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棚改项目工作总结(优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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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项目工作总结篇一
【篇1: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危房改造实施3年来,青海省已有超过43万农牧民告别危旧房,喜迁新居,探索出农牧区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路径。
“节能炕,封廊窗,住进新房喜洋洋”
寒风萧瑟,朔雪飘零,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夜晚气温已达零下10摄氏度,而这个州同仁县加吾乡吉仓村藏族牧民华青加家的新房内却热乎乎的。这源于政府在危改房里推行的一项新型节能技术。
“过去我们住的是土坯房,夏天漏雨,冬天漏风。政府补助近两万元帮忙盖的3间新房,对我们来说,就是‘暖心房’‘幸福房’,住着舒服,大冬天也不怕着凉。”45岁的华青加满心欢喜地说。
华青加领着记者参观了新居里的“节能炕”。这种炕距离地面8至10公分,可防止热量散发,节省了燃料,提高了取暖温度,而烟雾通过烟囱排放出去,可有效避免往常暖炕易发的空气污染。
与华青加一样,两年多来青海农牧区完成政府投资20.8亿多元,已有11万余户、逾43万名困难群众告别危旧房,乔迁新居。青海省民政厅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耿晓弟说,自工程实施以来,青海就瞄准节能技术和产品,积极推进危房改造的“绿色发展”。结合互
助土族自治县的试点经验,把借鉴其他省区的节能热炕和太阳能暖廊技术引入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努力达到“安全、节能、环保、实用”的目标。
特别是今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地区制订出台政策,要求每个危改户必须推广使用两项节能技术的一或两项。其他地区借鉴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做法,加大对两项节能技术,尤其是太阳能暖廊技术的推广应用。据统计,今年青海危房改造户中采取上述节能技术的共有4.3万余户,占到了总户数的75%。群众自编歌谣赞道:“节能炕,封廊窗,住进新房喜洋洋……”
“授人鱼”还要“授人以渔”
有了安全实用的新家后,如果后续产业跟不上,守着新房也是穷。为此,青海部分地区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在农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更多地注入了“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思维,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安居乐业。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尕让乡是省定贫困乡,也是省会西宁通往海南州南部三县和青南地区的咽喉要道。过去,西久公路(西宁-久治)湟贵段沿线尕让乡蓆芨滩等村的群众想在自家门前的公路边盖房经商,但苦于缺乏资金难以施行。自去年开始,贵德县相关部门对尕让乡困难群众除实施危房改造外,还给予其他惠农项目和资金,并按照群众个人意愿,引导、鼓励他们在公路边盖商用房,经营芦苇花枕头、花椒壳枕头、无公害辣椒等特色产品。
“在政府的大力帮扶下,我家在靠近黄河湿地的公路旁建造7
间新房经营芦花枕头,去年凭这一项创收1万6千元,今年发展势头更好。”尕让乡蓆芨滩村50岁的村民卜有芬说。
尕让乡乡长许建昌介绍说,在享受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后,不少困难群众开始着手操办“农家乐”等后续产业项目,还把子女送到西宁、兰州等地学习烹饪技能,现在这已成为他们脱贫致富的新门道。
“我县按照整村推进的要求实施危房改造工程,集中精力把西久公路贵德段建造成为展示民俗生态的‘风情线’,助推旅游发展的‘景观线’,带动经济建设的‘动力线’,以及造福沿线群众的‘富民线’。”贵德县副县长才让说。
破解“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怪圈
2011年以来,青海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将危房改造纳入“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中,并与游牧民定居工程、小城镇建设、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奖励性住房等项目统筹结合,系统实施,真正解决了“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问题。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龙羊峡乡把危房改造与库区移民搬迁项目紧密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最高补助标准达到5.5万元,一步到位建成了一批移民新村。
在危房改造中,青海省湟源县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入手,整合资源,整体搬迁,推动新农村建设。这个县在规划的引领下将浅脑山区4乡6村320户农民,按照土地、生产和生活“三集中”的要求,开展整村推进和异地扶贫搬迁,在县城周边为他们盖起新的平房和楼房,并扶持搞起“农家乐”、高智能温室、皮绣制作和昆仑玉加工等
产业,当前集生产、生活、休闲为一体的新型农村雏形已基本形成。
据初步统计,今年青海累计落实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1.1亿元,带动社会和农牧民仅用于建房方面的直接投资就达到17.8亿元,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青海省民政厅厅长更阳告诉记者,两年多来,青海边摸索、边实践、边总结,不断完善和丰富危房改造的政策和内涵,有力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推动农牧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根据相关规划,“十二五”期间,青海将完成55万户农牧区住房建设任务。围绕这一目标,该省将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力度,从明年开始,根据国家下达任务,结合农牧区实际情况,每年将按4.5万至5万户的规模安排危房改造项目。
【篇2:县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去年9月份以来,在中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紧紧围绕“一个目标”,重点突出“两个倾斜”,严格把握“三个环节”,重点抓好“四项管理”,坚持落实“五项原则”,坚决狠抓“六个到位”,至春节前,我县9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面结束,其中建房竣工835户,维修竣工65户。共发放补助资金1137.05万元,农户自筹建房资金2935.7万元,县、乡(镇)财政配套资金78.4万元。绝大多数农改户春节前搬进了舒适、安全的新居,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13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扣“一个目标”
我县是西部扶贫开发政策延伸县,2013年,被新增列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县,全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00户,对于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遇,特别是遭受了“7、13”特大洪涝灾害,部分农民住房受到了严重损毁,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了影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已迫在眉睫。9月份省下达了任务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及时向各乡(镇)下达了计划任务,争取早动工、早完工、早入住,并与各乡(镇)签订了工作责任状,要求在12月底改造任务全面完成,这是钢指标,硬任务。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政治任务、民心工程,是各乡(镇)党委、政府“两个一把手”工程,工程完成得好坏与具体分管抓落实的领导业绩直接挂钩,与各乡镇全年工作考评考核挂钩,考评结果列“倒数三位”的乡(镇)不得评先评优。通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突出“两个倾斜”
按照“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的改造原则,我县2013年落实任务重点向重灾区,重点向边远山区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特困户倾斜,大港镇、鸣山乡、中馆镇、土塘镇的改造任务占全县任务近1/3。确定对象注意轻重缓急,真正做到“雪中送炭”,体现惠民工程的价值所在。政府把最要紧的地方考虑在首位,切实为民解决困难,极大地调动了困难群众重建家园的积极性,同时增强了干部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办好,办实的信心。
三、把握“三个环节”
(一)加大发动舆论宣传工作。开展工作,舆论在先,全县各级组织自开展工作以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会议、书写标语、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满意,这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根本要求。
(二)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各乡(镇)、村委会在确定对象时,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级集体评议,乡(镇)把关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五个程序进行,坚持公正公平,阳光操作。严肃查处优亲厚友的现象,凡涉及到干部亲戚朋友一律严格审查,出现上访一律取消,群众有异议概不安排。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结果全部在村小组、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我县同时在《今日》公示了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该改的没改,不该改的却改了“的不公平现象发生。严格补助标准,因灾倒房重建属五保户、低保户补助2万元,一般贫困户补助1.5万元;危房改造新建重建对象属五保、低保户补助1.3万元,困难残疾户补助1.8万元,一般贫困户补助1.1万元;维修加固补助不超过1500元。严禁乡(镇)、村、组擅自更改发放补助资金。
(三)强力推进工程进度。我县从9月份才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到工程全面结束不到三个月时间,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序,强力推进。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进度评比检查,评比结果在全县通报,对工作不力的乡(镇)
领导由县长进行诫勉谈话。分管副县长,主要成员单位领导亲自到各乡(镇)督察指导,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程进度。
四、抓好“四项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城建部门负责抓质量管理,组织建筑工匠进行技术培训,提供建筑设计方案,由建筑质量检测中心派人到工地进行抽样检查,每个乡(镇)派1名建筑工程技术骨干负责指导和质量验收,保证建房质量,防止“新房变危房”现象的发生。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筹集的,对财政来说是尽了最大的努力,对于农户是“一生的积蓄,一辈子的事情”。财政、审计、xxx门负责资金管理使用,研究制订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实行分户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保证项目动工时先预付50%的补助资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补助资金余额。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和电子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并将各户资料分类别,按次序入档,对不同类别的建房对象的材料分别作了统一规定,保证了档案资料规范统一,准确有序。物价部门配合乡(镇)进行建材市场价格管理,统一出面协调,防止建材商哄抬物价,投机倒把,牟取暴利,有效地控制了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五、坚持“五项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求改造
后的房屋只需要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将农村困难户建房经济压力降到最低点。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县、乡(镇)、村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开政策,公开申请,公开程序和公开结果,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监督。
(三)坚持群众自愿、自建为主的原则。农户在危房改造申请过程中坚持自愿,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优先安排积极性高的困难群众先改造。改造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对建房却有困难的由政府、村民委委会统筹协调,委托直系亲属代建。
(四)坚持节约用地,原地重建的原则。要求农户尽量原址翻建,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异地新建尽量安排在空闲地、荒坡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统筹协调,整合资金的原则。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农业、水利、民政、发改、建设、交通、广播电视、文化、水电等部门的项目资金有机整合,集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为农改户提供更多的支持。
六、确保“六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层层抓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各级领导亲自过问,个个肩上有压力,人人工作有安排。
二是机构到位。县、乡(镇)、村都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县级
机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城建,民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统一协调,积极配合。乡(镇)长为乡(镇)机构第一责任人,分管民政的领导抓落实。各村委会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
三是人员到位。各级组织都抽调了专班人马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从城建、民政、财政、残联、房管各抽调了一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乡(镇)民政所具体负责各乡(镇)工作的开展。村干部落实、分村包干、包干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措施。
四是保障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经费全部由县财政、乡(镇)财政统筹预算进行配套。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在房屋鉴定、统一督查、验收等工作中,要物给物,要人给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五是措施到位。除制订了各项管理监督制度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还建立了各成员单位挂点督查制度,每个成员单位挂点督查到乡(镇)。
六是工作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履职,在工作中积极开展“一帮一”活动,有钱出钱,有力给力,2013年,我县帮挂单位为特困户筹集帮扶资金共22.5万元,确保不出现一户因经济原因停建,坚决杜绝“半塌子”工程。乡(镇)、村采取担保赊购建材、统一协调组织技术工人等方式进行帮扶,保证了困难户建房工作顺利开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党和政府的关心如春风化雨、润雨无声,2013年,我县900户农村危房改造
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解决了247户因水灾倒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让390户农村五保、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重新住上了新居,解决了263户特困户因建房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彻底杜绝了农村贫困户因房屋陈旧而造成的安全危害,对于维护农村长治久安,统筹城乡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十分积极地意义。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不仅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生活生产问题,而且让一部分困难群众有更多精力投入到美好生活建设中去,让他们尽早脱贫致富,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有着十分积极地意义。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促进生态发展,让更多农村老百姓告别贫困,享受着今天农村面貌变新带来的美好生活。“危房变新谢党恩,新房新屋全家喜”,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干部亲力亲为办实事让百姓喜在眉头、乐在心里。
过去的成绩成为今天动力,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面临着更繁重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扎实工作。我们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勇敢面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进一步改善工作中的薄落环节,积极开展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篇3:芮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芮城县位于山西省最南端,辖7镇3乡,172个行政村,总人口39万,国土面积1176平方公里。今年,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700户,我们以芮政发[2011]51号制定了《芮城县危房改造
工作领导组》,县、乡(镇)、村三级对农村困难群众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调查、摸底、公示、审查,严格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的确定危房改造对象,精心组织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同时加强档案管理,确保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我们要求严把标准,杜绝空户、漏户现象发生,确保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好、办实,让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温暖。目前,我县的7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弱势群体、关爱贫困家庭、关心困难群众的真情厚爱,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一、基本情况与成效
近年来,我县共完成8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投资2725万元,这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凝聚了干群关系,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威望提高了,更加促进了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展。
二、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我县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城建、民政、残联、财政、国土以及10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具体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主任由住建局长兼任,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等相关事宜,负责确定住房困难户以及危房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理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深入调研,摸清底子,制定危房改造计划
各乡镇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按照家庭住房困难程度排出危房改造先后顺序,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住建局在全面、准确掌握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分期分批推进、分户分类实施”的原则,依据农村困难群众“安全、适用、经济”的居住标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订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严格程序,认真审查,公平、公开、公正的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住建局抽调5名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两个乡镇,对全县摸底调查上来的1300余户农村贫困户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调查确认,综合各乡(镇)农户数及困难户摸底调查情况两个因素,将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到各乡(镇)。危房改造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在上报危房改造对象户时,可根据乡(镇)具体情况上浮分配任务户数的10%—15%左右,凡能在8月10日前动工建设的,列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内,不能在8月10日前动工建设的,将根据开工建设时间的先后顺序,列入下年的危房改造计划。在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中,我们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评议——乡(镇)审查——县复查核准”的程序实施。同时严格了公示、监督制度,欢迎广大群众对村、乡(镇)、县领导组总共三次公示的程序及内容进行监督,真正把危
房改造政策落实到最困难的群众中,使全县广大困难户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精心组织,严把质量,确保进度
具体施工中,由于村庄多,困难户分散,点多面广,我们要求各乡(镇)择优选择施工人员,全权负责工程现场管理,住建局质监站不定期进行质量监督,对困难户建房的防震抗震措施进行指导,认真组织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如今改造房屋已全部竣工。在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的好人好事也不胜枚举。阳城镇常村的赵怀忠,今年44岁,常年居住在危窑中,仅靠土地的微薄收入,镇村干部帮助他联系砖料和泥瓦匠,新房竣工后,在新房前久久站立的赵怀忠,喃喃自语:“没想到,政府帮我盖起了新房子,我真是有福之人啊!”。陌南镇韩家村的韩旭生,本人是残疾,老伴常年有病,家庭极为困难,在危房改造前还住在解放前所修的窑洞中。虽然给了他危房改造的名额,但单靠自己还是不能盖起房子。党委书记杜步奇得知此事后,亲自到现场查看,号召韩家村党员干部义务劳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盖起了新房。每次提及此事,韩旭光都热泪盈眶,直夸党的政策好。因前段时间雨水较大,学张乡杜家村村民杜海东,九月十四日其土木结构房屋在晚上八时许突然倒塌,当时其正在上初二的女儿正在房内学习看书,被压在废墟中,当时乡党委书记杨小召、乡长张云鹏及机关干部第一时间到达出事现场,消防队战士及时到场,终于在晚上九时许救出压在废墟下的女儿,县委王正风书记得知情况后,也在第二天亲自到杜海东家中看望慰问,并询问受灾情况,乡党
委政府当即决定将杜海东作为今年危房改造对象进行补助,杜海东表示一定尽快开展生产自救,及时拆除旧房,并在验收前及时完工,现其新修房屋已竣工。董旭光县长在检查危房改造工作时,结合存在的问题明确表示,对于个别特困户除组织亲朋和各级帮助外,县财政再拿出专款予以扶持,彻底解决好危房问题,促进了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农户档案管理
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做好农户档案的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及纸质档案的管理工作,县财政专门拨付1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危房改造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系统相关数据、照片的采集录入工作。分管县长张自刚在听取危房改造工作汇报时也多次提到:一定要加强危房改造的档案管理,确保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分户归档,规范有关信息管理。
(六)严把验收标准,严格验收程序
我们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定要认真负责,组织验收,严把标准,严格程序,同时将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的惠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惠农卡和身份证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并交回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确保惠农卡姓名、危房改造户姓名及身份证姓名一致,避免危房改造补贴发放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七)资金发放
我县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芮政发[2011]51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把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拨付资金直接打入危
房改造户的惠农卡中,增加了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的透明度,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专项使用。受益的困难群众深受感动,发自内心感激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采取各种方式表达感恩之情。南卫乡山底村村民吴敏强家新房上梁时,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一家人喜气洋洋地把上联“xxx为人民着想”,下联“新社会享幸福生活”,横批“和谐社会”的对联帖在新房门上。
三、存在不足
个别农户危房改造有超面积现象。个别农户危房改造时,亲戚朋友帮忙,有子女即将结婚及家中三代人等不同原因,面积超大到80—90平方米,验收过程中,定为不合格将会引起上访事件,定为合格将与政策有偏差。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引导困难群众建设“安全、适用、经济”住房。
2、强化乡(镇)、村职能,加强调研,科学编制危房改造规划,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让我县困难群众彻底告别住危房的历史,真正住上安全房、满意房,过上好日子,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篇4:关于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总结】
2013年,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紫溪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
将紫溪乡201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紫溪乡地处川陕结合部,辖5个行政村,21个村民小组。2013年末,全乡总户数553户,总人口2241人,总面积39。6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2715亩,主产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核桃、板栗为主。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最低海拔773米,最高海拔2490米,高山气候明显,无霜期仅为230天。群众居住环境恶劣,生存条件极差,自然灾害频繁。
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市政府下达紫溪乡2012年第五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户,2013年危房改造任务13户,全部为其它贫困户,通过村民一事一议,逐户核查,张榜公示,确定了危房改造农户。在危房改造中,上级补助资金15万元,群众自筹79。56万元,动工率为100%,竣工率100%。此次改造之后紫溪乡还有危房户25户,总人口102人,危房72间,其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3户3人;农村低保户11户45人;一般困难户11户54人。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紫溪乡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乡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财政、民政、国土林业和驻村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同时,制定印发《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
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召开了两次乡村干部会、并且还召开了20户危房改造对象参加的会议,并且将建房标准给每户发了一份,各村也召开了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协调贷款27。53万元,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驻村干部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类型。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着力风貌打造。
五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
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改资料。按照上级精神,紫溪乡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四、工作成效
一是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按照现在的改造速度,坚持5—10年将有效解决农村的危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是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乡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三是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紫溪乡农村住房从建房面积、质量、美观等方面都比较滞后,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农村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民参照生态文明家园图纸和标准建造房屋。
四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有的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加上本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少。许多需要改造的危房得不到资金支持,从而难以启动改造。
紫溪乡2013年度危房改造工作已按照上级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但紫溪乡属典型高寒偏远乡镇之一,群众居住条件十分恶劣,仍有一部分困难群众居住在危房中,严重威胁着困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紫溪乡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棚改项目工作总结篇二
菜园街项目签约现场应急预案
一、居民因排队产生的问题处理
签约现场居民因排队次序发生打架、互骂等情况,由现场负责维稳的安保人员进行引导劝说;情节严重的,影响其他被征收人签约的,安保人员应当及时向维稳工作组汇报,由维稳工作组派遣治安维稳人员(主要是公安、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引导调解。
签约现场居民因排队出现身体不适、晕倒等现象,由安保人员及时汇报维稳工作组,由维稳工作组根据安保人员汇报情况采取相关策略。
二、签约人员不及时到位问题处理
签约当天,签约点所有摄像头全部开启,监控视频图像将全程展示签约点的动态状况,各签约点征收人员应当按照时间规定按时到位。对于签约征收人员因各种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及时到岗的,应当提前向拆迁负责人汇报,拆迁负责人做好人员对接安排工作,派遣事先培训好的操作人员前往签约现场,确保不影响签约工作。对于未经事先请假不能及时到岗的,另一名签约征收人员应当及时向拆迁负责人汇报,拆迁负责人做好人员安排工作。三、协议未及时送达问题处理
签约前日,协议档案由征收管理组统一打印并提交给综
1 合组。签约首日,由综合组负责调度将封闭的协议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运送至各签约点,做好协议运送的保障性工作。护送人员应当协助各签约点征收人员做好协议档案接收和清点工作。若协议档案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送达,签约征收人员应当主动与护送人员联系,问明原因和送达时间,并及时向分指挥长汇报。四、调试阶段问题处理
(二)系统发生故障
棚改项目工作总结篇三
棚改“搭台” 群众当“主角”
——龙泉驿区大面老场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综述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天在这里我要给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大面老场镇棚改模拟签约成功后,已经有 户群众实现腾退房屋,国开行的请款正在加紧进行,今年430户住户困难群众就能实现即拆即安的安居梦了。
棚户区改造工程作为解决弱势群体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从中央到地方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作为头号民生工作来抓。去年,龙泉驿区棚户区改造拉开大幕,我街办抢抓机遇,搭上2015年棚改项目专项贷款的末班车,成为全区首个乡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今年1月项目启动,历时50天,比法定签约时间提前10天完成356户群众模拟签约,让群众棚改信心大增。4月,大面中学老师宿舍棚户区主动要求棚改,并用7天完成74户群众模拟签约,再次刷新签约纪录,让大面棚改工作开创了龙泉驿区棚改最快签约速度,树立了棚改新标杆。它的成功离不开区委区政府、区级各部门的大力关心与支持,离不开房管局、街办、棚改办、劳务公司、自改委的辛苦付出,更离不开430户棚户区群众主动作为、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后,大面街办将继续发扬棚改精神,以等不起紧迫感、坐不住责任感,继续投身大面城市转型发展的大潮中,开创新大面的美好蓝图。
我街办棚户区改造的主要做法如下:
大面老场镇棚改项目位于大面街道大面铺片区,东至八一大道,西至金旗大道北段,南至驿都大道,北至龙锦大道、金地路,总占地面积236亩,改造总户数389户,其中住宅356户。涉及房屋建筑总面积约万平方米,住宅面积占比超过一半。二标段改造总户数74户,为大面中学教师宿舍。该片区大部分建筑属砖瓦结构,存在基础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配电站超负荷运行、且维护投入严重不足(因体制改制原因)等诸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居民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在2005年,经历一次开发商拆迁,因赔偿价格等原因,业主与开发商未达成一致,棚改中途夭折,出现一批烂尾楼、钉子户。再加之住改商、违法搭建现象普遍,因此,大面棚户区历史遗留问题多、群众诉求多,工作任务极其艰巨,但在区房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街办多次组织实地学习062小区、五金厂-金轮寺片区棚改经验,结合大面街办实情、创新工作思路、理顺群众方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确保了签约快速棚改生效。
一、建立机制、全面统筹,组织保障有力
(一)成立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大面老场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启动以来,区房管局、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大面老场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6人,并制定详细职责,明确分工,为大面老场镇棚户区改造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同时,建立工作机制,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并定期召开工作组协调会,研究解决调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大面老场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正常有序开展和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共识
街办主任牵头,棚改办、三个村(社区)、自改委、评估公司、劳务公司组成学习小组,并组织人员前往龙街办学习他们的工作思路、经验及方式方法,通过学习,参与人员在思想上达到高度统一,政策把握上意识坚定,优秀的工作方式方法被充分吸纳借鉴。通过多次分别会议、集体培训,让每一位工作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一丝不苟,并始终坚定政策上一把尺子量到底。
(三)明确分工,达到各司其职
思想上统一了,工作任务上进一步细化分解,达到各司其职:区房管局协调内部相关科室协同查证、搞清楚每一户的权属关系;棚改办先后5次去相关部门复核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无、是出让还是划拨都清楚明了;三个村(社区)通过街坊邻里了解历史情况,个别业主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自改委、劳务公司与业主沟通交流,进一步向业主宣传政策、讲清形势;评估公司认真收集评估影像、数字资料。前期工作中,经过反复核实,多方查证,使每一户业主的数据确保“零错误”,保障了业主的合法利益。
二、全面宣传、深入调查,工作基础扎实
(一)制定政策,加强培训学习
为确保棚改工程的有序推进,参照《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的通知》(成府发〔2015〕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旧城改造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的通知》(成办发〔2013〕57号)、《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发〔2015〕101号)、《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的通知》(成房发〔2012〕36号)和《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旧城改造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的通知》(龙府办发〔2014〕28号)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了大面老场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模拟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由区房管局牵头,先后召开10次会议,对棚改办成员、三个村(社区)成员、自改委成员及劳务公司、评估公司人员进行政策的宣讲及解读,相关工作人员对棚改工作的政策尺度和法律支撑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做到“只有一个政策,只有一种补偿方式”。这不仅让他们增强了工作信心,振奋了精神,同时也为切实搞好棚改工作从思想上作了很好的铺垫,在工作上做到了有的放矢。
(二)强化宣传,营造棚改氛围
先后在八一大道、金地路、龙锦大街及大面老街悬挂横幅200余幅,在8个点位张贴展板、海报100余张,发放宣传台历2400余份,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告知书和台历等方式及时向业主及广大人民群众告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启动,做好政策的宣传,调动业主的热情,使棚改工作深入人心,让全体业主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区委区政府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信心与决心,了解到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能够切实为棚户区群众谋福祉,从而引导广大业主自觉、积极地参与到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来。
同时,通过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宣传。三个村(社区)分别于2015年12月29日、30日召开业主座谈会,宣传棚户区改造工作动态,让业主清楚了解到棚改工作的动态形式、老旧房屋存续的危害性,从大多数业主等不得、拖不得、但的确能得到的切身利益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业主知晓棚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保障业主的知情权,调动业主的积极性,座谈会业主参与率达96%左右。
(三)深入调查,完善数据档案
(一)全面完成棚户区调查摸底工作,对棚改范围内符合改造要求的棚户区住户全部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做到“房产状况清、动迁面积清、补偿数量清、安置意愿清”。
(二)做好“减法”,为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得到可靠的基础数据,棚改办工作人员先后6次前往区国土局档案馆核实业主土地信息,同时请区房管局工作人员核实业主产权信息,在反复核实、查漏补缺中,剔除不符合模拟搬迁条件的刘宝生等7户,并送达了《关于房屋调查登记的告知书》,由初步统计结果棚户区总户数399户,减少为389户,其中私产355户,公产34户。
(三)对申请测量而未测量的20户房屋进行测量,测绘测量予以公示。
(四)三个村(社区)和自改委对所有业主中涉及公职人员(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退休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社会人员的相关社会关系进行了梳理。
(五)发布模拟搬迁公告,针对入户摸底、测绘测量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27个,个性问题近200个,都通过政策宣讲、解释、答疑、律师协助等,一一予以化解。
三、充分动员群众,巧妙创新方法,实现自治改造
(一)全程优质服务,坚持文明签约
在大量扎实的摸底工作基础上,大面老场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模拟搬迁动迁大会于2016年1月16日上午10:00在大面第五中学校内隆重举行。模拟搬迁签约于2016年1月17日拉开了序幕,在50天的签约过程中,街办、棚改办、社区、劳务派遣公司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文明签约。为了让业主们不跑冤枉路,50天里,工作人员们上班早、下班晚,常常坚守到晚上12点,没有周末和节假日。
对在外地的业主,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业主,倾听他们的诉求,在政策范围内解决他们的问题;对部分对政策了解不清楚的业主,工作人员耐心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年老的、行动不便的部分业主,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和气友善、态度良好。特别是适逢张作清老人百岁寿辰之际,街办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带着鲜花、生日蛋糕前往朝贺,老人热泪盈眶,感动不已,当场签下了模拟搬迁协议。
棚改项目工作总结篇四
长沙有机棚改经验材料
【背景】
【高屋建瓴:立足长远,科学改造】
长沙是一座特殊的城市,很难再找到一个数千年没有改变名字,没有迁徙城池的城市。
据历史学家研究,长沙地名的出现不晚于战国中期,可能早于公元前11世纪。照此算来,长沙这座城市存世已近三千年。
对于一座这样的城市而言,大拆大建的旧式棚户区改造,不仅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更重要的是它会斩断城市文化传承的脉络。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对古遗址、古建筑、古街区的保护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在棚改调研中,他反复叮嘱市、区相关负责人,推进棚改工作决不能简单地大拆大建,更不允许对历史古迹造成破坏,要坚持规划先行,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好空间布局,让长沙三千年的历史文化脉络得以保护和传承。正是在市委市政府因地制宜、科学改造理念的支撑下,长沙市摸索出一条“棚改与改造旧城保护文脉有机改造相结合”的有机棚改模式。这一模式坚持不大拆大建,而是采取保护、改造、经营的措施,着眼于延续和传承城市历史,并注重更新基础设施,使之恢复期原有的使用价值。
【“有机棚改”让都正街重现历史底色】
为缓解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的矛盾,提升城市品质、惠及民生,长沙市制定了“有机棚改”方案,将文物保护纳入棚户区整治大规划中,对许多历史旧宅进行修缮,修整好的不可移动文物继续服务于城市经济社会生活。
以都正街有机棚改项目为代表,长沙市目前同步推进的历史街区提质改造项目还有天心阁周边(高正街)地块棚改项目、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三期)、太平街棚改项目等有机棚改项目。
都正街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西部的定王台街道辖区内,东邻天心阁、西至蔡锷路、北至人民路、南到城南路,全长314米,宽米,是古城长沙保存下来的历史街巷之一,这里曾经有善化县县衙门,驻军的都司衙门,善化县城隍庙,纪念“厨神”的詹王宫,城南书院,文昌阁和斗姥阁等众多历史文化遗迹。历史上的都正街曾经是长沙最热闹的一隅。
如今的都正街虽然依旧位于长沙市中心城区,但区域内房屋建筑多为上世纪50-60年代所建,房屋普遍低矮且密集。加上道路狭窄、基础设施老化、居住环境恶劣,已经没落成长沙核心区域的一块伤疤。
棚改项目工作总结篇五
自动化改造工作总结
2014年1月,王主任带队5人到重庆新世纪电气有限公司进行为期5天的自动化改造项目的培训学习。在学习期间,积极向培训老师学习自动化装置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调试、监控系统的运行与维护等技术技能,并与该公司技术人员交流、沟通我公司皂角湾水电厂的自动化改造项目,探讨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按需进行自动化产品的配置与维护功能及可拓展性。培训结束后,及时整理了本次学习的技术资料并在3月份自动化技改实施前进行消化吸收,为技改工作做好准备。
2014年3月14日-4月9日,自动化技改工作井然有序的进行。技改顺序:一:1号发电机保护测控屏和机组lcu屏。二:2号发电机保护测控屏和机组lcu屏。三:线路、主变保护测控屏和公用lcu屏。
1号机改造;1:旧屏柜的拆线工作,要对拆卸下来的电缆进行分类,弄清它的用途和来源以及新屏柜是否需要。2:新屏柜的安装,屏柜要可靠接地。接线要按端子排顺序进行,注意是否需要对线(利用短接法核实部分端子号不清晰的电缆)和剥削电缆绝缘层和屏蔽层(控制电缆需要保留屏蔽层并接地)。3:新、旧电缆端子号的翻译工作,要以新、旧端子排接线图为参考按实际现场接线进行端子号翻译(注:2号机技改时此工作提前准备)。4:在新屏柜的接线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新世纪公司现场调试技术人员沟通请教。5:新屏柜的交直流电源布置,参考照旧屏柜进行。实际接线的时候直流采用了控制和保护电源独立供电方式,交流沿用旧屏柜方式。5:新屏柜通电试验,通电前认真检查各接线是否正确合理,必要时可采用短接法。配合新世纪技术人员进行设备通电试验。6:设备调试,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编程和程序载入后进行开入量、开出量和模拟量的通电校核,比如检查各开入量和模拟量是否正确,开出量通道是否畅通。7:单机试验,包括断路器在试验位置进行远方和就地分合试验(断路器内部接线按实际需要进行改动)、灭磁开关分合试验、调速器锁锭投拔试验、冷却水电磁阀开关试验、围带充排气试验、制动系统试验和空转令、空载令、发电令和停机令流程以及保护定值整定跳闸试验。8:利用1号机调试期间,整理出新屏柜接线图,总结接线经验为2号机改造备下功课,节约2号机的技改时间。
2号机改造;1:2号机改造沿用 1号机改造方案,并充分运用1号机的经验。2:改造期间做线路、主变保护测控屏和公用lcu屏的准备的工作。
完成以上自动化技术改造,提升了我厂自动化监控的功能,提高了设备经济安全运行能力。对今后我公司快乐
三、四级电站的技改项目做出了远景探索。
通过这次自动化改造,非常熟悉了技改的这部分二次回路,弄清了它的来龙去脉,对以后的维护很方便。当然,在这期间也遇到了不少技术上的难题,解决难题后总结经验来提升自身的技术和业务技能、团队协作能力,这是一笔可贵的财富。
总结人:张道雷 2014年4月15日
棚改项目工作总结篇六
1、投资商的合法进入问题。
使用国开行贷款项目政策性强,需要投资商合法进入。目前急需确定投资商采用招商进入或招投标进入的具体方式。
2、公建面积大,安置开发资金平衡难度较大。
xxx棚户区规划用地公顷(约1832亩),其中用于安置区亩占,销售区亩占,公建面积1031亩占 %(城市道路、城市公园绿地及广场和水系共约853亩,学校占地约178亩)。用于承担安置、拆迁和建设开支的土地开发面积仅801亩,仅占棚户区总面积的,使土地开发服务拆迁安置的难度较大。
3、xxx棚户区建筑密度大,征迁难度较大。
涉及安置人口约7756人,1454户,宅基地面积约256963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约388560平方米,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工作。
4、职能部门因工作程序问题,运转效率不高,不能及时跟进。
因办理土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手续程序性和技术性强,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在职能部门协作方面存在效率低、跟进慢的情况。
摄影棚知识10-18
棚改项目工作总结篇七
吉棚改〔2005〕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12-20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5]34号,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棚户区居民按期搬迁,调动承接城市棚户区(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
一、适用范围
凡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适用于本通知,具体项目以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下达的棚户区改造计划为准。
二、相关税收政策及减免税管理
(一)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具体为:①以拆迁补偿款自行购置住房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免征契税;如购置住房超出普通住房标准,则以购房成交价格扣除拆迁补偿款的余额征收契税。②以实物补偿方式承受住房的,对不超过原拆迁面积的(在原拆迁面积内不受分户的限制)免征契税;对超过原拆迁面积而低于普通住房标准的,可免征一处房屋的契税。其中,普通住房是指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吉地税发[2004]65号)中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
具体办理时,原棚户区居民应持拆迁主管部门核实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统一编码、加盖公章的《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新购房屋合同、发票等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免征手续,地税部门核准后,将《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存档一份备查。
(二)对棚户区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棚户区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按照各市州政府制定的城市棚户区回迁最小户型面积标准进行回迁的,可视同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省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立项计划和当地拆迁部门颁发的《拆迁许可证》等,实际拆迁棚户区面积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对其开发的闲置商品房,售出前免征房产税。
(六)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划拨方式从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契税,但在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
三、加强配合 落实责任
(一)各市州城市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应根据本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财政和居民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安置回迁居民的最小户型面积标准,并抄报省建设厅和省地税局。
(二)各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指导被拆迁人签定内容真实、分类明确的《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式四份,拆迁主管部门、地税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被拆迁人各一份),并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主管地税部门寄送《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表》(表样附后),通报相关情况。
(三)地税部门要以《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表》做为减免税的重要证明和依据,核准后及时落实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四)xxx门与地税部门在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税收减免工作中,要加强联系积极配合,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任何企业和个人超范围、超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如对减免依据及审批有异议,应由市州城市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协商或报上级部门解决。
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