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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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一
第二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 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 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 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 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 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5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 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 员工及编制
第7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 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13条 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 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 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 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 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 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20xx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20xx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 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 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 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 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 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 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 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 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 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 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 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 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 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 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 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 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 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 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 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 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 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 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 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 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 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 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 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 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10月1日~4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条 病假规定:
(1)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下职位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2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3~5天由总经理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高层领导休病假审批权限为:5天以内须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批,5天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
(4)对于公司正式员工,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1~3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
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第73条 事假规定:
(1)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4~7天由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长,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第74条 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条 产假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条 丧假规定: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休假5天,该假为有薪假。
第77条 年休假规定:
(1)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下管理人员,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个星期申请,上级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为有薪假。
第78条 迟到、早退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79条 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第80条 考勤执行
(1)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2)员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请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2)考勤由稽查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重处。
第81条 考勤处罚:
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第10章 员工培训
第82条 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新员工培训、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在职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
第83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公司次年总体经济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3)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培训教师及培训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估。
第84条 新员工培训规定:
(1)新员工在上岗前,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2)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3)新员工培训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则上应组织全部新员工参加,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4)新员工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5)新员工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星期,采用讲座、参观、军训三种方式。
(6)新员工培训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教案及培训录音整理稿编制。
(7)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8)人力资源部设计《培训评估表》,于培训结束时交由培训学员填写。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对本期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包括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技巧和培训实施等各方面评估。
(9)新员工培训合格是转正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不予转正。
第85条 在职培训的规定:
(1)在职培训不定期,原则上将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均须参加培训,并且不低于30课时,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考评依据。
(3)在职培训方式包括: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参加学术交流、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网络远程教学;到同类领先企业研修。
(4)在职培训内容:
1)管理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案例、企业文件和法规的深入领会及理解、企业管理现状与市场战略、社交、公关、礼仪等。
2)技术研发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发展动态及趋势、新技术发展及运用情况、语言能力的强化、企业文化等。
3)金融、财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金融法规、财政法规、税务法规、工商管理法规、金融新运作方式及管理法规、市场发展动态与财务的融合、企业文化在财务运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4)市场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发展动态趋势、市场运作经验及教训、市场行为学、营销学、政府行为学、公共关系、宣传、广告、传媒、企业文化战略、cis应用等。
(5)后勤服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后勤服务与市场的关系、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仓储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务与财务的关系、企业文化在后勤服务中的实际运用等。
(6)行政助理类职员培训内容:现代秘书学、公关、礼仪、社交、协调训练、电脑及网络技能培训、文字处理技能、艺术教育和形体训练、企业文化与个人的工作关系。
第86条 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11章 员工考评
第87条 员工考评的目的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第88条 员工考评结构:公司员工考评由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三方面构成。
第89条 员工考评原则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第90条 考评层次规定:
(1)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考评。
(2)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三方考评,三方成绩汇总为考评最终成绩。此处“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服务部门,三方所占权重为30%、30%、40%。
第93条 绩效考评的程序
(1)考评开始日10天前,人力资源部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并成立考评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考评开始日5天前,下达考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
(3)考评实施。
(4)人力资源部审核、整理、复核考评表,计算考评成绩,填写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编制并上报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第94条 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素质考评成绩统计表以及专项考评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
第95条 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第12章 工资及福利
第96条 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
(4)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的原则。
(5)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第97条 公司实行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余人员实行月薪制。
(2)年薪分为5个档次15个等级(如下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人员的年薪标准。
(3)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40%在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发放。
(4)享受年薪的员工均须每年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作为年终考核和发放年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98条 在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中,又分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结构工资。
(1)生产一线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营销一线人员实行提成工资。
(3)其余人员实行结构工资。
第99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件薪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生产人员技术、资历、工龄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件薪按公司《定额手册》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定额手册由技术开发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0条 实行提成工资的营销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营销人员能力、资历、业绩等由人力资源部和营销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销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营销管理手册》执行,该标准由营销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1条 实行结构工资的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员工能力和素质、员工前期业绩,对每一位员工实行定级,共分为9级,如下表:
(2)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对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4)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条 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0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103条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104条 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105条 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106条 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107条 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108条 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109条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13章 附则
第110条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11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三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目 录
一、总则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江西分公司的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为今后江西分公司能适应组建行业集团公司开拓性的发展需要,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根据江西分公司的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务必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透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用心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职责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带给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用心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推荐。
6。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带给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带给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职责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群众合作和群众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务必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构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 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3。 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一样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资料,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5。 经签发的文件原件送办公室存档。
6。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于接见当日,按领导批准的要求送交有关部门,文件阅亦部门和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状况反馈至办公室,不能办理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项。
2。打印所有文件务必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方可打印,各部门拟草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统一打印,打印文件、传真均须逐次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重时因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核对清楚按时完成。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1。 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写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各部门和人员所需领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册表出库办理签字,对部门用品需部门负责人填报购置表,报办公室统一购置,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并使用。
2。办公用品购置后,由行政部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购置发票,清单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到财务室予以报销,手续不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取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或外借,工作调动离职时务必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务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光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或报总经理。
2。工作时光按双休制,假日由总部统一安排。
3。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后向批准人销假,批准假条报办公室。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假超过一天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4。上班时光开始后十分钟至三十分钟内到达,按迟到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三十分钟以内者按早退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扣发五天工资,累计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发十天工资,累计达十次以上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工资,并给予一次性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两天者扣发十天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发所有工资和待遇,每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光禁止打牌下棋网上聊天,玩任何游戏,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8。参加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体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务必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光内未到达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请假时务必凭有关证明材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只发月工资的70%,工伤除外。
10。员工的考勤状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求秉公办事,公司实行统一考勤办公室每月统计报告一次,对有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如实上报,按公司制度执行扣款,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进行处罚。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就应与公司签订聘用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就应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决定。
4。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状况综合思考决定其工资。
5。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6。员工务必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教不改,公司有权与其解聘辞退。
7。辞退员工,务必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者。
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9。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聘用者在离开公司以前务必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职责。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仅限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差旅费的员工。
2。出差费分膳食费、住宿费两项。
①膳食费每一天40元。
②住宿费每一天120元。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报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回到后应立即办理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②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③出差人回到后,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止地点、工作资料、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报销时冲销预之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进行报销。
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篇四
目 录
一、总则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江西分公司的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为今后江西分公司能适应组建行业集团公司开拓性的发展需要,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根据江西分公司的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 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3. 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5. 经签发的文件原件送办公室存档。
6.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于接见当日,按领导批准的要求送交有关部门,文件阅亦部门和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不能办理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项。
2.打印所有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方可打印,各部门拟草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统一打印,打印文件、传真均须逐次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重时因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核对清楚按时完成。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1. 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写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各部门和人员所需领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册表出库办理签字,对部门用品需部门负责人填报购置表,报办公室统一购置,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并使用。
2.办公用品购置后,由行政部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购置发票,清单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到财务室予以报销,手续不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取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或外借,工作调动离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或报总经理。
2.工作时间按双休制,假日由总部统一安排。
3.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后向批准人销假,批准假条报办公室。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假超过一天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至三十分钟内到达,按迟到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三十分钟以内者按早退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扣发五天工资,累计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发十天工资,累计达十次以上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工资,并给予一次性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两天者扣发十天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发所有工资和待遇,每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网上聊天,玩任何游戏,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8.参加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体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请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材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只发月工资的70%,工伤除外。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求秉公办事,公司实行统一考勤办公室每月统计报告一次,对有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如实上报,按公司制度执行扣款,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进行处罚。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应该与公司签订聘用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决定。
4.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5.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6.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教不改,公司有权与其解聘辞退。
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者。
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9.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聘用者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仅限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差旅费的员工。
2.出差费分膳食费、住宿费两项。
①膳食费每天40元。
②住宿费每天120元。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报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后应立即办理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②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③出差人返回后,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止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报销时冲销预之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进行报销。
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五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篇六
第一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要求。?
第二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
(一) 尽忠职守,服从领导,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不得有阳奉阴违等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
(三) 全体员工必须经常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生产工作技能培训,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得泄漏岗位操作技能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私舞弊。?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部门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六)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人员及物品进入工作现场。?
(七)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写字楼办公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直接管理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岗位及生产现场 、宿舍环境清洁整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消极怠工,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 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 各级现场管理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者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 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十五)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三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应按交货期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视生产任务安排,任何人不得已任何借口不参加,要已公司利益大于自己利益为先,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四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
第四条 主管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代人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一日论处。第五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迟到按公司规定处罚。?
3.工作时间提前5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4.超过15分钟后,打卡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签名确认。?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及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签名并开具放行条离开公司的除 外。
6.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部门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多次下班不打卡者将按公司规定处罚。?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应予解雇,不发给工资。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工作管理或岗位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七条 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八条 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 每月迟到或早退?
1 次至5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6次至10次者以旷工一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二天论处。?
超过15次概以旷工三天论处。?
(二) 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超过20分钟起至一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违反这两项规定者依前面规定按日计扣薪资。? ?
第十条 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十一条 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第七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管理同时所发生产命令或指挥,以直接道理命令为准。?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 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 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 未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 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五)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六)未有紧急情况,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挪动或恶意损坏消防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若发现消防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及时报修处理。? ?
第十三条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直接领导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七
第一条 员工晋升的基本原则及条件
1、 符合公司及部门发展的实际需求。
2、 晋升员工自身素质达到公司及部门考核要求。
3、 晋升方向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方向一致。
4、 晋升员工通过人事行政部的晋升考核。
第二条 人事审批权限
1、 部门主管层以上级别的员工晋升由执行委员会审核,总经理任命。
2、 部门主管层以下级别的员工晋升由部门管理人员审核,人力资源部任命,总经理签批。
第三条 晋升管理流程
1、 员工晋升申报
1.1.由员工所在部门管理者对准备晋升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各方面的能力进行日常观察,并根据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部门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及阶段性业务发展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晋升申请表”。
1.2.员工晋升申报到正式任命期间,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内部宣布该员工代理相应职位,并向其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和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在人力资源部未正式发布任命之前,员工晋升后对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维持晋升前水平不变。
1.3.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报审材料对准备晋升员工进行考核和审核,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
2、 组织晋升考核评估工作
2.1.晋升考核评估工作原则
2.1.1.充分尊重原则
人力资源部将充分尊重各部门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晋升员工全面素质考核工作。
2.1.2.充分负责原则
本着对公司、部门、员工本人充分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晋升员工进行全方位(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2.1.3.充分建议原则
针对极个别不符合条件,有重大素质隐患,不适合公司、部门发展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向相应部门或执行委员会建议暂缓晋升。
2.2.晋升考核评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资源部针对各部门上报的审核材料中员工基本资料部分与人事库进行核实,对不符的情况与晋升员工本人进行核对。
2.2.2.对晋升员工进行全面(员工本人、上级、下级、平级、其他合作部门)考核评估。
2.2.3.评估采用面谈、问卷调查及公示证集意见评定等方式进行。
2.2.4.人力资源部绩效评估组最终根据以上记录及评定出具考核评估意见报告,报送执行委员会或部门管理会议审核。
2.2.5.部门主管以上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执行委会员收到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该员工考核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公司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2.2.6.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晋升,由本部门依据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于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意见,总经理签批。
3、 员工晋升任命
3.1.人力资源部根据所有审批意见编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将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3.2.1.部门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部门员工大会公布。
3.2.2.公司内部公告栏公告书或公司员工大会公布。
第四条 注意事项
1、 各部门统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员的晋升和晋升工作。
2、 特例需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执行委员会,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 所以晋升/晋级人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晋级评估后方可任命。
4、 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有监督、考核的权利和义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篇八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的盘点。
3、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3、月份检查由检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人员及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3、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4、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准备工作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3、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1、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特殊情况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务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略),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略)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不定期抽点
1、由总经理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制“财物抽点通知单”(略)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2、盘点日期及项目,原则是不预先通知经营部。
3、盘点前应由会计室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盘点报告
1、财务部应根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略)一式三联,送经管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第二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三联自存财务部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4、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条存货盘点
1、存货的盘点,应于当月最末一日进行。
2、存货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需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其他项目盘点
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略)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3、经管部应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送交财务部核查。
第十二条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该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故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务的进出及移动。
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定资料为依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登记。
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可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编排补休。
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奖惩
1、盘点工作事务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2、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账载错误处理
1、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3、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九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樱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樱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英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11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 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 公文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11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_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_。
第四章 内部呈批
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11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七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八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
第十九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应指定一名正式职工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包括签领文件、接听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迭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五章 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法规室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条呈送国务院扶贫办及各部委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条涉及总公司领导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室秘书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
第六章 机要文书
第二十六条机要室主要负责总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应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条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机要室业务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机要室办理。每季未由办公室统计费用后转财务本部,计入部门费用。
第二十九条一般业务性外发传真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重要传真件外发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第三十条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个人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属于总公司领导的,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 接 待
第三十二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
第 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五条处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11:30应到公司集体议事。临时有事或有病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正副职以上(含)领导每日应于晚六时下班、临时有事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对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实行归口管理,每季度未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相应的机构或相对固定的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呈报报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总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须打卡)。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00午午休时间:11:30一13:00。班车发车时间:17:15。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
第四条午休后应准时于13.00上班。
第五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六条班车按规定路线、停车地点和时间运行,乘车职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乘车时应注意维护车内卫生,不得在车上吸烟、饮食、嚼口香糖。
第七条各类车辆要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自行车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第八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除午休时间外,男士一律着西装、系领带。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装、过于艳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穿着运动服装、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男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第九条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十条办公区手机、寻呼机均应关闭,或设定在静音状态。
第十一条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第十二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楼前广场及机动车内严禁吸烟。
第十四条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午餐时间:11:30一13:00。
第十五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七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间内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矿泉水机应管理得当。
第十九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二十条办公区内除小隔断间外,不得摆放沙发。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对违反规定者,办公室将会同人事本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罚款100元至500元、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总公司有关办公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为对全公司办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总公司办公室独自或召集其他管理部门或专业公司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的卫生保持、遵守办公秩序、文件管理、印章使用、车辆维护保养、大楼物业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检查。
第四条各单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卫生保持情况,包括桌面、地面的洁净等。遵守办公秩序情况,包括物品摆放、手机与呼机的使用、遵守礼貌和着装要求、执行办公区域有关规定等。
文件发放情况,包括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清况等。
印章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及印章使用程序使用印章。
车辆维护保养情况,包括车辆清洁情况、车内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大楼物业管理情况,包括公共场合的卫生整洁和保持、楼内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维修是否及时、食堂卫生等。
第五条检查实行打分制,设立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为5分、4分、3分、2分、1分。
连续4次保持单项平均5分者,予以全公司通报表扬,一年内始终保持单项平均5分的单位,提请人事本部给予物质奖励。单项平均分数在之分以下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全公司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当事人的100元;第三次处罚当事人500元;四次以上者,提请人事本部给予降职、降工资级别的处分。确属各单位领导教育不力、管理不严的,按照总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有关奖罚的规定办理。第六条各单位制定卫生值班制度,每日一人;负责本单位当日桌面卫生并负责保持本单位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
检查当日如出现之分以下情况,追究卫生值日人员的责任,视为当事人。
第七条各单位使用的车辆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维修、保养车辆,并负责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检查当日出现之分以下的情况,追究指定负责人的责任,视为当事人。
第八条各单位未制定卫生值日制度,未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清洁和维护保养者,按照总公司有关职工奖罚的规定追究各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
第九条本细则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总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全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总公司并负责指导各专业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应当设立办公室或配备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_条例》,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六条总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条例:由总公司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
(二)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
(四)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总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所属单位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
(五)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
(六)请示:下级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
(七)报告: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八)批复:对请示事项予以答复;
(九)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
(十)函:同级或与业务往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资询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等。
第三章 公文办理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第八条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第九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收回存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用印、登记、发迭、原件归档峙肖毁等程序。
第十条公文签收应由专人负责。签收时须对来件严格检查,明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或盖章。
第十一条收文拆封后应对文件进行认真清点,按内部或公开文件分类登记,注明收文日期、标题(简要内容)、来文单位、密级等并编号。
第十二条总公司办公室收文,存档一份,另一份呈送总公司领导,根据总公司领导批示送总公司有关部门或专业公司传阅,必要时转发有关子公司。
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各部门的正式行文应同时抄送总公司办公室。
文件传阅应坚持文不横传的原则并建立传阅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因业务需要查阅某文件须经办公室同意,必要时须报有关领导批准。涉及密级文件,按照《总公司_执行条例》。
第十四条密级高的文件,应锁在保险柜内,不得锁在办公桌抽屉内过夜。
第十五条总公司正式文件须经总公司总经理签发。总经理离京时,~般事务性行文报请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酌定;凡涉及资金转移、资金挪用、联营参股、下设机构等重要事宜且需急办的,由办公室电话请示总经理后,报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发。
第十六条总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写、制发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各部门以总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业务性文件,需将打印稿送办公室审核后制文,按上条规定签发。
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本身职能和工作范围内下发的业务性通知,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自己名义发出,但应送办公室进行文字审核。
第十九条会议通知、转发有关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临时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于11公司系统内)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同意,以办公室名义发出。
第二十条发文的密级按《总公司_条例》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章 公文归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公文办理完毕,应及时将公文定稿(包括领导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第二十二条调取、查阅存档公文须经总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条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专业公司、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总公司其它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_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_职能部门,负责总公司并指导下属公司的_,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11系统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总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总公司领导的变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总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专业公司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总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商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总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总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二条_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四条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处罚。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处罚;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应参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怕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11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11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总公司办公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下称各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总公司机要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11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盘片j员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上级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机关有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
(三)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
(四)其他文件材料。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及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所属企业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文件;
(三)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对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刊记者的新闻发布稿和声像材料、撰写专题文章及在外单位重要讲话的稿本;
(七)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如实业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贸易、证券、信贷、租赁、世行贷款、转贷等业务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样票等;
(八)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九)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十)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公司简介)、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编印的公司要闻、简报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十三)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医疗、扶恤、死亡、奖惩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干部、工人、党员、团员名册、报表;
(十五)公司干部、工人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关系的介绍信存根;
(十六)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会谈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材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十六)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八)公司或部门、专业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九)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二十)公司购置大型设备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凭证、协议合同、图纸文件材料。
第八条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公司经营范围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二)有关业务机关检查本公司工作形成的重要文件;
(三)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公司联系、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件。
第三章 立卷归档要求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十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项目评估报告、批准项目文件、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兔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的音像制品、计算机盘片等。
(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总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
第四章 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
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四条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五条公司办公室秘书处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六条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七条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八条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 档案的借阅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公司办公室秘书处机要室填写档案借阅单,方可借阅。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二十一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第二十二条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条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四条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按本制度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三章第九条,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六章第十四条,泄露秘密,按《公司_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六条,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因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按《公司_条例》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公司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11各专业公司和总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11各单位)印章的管理,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防止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根据《总公司办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11各单位的正式印章作风公章和部门章)、专用印章(即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海关报关章等)、手章(即各专业公司负责人用于文件、报表、票证等的个人印章)。
第三条11各单位应确定印章管理人员,负责本办法第二条所述印章的保管并按有关制度和程序使用。印章管理人员应是11正式职工。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出差或因病请假时,11各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临时人员保管。临时保管人员也必须是正式职工并应相对固定。
第四条印章保管人员接到印章后,必须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印章名称、收到日期、原保管人姓名、批准人签名、保管人签名等。如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
第五条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六条未经11各单位负责人或总公司主管该单位的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或交由他人代管。
第七条需用印时应先填写(使用公章申请表》,经11各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管理人员用印。
第八条用印文件文稿(包括合同、介绍信)等应复印,以留存备查。
第九条不得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盖印。
第十条用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详见附件《使用公章申请表调》)。
第十一条合同用印应按照总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执行必要的法规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未履行用印登记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11各单位负责人。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责任外、还将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 车辆调配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
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
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第八条24小时内长途用车(单程150公里以上的),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24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6%;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
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
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
第四章 油料管理
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分提取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
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务部应按照排气量2.0以下车辆每月210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
第五章 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停驶。
第六章 驾驶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办公区内滞留。
第二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11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
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等处理。
第三十条11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司机人员文明礼仪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总公司业务的不断开拓与发展,更好地体现总公司的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讲文明懂礼貌、规范化的司机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车队及各专业公司的所有在岗专职司机。
第三条总公司司机应严格遵守《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和(中国11发展总公司驾驶员守则)。
第二章 文明札仪规范
第四条为了使司机人员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向外界展示公司的形象,公司所有司机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佩戴胸卡上岗。胸卡上印有中英文对照的本人姓名、所在公司名称及公司标志图案。
第五条司机人员应加强自身精神文明建设,不讲脏话粗话,衣着应随时保持整洁。皮鞋经常擦油,在车内不准脱鞋。
第六条司机人员应经常对所保管车辆进行清洗,按期打亮油,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风挡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车内经常保持清洁,座套要勤洗、勤换,方向盘、仪表要擦净无尘土。车辆平时应停在指定的地点,不要乱停乱放。
第七条司机人员应加强公关礼仪方面的学习,熟悉不同场合的礼仪规则。对待客人要有礼貌,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内,关车间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如果客人有行李物品,自己应主动上前提供帮助,不要坐在车内旁观。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客人同意,声音不要大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客人之间谈话,不得随便插话,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开车送人应尽量送到门口,等人时不能只顾自己睡觉或看书,而应随时注意客人是否已出来。如客人在门口等车,应主动开车到门口接客人上车。遇大型活动车辆无法在近处停放时,应提前到门口或刚散场即到门口主动向客人打招呼,请其稍等,回来开车去接。如车辆堵塞,也可引导客人步行至停车处上车,不要让客人到处找车。客人离别时,司机人员应主动向其道别并祝客人一路平安。
第八条在涉外活动中,司机人员对待外宾既要彬彬有礼又要不卑不亢,态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对方主动打招呼,可按一般礼貌同其握手、交谈。如果本人外语水平有限,可向外宾明确表示自己不会讲外语。此外,司机人员在涉外活动中不得向外宾索要礼品或示意索取礼品。对不宜拒绝的礼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后应上交办公室统一登记,按规定处理。
第九条为了保持和进一步提高总公司司机人员的精神面貌,总公司办公室将配合人事本部对公司所有司机人员进行比较系统的精神文明和涉外礼仪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为了确保上述规定能认真贯彻执行,使总公司司机人员的总体素质能有显著的提高,总公司办公室将对所有在岗司机人员进行文明、礼仪方面的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本部门考核与用户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仪态仪表、个人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以及公关礼节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二条对司机人员的文明礼仪考核分为优秀、达标和不及格三个档次。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司机人员,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司机人员,公司将作为,‘文明礼仪”标兵通报表扬,并提请人事本部给予奖励、工资晋级等。对没通过考核的司机人员,应给予工资降级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应安排其下岗,进行培训。如仍不能达标,转人事部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划生育工作规定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及《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职工(不含试用人员)。
第三条对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者,公司给予一定的优待与奖励。
第四条女年满二十二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后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为晚育。
第五条结婚符合晚婚条件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三天外),可另在年内享受奖励假七天。
第六条晚育(包括双、多胞胎的)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三十月)外,给予奖励假30天。
第七条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上班,每天在工作时间内给一小时的哺乳时间,视为出勤,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
第八条已婚育龄妇女(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除医院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可另享受奖励假三天,一次发营养费50元。
第九条育龄夫妇做绝育手术的(不含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除医院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另给奖励假十天,一次性奖励100元。
第十条育龄妇女计划外生育第二胎的,征收5000元以上到50000以下的社会抚育费。
第十一条凡符合国家有关生育第二胎规定条件者,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育,未给批准生育者按计划外生育处罚。
第十二条对计划外怀孕者,第一次做人流手术的假期按病假处理;第二次以上做人流手术的假期按事假处理。
第十三条对第一次做人流手术者,术后上环或做绝育手术的,一切待遇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所涉及各类假期的工资收入发放按《考勤制度》执行。其他相关事宜的规定与《考勤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外事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总公司外事审批管理,根据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对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出国(境)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的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11发展总公司外事审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三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是负责总公司、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人员临时出国(境)审批工作的职能部门,承办出国(境)任务批件,办理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办理国外人员来华邀请事宜。各部门、各公司应设立机构或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外事工作,外事人员应相对稳定。
第四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部门、公司的外事管理工作。
第五条总公司人事本部是负责总公司各部门人员、专业公司人员和子公司正副总经理(人事档案关系在总公司)的政审工作的职能部门,承办上述人员出国(境)政审批件。没有人事部门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单位人员出国(境)政审事宜。
第六条各地子公司需组团出国(境)访问,原则上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必要时总公司可根据子公司的申请报告向当地有关部门出具委托书或任务通知书。
第七条总公司出国(境)任务主要包括:出国考察、出国展览、参加经贸会议、技术交流、经济贸易谈判、财务结算、进口货物和设备的验收、签订协议或合同以及劳务输出、短期或长期外派工作等。邀请来华事项主要包括:邀请国(境)外人员来华进行技术交流、经贸洽谈、签订协议或合同等。
第二章 外事审批程序
第八条出国(境)和邀请来华工作政策性强,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和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手续。
第九条出国(境)工作程序为:呈报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下达任务批件;办理政审手续并下达政审批件;办理护照和签证。
(一)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由有出访任务并负责组团的部门和公司自行撰拟上报。内容包括:出访国家、出国任务、旅行路线、往返时间、出访人员、费用支出等,出访人员不得擅自绕道、增访国家或地区,如确属业务必须,需事先请示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二)出国(境)任务报告由外事办公室审核(必要时同有关部门会签),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向有关单位下达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如出访团组中有外单位人员,由外事办公室按授权范围和规定负责向该单位下达出国(境)任务通知书。
(三)出国(境)人员单位应对拟派出人员的政治立场、业务素质、思想作风、近期表现。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等进行如实填写,实事求是地写出审查意见后报人事本部进行政审。
(四)凡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总公司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子公司人员、借调人员和聘用的离退休人员,须由原所在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
(五)出国(境)人员政审(复审)合格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政审批件。
(六)出国(境)人员持政审批件交外事办公室,由外事办公室统一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
第十条邀请来访工作程序
(一)总公司有关部门、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出邀请来访报告(内容应包括来访者的国家或地区、来访人姓名、身份、人数、来访目的、日程安排、接待方案等),报总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下达邀请来访任务批件。
(二)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向来访者发邀请函,并通报中国有关驻外使(领)馆发入境签证。
(三)邀请单位负责制定来访接待计划(通报外事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实施。
(四)如请总公司领导出席会见、会谈、宴请等活动,邀请单位应事先将会谈方案、接待计划报总公司外事办公室。
第三章 出国(境)手续办理
第十一条出国(境)人员政审
(一)按外事政审管理规定认真填报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审查表是关于出国(境)人员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身体状况的审查报告,是进行政审的依据。
(二)初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初次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再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再次出国人员审查表)一份,当年再次出国(境),可免填审查表。
出国(境)审查表,所有派出单位负责人要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以下人员不得派出
1.试用期或实习期未满人员;
2.有政治或经济问题尚在审查或尚未结案的人员;
3.受各种处分不满一年的人员;
4.身体患严重疾病或怀孕的人员;
5.与出国(境)任务无关的人员;
(四)随外单位团组出国(境)的审查程序同上。审查合格后由总公司人事本部开具政审批件,外事办公室办理护照,送交组团单位办理签证。
第十二条出国(境)护照
(二)因公普通护照是由外交部发给出国(境)人员的证件。办理需要提供正面、免冠、黑白、平光、小二寸相片四张,填写护照申请表和申请卡片各一张,并将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上,不要粘贴。
(二)出国(境)人员在外期间,护照要随身妥善保管,不得污损,不得涂改,不得遗失。凭护照办理签证,购买机票和车船票。
(三)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在回国境后15天内、驻外人员奉调回国后应在30天内将护照送交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不得无故拖延期限甚至无故不交。如有丢失,应写出书面检查,送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审核,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境)签证:
(一)办理签证需要提供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申请表、邀请函电、团组名单和照片(照片规格与护照片要求相同,数量根据各使(领)馆要求而定)。各部门、各公司应认真填写签证申请表,有问题时可向外事办公室查询。
(二)出国(境)人员的签证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统一送外交部或有关国家(地区)驻华使(领)馆办理,办理签证因各国情况不一,所需时间和费用也有所不同,出国人员不得擅自向有关使(领)馆催办,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对涉及敏感问题及赴敏感、热点国家或地区(以外交部通知为准),由外事办公室按规定及时发电征求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同意方可办理签证。
(四)对去免办签证国家(地区)的持护照出国(境)人员,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开具出境证明,并使用“中国11发展总公司”印章;随团的外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第四章 外事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出国(境)任务审批报告由总公司总经理根据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授权范围审批(如总经理出差在外,可由指定人审批)。
第十五条临时赴香港的团组按规定要提前一个季度上报出访计划.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办理手续。
第十六条派往港澳地区常驻人员及多次往返人员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报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审批。在审批后的一年内,需再次赴港澳的,由总公司自行审批,不计入赴港澳控制指标。
第十七条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国(境)或总公司人员出国(境)从事经贸以外的活动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再报农业部审批。总公司各部门和专业公司人员以及子公司正、副总经理及其他人员出国(境)从事经贸活动,由总公司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邀请外国司局级(含)以下人员来华,由总公司领导批准;邀请外国副省部级(含)以上人员来华,由总公司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农业部审批。
第五章 外事教育
第十九条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外事教育,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出国(境)人员外事教育按外事管理权限,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主要学习出国常识、外派人员规定、外事纪律、保密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对初次出国(境)人员,由总公司人事本部和派出单位主管领导谈话,做好外事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11系统职工单独或组团出访回国后,应在两周内写出出访报告,内容应包括业务和遵守外事纪律情况,交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在国(境)外访问期间,对有违犯外事纪律的行为或现象,团组负责人应及时制止,并在回国(境)后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人事本部汇报。对情节严重的,要上报总公司领导给以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六章 出国(壕)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出国(境)团组应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总公司制定的出国经费使用标准,提倡节俭,反对浪费。
第二十四条出国(境)人员制装补助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出国(境)人员凭出国(境)任务批件在出国(境)人员工资关系所在单位领取制装补助费。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后加以补充。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管理规定
第一章 附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的管理工作,防止因护照散失在个人手中而可能发生丢失、被人利用等问题、根据外交部《关于因公护照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通过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下简称外办)申办护照的因公出国人员。
第二章 护照的统一保管
第三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作为公司的外事职能部门负责统一保管本公司所有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包括外地公司人员由总公司外办申办的因公护照。
第四条护照由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护照登记制度,每半年清理一次,保管人员定期向总公司外办主任汇报清理情况。保管人员调离时应交接清楚。
第五条本公司因公出国人员应在回国后15天内将所持护照交回总公司外办统一保管。因公出国人员再次出国时,凭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任务通知书(参加外单位组团出访)从外办取回护照。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上交的,应写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外办审核,呈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无故逾期不交者,每过一天罚款100元(于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第六条领取护照后因故未出境者,持照人应在得到不再出国通知后一周内将护照交回外办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七条常驻国外机构人员临时回国,如果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护照可由持照人自己保管;超过15天者,所持护照应交回外办统一保管。常驻人员任职期满回国内后,应在30天内将所持护照上交外办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持办有多次往返签证护照的本公司因公出国人员,在签证有效期内每次出境回国后,应在7天之内将所持护照交回外办统一保管,下次出国凭出国任务批件取回护照。逾期不交者,每过一天罚款200元(于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第九条护照交外办统一保管后,个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索回。需临时借用护照的,应由所在公司或部门出据证明,由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交回。对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公司的人员,在办理有关调离手续时,应将其所持护照交回外办。外办将按规定将护照上交发照机关注销。对拒不交回者,总公司人事本部将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章过期失效护照的销毁
第十一条护照过期失效后,由总公司外办填写《销毁护照清单》,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二人)予以销毁,并报发照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外办将对销毁的过期失效护照登记造册。
第四章 护照遗失、被窃的处理
第十三条护照为出国人员出入我国国境和在国外停留的主要证件。护照一旦遗失、被窃,在国外,持照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当地使、领馆、处,由有关馆、处将护照具体情况通报并请示总公司主管领导后,由外办向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通知公安边防部门。
第十四条外办将每年对遗失、被窃护照及其处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向总公司主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