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典伴我成长主题作文(三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典伴我成长主题作文篇一
看着那本已经有些破损的,我曾经爱不释手的书,《第一本法律漫画书》,心久久不能平静,或许儿时的我,只是被他那精美的图画,生动的文字所吸引,以至于每次看到它,耳畔总是想起妈妈常说的一句话“先成人,再成才”,以至于每次翻开它,脑海里都会浮现‘法律’这个既熟悉又有些生疏的词,就像恋了几世的情人,不曾相见,却早已在心中影影绰绰。
渐渐长大,深情抚摸着它的书皮,是它让我明白我与法律相识已久,法律,就好像无形的风,一场清清凉凉的雨,那带着青草般甘甜的空气,一个从我出生便陪伴着我的保护罩,那样的近,又是那样的远,不曾相逢,却已经相识!
法律,就像一杯清泉之水,清而澈,凉而柔,在我需要他时自心底源源流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法律,还让我懂得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懂得了言必信,行必果,懂得了怎样去更好地保护自己,懂得了怎样去克制自己,开导自己,不因为电脑的诱惑踏入网吧,不因为金钱的诱惑而误入歧途,使我不禁想起拘留所中,因为一时的不理智,不少追悔莫及的身影,不禁叹息,不要等到坠入绝望的深渊,被伤得体无完肤之时,才想到补救,却已经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最容易因一时的心血来潮,冲昏了头脑,受到邪恶力量的摧残。让我们坚信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做到多读书,在书中坚定自己的梦想,在书中学会怎样保护自己,在书中学会保尔·柯察金钢铁般的意志!
又是那样平静的'夜晚,月光幽幽地照在纱窗上,悄无声息地洒在地板上,我趴在书桌前,孜孜不倦地看着那本儿时爱不释手的书——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让法治之光照耀大地,让法治之花漫山遍野,让法治伴随着我们,健康成长,让法律在知识的浇灌下,长成参天大树!
民法典伴我成长主题作文篇二
法律好比一艘大海上的船,在船上活动的空间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那是一个闷热无比的夏天,当时我还只有九岁,上三年级,可那天发生的那件事情,现在回想起来都还心有余悸,想忘记都很难。
早上7:20分,妈妈像往常一样开车带我去王昕老师家学习钢笔字。空气中没有一丝风,妈妈就把车窗摇下半截,顺手把包放到了副驾驶上,我像往常一样坐在车后排。
车子徐徐地开到二号街拐弯处,这时前面有三名男子,大约有三十岁左右,正面向我们走来,。妈妈使劲的按喇叭,可是他们没有一点儿避开的意思。眼看就要撞上了,突然中间的一名男子蹲了下来,妈妈急忙踩刹车停了下来,以为碰到了。谁知一看,原来假装在系鞋带。而另一名男子来到了妈妈的窗户边,对着妈妈指了指自己的腿,妈妈以为撞到了那个人的腿,于是把窗玻璃拉到了底线,对着那人说:“不好意思,有撞到了吗?”而那个人却一言不发的,只是又指了指自己的腿。妈妈突然觉得眼前有个黑影一闪,就警觉的把目光瞄到了副驾驶上。啊!糟糕,包不见了!再抬头一看,却被眼前的一慕惊呆了:刚刚三名男子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而此时还懵懂无知的我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半天才恍过神来跳下车,一边往街后面跑去寻找,一边大喊:“有贼啊,有人抢包啦!”而此时妈妈也下了车,立即引来了很多好心人:“哪里有贼,哪里有贼?”妈妈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大概讲了一遍,那几个好心人迅速往街后面去寻找可疑人物。可那几个坏蛋早已跑得无影无踪,而那时九岁的我只能让坏蛋逃离我的视线,而我却无能为力!
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做战斗吧!那些不法分子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为自己犯下的种种罪行终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加强对青少年教育是一门必修课。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民法典伴我成长主题作文篇三
12月20日下午两点的`班队课上,北郊小学3--6年级开展了《法制教育》的活动。
最近,许多关于法制问题的案例不断出现。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知识,在班队课上,就讲了发展方面的知识。你看,六一班的同学们个个都聚精会神地看着。
法制分为很多类,如:宪法类、刑法类、民法类、行政法类、劳动法类、知识产权类、环保类、司法诉讼程序类、文物保护类……
老师第一个讲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说:“我们再来看一看一些实例。”那个故事讲了13岁的小花因为家里贫穷,所以退学了。老师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上面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九年的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这样做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
接着老师又告诉我们“拾金不昧”也是有法律规定的呢!“拾到他人物品可以不还吗?在一个社会中,不是每个人都有高尚的道德,所以在拾得他人遗失的物品后,有人可能会拒绝返还。对此,法律的回答非常明确。《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即拾得物品,必须返还。我们从小就应该养成不贪便宜的好习惯,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最后,老师还讲了《宪法》:“尊敬老人、孝顺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接着老师让同学们制作一张法制手抄报,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讨论着,个个都开心极了!你看!
让法制伴我们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