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义务教育法学法心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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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学法心得篇一
通过学习教育法,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更是让我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应该改善的地方,以及要努力的方向。
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用心去教好每一位学生,不能够把自己的情绪带进课堂里,应该克制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当学生很吵,课堂纪律不好的时候更应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能向学生宣泄自己的不满,而应该保持头脑清醒,用平和的方法缓和学生的情绪,抓住控制课堂的主动权。
言传身教,对老师来说非常的重要,有很多东西我一时间不能够把它教给学生,但是我们可以接住自己日常的行为教导学生、引导学生,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感染学生,带动起学生,以求达到目濡耳染作用。
在管理班级的时候应该制定好严厉的奖惩制度,让学生有章可循,有矩可守。对学生不能一致用软的方法,应该软硬兼施。培养好班干部,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左右手。
在教导学生的时候,方法要多样,不变的就是要耐心。不同的学生要用不同的方法教导,对于比较内向文静的学生就应该语气平和地教导他们,先让他们找到自己不好的地方,再鼓励他们把缺点改正过来;而对于调皮捣蛋的学生,对他们就应该要严厉。一把钥匙就只能开一把锁。
教育和学习都是无止境的,我应该不断地学习、总结和反思,在实践中不断取得进步。
义务教育法学法心得篇二
首先,感谢民建州委给我此次机会,能够参加民建四川省委举办的青年会员思想教育报告会的学习,我深感荣幸,也十分珍惜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在报告会上,绵阳民建会员马远学20年如一日坚持尊老助残、扶贫助学、拥军爱民的先进事迹深深打动并震撼了每一位在座会员的内心,也让我在无比叹服的同时深受鼓舞和教育,对民建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使我更加相信我们民建是一个有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和感染力的组织,更是一个有着光荣革命历史的组织!
通过两天的学习,我认识到身为一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民建会员,实际上是一肩双责,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四讲”:
一、讲政治。身为民主党派成员,要清醒的认识到有了共产党的领导,民主党派才有生存和发展的前途,才有了施展才华和实现抱负的舞台。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意义。真正把“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思想统一到中共中央决定精神上来。要始终与党委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
二、讲规矩。古人云:“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身为民主党派成员,要常怀对规矩的敬畏之心,时刻保持清新的头脑,牢记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遵纪守法,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守纪律、讲规矩,是思想上的主线、行动上的标杆,遵守民建纪律,服从组织决定,才能使我们增加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保障民建健康发展与成长。
三、讲道德。做德才兼备的民建会员。在认真吸取并发扬优良传统文化,讲仁爱、讲诚信等价值观的基础上,做到三正:(一)心正。心正,外环境和你就是“鱼水关系”;心不正,外环境和你就有可能是“油水关系”,甚至是“水火关系”。我们不能走邪路捷径,要做不浮躁,不急功近利的民建人,一步一个脚印,积累经验,脚踏实地方能仰望星空!(二)行正。如果不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就会容易为饭局所累,为糖弹所击。我们要约束自身行为,时时以“行正”律己,否则就会被社会唾弃、群众记恨,受法律制裁、群众谴责。(三)事正。团结不是一个口号、一篇文章、一首诗。团结是我们改善关系的一种手段,更是我们工作能力提升不可缺少的一种精神。年轻的会员要学会分享,一个人的努力是很难成功的。只有学会与他人合作,增强团队意识,做一只合群的大雁,才能使我们的民建飞的更高、更快、更远!
四、讲奉献。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的形势、肩负的任务和所处的环境决定了哪里都是奉献的战场。政府就是服务,服务就得奉献。身为一名有着行政事业编制的民建会员,要带头讲奉献,心中始终装着人民的利益,不断加深与群众的感情,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的奉献,不在于规模多大,而在于能坚持多久!持之以恒,方能实现“中国梦”!
最后,再次感谢民建州委和三、四支部领导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我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义务教育法学法心得篇三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做老师就应该是懂法、守法的老师。因此,利用空余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教育法》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通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越来越重视。为了让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学,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买学区房,北京的一个妈妈甚至花十万元买了个门洞,为的是孩子有个好学校上。再有就是家长为了孩子能择校,周六、周日给孩子报很多班,为的是拿这证书和那证书,使他们成为进中学的敲门砖。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教育中的热点问题,在《义务教育法》中都有了明确的说明,我相信教育将走上规范的法制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