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读书心得500字实用(六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余华《活着》读书心得500字篇一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而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维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苦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地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余华《活着》读书心得500字篇二
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高尚。从孩子1岁多一点,我晚上拿出专门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在充满母子亲情的氛围中,和孩子一起陶醉在书的世界里,一起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与幸福。以下是我对亲子共读的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顺应孩子的心理特点,选好孩子“爱看”的第一批书,使孩子对书产生好感。孩子爱不爱看书,与父母的培养技巧很有关系。在孩子阅读的初期,父母一定要对提供给孩子的书刊进行精心地挑选,尽量给孩子提供一些印刷美观漂亮、内容丰富有趣、情节发展符合儿童想象和思维特点的图画书,如《小熊绘本》等动物画册就很好,内容对大人来说很简单,但是孩子却在一遍一遍反复地看,还时不时的哈哈大笑,读书的习惯也就潜移默化下来了。
二、不易对孩子的阅读过程管得太死。好奇、好动、缺乏耐心和持久力是孩子普遍的心理特点。他们喜欢的阅读方式是一会儿翻翻这本,一会儿翻翻那本。对此,家长不必过多地去管。通常,在这一阶段,只要是孩子愿意把一本书拿在手上津津有味地翻看,家长就应该感到心满意足了。因为,这类表现完全符合孩子的早期阅读心理,是孩子在阅读求知的道路上迈开重要一步的标志。
三、把阅读选择的权利交给孩子,尽可能为孩子提供轻松自由的阅读环境。阅读是一种求知行为,也是一种享受。因此,家长除了需要对真正有害于孩子的书刊进行控制外,不应对孩子所读书刊的内容、类型和范围进行人为的约束和控制。通常,孩子所读书刊的内容范围越广越好。一般来说,从上小学开始,大部分孩子在阅读内容的选择方面已逐渐形成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对此,家长应注意观察、了解和引导,不宜过多地干涉。
四、亲子共读,为孩子树立良好的阅读榜样。在家里,父母应尽可能多地和孩子一起看书,做孩子的阅读榜样。同时,还可经常与孩子在一起交流读书的方法和心得,鼓励孩子把书中的故事情节或具体内容复述出来,把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讲出来,然后大家一起分析、讨论。如果经常这样做,孩子的阅读兴趣就可能变得更加浓厚,同时孩子的阅读水平也将逐步提高。
让我欣慰的是孩子小的时候,就注重了培养他的阅读能力,我记得,孩子小的时候,就给她买了《安徒生童话》《成语故事》《伊索寓言》《唐诗故事》等,每天在她睡觉前看上半个小时这些故事,天长日久,孩子能脱口而出地运用几则成语,让我大感意外。升入小学后,我又根据学校的部署,又买了郑渊洁童话系列、杨红樱儿童系列以及《父与子》《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儿童书籍,供他完成作业后阅读。此外,还带孩子去图书馆,让他在知识的海洋中不断拓宽视野,通过一系列的阅读习惯引导,孩子的表达和交流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思维逻辑也越发清晰了。
余华《活着》读书心得500字篇三
起初,我只是为了凑够书券面额而买了这本书,我贪婪地读着那些我的“初恋”。因为我不太喜欢外国书,它自然被我搁在了角落。直到几天前,闲来无聊,翻开了它,刚开始那些关于乡村画面的描写令我乏味,直到安妮对她的养母大讲特讲时,书中描写此时养母表情为“惊呆”,我才觉得有趣起来。于是,就这样痴痴地看了下去······
住在绿山墙的马修兄妹打算收养一个十一岁左右的小男孩来帮助他们干农活,可是因为传话人的一个错误导致了安妮的到来,一个女孩的到来!安妮并不漂亮,脸又小又白、又瘦,布满雀斑;嘴巴很大,眼睛也是。马修是个害羞的人,更讨厌女性,因此安妮的到来令他大吃一惊,但是安妮的“特殊”让他最后欣然接受:女孩喜欢坐在车站外,因为那里有更适合的想象空间,女孩很喜欢想象,她把林荫大道叫做“喜悦的洁白之路”,她把巴里的池塘叫做“闪光之湖”,她把她并不漂亮的形象想象成是长的漂漂亮亮,胖乎乎的,胳膊浅浅的凹下去的······并且女孩总爱把她的想象滔滔不绝的分享给大家
透过安妮的想象,让我恍然大悟原来一成不变的一些东西有它的“另一个”画面。在我的印象中安妮无时无刻不在想象,把好的动人的事物想象的更有诗意,把她自己觉得美的事情想象也能发生在身世悲惨的自己身上,能够通过努力获得的绝不放弃,而对求之不能得的事从不抱怨,这使我对安妮的乐观心生敬佩。
是啊,一些不必须拥有的,何必为他们而感到苦恼呢?想象着你拥有,不必在意别人的看法。安妮虽然并不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女孩,但她那在我看来既纯真也无聊的举动也或多或少地打动了我。时常在想,如果我也有这样的想象力是不是对于一些事情也能一笑了之了呢?
当然,安妮也是一个普通女孩,她也跟我们所有的女孩一样喜欢漂亮,当她看见别的女孩穿泡泡袖,而她的养母不同意给她做泡泡袖时,我想象着她那沮丧的样子,不禁莞尔。
因为在她身上发生的跟我一样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和她奇怪的想象,让我喜欢上了她。
余华《活着》读书心得500字篇四
《责任决定一切》是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好书。我带着深厚的兴趣将这本书从头至尾详细读完,掩卷深思,这本书给自己的启迪很多很深:比如,我们对制度与纪律要有正确认识,对个人所担负的责任要有明确意识,对企业对生活要有感恩的心态;我们应该重视责任的获得,我们不仅要有好的态度,不仅要有劳苦,我们更要讲究工作方法,更要有成果;在工作中要用心,自动自发地工作等等。
收获很多,无法一一尽述。责任意识和工作态度,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下面重点讲一下,通过阅读本书,我对责任意识和工作态度有了哪些新的认识。
一、关于责任的重新认识
书中唐源列举了逃避责任的八种情景:“这不是我的事”、“这不是我的错”“、这不能怪我”、“又不是我的错”、“你要负责任”、“我没有能力负责任”、“我负责任没用”、“我已经负了责任”。给人以醍醐灌顶之感,反思自己,也时常有这其中的不足。
唐渊关于负责任的误区的分析,让我有了关于“不能还是不为”的思考。我想起了孟子·梁惠王上》的一段话,孟子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通假字,通肢),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翻译成现代文就是:孟子说:“用手臂挟着泰山跳过北海,对别人说:‘我办不到。’这是真的不能做到。给年长的人弯腰行礼,对别人说::‘我办不到。’这就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
不能还是不为?我们在现实中常常混淆它们的界线。或者说,我们总是打着“不能”的旗号来为我们的“不为”找借口。孔子教导我们说,要“神于天、圣于地”。既要有理想主义的豪迈,也要有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品质。我们不能只做言语上的巨人,更要做行动上的巨人。我们往往只去羡慕别人取得的成就,却忽视了他人背后付出的汗水。我们往往有改变现状的理想与追求,却在现实中迟迟迈不出第一步。我们总以为自己“不能”,我们在这借口中任由美好年华一天天溜走。
在工作中,我们本可以让自己更优秀;我们本可以让自己更负责任;我们本可以让做的更好……但是我们,在因循守旧中,在碌碌无为中继续着我们的平庸。
二、面对工作的心态
我正在读《责任决定一切》,想起了朋友告诉我的一段话:“人应对挑战时有三种心理状态,试试看;尽力而为;全力以赴。只有全力以赴了,才可能最大限度的接近成功,即使失败了也不后悔。尽人事,听天命。”这让我的心中为之一动。我们面对工作时不也是有这三种状态吗?反思一下自己,做工作都全力以赴的翻去做了吗?
找到了心理动力问题,那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一切困难都能解决。全力以赴吧,这是自己能做的。我们要重视责任行为的实践,知行合一、落实责任,多做一点,用心一点,勤奋一点,高效一点,合作一点,理性一点,在负责中成长,在成长中创造属于自己的机会。
厘清了自己所负责任和所应持有的心态,在此基础上提升自己的责任能力、遵守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责任制度,重视责任成果的获得,我们的工作一定可以做的更好,我们的企业一定会越来越壮大。
余华《活着》读书心得500字篇五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余华《活着》读书心得500字篇六
-------小人物,大时代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在文化~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字报等等。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毛主席说的就是真理,反对毛主席的就应该被。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很多无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受,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她的样子,实际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