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防分包合同协议书 消防分包合同纠纷判决书(模板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消防分包合同协议书 消防分包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一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福建省琯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的御景华庭二期项目工程由甲方中标总包施工,本工程分项消防工程由乙方分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分包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分包工程内容: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图纸: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2、乙方承包范围:
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包括材料)。
二、分包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分包工程造价:以审定价为准。
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项目结算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合同造价。
2、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2、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四、施工现场代表
甲、乙双方均指定一人为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过程中双方一切问题的处理解决。
消防分包合同协议书 消防分包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消防通风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包括以下项目:
1、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淋系统;
3、自动报警系统;
4、通风排烟系统;
5、配合厂家及甲方对以上系统进行调试和消防验收工作。
施工范围包括以下项目:
1、管道穿墙穿板补洞;
2、消火栓箱洞口补洞;
3、室外管沟土方开挖回填;
4、高空搭设脚手架;
5、处理与业主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6、积极做好工程过程中的工程签证;
5、做好消防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排。提供标准版面的消防验收资料。
第二条:合同工期
20xx年03月10日——20xx年___月___日(具体以现场甲方定的工期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工程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有不合格的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价款
1、本工程人工费报价如下:
①消防喷淋管道
②消火栓箱
③自动报警系统
④自动报警预埋
⑤桥架
⑥消防水泵房
⑦风管制作安装
⑧通风设备吊装
⑨换气扇安装
以上①-⑨项人工费总价为大写:
2、工程中发生的修改变更,以监理确认的签证为准,人工费按签证金额的_____℅计取。
3、工程人工费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由于本工程现也具备施工,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收到甲方的工程预付款后_____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工作。
2、根据工地进度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支付乙方工程费用大写:__________元。
3、工程施工完工后,甲方支付人工费累计达总人工费的90%,即¥________元×90%=¥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正),含以前每个月所领工程人工费进度款,并于次月1日前发放到施工队。
5、工程调试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工程费用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正)。
第六条:材料
由乙方提请主材、辅材、耗材、劳保用品及产品资料的采购计划,原则上要确保采用甲方的产品供给。当甲方提供的报价高于乙方自行采购价时,按甲、乙方双方的报价的平均加减法,取中间值为定价的原则执行。
第七条:违约及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 %,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规定质量要求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应同装修及其他专业积极配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及安排;
3、工地现场安全教育由乙方负责,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责任:
1、甲方须提供3份图纸;
2、甲方须按时用现金支付工程款项;
3、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及甲方材料原因,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自己调节安排人员的工作;
第八条: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管理,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组织施工,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工地现场按安全要求购买的相关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工程保修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整套系统保修两年,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元)的5%,即¥_________元×5%=¥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正),保修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保修期间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24小时内不能到场的,由甲方和第三方安排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属于产品问题或使用不当及人为损坏的,由甲方或者第三方承担所有费用,乙方负责修复,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终生有偿维修保养。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按手印后即生效;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
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文件复印件做为附件附后。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消防分包合同协议书 消防分包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三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实验楼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并包含灭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喷淋泵及相应泵房内的双电源控制柜、屋顶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桥架等);
2、以上系统的调试和负责有关消防的各种检测;
3、组织对整个消防工程的报验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消防局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报批文件; 4、负责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对所施工工程进行保修;
5、以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以上消防系统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
6、分包人应确保系统功能满足消防部门要求,并顺利通过验收; 本次工程范围不包括:
1、油配电室引来的双路电缆,此部分电缆由其它配电专业负责引入泵房内的水泵控制柜; 2、消防水池、设备基础、水泵结合器井的土建施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需预埋(留)的管、预埋件、预埋套管及预留洞口的施工。此项工作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单;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预埋(留)的`管、箱、盒、桥架及穿引丝的施工,预埋预留、墙面与预留洞的封堵等施工,由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
5、不包含消防室外工程,消防水系统管道出墙米以外的管道; 6、不包括地下消防水池进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消防分包合同协议书 消防分包合同纠纷判决书篇四
甲方(全称): ;
乙方(全称): ;
鉴于甲方对 工程的自动报警、喷淋、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材料及附件、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工程进行分包的需要;要求乙方具有相应的承包资质及技术服务经验与能力,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下述各项合同条款取得一致意见,授权各自代表签订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定 义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术语具有下述特定含义:
1、“合同”是指甲方就自动报警、喷淋、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材料及附件、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工程的承包和乙方签署的协议,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2、“甲方”是子 公司
3、“乙方”是 公司。
4、“合同价格”是指乙方完成了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外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的材料、设备承包、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以及售后服务的价格。包括合同的总体条款和所有附件中列明的双方权利和责任。
5、“工期”是本合同规定开工到完工的时间。
6、“工程文件”是指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以及售后服务后所产生的图纸、手册、软件(软盘或光盘)及其他技术资料。
7、“不可抗拒力”是指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预见的及非人为所能控制的事件。
8、“工地现场”是指 工程施工工地。
9、“双方”是指甲方、乙方
10、“最终验收证书”是指保修期满后,由双方共同签署的认可证书,认为乙方已完成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部分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建设地点:
3.工程概况:
4.设计单位:
5.监理单位: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正式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具体以开工日期顺延 天。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为: 天,具体天数以建设方、甲方的书面要求为准。
三、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工程内容:本合同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外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材料及附件、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工程。
2.承包范围:按邀请招标文件要求完成 工程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设备、材料、附件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及所包括的全部工作以及虽未载明,但为本系统正常施工调试运行所必须的所有配置及相关工作;为保证消防工程顺利通过政府部门验收所应该办理的一切相关手续;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所投入的一切措施。
四、图纸
乙方应根据合同及投标施工图纸、乙方按照标书要求进行设计和优化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该项目工作,使设备性能、安装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顺利通过验收批准。
五、合同价款及调整
1. 合同价为固定总价,等同与中标价,总价为自动报警、喷淋、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防火卷帘全部材料从供货、安装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护保修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材料设备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各种税费、深化设计费、交易服务费、总包配合和管理费(共计合同总价 %)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维护保修期内的维保费用。包括所有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他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按合同规定甲方向承包方发出影响价格的变更通知除外)。
2. 合同价已经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向乙方所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专用工具、测试及所用仪器、耗材的费用,所有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工具由乙方负责运进并将使用后的余料、设备、工具运离工程现场。
3. 本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整;
(rmb 小写):¥ 元;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乙方提出甲方认可并经甲方审定后可调整本合同造价:
(1)增加工作内容:甲方传递由建设方因增加功能或为满足消防验收要求而弥补图纸缺陷增加工程量而发生的并经过确认(设计、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或材料变更外,其余均不得调整。
(2)减少工作内容:在得到建设方及设计院认可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对投标施工图纸进行优化的权力和优化审批权;对于图纸优化造成的成本节约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对于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图纸进行的优化在得到建设方、设计院及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在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后,对于优化所节约的成本的%将作为对施工方的奖励(该部分成本节约甲方仅扣除 %)。
(3)符合本招标文件原则,并经建设方、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共同签认的现场签证。发生上述情况时,乙方应在 日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附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指示)报送监理、甲方及建设方,经监理审核(7 天)后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 天内给予答复。
若因(1)之原因发生工程量变更,变更价格应首先采用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报价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没有相同或类似单价时,以20__ 年《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同时期政府公布的信息价(指主材价格)进行计算。最后整体下浮 %计算变更部分总价。
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承受因物价变动、工资和工程管理费用变动等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新的要求。
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直接费用及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税金、保险等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六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完成的土建工程:按经过会签的设计图纸为完成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设备与安装等有关专业工程的施工作“准备”的“土建”工程施工;
(2)负责有偿提供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水(含消防水)、用电(具体费率和付款方式由乙方与“总包”协商,并签订总包《配合协议》);
(3)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
(4)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以及洽商签证等事宜;
(5)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据此计划监督乙方完成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外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设备安装等工程;
(6)负责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协调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
2. 乙方责任:
(1)分包商应遵守深圳市关于承包工程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并已获得在本地从事承包工作的资格,有关资料虽经甲方审查,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付的上述何责任;
(2)编制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每周向甲方报周报表;
(3)指派经甲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表乙方作出决定;
(4)负责处理现场有关本工程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和洽商签证等问题;
(5)根据施工图纸(包括配套说明、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检查结果通知单和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以及深圳市有关专业规程、规定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和工程隐检工作,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一切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责任和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按甲方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政府文明、安全规范的要求作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积极处理(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7)材料堆放整齐,及时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保持现场的清洁,争创文明施工现场;
(8)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9)自行办理所属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0)每月上报工程完成情况月报表(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
(11)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遵照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如接到指示而未执行时,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2)设备出厂时有保护膜的,未正式起用前,不得去掉保护膜。现场出现损坏须及时修复或更新,并对安装设备的产品质量承担了终责任;
(13)工程未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之前,应作好成品保护工作;
(14)自全部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本工程负责保修,保修期 年,在此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修理;
(15)工程竣工后,提交 套竣工资料及工程文件;
(16)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运至现场的指定地点;
(17)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做好与本工程预埋件、预留空洞等土建施工和装修施工以及其他专业施工分包单位的协作配合。
(18)负责完成本系统必须的或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批文、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等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19)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发送甲方的所有关于工作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通知,乙方亦承担有关相应的责任;
(20)无论何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21)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22)设备安装前,应对相应的准备工作做系统检查,在土建允许的误差内,若与系统设备安装要求不符,则由自己进行剃凿;
(23)图纸优化:乙方有义务对现有图纸提出优化建议,优化建议必须是基于提高系统性能质量和确保消防验收顺利通过之目的。若因为消防图纸缺陷而乙方没有提出优化之建议影响消防一次性验收通过,乙方应承担重复验收的一切相关费用。
七 双方权利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整个工程进行统一指挥、调度,进行质量、进度控制;
(2)乙方的工程款支付须有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签字;
(3)图纸优化:甲方有权对现有施工图纸进行优化的权力和优化审批权;对于图纸优化造成的成本节约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分配。
2. 乙方权利
若由于甲方原因出现如逾期付款、未按有关要求验收设备及工程或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延期交工等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
八 工期调整
1.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作调整。
(1)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
(2)计划工期改变;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况。
上述情况发生5 日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给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14日内给予答复。
2. 除1所列事项并经甲方同意,对于其他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额的 ‰。,同时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3. 施工时间遵循政府有关规定,任何超时工作认为是完成本分包工程必需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九 工程进度计划
1. 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在施工安装之前7 天内报甲方及监理批准。
2. 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一经甲方及监理审定同意,应严格执行。
3. 乙方当月不能完成施工计划,应采取有效措施和下月计划一并完成。
十 工期延误
1. 因甲方原因提出推迟开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2. 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应提前 天提出延期开工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
3.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经甲方同意,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待具备条件时继续施工。
4. 因乙方责任引起的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 工程变更
1. 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或修改设计时,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根据变更通知单组织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存在错误或其他疑问,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办理技术变更洽商。
3. 本工程(或部分工程)如被要求停建或缓建,甲乙双方协商将工程做到合理部位。
4. 乙方如因为甲方原因影响了合同成本或交工期限,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核实无误后将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如果乙方认为所做的变更可能会使自己不能履行合同中义务时,须及时向甲方提出;但在以下情况中,不得发变更通知:
1)对乙方影响行为是在合同规定内做出的,或是由于乙方未能遵照合同要求所必须的义务。
2)乙方合同执行情况是因其自身的失误、疏忽或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而受影响。
十二 材料设备供货
1. 乙方应提供崭新的设备、技术服务和所需的其他事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没有提供或没有达到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性能指标,乙方应免费采取挽救措施,并应担全部责任。
2. 所有材料设备均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最终品牌、型号、厂家提供,并符合规范、设计图纸及系统功能要求所规定的种类标准,提供一切有关质量合格证明;同时所有主材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样品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或委托专门机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合格后送甲方样品库进行备案;
3. 乙方设备材料到工地前,需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监理经甲方和监理进行开箱检查,并核对样品库样品后方可进场,进场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果出现货不对板现象乙方除无条件退货外,还应支付 元/次的违约金。
4. 乙方提供的设备定货应包括足够的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
5. 若设备需要进口的,乙方负责有关手续和相应的费用。
6. 乙方使用替代产品须经建设方、甲方、监理的同意,并能符合有关要求。
十三 双方人员
双方人员设备
1.甲方
(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甲方项目部公章后递交乙方。
(2).甲方委托 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 元,其中如乙方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
(2).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 先生,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投标文件。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 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未经申请批复且迟到5 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乙方应在甲方组织的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吸烟、不得私下谈话、不得接听电话、手机设为振动档或关机、不得迟到(超过约定时间不入会议室即为迟到)、不得早退(未到主持人宣布散会离开即为早退)、不带记录本和笔、不签签到表,否则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 元/人/条/次。
(2).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同时,乙方应在48 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经甲方考核,对图纸、施工方案、建筑做法、变更不熟悉的施工员和技术员。
十四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
(1)乙方组织施工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图纸要求,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作好自检记录。自备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器材,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因数量不足或故障而影响程进度。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
(3)本分包工程要求达到施工安装质量等级:合格。
(4)质量等级评定应根据国家规范执行,若设计图纸有更高规定时,乙方必须遵照,但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5)隐蔽工程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未经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签证不得隐蔽;如甲方现场代表未按时到达现场参加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监理验收签字即可隐蔽,并做好工作隐蔽记录。
(6)如甲方对已经同意的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长时期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8)任何材料或覆盖工程的检查测试须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而上述开启、测试(含修复费用)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合同价内;如未通知甲方及监理,则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工期亦不予顺延。
(9)乙方按协议规定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齐全竣工资料后可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要求;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自政府主管部门签发验收单之日5 天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
十五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监理和总包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颁布的条例,如若违反条例规定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
1.按甲方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政府文明、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2.材料堆放整齐,及时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保持现场的清洁,争创文明施工现场;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应自备消防设备和器材,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施工期间对已由其他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应倍加爱护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十六 调试运转
1 本工程具备调试运转条件时,由乙方提出申请向甲方提交较详细的书面调试运转方案并组织调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调试过程记录),甲方提供必要条件;调试期间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跟踪到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乙方应确保设备调试运转正常。
十七 工程保修
1. 工程保修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签发之日起两年。 年后双方另行协商工程维修事宜。
2. 如果保修期间或在此之前工程发生质量缺陷,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由乙方自费负责维修。为调查上述质量缺陷而支出的费用,首先由乙方承担,待查明缺陷产生的原因之后,由责任方承担。
3. 在保修期内,若非甲方人员误操作所致,则设备及系统损坏应由乙方免费供应并指导安装,同时该设备保修期也相应顺延。
4 .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后, 小时之内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履行其保修义务或处理紧急维修工作。
5. 在保修期结束前,甲方对设备进行全面性能检查并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和解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乙方解决了在保修期内出现的所有技术问题后,甲方应进行认可并发给乙方“最终验收证书”。
十八 工程量核实确认
1 .乙方每月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和监理方收到报告后14 天内核实完毕并通知乙方。
2 .下列工程量不予计算:
(1)因乙方原因返工的;
(2)未经监理核实签认的;
(3)强行施工的;
(4)不能证明合格的。
十九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 工程款支付
1)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按确认进度款的 %支付。
2) 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3) 每期进度款支付 ,暂扣 %,同时扣除由甲方代付款、违约金、罚款;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及已审定的补充预算总额的 %,即停止支付。
4) 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验收通过、竣工资料完成移交并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书”后 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在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 天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两年后,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确认乙方完成应保修的工作内容后 天内付保修金(同时扣除相应责任款)。
二十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顺延工期。
3. 如果乙方不能根据合同按期交工,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拖延1天,按合同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的要求,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 日内无条件退场。
二十一税务
1. 根据xxx现行税法,地方性法规和法令,甲方应负责支付自己需缴纳的税款和其他应付款项。
2. 根据xxx现行税法,地方性法规和法令,乙方应负责支付自己需缴纳的税款和其他应付款项。
二十二不可抵抗力
1. 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诸如台风、地震、战争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情况)而引起合同进度延误,在此情况下,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政府签发的不可抗力的证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就尽力减少事件的影响,尽早恢复工作,双方应尽早协商并确定新的交工日期,并有甲方发给乙方完工变更通知书,确定合同进度向后顺延。
2. 不可抵抗力事件给双方造成任何损失,由各方自行负责,合同价格不得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做任何调整。
二十三仲裁
1. 本合同适应的法律是《xxx民法典》、《xxx建筑法》等相关法律。
2. 双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不能在15 天内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纠纷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3. 法院判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凡产生的仲裁费或诉讼费用,概由败诉方承担。
4. 在仲裁和起诉过程中,除非甲方协商同意合同终止,否则乙方必须执行合同义务。
二十四合同组成部分
以下部分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解释顺序有先至后排列):
1.本合同正文
2.答疑纪要
3.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
4.投标文件
5.有关技术资料
二十五管理和廉政协议
监理例会管理: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 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未经申请批复且迟到5 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乙方应在甲方组织的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吸烟、不得私下谈话、不得接听电话、手机设为振动档或关机、不得迟到(超过约定时间不入会议室即为迟到)、不得早退(未到主持人宣布散会离开即为早退)、不带记录本和笔、不签签到表,否则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 元/人/条/次。廉政: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1.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3)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4)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2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4)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十六合同生效、失效
1 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以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时失效。
2 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单方随意做出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同。
3 凡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按合同第七章,合同的延期超过60 天;
按合同第十九章,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
当xxx门确信乙方已无履约能力时。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合同终止后,应立即终止合同执行但双方有权追究在合同终止前的违约索赔。
二十七其他
1 本工程不容许转让和分包。
2 合同一式 份 正 副,甲方、乙方各执 正 副。
3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时,以签定日期在后者为准。
4 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 日期 :
消防分包合同协议书 消防分包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五
1、 如需在甲方的食堂搭伙,应按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缴纳管理费用。
2、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合同的条款,任保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贰年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5、 本合同双方约定送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6、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四工程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分包合同协议书 消防分包合同纠纷判决书篇六
发包方: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和xxx《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文件的规定及本工程的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安装工程包工合同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工程的内容及范围:
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消防安装工程,包括消防泵房、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排烟系统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竣工结算方式:施工结束,按审计后的决算价下浮 ,不开具发票。
付款方式:
进度款:按月进度付款,付至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65%;
工程结束,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5%;
审计结束,付至工程总价的95%;
余数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两周内付清。
质量目标:合格
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施工
二、甲乙双方的工作
甲方的工作: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负责对乙方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另外组织施工队伍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责任的权力;
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场容的交底;
负责开工前7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二套;
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负责与本工程中业主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
负责组织分部工程和工程验收工作;
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大检查;
技术变更与洽商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乙方的工作: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重罚;
保证工程不进行再次转包;
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
执行甲方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必须保证节假日及农忙期间的连续施工;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负责质量、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按规定办理好施工的各种许可证(包括施工人员的各种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保证按每月的工程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若因乙方原因每月完不成其中一项,损失乙方自负;
将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交甲方工程负责部门备案;
乙方有权拒绝执行项目对安全、质量、工序等没有书面文字交底资料的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与甲方共同商议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
严格按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先进工艺和技术保密;
负责提供当月形象进度报表;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施工扰民、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和环保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扰民、民扰事项,并且承担因乙方原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乙方需提供施工中所用的所有中小型机械及随机所有的电线和配件等;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现场安全规定的移动电箱及照明用灯具、电线等;
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生产例会等。
三、工期
本工程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目标工期:根据业主及现场项目部要求进行调整。
该工程各项工期不予调整,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及除现场条件以外甲方原因影响,可顺延工期,但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签证。
甲方对各部位的完工日期严格要求,以最终完成时间作为考核指标,乙方应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项目。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验收部门依次为:项目质检员、工程监理、当地消防。
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工程所涉及的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法规、图集、法规。
工程质量条件:所承揽范围项目验收合格。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及相关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乙方承诺,在工程施工中,确保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未达到此质量标准,总价中扣除因处理质量问题而增加的费用。
工程质量的定性,以相应的主管部门发证为准。
五、材料管理
所有实施于本工程的乙供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的设施,交乙方后,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按价赔偿。
六、工程款的支付
按月进度的65%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束,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报告后进行决算,经审计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5%余留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2周内一次性付清。
七、结算办法
施工结束,乙方按照完成的工程量,套用内蒙古20xx定额及相关造价的红头文件,进行工程决算。交甲方,经审计后,下浮,作为工程总造价。
八、进度计划
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编制月度计划和材料需用计划;每月22日前上报次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需用计划。
经甲方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一旦下达,必须保证全面完成。如因乙方原因,当月进度计划乙方只完成85%以下,乙方应负责赶工并达到甲方的要求,赶工措施费用乙方自负。
九、工期延误
乙方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该工程。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明显增大(超过20%);
恶劣天气及带来的后果,本款中“恶劣天气”是指降雨量在24小时内多于75mm,降雪量在24小时内多于400mm(午夜至午夜),以地方气象台记录为准;
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甲方收到施工所需继续的指示、图纸或标高,以致影响施工造成工程停工的。
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与业主协商后,书面给出乙方公平和合理的工程和其部分竣工期限的延长和经济损失的赔偿,但上述延长和赔偿应以业主同意就以上延误给予甲方竣工期限的延长和赔偿为限。
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或延长期内完成分包工程,对于甲方实事求是估算出的所遭受的或招致的由上述乙方的失误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偿付甲方等量损失费。甲方应在最早期限给乙方以合理的通知,告知乙方他正在或将要蒙受或招致上述损失或伤害。
当乙方工程进度已变得明显延迟时,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度延迟的原因和其任何部分完成的情况,但此通知并不能减少或降低乙方因此而应负的责任,甲方将视进度延误程度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对工期、质量、安全不满所进行的罚款及给甲方造成不好影响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各项制度、规章和规定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循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于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
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从施工作业面清运至施工现场内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地方市政府规定的限制。乙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将要遵从现有法律规定、业主、甲方的限制。
十一、安全
本工程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发生频率低于2‰。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xxx、地方政府、地方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
乙方负责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进场队伍在50人以上设一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设2名专职安全员,250人以上设3名专职安全员。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尽力施救,甲方予以协助。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一年,在工程验收后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修合同,保修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甲方在乙方余留工程款中扣除,待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三、退场
在甲方与乙方的雇佣关系解除或分包工程完工或双方未能就本分包工程的后续工程达成协议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五天安排有序撤出施工现场。乙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分包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
十四、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洽商、变更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甲方收到业主的图纸后提供的施工图纸;
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十五、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附于本合同,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对乙方所下罚单需由乙方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甲方项目经理部商议,乙方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3日后自行生效,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甲乙双方上级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用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结清工程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宣告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分包合同协议书 消防分包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七
发包: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xxx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条款,结合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 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范围:楼内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
二、工期:本工程开工自xx年5月10日开工,至xx年1月30日,共计260天(9个月)。其余工程项目随总体建筑工期进度施工,工期另定。
三、工程及相关产品质量
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设备和工程质量满足消防验收标准,如因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设备影响工期和验收延期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合同价格及承包形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格:工程价款总额:材料费总额+(材料费总额*42%)以现场安装实际量为依据。
(1)材料费:所购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单价和数量由甲方签字确认。
(2)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运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材料费的基础上增加42%计算,不另行计费。
3.本工程甲方要求乙方开具材料购买全额国税发票,有关公司开具地税发票由乙方编制人工工资表。
五、图纸
开工前七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六、工地代表
1.甲方建设单位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2.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负责人
如需易人,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3.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乙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八、乙方工作
1.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元,作为对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按工程安装进度完成量(每栋3万元)无息退还乙方。
2.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如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工伤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5000以上由甲方负责。
3.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5.如无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6.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应及时修复,属产品质量问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均由甲方承担。
7.工程结束后由,由甲方办理消防验收的全部资料,向消防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乙方配合和协助,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施工组织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施工暂停责任
a)因他方施工进度缓慢即非乙方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赔偿乙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b)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甲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c)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d)乙方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均由双方另议。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材料费用和人工安装费用等一切违约费用开支。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可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度,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
6.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
7.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要保证质量,须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进场时双方验收,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甲方有异议,应进行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与合格证与检验报告不符的,由乙方承担。
8.甲方应在乙方工程结束,调试合格的24小时内签字,甲方协力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十一、工程款依据及调整
1.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材料费(含辅材)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材料价款清单为依据,运输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按材料价款总额的42%计算,材料费+材料费的42%为工程造价总额,不另计算其他任何费用。材料附表为工程造价的依据,如果材料用量出现增加和减少情况,按双方现在确立的计算方式计算。
2.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二、竣工与保养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乙方应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资料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在约定的日期内不组织验收,或是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均视为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已经认可。
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在十个有效工作日内将结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应在二十个有效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并由双方签章,经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后,甲方拨付工程结算款给乙方。
4.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保修一年,期间如属配件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如属不正当操作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满后支付乙方。
2.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三、工程款付款方式及结算:
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工程价款给乙方:
1.合同签订材料进场后十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完工后十日内付合同总造价的30%。
3.工程全部(年前完工)安装完成三十日内付合同总造价的20%。
4.工程通过甲方和有关部门初检验收合格后,甲方在6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余款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支付乙方。
5.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满壹年,保修期满后合同终止。
6.工程进程中,按甲方要求增加的本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项目追加款,甲方应在下达书面通知的十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工程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十五、其他
1.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分包合同协议书 消防分包合同纠纷判决书篇八
甲方:
乙方: 浙江新世纪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第一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建;为圆满完成该项目,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责权利,根据《xxx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 工程名称:汇景广场
(二) 工程地址:上饶市凤凰大道(交警大队旁)
(三) 建筑面积:
(四) 承包范围:汇景广场1#、2#、3#楼(裙楼1、2、3、4层及地下室、负1、负
2层)
1、消防工程报警系统
2、消防工程自动喷淋系统
3、消防工程防排烟系统
4、消火栓系统
上述系统材料、设备的成套供应、安装及调试,系统竣工验收合格起免费保修一年。(注:不含消防水池;消防系统弱电部分安装由乙方负责,强电由甲方负责;甲方将强电送到消防控制室配电箱内和水泵房水泵控制柜内。)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及保修一年的形式,承包上述系统工程。
(二)付款方式:
1、套用江西省2004年安装定额及相关文件取费。
2、材料按江西省市场价格信息(注:以当地当月信息造价结算)
(三)工程总造价暂为: 元(大写:人币 元)。
(四)由于甲方前期原因导致乙方增加的工作量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应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制定。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使用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法规:《xxx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件》及有关法规。
(三)适用标准、规范:
1、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
3、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4、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5016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6、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四条:图纸及甲、乙双方现场代表
(一)图纸提供套数:甲方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图
(二)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双方均应妥善保管图纸
(三)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第五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 日
竣工日期:
工期:乙方施工队全面进场后 个月;
(二)其它:
1、因前期工作未完工,或工作场地有障碍物,施工用水、用电未接通,经双方协商,工期可以顺延。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工期可以顺延。
3、因甲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由甲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负责提供和购买工程的全部材料和设备,所有材料必须执有出产品合格证;设备必须出示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合格检测报告。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
(二)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工程量的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额的90%,验收合格后(注:验收合格以拿到消防验收意见书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工程总造价的 97%。
(三)剩余工程总造价的 3%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 7日内付清。
(四)在合同签订后,除遇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浮外,无特殊因素,乙方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由乙方造成的误工或在验收过程中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乙方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乙方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施工协调、监督,并尽力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
2、安排好乙方的办公和施工以及材料堆放临时占用的场地。
3、提供设计和施工中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
4、协助组织对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图施工并达到消防验收标准。
2、做好施工的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维修资料等交工文件和附件一并移交甲方。
3、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清洁、道路通畅、器材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5、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6、负责对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第九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销售许可证等。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做好质量自检记录。
3、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4、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叁套。
5、经验收检查工程需返修,则以返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6、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备,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期十五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
第十条:其它
1、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不利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双方因其中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的一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双方协商解决。
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条例规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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