明确乡镇卫生院招考人员门槛降低,卫生行政部门要利用政策,积极向县领导及人力社保部门反应汇报,抓紧补充所需人员,以保证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政府公文实例篇四
5月16日,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城区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乡镇办能够按照标准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但也有个别乡镇办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不够重视,造成生活、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严重影响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现将检查情况及处罚结果通报如下。
1.东白仓村(幸福北路北头)有成片生活垃圾,计2立方米,罚款2万元。
责任单位:华龙区中原办。
2.华清文苑西侧及大门对面小巷有生活垃圾,计0.8立方米,罚款4000元。
责任单位:华龙区孟轲乡。
3.东方花园西侧小路(绿城路至开德路)有多处生活、建筑垃圾,计0.6立方米,罚款3000元。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州办。
经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华龙区中原办、孟轲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州办予以通报批评。希望上述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并于5月20日前整改完毕,同时按照《濮阳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试行)》要求,5月20日前向市爱卫办缴纳罚金,逾期不缴纳的,将通过财政部门按照罚金的2倍扣除责任区经费,情节严重的予以责任追究。
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