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合同法律法规(五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合同法律法规篇一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 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 》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 至 个工作日。
2. 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作出进一步完善,完成《 》,限期为 至 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1. 策划咨询费用为 元人民币( 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 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 元( 元),乙方方能将《 》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处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处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1.由 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xx万元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省 市 区 街(路) 号 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邮编:
开户行: 账 号:
电 话:
签约地: 年 月
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合同法律法规篇二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委托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的存量房地产买卖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
四、房地产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产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该共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三)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出售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买受人应当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六)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出售,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和划拨土地上非居住房地产买卖的,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七)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八)已投入使用的居住房屋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权益。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九)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后,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当事人在签定买卖合同前应当查阅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网上房地产网站和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查阅。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 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弄)(新村) (支弄)号 室(部位:);房地产权证号为:;房屋类型: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日未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接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委托监管事项、内容、权限由甲、乙双方另行与监管方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约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甲、乙双方与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和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
补 充 条 款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装饰情况及处理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装饰:关于设备及装饰费用按以下第款办理:
(一)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二)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需另外支付费用人民币 元,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附件三
付款协议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一、关于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监管的转让价款解交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监管帐户:
一、年月日前将人民币(大写) 元解交监管帐户。
二、年月日前将人民币(大写) 元解交监管帐户。
三、甲方同意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余款,其中,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递交相关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同意授权
银行将其全部贷款划入下列监管帐户:
开户人名称: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帐户:
开户银行:银行
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以现金解交监管帐户。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约定按以下第款办理:
一、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万元。二、关于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确认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万元处理如下:
一、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了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万元。
二、乙方于年月日交房时向甲方支付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万元。
三、 。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费用,在转移占有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后,与乙方共同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物业维修基金、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燃气初装费按以下第款办理:
(一)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以各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和户口迁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租赁情况:甲方签定本合同当日,该房屋已经租赁,甲方承诺已经于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在购房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抵押情况: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向上海 银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大写)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本合同签定时,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同意不可撤消地授权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 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甲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户口迁移: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日内,向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甲方延期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元/日。
甲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年 月 日签于:
乙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年 月 日签于:
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合同法律法规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的交换事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有房地产一间,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编号为_________的房地产权证中。
乙方有房地产一间,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编号为_________的房地产权证中。
二、甲乙双方自愿交换上述房地产的【全部】【其中部分,即甲方以述房地产的_________平方米用地,_________平方米建筑交换乙方上述房地产中的_________平方米用地,_________平方米建筑】。
三、甲乙双方议定甲方所提供交换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所提供交换的房地产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双方同意【补房地产差价换产,房地产差价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不补房地产差价换产】。
四、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内携带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互相交付给对方。
五、甲乙双方均保证各自提供交换的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换产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换产前的权属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负责赔偿。
六、在办理换产过程中,如中途一方提出终止该换产协议的,有关税费由提出方负责缴纳,并支付给另一方赔偿金_________元。
七、有关换产所需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按双方协定缴纳】。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合同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提交两份给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地产权转移登记。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2.本合同所称房地产是指单位和个人拥有完全产权,领取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及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交换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合同法律法规篇四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__________%;乙方出资万元,具体以上述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上述项目概况中的座落、四至范围、项目性质、土地性质、土地指标等另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以最新批准文件为准。
第三条 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x文物[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x规选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______]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____.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______]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 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xx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乙方负责将本协议书第三条所述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等原件、备件移交给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协议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负责将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调整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业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调整而相应增加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
5.在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负责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为标准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办理通水、通电的费用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____.协助甲方办理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7.协助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申领工作。
第八条 乙方将______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过户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发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乙方承担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______%,其他过户税费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由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按乙方原出资金额(即按出资金额1∶1)进行收购,股权转让款由收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收购方开具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发票。
第十条 甲、乙双方确认:开发地块的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部分由乙方处理。甲方认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签订的《拆迁协议》,甲方同意承接该协议中为乙方(______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定的权利义务,甲方承接乙方权利义务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后,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开发建设、施工、销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乙方对xx街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报批应予以配合,并保证经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的经济指标。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等都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双方认可的为本项目运作而使用这些文件、数据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项目为标的与第三方进行洽谈、合作,否则,乙方应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3.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陆拾天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但乙方应通过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归还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项。
4.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过户、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甲方支付的定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陆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前期发生的包括定金在内的所有款项。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四、五项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沈阳xx置业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和的万分之二点一向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____.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股权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触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规定的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自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独立享受和承担。
第十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执贰份。
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合同法律法规篇五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法代理人:
经纪方: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xx华庭管理处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法代理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 的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
房产证号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国土证证号为 ,土地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该物业交易价格(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1、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即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作为购物业定金。甲方在收取定金之时须将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或合法有效证件寄放于经纪方作为转让过户之用。
2、乙方即日须交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给经纪方作测绘费,多退少补。
3、甲、乙双方由经纪方约定一同至市房地产交易所进行交易登记,并签定由市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市房地产交易所收件登记后,乙方即日向甲方支付第一笔房款共(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定金冲抵。
4、市国土房管局出具新的房地产权证(契证)之日,a、乙方在收到房地产权证(契证)后即日向甲方付清所有未付房款共(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b、剩余未付房款由经纪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贷款按揭,所产生的按揭手续费、评估费、律师费、保险等费用概由乙方支付。以上a、b两种方式在乙方非一次性付款情况下只可选择其一。在办理银行按揭过程中,甲、乙双方须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积极配合经纪方工作,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上述之义务,导致延期或终止交易的,则需负相应责任。
甲方将该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的规定时间为:
1、该物业过户所需要交纳的交易税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下:
2、经纪方促成甲、乙双方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合计须支付交易总额3%的费用给经纪方作为中介服务佣金,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其中甲方承担1.5%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乙方承担1.5%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以上佣金于签署《中山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由甲、乙双方支付给经纪方。
3、甲、乙双方签署《中山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经国土局收件后领取的国土局收文回执须寄放于经纪方托管。
1、甲方保证该物业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交易前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自交易结束之后须将该物业的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等无条件过户给乙方;若有租赁业务,如乙方愿意,则甲方须将租赁手续转移给乙方。
1、乙方决定中途不买或逾期 天未按上述条约向甲方付款时,作乙方违约处理,乙方所交款项,甲方不予退回。
2、甲方中途不卖,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七天内将所收取定金及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与定金相等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上述条约逾期15天未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的,将作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并负上相应的法律责任。
4、于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即时生效。甲、乙、经纪三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任一方违约,需解除合同的,经纪方不予退回服务之佣金。
甲方(签章): 经纪方:xx物业管理 乙方(签章):
代理人:
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