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承诺书50字9篇(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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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承诺书50字篇一
1、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行业)安全标 准在公司内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
3、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落实。
4、组织、督促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5、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必要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采用新技术对生产装置进行维护改造,提升生产装置的安全性,改善劳动生产条件。
6、按国家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确保新、改、扩建项目使用的设备及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7、认真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 不断提升自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9、保障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有效开展。定期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包括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0、负责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11、保障按时按量发放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给公司员工,并在公司内得到规范使用。
12、在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认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3、修订完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指挥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 进行解决落实,督促各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确保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得到有效实施。
员工代表(签字): 承诺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安全承诺书50字篇二
部门领导:
本人郑重承诺,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遵守国家各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本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职责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自觉理解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1、在独立上岗前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2、特种作业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作业。
3、了解本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和相关自救互救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潜力。
三、履行公司、本部门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1、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指导书规定作业,服从单位领导的管理,杜绝违章行为。
2、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用心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善劳动生产条件,不使用未经公司“三同时”验收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报废的或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提高生产装?的安全性。
3、负责对本岗位生产现场的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管理,
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本岗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等重点部位监控措施,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4、工作中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不伤害自我,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带病作业,不疲劳作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危险动作。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
7、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制止、纠正其他人员的违章行为;用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决策事项和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推荐。
8、履行公司、本部门制度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四、用心参与、配合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如实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
2、不隐瞒、不谎报、不拖延,不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保护有关证据。
五、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导致发生职责事故的,本人承诺理解每次500元的罚款。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职责事故的,本人承诺不阻碍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和处理,并理解如下处罚:
1、发生不能评级的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3000元。
2、发生十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相当于本人事故前7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1。5万元。
3、发生九级伤残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100万元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相当于本人事故前9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2万元。
4、发生八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2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3万元。
5、发生七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5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4万元。
6、发生六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8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5万元。
7、发生五级伤残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20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6万元。
8、发生四级及以上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22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7万元。
9、对事故职责处罚保证在一个月内落实并交公司有关部门。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下次改版重新签订止。
安全承诺书50字篇三
为进一步落实我局对市政府和国资委“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我作为单位一把手,对本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1 积极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等),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安全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基层和责任人。
2 对员工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组织考核。定期组织本部门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员工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3 组织本部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安全设施、设备,各种安全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 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状态,做到班有班人管,人有会使用。
(1)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坚持贯彻“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作。
(2)计划经营部门在安排计划经营工作时,要同时考虑安全工作,合理安排生产周期,做到生产和安全两个指标同时下达,两项工作同时抓。
(3)生产部门在编制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时,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生产上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将安全列为生产、调度例会的重要内容。下达生产计划,要满足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4)各车间(分厂)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环节中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车间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时,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5 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6 根据作业环境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培训员工正确的使用方法,并监督其有效佩戴使用。
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因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力导致任何责任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和单位接受任何处罚。
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字:
主管副职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承诺书50字篇四
上思县人民政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为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91号)精神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本人保证: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三、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和交纳风险抵押金,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六、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七、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
八、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
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一、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十二、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不越界开采,不擅自开采相邻采场的隔离带。
十三、坚决采用台阶式开采或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杜绝掏采,积极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
十四、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实施爆破作业。
十五、及时处理盲炮和作业上方岩块悬浮倒挂等不安全因素。
十六、严格按照设计设臵可靠的截流、防洪和排水工程。 十七、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八、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九、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
二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二十一、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二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单位接受以下处罚:
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面:(一)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
年收入40%的罚款;(三)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停、撤销与安全生产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单位方面:(一)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五)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矿山的作出的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取缔决定。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承诺企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
安全承诺书50字篇五
一、建设单位保证
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按时支付本项目工程款,做到账目清晰,不拖欠工程款;
二、施工总承包单
位负责按时足额支付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做到不挪作他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因本项目工程
款支付引起的经济纠纷,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双方共同处理。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本承诺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各执一份,管理部门备案留存一份。
安全承诺书50字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防止快递服务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 》和《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本企业承诺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第一条 企业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寄递安全、信息安全及生产安全等其他安全全面负责。
第二条 建立健全与快递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在经营场所明示。
第三条 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 》和《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并做好台帐记录。对新进员工,先培训教育,后上岗。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 制订与快递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
第五条 落实专人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每月到作业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第六条 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揽件、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本企业员工收寄快件时,应做到向寄件人询问和验视内件的性质和种类,确认系国家规定的非禁寄物品后,方可收寄;对用户拒绝验视的,做到一律不予收寄。
第七条 自觉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本企业网络寄递渠道实施恐怖袭击和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条 一旦发现可疑寄递物品或其他安全事件,将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先行做好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或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并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报省邮政管理局,一份留企业备存。)
安全承诺书50字篇七
我作为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并结合本班组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方针。
二、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要事,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员工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罚。
四、对本班员工进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危害因素等。组织本班组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员工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
五、鼓励员工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绝不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六、保证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坚决纠正“三违”现象。
七、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切实做到及时整改。
八、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指令和整改要求。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接受公司的教育和罚款。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不阻碍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和处理,并接受公司的任何处罚: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安全承诺书50字篇八
为了贯彻实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流通领域的农产品经营行为,倡导诚信和公平竞争社会意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流通领域的农产品经营行为,倡导诚信和公平竞争,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本超市郑重承诺:
一、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拒绝购进和销售,对超市内流通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一经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逐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净化农产品市场流通环境。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管面积和抽检频次,完善检测记录档案;对于自检结果不确定的农产品,及时送检;对来自于同一产地的同一农产品抽检,连续3次都都不合格,禁制其6个月内进入本超市流通销售。
三、完善监管制度,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贯彻实施农产品索证索票、产品追溯制度。本超市保证农产品进货渠道正当,各种证、照、票据齐全,并与批发商签订购销合同,确保农产品溯源机制得以顺利落实。
四、积极配合市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超市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并接受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依法监管。
五、加强市场销售环境建设,注重企业形象、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加大对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宣传教育的力度。
六、落实责任制度,提高自身监管效能。因农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本超市依法承担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安全承诺书50字篇九
我已熟知易制毒、易制爆、民用爆炸物品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即:使用和储存管控类危险化学品要建立台帐,严格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双锁、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实记录教学、科研、生产过程中使用和储存的管控类危险化学品数量和流向;加强使用和储存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管控类危险化学品被盗(抢)、丢失等事故,一旦发生被盗(抢)、丢失等事故的,应立即报告。并且承诺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如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工号 联系电话:
学院(盖章): 实验室:
实验室地址: 储存房间:
签署日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
(二)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