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律师年终个人工作总结简短(三篇)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律师年终个人工作总结简短篇一
一、搭起机构架子,尽快进入角色。
司法所刚刚于今年3月份成立,成立之初,各项工作都是从头开始,为使**司法所能及时高效运转起来,在区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全力开展司法所“开张”的准备工作。
一是落实了办公场所,并配备了电脑。由于办公条件紧张,现在暂时与乡综治办一起办公。
二是刊刻并启用了“**司法所”、“**畲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章印。
三是在乡政府大门口开辟了一块“普法专栏”,将**司法所成立的时间、所长姓名、手机号码、司法所职责等向公众予以公布。同时在办公桌上放置了工作职责牌。
四是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账、表、册等工作资料。
五是召开了全乡村级调委会主任会议,对今年我乡的司法调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过以上五方面的工作,**司法所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完成了正式运转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乡广大群众对**司法所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力量。
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司法所的两支分别负责法律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基层队伍。在**司法所成立以前,这两支队伍虽然已经成立,但是他们具体的执行水平有限,没有经过培训。**司法所成立以后,对原有的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进行了调整,新成立了乡“xx”普法宣传员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将一些年纪较纪、工作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充分到这两支队伍中。
新成立的“xx”普法宣传员队伍有人员178人,村级调委会有85人。并于今年的9月12日对全乡的普法宣传员进行了培训,对全乡今年的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邀请参加了以往普法工作的人员来培训班上为大家上课。于今年的5月28日和8月13日对全乡的人民调解委会队伍分两批进行了培训。
经过培训,两支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据统计,今年经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达36起,比去年增长11%,口头调解成功至少在50起以上,有效扼制了矛盾纠纷恶化的势头,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
三、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
司法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所本着“有来访必接,有问题必答”,认真对待每一起矛盾纠纷。今年,在司法所共接待1起纠纷来访,下到村组会同村组干部共同调解矛盾纠纷共23起。全年共调解成功5起纠纷,都属林业纠纷;1起赡养纠纷未能调解成功,告知其在农历每月的初九来**巡回法庭给予调解。
四、掌握“释教”人员,做好“安帮”工作。
于今年6月份对全乡近5年的刑释人员和近3年的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及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xx年至xx年全乡有刑满释放人员23人。其中农村籍20人,城镇籍3人;落实责任田20人,从事个体经营3人;在家务农4人,在本地工作3人,外出务工14人,去向不明2人。
xx年至xx年解除劳教人员1人,农村籍,已落实责任田,在家务农。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档案,并安排了由村治保主任、公安派出所挂片干警、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4人安置帮教工作小组。
乡司法所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暂时无法直接了解到的,通过村组干部和家属了解,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公安派出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列入了重点人口管理对象,及时办理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同时积极帮助在家务农的刑释解教人员联系务工单位进厂务工。
五、大力营造氛围,抓好普法工作。
今年是“xx”普法的第一年,也是“xx”普法的关键之年,今年普法工作成效的好坏将会对整个“xx”普法工作的成效有着很大的影响。
一是全面完成了“xx”普法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和“xx”普法考试工作。全乡有30个单位,249名干部职工学习了《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并全部通过了“xx”普法考试。
二是在中小学校开展了2场法制教育讲座,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
三是利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图片展览板,在全乡的中小学和圩镇上开展了为期7天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前来观看的学生和群众很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是出了2期法制宣传刊,分别对《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宣传,印制了500份法制宣传单分放至各村(居)委会,向群众宣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农民维护”、“土地承包、征地补偿、房屋宅基地”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是积极协助区局12月5日在我乡开展的全国第六个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乡土管所、计生办、林管站、工商分局参与到普法宣传活动中。当日前来咨询的群众达1000余人次,散发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单500余份。普法宣传日活动的开展,为我乡群众带来了一顿丰盛的法律知识大餐。
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区局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离**的干部群众的期望还有比较大的一段距离。在新的一年里,我所将继续坚持“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工作宗旨,变矛盾纠纷找我为我找矛盾纠纷,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真扎实干,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律师年终个人工作总结简短篇二
20xx年,本人工作以诉讼为主,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为辅。诉讼仍旧以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案件为主。空话少谈,举例3个例子,如下:
一、教师控告学校违法解聘获胜诉。
20xx年10月,本人代理了谌卫军诉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的劳动争议案件。这起案件虽然不属于重大疑难案件,但是20xx年是学校教师劳动人事争议频发的一年,因教师个体对思想价值、教学理念的追求,导致学校和教师关系紧张,最终引发多起风波。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本案也就有了鲜明的时代特征。
此案20xx年11月26日上午在余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参加了的庭审并提出了如下六个方面的代理意见:
1、被申请人考评行为没有事实依据;
2、“教代会”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3、《考核办法》严重违法;
4、《考核办法》不仅违法,而且荒诞;
5、调岗、解聘行为违法、且非常不合理;
6、余杭区教育局的回复没有证明力。
以上六个方面的代理意见获得仲裁庭的认可,仲裁裁决被申请人余杭区安吉路良渚实验学校的解聘行为违法,为谌老师的维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本案昭示:学校领导在管理模式中应当放弃“官本位”的落后思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治校。教师面对学校的违法乱纪行为,应当勇敢站出来,运用法律途径,合法维权,以求维护自身利益。
二、外来农民工控告镇政府人身侵权获胜诉。
20xx年11月,外来农民工韩某在浙江温岭某镇途径某桥时,不幸坠落河中溺水身亡。受害者家属委托本人维权。经本人对事故桥梁的缺陷进行现场勘查、认证,并对相关法律进行了认真分析,判断某镇政府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本人代理受害人家属在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某镇政府告上法庭。
值得一说的是,由于韩某落水的地方地处偏远,事发又在傍晚,周围没有摄像头。“韩某是否在桥上坠落河中”,是一个很大的争议焦点(庭审中也是围绕这个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事故发生后,本来有很多目击证人和围观群众,但是家属当时没有注意联系证人。等到委托本人维权时,一个证人都联系不上,于是本人耐心寻找事发时候的目击证人,在事发现场周围的居民区挨家挨户地上门寻觅,同时建议受害人的亲属在当地到处张贴告示,最终联系上了宝贵的证人,获得目击证人的同情,并勇敢站出来作证。
本人认真分析事故现场和案情,当庭提出了以下重要观点:
1、除了后岸闸,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落水;
2、后岸闸外围区域没有落水条件;
3、施救现场情形可以证明死者从后岸闸缺口中落水;
4、步行时间吻合落水时间。20xx年11月5日傍晚6点前后,死者还在家中熬猪油,六点半左右,死者从住处(下村文明路27号)步行出发到事故地后岸闸,从两地距离分析,行走时间至少需要20分钟,死者落水的时间恰好吻合这个时间点;
5、死者尸体擦伤痕迹。从公安机关法医学检验鉴定书上看,受害人左季肋骨区见一10。0cm×8。0cm擦伤,两肘背见散在擦伤。这些外伤痕迹的产生,是因为受害人从后岸闸缺口处掉落时,身体和闸口石板发生了摩擦碰撞。综上五个方面的分析,可以证明受害人必然是从后岸闸闸口中掉落河里。
本人的以上观点获得法庭的支持,本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认定镇政府存在过错,并判令镇政府支付巨额赔偿金。
三、为下沙某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动法非诉讼服务,化解多起矛盾。
除了办理诉讼案件,本人还为下沙某劳务公司提供劳动法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化解多起劳资纠纷。例如:某工人上班途中不小心摔伤导致骨折(非交通事故),该工人咨询了所谓“专业人士”后,一口咬定“属于工伤”,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数万元,后来冲突愈演愈烈,长达数月未能解决矛盾,严重干扰了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用人单位咨询本人后,本人经分析认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条件,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没有赔偿义务。由于伤者对用人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存在偏见和不信任,本人给用人单位提出如下建议:双方一起到辖区的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当面咨询工伤认定科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办法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于是用人单位派人事专员陪同伤者以及伤者的亲属一起到了辖区人社局,该局工伤认定科现场明确告知伤者该种情形不属于工伤,并当场出示了法律条文。经过耐心疏导,加上用人单位出于同情给伤者若干慰问金,终于化解了本次劳资争议。本人处理法律纠纷的方法也获得了顾问单位的好评。
作为年轻律师没有机会办理重大案件,以上成功案例,也令我能成为律师而自豪。聊聊数语,以作上年度总结。
律师年终个人工作总结简短篇三
xx年已经邻近尾声,回望xx,既有幸福的欢欣,又有失败的苦恼,自xx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经历经了5年,从初出茅庐的懵懂少年,到如今的人到中年,感慨万分。
在xx年,我继续在民商法领域内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我的文章《试论中国的社会法律援助》在xx年《山西青年》杂志第5期上予以刊登,并列入了中国法学会社区法律制度专项课题项目,同时,又通过博客、空间日记等方式发表了《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受12个月的限制》、《年终奖的定性》、《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的8个问题》、《职工不转移保险,企业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多篇小文章。
在业务实践中,通过对劳动法相关法律的学习以及查询司法判例,结合自己对劳动法律的见解,针对企业的实际需要制作了《签订劳动合同申请》、《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保险转移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员工培训服务期协议》、《员工保密合同》、《合同签订和履行指引》、《竞业保密协议》、《劳动合同书》、《各类假期制度》等规章制度,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在法律适用和企业实际需要之间寻找到了平衡点。
在诉讼领域,全年案件除一件被驳回起诉不予受理外,均以当事人胜诉或达成和解结案,即有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不当得利、劳动仲裁等常见案件,还有侵犯知识产权、公司解散纠纷等案由。在经办案件过程中,诉讼中做到及时跟踪案件进展,诉讼后能够与当事人进行释法和沟通,做到能不上诉就不上诉,能和解就和解,将矛盾消化在诉讼过程中。全年无投诉,无退费,当事人无不满意。
在所务上,尽我所能,在xx年度的年会和律协组织的年会上,我编辑的新年贺词视频,得到了与会同仁的一致认可。在日常业务学习上,将投影和ppt结合,我本人主持的《遗嘱见证和注意事项》业务学习获得了所领导和同事的认可。无论是所还是同事的要求,我能够尽我所能,一帮到底,尽一份薄力。
利用qq群的便利,及时整理最新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自己的心得,通过群共享的方式予以上传,并通过所群、律师协会群、刑事辩护群、劳动与社会保障群等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积极参加律涉外律师委员会的工作。
在公益事业上,继续在各xxxx律网上上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同时,也通过案例说法、律师解答、电话咨询等方式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尽到了律师的一份责任心。
不足之处就是案源有限,不能形成固定而长久的法律顾问单位,没有稳定的案源,能够开展的业务领域有限,特别是对外沟通和业务拓展能力有很多欠缺,需要继续予以加强。
希望20xx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