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保基金监督研讨材料 社保基金监督检查(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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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监督研讨材料 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篇一
20xx年度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的自查
根据市、区关于基金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xx年度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自查如下:
一、20xx年度宛城区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全区参保单位96个,在职参保人员3255人,退休人员1314人。每月应征收养老基金128万元,月应支出养老基金158万元,20xx年实际征收1676万元,发放养老金1898万元,发放率100%,实地稽核人数600人,基金滚存结余3236万元。
2、企业养老保险:截止20xx年底,我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单位392个,参保人数17706人,离退休人员6934人。20xx年征收养老保险费6554万元,其中:单位缴费4682万元,个人缴费1872万元;支出养老金10545万元,累计结余59万元。
3、失业保险:现有参保单位175个,参保职工19410人,其中国有企业103个,职工11445人;事业单位53个,职工6634人;两属企业7个,职工871人;其他企业12个,职工407人。20xx年征收失业保险金302万元,累计接受失业人员372人,支出失业保险费万元,其中发放失业保险金121万元,医疗补助金11万元,临时物价补贴
社保基金监督研讨材料 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篇二
2013年6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2012年全国共核查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9041万人项,查出7万人冒领待遇11807万元,已追回11389万元。违规人数、违规金额数目之大触目惊心。因此,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冒领养老金现象严重
离退休人员死亡或失去享受养老金资格后,仍继续领取养老金。一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不按规定向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其家属继续冒领养老金,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问题;一些离退休人员被判刑或失踪后家属不报告,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及时停发养老金。由于离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损失。以2012年全国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21元计算(不考虑养老金调整),一名已死亡退休人员被冒领的养老金一年为20652元,五年为103260元,十年为206520元。由此可见,冒领养老金的人数越多,冒领的时间越长,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也就越大。
(二)违规提前退休现象突出
目前,相当一部分被保险人,特别是效益差的企业人员或自行支付的灵活就业人员,出于个人经济利益,在自身条件不符合提前退休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或尝试提前退休。部分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修改身份证增加年龄、伪造特殊工作记录、伪造病历等手段,尽一切可能提前退休,或社会保障机构工作人员与被保险人内外勾结,非法提前退休。非法提前退休从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侵蚀养老保险基金。一方面,减少被保险人数,减少缴费年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提前领取养老金,增加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相应增加。特殊工作比正常退休提前五年,2012年全国被保险企业退休人均养老金171元,一名非法提前退休人员可以提前5年多领取养老金(不考虑1032年)。元(缴费比例28%),五年内减少收入元(假设五年缴费基数不变),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也会相应减少。由此可见,非法提前退休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损失。
(三)重复享受待遇
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是由各省、各统筹地区分别开展的,参保人员工作流动性大,由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无法互通,参保人员出现在两个不同的统筹地区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办理退休,当两个统筹地区的参保缴费时间均达到15年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按月领取养老金;或者是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既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同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仍无法互通,同样存在享受双份待遇问题;再有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同样存在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双份待遇问题,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
(四)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医疗机构单方或者与参保人员“合谋”违法、违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有:编造、涂改病历等医疗资料,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入院把关不严,无需住院的患者却入院治疗;违反“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重复检查,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品;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延长住院;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额收费;医患联手,开具虚假医保支付项目,虚开上下联不符的票据;非参保人员冒名参保人员就医诊疗,或参保人员冒其他参保人员之名就诊;不合理用药、不合理化验检查、不合理治疗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药店与参保人员“合谋”,通过用医疗保险卡购买不属于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保健食品、生活用品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
(五)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
一是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失业金。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其失业时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领取年限最长为两年。但存在有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已经实现了再就业,而其未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手续,继续领取失业金。二是职业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技能培训,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技能支持。失业人员培训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但存在一些职业培训机构,或职业培训机构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外勾结,采取虚报增加失业人员培训人数、增加培训课时、增加培训项目等手段套取失业保险金。
(六)违规办理补缴
前几年,广西为了解决部分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参保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本来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好政策。但有个别市、县社保机构政策把关不严,存在将部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通过伪造工作经历等弄虚作假手段,或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内外勾结,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尤其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仅3万多元,马上能按月领取养老金,月养老金800元左右,领取养老金不到四年就能拿回一次性补缴的钱(不考虑养老金调整),四年以后养老金均由国家负担。由此可见,违规办理补缴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
(七)虚报缴费基数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少负担社会保险费,就编造各种理由少报、瞒报、漏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少缴社会保险费。一方面,虚报缴费基数导致参保人员待遇降低,是对参保人员利益的严重侵害;另一方面,虚报缴费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2013年6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2012年全国累计实地稽核企业212万户次,涉及参保职工17515万人次,查出少报漏报缴费基数人数816万人次,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35亿元,已督促补缴32亿元。由此可见,虚报缴费基数从而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损失是十分严重的。 (八)企业欠费严重
目前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缴费。由于缴费绝大部分由单位承担,目前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30%。从执行情况看,参保单位特别是企业,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欠费现象普遍。即便是加大执法力度,确因企业无能力缴费,也难以确保基金征缴到位。或者是效益好、有能力缴费的企业,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从而导致欠费严重。至于企业欠费原因,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两方面:一是社会保险费率过高(超过30%),企业负担过重,制约了企业缴费的积极性。二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刚性的强制约束,对违规手段处罚乏力。企业欠费行为使社会保险基金确保正常支出受到影响,无疑加大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风险。
(九)基金贬值风险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单一,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家债券,靠存款或债券利息保值增值。我国银行存款利率长期略低于当年通货膨胀率,若银行存款以单利计息,而通货膨胀对货币的影响以复利计算,加大了通货膨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贬值力度,削弱了银行存款的保值能力,从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难以实现。
社会保险基金无论从收支过程,还是从管理环节来看,都潜伏着巨大的风险,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防范。
(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制度
一是建立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内控监督制度,筑牢业务、财务、内审稽核“三道防线”,实施全方位、全流程、全员式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监督机制。规范缴费基数审核、缴费核定、基金征缴、缴费记录、待遇核定、待遇发放、基金支出、财务管理、稽核等经办管理行为,加强对各个经办管理环节的检查监督,严把业务经办和基金进出口关。二是建立完善职工退休公示、退休核准联审核查制度。企业单位向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职工退休前,首先在本单位进行职工退休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以向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退休公示附有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职工退休审批联审核查制度,尤其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成立专门的退休审批联审工作组,工作组抽调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职工退休审批联合审查,严把职工退休审批关,避免职工退休审批由一个部门说了算和违规办理退休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三是建立健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制度。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系统,通过采集离退休人员指纹、脸谱等信息,建立完善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避免死亡人员继续领养老金。四是建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核查制度,避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机构违规套取失业保险金问题发生。五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监督核查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协议管理和考核处罚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要严厉查处。
(二)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
建立独立、统一、高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由人社、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代表共同组成,实行类似于人民银行、证监会、xxx的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独立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职能。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等情况,促进基金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
社保基金监督研讨材料 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篇三
摘要:随着社会保险基金机制不断提升,一些社保中潜藏的风险也逐渐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基于此,本文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进行简要分析,并且通过对加强财政管理、监管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以及积极发展社会保险等方面,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进行合理应对,并且根据实际案例,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
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在于企业事业单位的筹资以及个人缴费,此外政府机构的支持也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渠道。所以想要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健全的管理尤为重要。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主要在于以下两点:(1)内部运营风险。首先,在社会保险征收缴纳方面缺乏一致性。由于一些地区存在参保人数以及缴费数量上存在漏报、瞒报现象,从而导致一些公司社保缴费数量与职员实际工资不一致,这种情况对于基金收缴影响非常大。其次,各个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均为上级管理部门的下属机构,因此一些运营环节都属于同一个部门,也就是说,各个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自己监督自己的形式运营。这就会导致监督力度大大降低,而且各个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能够完全支配基金资产,又缺乏约束,从而极大增加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2)外部环境风险。首先,虽然我国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相关法律条规,但是在社会保险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漏洞,从而导致一些管理存在拖延、失效以及遗漏等现象发生。其次,基金充账制度并不能有效得到施行,充账制度是指,将个人账户除去预留两个月,其余缴纳基金用于国债或者存入银行中,以达到保值或者增值的目的,但实际情况由于市场经济以及结构规模而言,均存在很大问题,这也是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极大风险的原因。
开源节流抓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要存在风险在于地税部门对保险基金征收力度不够。想要提高基金收支管理:首先,地税部门需要充分履行征收基金责任,《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成为地税部门征收基金的保障,可以允许地税部门采用多种不同方式对基金采取强制征收,以此便能够确保及时而且足额收缴基金;其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人员要提高基金风险意识,严格控制收缴基金的支出,要做到决不多拿一分钱;最后,社会保险基金中心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内部人员管理制度,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中心经办人员的集中管理,达到开源节流管理人员、基金的目的。此外,为了防止基金被挪用、贪污,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其中明确规定基金只能用于国债、银行储存,但是由于国债、银行储存利率随着物价不断涨幅,基金保值压力也逐渐增大。某保险基金中心,便通过两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其一,基金管理人员通过加强基金管理,将一些活期储存转存为死期储存,通过提高利率增加基金收入;其二,基金管理人员应《社会保险法》政策,在提高利率收入的基础上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渠道,与人寿保险等商业机构进行联合,从而达到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
监管社会保险基金制度
监管社会保险基金制度,需要从加强缴纳方个人账户基金监管开始,在今后的社会保险基金制度,应该从社会保险基金执行责任以及刑事责任方向进行完善。通过增加个人社会保险基金民事责任,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人员在执行收缴基金过程中,必须对收缴的基金承担民事责任。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协同监管体制、资格准入制度以及全程监管制度,从而达到监管社会保险基金的目的。某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采取非现场监督方式。监督机构通过对经办机构管理运营基金的活动进行全面监控,通过对基金管理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防范监督。而在一次监督过程中,发现某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基金管理人员以购买国债为由上报200万元支出,监督机构对其进行跟踪调查,发现基金管理人员将单位公款全部投入证券公司,监督机构立即报警,对基金管理人员挪用公款情况进行立案调查。用这种方式能够有效管理基金管理部门,防止其利用职务之便,肆意挪用人民的救命钱。
积极发展社会保险
在当前,社会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就社会商业保险作用而言,在社会保险方面能够提供一定的技术管理支持,能够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实现保值目标。-社会保险与市场之间关系密切,这也导致社会保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过对风险有效规划,使社会保险投资风险有效降低。某地社会保险自2016年起便引入大病医疗商业保险互助模式,通过这种模式,社会保险在征收基金支付的手段之外也开辟了更多市场化运作的资金来源,以此充实医疗保险的承载能力。此地社会保险通过政府对市场进行调节,使保险与长期照护险进行抱团发展,通过相互保险的运作模式,长期为社会障碍人士的基本照料以及医疗援助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从而填补寿险中巨大的空白。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保障,在实行过程中,对其进行有效管理,能够在降低保险基金风险上发挥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加大保险基金征收力度、加强缴纳方个人账户基金监管以及降低社会保险投资风险等方面,就社会保险基金风险进行合理应对,并且得出社会保障基金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当前社保基金风险的分析,并且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从而达到社会保险基金能够为人们更好的服务目的的结论。
社保基金监督研讨材料 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篇四
2014年,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关心领导下,得到了正常有序的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现将2014年1-10月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每月按时提取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预警信息,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意见后,提交市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对预警信息进行逐一核查,并书面报告核查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启动至今,共处理预警信息2847条,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涉及895条;失业保险涉及1322条;医疗保险涉及329条;工伤保险涉及300条;生育保险涉及1条。
根据xx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办[2014]120号)要求,为切实掌握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促进资金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检查了我市范围内所涉及的2012年、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划拨进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情况;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情况,不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
根据财监(2014)6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及基金管理的自检工作;配合财政做好财政部专员对我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及基金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4]21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际,于2014年5月对各乡镇范围内规模企业和高新区内所有企业开展养老保险参保自查工作。
2013年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共计322户,其中已参保单位258户,占比﹪,实际参保人数为23297人。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共调查企业208户(其中大型、中型规模企业103户,工业园区内企业105户)。在被调查企业中,参保单位186户,未参保单位22户;应参保人数25404人,其中实际参保人数21623人,未按规定参保人数3781人。
根据德阳人社局《关于开展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德人社办[2014]744号),及时制定了检查的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工作。抽查了15家参保企业,查看被抽查单位五险参保登记情况、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申报情况等;随机抽取15名参保缴费人员,查看被抽查人员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检查参保人员是否符合参保资格,缴费是否符合标准;抽取了15名参保补缴人员,检查被抽查人员被缴是否符合规定;截止2013年底,历史欠费累计万元,催缴欠费累计万元。对2013年征地农转非情况项目情况、资金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作了清理。截止目前,2013年度批准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资金未到位项目82个,涉及未到位资金万元。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实施方案》,抽调社保业务经办局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和城居保局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2014年4月,对各乡镇、社区、城管局、环卫处等40个部门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在岗情况、灵活就业人员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人员不在岗等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9月份配合就业局开展了就业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资金检查工作,采取实地走访、现场询问、检查台账等方式,核实单位公益性岗位的使用情况和人员在岗情况,对各乡镇、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部分乡镇存在的在专项资金使用时,财务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通过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规范了全市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的申报和使用,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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