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读后感500字(大全4篇)
读后感是种特殊的文体,通过对影视对节目的观看得出总结后写出来。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余华《活着》读后感500字篇一
福贵身经曲折,从一个不羁放纵的阔少爷到落魄成为贫农阶级,从家庭美满到家破人亡,送走一个又一个的至亲,最后只留下自己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孤独的消失在转瞬即逝的黄昏夜幕中,我能想象得出那是一幅怎样凄凉的画面,人啊,因为活着而活着!
春生身经百场战役都活了下来却受不了因为“走资派”被红卫兵的耻辱而自我了结。只要自己还热爱生命无论遇着怎样不堪的命运都昂扬的活着,而当你对这世界再无期待时便是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生活没有让我们大多数的平凡人遇见大风大浪,已该感恩戴德,而我们却因为不甘平凡而常常抱怨,忽视人生中很多细节上的美好。
相比福贵所经历的一切,我们生活中那点儿苦闷又算的了什么?那不过是漫漫人生路上的一点浮尘罢了。而我却因为这点苦闷常常迷失了方向。
余华《活着》读后感500字篇二
一本从头到尾都在死人的书,居然取名叫活着。这跟青春疼痛系列——郭敬明小说中翻到最后一章突然全军覆没的死亡不同。余华写的死亡,是耗。耗尽最后一滴血,还有一丝微妙的希望。福贵和一支老牛,在田埂上唱着歌,继续熬着。
苦的连叹息都没有,却还有宽慰的理由。
不知道一夜暴富是什么感觉,当然也不知道一夜落魄是什么滋味。2011年长沙的街头有个拉小提琴的卖艺者,只会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看起来最多40岁,中等身材,头发已经全白。总是站在步行街的哈根达斯门口,拉着他的小提琴。不知为何,每次路过都会伤神。
过了不久见报,他曾富商。08年股市大跌,财产散尽,妻离子散。在富时唯独学了小提琴,练了一段时间,只会这一首。如今住在下河街那片破旧的房子里,和其他同样落魄的人一起。
他的琴,拉的很动人。后来被哈根达斯赶走,又挪到悦方门口。总是一件干净的白衬衣,球鞋。站在他旁边几米,会感觉整个坡子街安静了下来。心中想起许久不见的那个人,想起自己曾经美好过又失去的东西,在眼眶湿润之前,毕恭毕敬的在琴盒里放上五块钱,然后离开。
他的自称陈伯,许久没回长沙了,不知还在不在。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
余华《活着》读后感500字篇三
勇气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在生离死别面前,离去的人不用担心世间事,而生者却只能被迫来承受这一切——在这冰冷的人世间继续努力活着,带着失去悲痛和对明天的希望。
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总是给底层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迫使他们去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底层百姓,他的一生可以说是当时中国几万万人的缩影,命运之神似乎从未眷顾他,可以说世间的苦难都让他经历了,他的传奇人生令人叹服。
福贵最初是一个典型的二世祖,每日进出赌场,挥霍家里的积蓄,家中那贤惠漂亮的好妻子家珍怎么劝都没用,福贵依旧吃喝嫖赌,最终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妻子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为命。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所幸家珍在产下儿子有庆后,又回到了他身边。但上天还是不愿放过他,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辛辛苦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这本就十分坎坷了,但在此之后福贵又经历自然灾害,女儿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的儿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在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行渐远,沙哑悲凉的歌声从远方依稀传来,橘红的落日在土地的尽头缓缓落下……
“少时锦衣玉食不知愁,待到中年尝世间酸苦,老年无人与我度余生。”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慨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在一次次打击之下他都顽强的活了下来,带着失去亲人的悲痛和对未来活下去的希望。
生命如此脆弱,人生饱经沧桑,但永远也不要失去活下去的希望。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只剩自己一人孤苦伶仃萧索悲凉,也要咬紧牙关,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去。
因为活着,就有希望!
余华《活着》读后感500字篇四
日子像细沙般慢慢从指缝中划过,转眼步入工作岗位已经一年有余,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唯有读书方能使自己身心得到沉淀。最近有朋友偶提起《活着》这本书,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与大学初读时相比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如今,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应是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
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军队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才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苦难仍没准备放过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