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浒传读后感100字6篇(大全)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水浒传读后感100字篇一
忠,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侮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义,包括了两个方面:一百个好汉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刀,这是义;为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 要无愧于“义”字,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要有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能做到“义”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义”字,为了真理就可以奋不顾身了。一个不信奉“义”字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除了敬佩故事中体现的忠、义二字之外,我对故事中的一些情景还略感不仁。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还有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看马的也不放过……毕竟是一条人命,人的生命是多么宝贵啊,即使他嫂嫂做了出轨的事情,也不必用性命以偿吧。还有那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有这样滥杀无辜的必要吗?
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水浒传读后感100字篇二
恍惚中,我看见一个壮汉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衣着像古人,手里拿着一根铁棍,像是搞服装秀的。我问他是不是搞服装秀的,他没有回答。
突然,我听到一阵低吼,马上后退了几步,只见一只斑纹吊睛猛虎从树丛后面向那壮汉扑来!那壮汉立刻一闪,躲过这一扑。之后,那老虎往后一掀,掀起壮汉所在的大石头,尾巴一扫,仍然没有碰到那壮汉。紧接着,壮汉的铁棍向老虎打去,却打到了树上,断成两半。壮汉急了,直接骑到老虎背上,碗大的拳头像雨点一般落在老虎的头上、脸上,终于,老虎不动了。终于我认出他了,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武松!
武松从老虎背上下来,一脚把老虎路踢得眼睛、鼻子、嘴巴都流出血来,老虎再也动弹不得。之后,武松向我走来,目露凶光,我害怕地揉揉眼睛,眼前的武松消失了,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本敞开的书——《水浒传》。
《水浒传》是明朝的施耐庵写的,讲的是北宋时期奸臣遍布,很多人遭受奸臣高俅的陷害,落草为寇,渐渐形成了梁山一百零八好汉的大聚义。但是,好景不长,这一群人被朝廷安排征战反贼方腊,纷纷战死沙场,只有二十五人活到了最后。
我觉得,北宋时期奸臣当道,英雄无用武之地,林冲武艺高强,人又谦和,却被高俅骗入白虎节堂,判了重罪。宋江酒后写了一首诗,黄文炳说它是反诗,于是宋江被打入死牢,梁山好汉把他救了出来。这些人都有相同怀才不遇的经历,才会一起落草为寇,而现在,只要有才华的人就会崭露头角,例如,心怀天下的可以当总统,喜欢天文的可以当天文学家,写作好的可以当作家……我们真是遇到了一个好时代!
《水浒传》既是好汉们的赞歌,也是好汉们的悲歌,为什么是赞歌呢,因为他们行侠仗义,兄弟情深。为什么是悲歌呢,因为他们一百零八人都以悲剧收场。我希望《水浒传》这样的故事不要在现实中发生。
水浒传读后感100字篇三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
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
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友情。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地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
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
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水浒传读后感100字篇四
以前,除了《西游记》之外,我没有接触过四大名著,这个暑假没有作业,我就用这些时间攻读了四大名著。让我深有感触的一册是《水浒传》。
没有接触这部书的时候,我只淡淡的了解到《水浒传》中有一百零八位好汉,并没有什么感受。
读过这本书之后,我终于有了自己对《水浒传》独有的见解。
一开始读的时候,我对它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这是一部古书,有些词不大理解,读起来枯燥无味,就因为这本书中不认识的字太多,翻字典就翻了无数遍,以至于一些常用部首的页码都记得滚瓜烂熟了。
但后来,我逐渐对它有了兴趣。那些好汉当中,我最喜欢李逵。李逵粗心大意,直爽豪迈,只要一出去就必定惹祸,但我反而喜欢李逵这样的性格。在宋江等受到招安之后,李逵打仗时,折了一名助手,虽是一个悲惨的场面,但是在描述李逵时有一个词—“哭奔回来”,让我哈哈大笑。我在前文之中,从来都没见过李逵哭过,在这里李逵却洒下了对他来说极为罕见的泪水,也可见其重情重义的性格。
其次,这一百零八位好汉宁死不屈,大义凛然的英雄品质,也使我为之动容。每次有一位好汉落难,宋江必会竭尽全力,救其还寨。而每次,有哪个好汉被抓,都是始终不屈,求其一死,这种对宋公明的忠诚,我想,也是宋公明的义气所换来的吧。
书至末尾,也带上了“悲剧色彩”。本来百战百胜的宋江带好汉们去讨方腊时,却每每折将,读到这里时,我流过不止一次泪。
但最感动的章节,当属小说的结局—第一百二十回。卢俊义被奸臣用水银毒死,让我十分气愤。宋江最后也没逃过这一死。后来,李逵、吴用、花荣随宋江而去,更是让我潸然泪下。
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催人泪下,描述得当。
而从作者的角度来看,一百零八个人,各有各的性格,难度很大,但是,作者施耐庵却把这一百零八位好汉形象塑造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令我佩服之极。
《水浒传》,彻彻底底的把我折服了。
水浒传读后感100字篇五
《水浒传》中所记一百零八人,人人有性格。他们豪侠仗义,深受人们的喜爱。
小说前四十四回,先讲述单个英雄的故事。后来逐步发展为梁山大聚义,七十回以后,写他们归顺朝廷走向失败。整部小说环环相扣,线索分明。
《水浒传》情节生动曲折,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其中的一篇“智取生辰纲”。作者施耐庵选取两条线索,一条明线是杨志押运生辰纲,另一条暗线则是晁吴智取生辰纲。文章通过对环境的描写,将人物形象刻画的生动形象,如其中的“此时,正是五月半天气,虽是晴明的好,只是酷热难行”,这处环境描写突出了当时天气的炎热,杨志又急功近利,粗暴蛮横,使其与厢禁军发生冲突。作者又通过对杨志及押送人员的语言描写,在矛盾冲突中推进情节,快速转换场景,达到引人入胜的效果。
后来吴用等人又运用心理战,让众人先吃好酒,使杨志等人误认为酒中无毒,是好酒,让人放下顾虑,这个便是计策。
《水浒传》中人物形象鲜明,深入刻画了人物的性格以及他们命运的发展史。这些梁山好汉号称“一百单八将”,宋江、吴用、林冲、鲁智深、武松……无不有血有肉,个性鲜明。
武松是下层侠义之士的典型人物,有仇必复,有恩必报。为兄报仇,不惜斗杀西门庆,血溅鸳鸯楼。林冲是上层人物的代表,他是被迫造**的。他一直安分守己,却因被陷害误入白虎堂,在发配期间,被董超和薛霸陷害,幸得鲁智深相救,最后被逼上了梁山。
《水浒传》是一部不朽的传奇,它记叙了梁山好汉们从起义到兴盛再到失败的全过程,表达了作者对平等社会的向往。
正如胡适所说的“重兴《水浒》,再造梁山,画出十来个不会磨灭的英雄人物,造出一副永不磨灭的奇书。我想,这也正是从古至今,人们都爱《水浒传》的原因吧!
从今天起,我也要把这部奇书从书架上取下,再次品味。
水浒传读后感100字篇六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明朝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合作的一部巨作。书中的故事反映了宋王朝的黑暗,同时也创造出了许多的英雄人物,比如“青面兽”杨志、“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花和尚”鲁智深。
“花和尚”鲁智深见义勇为,很仗义,还乐于助人。他曾在渭州地界仗义地救了金翠莲,然后,鲁智深听了金翠莲他们的描述,就猜出是郑屠干的。他和朋友凑了些钱财给父女二人,让他们拿路费回东京老家去。之后,鲁智深想出一个妙计对付郑屠。第二天一早,鲁智深就到郑屠的肉铺店去,说是随相公的命令,要十斤精肉,肥肉、软骨都切成臊子。两人讲着讲着,鲁智深就火了起来,一拍桌子,把包好的臊子直接扔了出去,然后两个就开始打起来。鲁智深一个不小心三拳把郑屠打死了,他怕被揭发,一溜烟逃走了。
鲁智深还很聪明,力大无穷。他逃到东京的一所庙宇当和尚,当时他在掌管菜园子,不料碰上几个泼皮,被泼皮们暗算。
一天,泼皮们去菜园向鲁智深赠水果和肉,他们走到鲁智深的面前,便下跪在地,双手偷偷地伸出,想把鲁智深的双腿抬起。鲁智深转了转眼珠子,想了想,就把他们的诡计给识破了。鲁智深把两个领头的泼皮一脚踢到粪坑里。从那以后,众泼皮都买些东西过来讨好鲁智深。宴会开始了,树上的乌鸦一直在叫,很烦人。鲁智深便撸起袖子,将这颗柳树连根带泥地拔出来,在空中转了几圈,吓得乌鸦妈妈急忙带着孩子飞走。
这几个故事,让我觉得鲁智深不但力大无穷,而且是一个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英雄。我也要向鲁智深学习,学习他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古代的历史,了解了《水浒传》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