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名著呐喊读书心得和体会500字优质(八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名著呐喊读书心得和体会500字篇一
在去翡翠城的路上,她搭救了缺乏脑子的稻草人,救助了无心的铁皮人,收留了胆小的狮子,铁皮人杀了野猫救了田鼠女王。
他们一起在温基国遇险,多罗茜一盆水溶化了西方恶女巫,得到了金冠,田鼠女王告诉多罗茜用金冠唤来了飞猴,飞到了奎德林国,请求南方善女巫帮助她回家,女巫告诉她银鞋使用方法,多罗茜终于实现了回家的愿望。
《绿野仙踪》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多罗茜虽然只是个弱小女孩,但她做了很多善事,就结交了‘南北方善女巫’、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田鼠女王等好朋友,在朋友的帮助下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而强大的‘东西恶女巫’因为做尽了坏事,最终都被弱小的多罗茜灭亡了。
稻草人需要智慧、铁皮人需要爱、胆小狮坱要勇敢,经过和多罗茜一起历险结束后,他们都得到了心里所求的东西。
《绿野仙踪》告诉了我,智慧、爱和勇敢,是在不断地努力,才能得到的。
金冠可以实现自己的愿望,银鞋可以飞到心中所想的任何地方,但是如果不是南方女巫告诉多罗茜银鞋的用法,田鼠女王不告诉多萝茜咒语,多萝茜能回家吗?
《绿野仙踪》告诉我从小要认真读书,培养能力,才能在实践中有更多解决问题的方法。
多罗茜拥有宝贝金冠,但是如果多罗茜不把它送给南方女巫,非但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都满足不了自己的愿望,她自己也回不了家。
我也有心目中的宝贝,当别人向我要的时候,我应该学多罗茜那样说一声:“我愿意!”
《绿野仙踪》一生必读经典,百读不厌的名著。
名著呐喊读书心得和体会500字篇二
生命原本脆弱,你却要坚强的活着。活着才能感觉生活的幸福真谛,只有在你遭遇不幸时,你才知道你要珍惜生命,享受快乐。
《活着》这部小说用一种轻松幽默的方式阐述了一个凄婉悲惨的时代命运。《活着》经历了中国历的大动荡时期:抗战、内战、大跃进。富贵自甘堕落输掉了祖宅,气死了父亲,妻子家珍带着两个孩子独自离开,他被抓去做了壮丁,家破人亡。
妻子家珍与富贵团聚,凤霞却成了哑巴,弟弟不幸夭折。我觉得最令人痛心的情节是有庆的死和凤霞收获幸福初为母亲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生命耗尽,生活的苦难告诉了他,只有在险些丧命时,才懂了幸福的真谛,人只有在孤独绝望的时刻才会如此深切的想着一定要活着,一定要活着回家去。
中国在变,时代在变,人也在变,但是最痛莫不过白发人送黑发人,家珍亲眼看着女儿死去,却因为—有经验的接生员造成无法扭转事实,这种母爱的痛又怎会轻易理解。
—凤霞生孩子出现反动的接生员,营造了一个幽默搞笑的气氛,教授吃了七个馒头撑晕过去,这种方式表现的时代的迂腐,不然种种悲剧是不会发生的,这种情节令人感到悲哀愤怒,让人的生命再次被诠释得脆弱。
《活着》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笔直的。活着才能体会到人生的酸甜苦辣,活着才能体会到挫折和不幸所带给我们的种种,才会更加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更是一种历练。
名著呐喊读书心得和体会500字篇三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_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名著呐喊读书心得和体会500字篇四
今天,我阅读了《凡卡》一文,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不断闪现出一个个画面。
九岁的凡卡,他只有九岁呀!这么小的年纪,就被老板折磨。在寒冷的冬天,他蜷缩成一团,决定给自己的爷爷写信,他希望爷爷能来接他回乡下。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信根本就寄不出去了,爷爷是不可能收到的。凡卡带着对现实的绝望和对乡下美好生活的向往,偷偷给爷爷写信,只能以梦幻为结尾,引人深思。
凡卡在寒冷的冬天,只能在墙角蜷缩着身体。与他相比,我们实在是太过幸福了。我们住在温暖的房间里,身上穿着暖和的新衣,“寒冷”这个词离我太遥远了。凡卡不仅过着寒冷的日子,每天还要忍受饥饿。然而,我们感受到饥饿吗?每天吃饭时,我们都可以吃到丰盛的菜肴,父母已预备好了我们爱吃的菜;夜晚,母亲又为我们准备好了夜宵,对我们的关怀无微不至。因此,“饥饿”对我们实在太陌生了。
面对亲人的关怀,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这对凡卡来说,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他后来进入了甜蜜的梦乡,他梦见了,他梦见爷爷正在炕上读着他的信,梦见了自己离开了这个鬼地方。可是,这只是美妙的梦幻,对凡卡而言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童年,然而,凡卡的童年却充满了伤痛、无奈与绝望。读着《凡卡》,看着他写给爷爷的信,不禁心里绞痛,我仿佛听到了他深深的叹息声。幸福与凡卡是多么的遥不可及啊!与凡卡相比,我们实在太幸福、太幸运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们的生活如此幸福,亲人对我们更是关心有加,让我们加倍努力,用实际行动回报那些关心、爱护我们的亲人,回报祖国,回报社会!
名著呐喊读书心得和体会500字篇五
这学期读了《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是从鲁迅先生的《故乡》中节选下来的,读后感想很深,让我对鲁迅先生和闰土都产生崇敬的心情,为他们的深厚感情而感动。
文章主要讲了当时的鲁迅是一位富家少爷,住在城市里,过的是无忧无虑的富足生活;因为大祭祀值年回老家而认识了一个乡下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他们在交往中成为了好朋友。通过雪地捕捉鸟类、海边拾贝、看瓜剌猹、青跳鱼儿等活动,玩的很开心,从而结成了好朋友。但正月过去了,鲁迅必须回城了,就这样,他们分别了。自从闰土走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了一包贝壳……鲁迅也送了他一、二次东西,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面了。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觉得鲁迅尽管是富家子弟,但是他能与农村的闰土相交往,在日常的活动中建立是深厚的交情,这就是深入生活不嫌弃贫苦,不会看不起穷人,是一种非常高尚的品格,鲁迅后来能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我想是与这种品格是分不开的;同时我也深感闰土是个健康坚强、可亲可爱、勇敢机敏的农家孩子,在他身上有着非常优良朴实无华的品德,与这样的人交往可以学到好多知识、好多本领,好多乐趣!
我也有好多亲戚在农村,我也经常利用假期回乡下,在乡下生活的日子确实很值得回味,我也要利用回家的机会多学习农村孩子的优良品德。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现代文学的奠基人,被誉为“民族魂。”《少年闰土》节选自鲁迅的短篇小说《故乡》。
在《少年闰土》这篇课文中,有一位农村少年,他便是闰土,他机智勇敢,聪明能干,见多识广见过很多世面。
鲁迅写的这篇场景十分丰富:“月下看瓜刺猹”可以使我们感受到闰土是一个机智勇敢的少年。“雪地捕鸟”可以从闰土绘声绘色的讲述中,看见一个机敏的孩子正在雪地上快乐的捕鸟。从这两件事中,我们可以体会到闰土的聪明,知识丰富。“沙地看跳鱼”可以从这件事中仿佛看到了一个赤着脚丫跟跳鱼一起蹦跳的顽皮男孩。这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场景,更让我们感受到闰土活泼可爱的形象!
闰土就要到了,我们可以从“飞跑”一词看出作者渴望见到闰土的急切心情。在描写闰土外貌的时候,“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圈”这是当代风俗,以为用圈子套住孩子就不会死,虽是一种迷信,但说明闰土的父母很疼爱他!
《少年闰土》这篇课文,更让我们了解机智勇敢、聪明能干、见多识广的农村少年——闰土!
名著呐喊读书心得和体会500字篇六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著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0xx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名著呐喊读书心得和体会500字篇七
古人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名著呐喊读书心得和体会500字篇八
从小是一个少爷,一个无知的小孩,到一个为了一百亩田而疯狂赌博的年轻人,以致赌光了家产,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到了人生的末端,亲人纷纷先他而去,只留他苟活着。这么一个苦命的人儿呀,就是余华作品《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早年丧父母,中年又丧了一对儿女,那可怜的妻子和女婿呀,死神也不放过,还有他那唯一的外孙儿苦根,因吃多了豆,也被活活撑死了。
福贵,他一生不福不贵。作者的“假惺惺”有点让人反感,他经常会在你被悲惨的情节弄得快窒息时,加入一丝淡淡的喜悦,如同在黑暗的世界中给了你一丝丝的光明。而当你刚刚松了口气时,你却发现这只是个巨大的陷阱:就像有庆长跑得了第一,紧接着就面临死亡;凤霞怀孕了,一家人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颜,不久,她又因难产而死了。
作者的手法真是太残忍了。他让我惊愕地站在那里,站在他描绘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一棵快枯萎的树,刚抽出一点让人喜悦的丫枝,他便无情地举起斧子,拦腰斩断,斩断了这让人期待的美好。
我想福贵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太可怕了,死了一堆人,都是他的亲人,全是他的血和肉呀!最后只留一头老了的牛和他相依为命。他留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他的灵魂是不全的。我曾以为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是痛苦的,可是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那仅仅是痛苦吗,那是绝望。当绝望在你心中时,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是死人了,所以福贵没有真正痛苦过,他是万念俱灰,是行尸走肉。
我想余华写作的目的是让我们感悟人生的沉重吧,直到看到他说的写作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位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样的一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人在活着的过程中免不了苦难,但你必须去忍受。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吧。但是我的感受完全不止这些,它引起了我对人生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