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大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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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12月4日下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区级机关各部门、簇桥街道办事处在簇锦公园法治文化园地,以赠送法律书籍、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制谜语竞猜等形式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各街道办在本辖区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依托法治大讲堂“7 3“计划的三支队伍,组织开展了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讲座、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区委、区委zd委书记王,区人大会副主任于,区政府副区长张,区政协副主席苟参加了活动。
二、开展百场宣讲活动
活动期间,邀请航天大学教授为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宣讲四中全会精神和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宪法实施内容的辅导活动,在中小学开展了“校园法制小先锋”宣誓主题活动,在新进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同时,以法治大讲堂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宪法知识培训、学法座谈会、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演讲比赛等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知识宣讲辅导活动200余场次。
三、组织千人签名活动
在xx区机关办公区、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点簇锦公园等地,制作4个大型“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武侯”国家宪法日签名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社区群众上千人参加签名活动,以增强大家的宪法意识。
四、开展万份资料进万家宣传活动
武侯区治区办、学法用法组、区司法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共印制有关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成都、建设法治武侯内容的宣传折页资料共计8万余份,购买《宪法》读本1000册,在宪法宣传日活动期间,发送全区各单位、企业、社区和院落。
五、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和城市路牌、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和平台,在全区显著位置投放了以宪法宣传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海报、标语等,并开展了宪法宣传专题报道。窗口服务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了法治宣传标语的滚动宣传。在活动期间,向全区手机用户普发了法治宣传短信4000余条,悬挂宣传广告、横幅、标语300余幅。
同时,积极组织各单位人员参加了xx市第三届“我最喜爱的普法员”评选、“成都普法”手机报公益短信征集、“宪法知识竞答”等,区法院王被评为成都市“优秀普法员”。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让干部群众更加深刻地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感受宪法,激发了大家积极参与“普宪”活动的热情,使大家更进一步熟悉法律、认知法律,提升法治意识,为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x年,又欣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和党的胜利召开。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工作,我校根据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广大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开展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为建设“四个安庆”创造有利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市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二、宣传活动
1.成立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了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法制副校长派出所韦所长和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为校办室、政教处处室主任和团委书记以及政治老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宣传、落实、协调实施、总结等工作。
2.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
学校利用电子大屏幕反复播放现行宪法,吸引很多师生驻足观看讨论,深入领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向全校师生发放法律学习材料,组织发动全校教师深入学习实践《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3.张贴法制宣传日活动标语
学校在大门口及显著位置悬挂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做人要诚信 做事要守法”、“学法用法 依法维权” 等宣传横幅、标语,充分利用电子大屏幕,轮番播放10条法制宣传日活动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4.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
利用好校园网站、橱窗、宣传板进行布置,开辟法制教育专栏,使校园内处处见法,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利用校园广播站定期播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更具宣传教育作用。
5. 普法向社会拓展
努力提高家长的法治认识水平,利用校园橱窗向学生及家长介绍法律常识,并结合案例详细说明;学校向学生、家长免费发放中学生安全教育手册,努力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每学期寄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教育孩子要遵纪守法,针对网络的泛滥、虚拟世界的诱惑,提醒家长高度重视网络资源,正确引导子女科学地运用现代科技成果,谨防子女沉溺网络。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你了解宪法么,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吗?来,给你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手册。”“以后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看看这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将告诉你如何维权。”
12月2日上午,区司法局、普法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法院、环保局、人社局等18个部门单位,在百官街道青春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气氛十分热烈。
据悉,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18个部门单位紧紧围绕“法润虞城,宪法先行”主题,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人口发展、土地权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消费者权益、税收、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资料、宣传礼品吸引群众参与,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
活动期间,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达68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360余份,书籍3250余份,宣传礼品287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
这次“12·4”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声势,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法治上虞建设进程,构建和谐上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当天,区人民检察院多名检察官赴崧厦镇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文明选举、规范选举”为主题的专场法治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选举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检察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选举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及举报联系卡,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在全镇营造起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四
12月4日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婺源县公安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浓厚法治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当日上午,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婺源县公安局联合检察院、法院、环保局等部门在步行街口广场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公安部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数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交警大队、中云派出所、太白派出所也先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
交警大队组织宣传科联合赋春中队民警深入赋春中心小学,以“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为主题,为全校近15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交通安全课。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发生在我县中小学生中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事故原因以及如何避免类似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入浅出地为学生们讲解遵守交通法规和提高自我防范的重要性,倡导学校师生拒绝搭乘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等“黑车”。
中云派出所民警在中云中学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法制课上,民警针对初中学生的年龄特点,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以案讲法、以案学法,向同学们详细阐述了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如何避免违法犯罪,如何应对违法犯罪侵害等方面的问题。
太白派出所组织民警和太白镇司法所联合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为现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同时传授了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得到了现场群众广泛好评。
太白派出所还深入太白镇中心小学开展了法制教育讲座,结合一些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同时向同学们介绍了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五
为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武清区法建办积极安排部署全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法治观念,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是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积极推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宪法专题学习;组织相关区级领导参加市法建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三是创新形式,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阵地普法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台、武清资讯等媒体、利用户外广告、led电子显示屏、村(居)法治宣传橱窗宣传宪法法律。通过普法网站、普法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开展宪法宣传,使群众能随时随地接受宪法教育。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将组织区直33个单位和部门在黄庄街道泉鑫佳苑社区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通过秧歌会营造氛围,led电子屏播放宪法标语、宣传片、印制《宪法》宣传日历、折页、购物袋等普法宣传产品和资料发放给群众,引导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学法用法,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六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为纪念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由我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在我校隆重开展。活动主场地设在南校区二食堂前坪,并在校本部升华广场、科教南楼、铁道校区、湘雅校区分别设立由法学院师生组成的法律宣传咨询站。
简短的开场后法学院院长陈xx教授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在场师生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是光荣的法律人,忠实履行法律人的神圣使命,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学习,诚信廉洁,我将倾毕生之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护公民权利、为捍卫宪法的尊严而努力奋斗!
宣誓后开展了文艺表演、现场宣誓签名、问卷调查、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分发普法宣传册等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参与度高。陈云良教授谈到:“中国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非凡,在首个宪法日之际法学院承办的一系列主题活动旨在校园中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制观念,维护宪法权威。中国的法律发展关乎每一个人,希望全校师生都投入到“法治梦,中国梦”的建设中。” 现场还进行了 “中国宪法之路”大型图片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我国的宪法发展历程,包括四部分:晚清的立宪运动、民国立宪的曲折过程、红色革命政权的宪法探索及建国后的宪法发展过程。
12.4当天,我校法学院师生组成的各个法律咨询点向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分发宪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活动现场为全校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学院的师生们从法理角度分析各种行为的性质、效力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运用法律知识为公民解决实际问题。咨询点的法学院团学会主席王远征介绍:“在国家宪法日这个标志性的日子里作为法学学子投入到宣传活动中感觉到无比神圣,希望学以致用,呼吁更多的师生们关注宪法,学法守法。”
本次活动以宪法日为契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全校、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解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和贯彻执行宪法的良好氛围。
背景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七
“你了解宪法么,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吗?来,给你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手册。”“以后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看看这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将告诉你如何维权。”
12月2日上午,区司法局、普法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法院、环保局、人社局等18个部门单位,在百官街道青春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气氛十分热烈。
据悉,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18个部门单位紧紧围绕“法润虞城,宪法先行”主题,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人口发展、土地权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消费者权益、税收、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资料、宣传礼品吸引群众参与,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
活动期间,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达68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360余份,书籍3250余份,宣传礼品287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
这次“12·4”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声势,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法治上虞建设进程,构建和谐上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当天,区人民检察院多名检察官赴崧厦镇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文明选举、规范选举”为主题的专场法治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选举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检察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选举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及举报联系卡,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在全镇营造起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