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4篇(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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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篇一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干部带头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部门协作与上下联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教育引导与惩治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对象
生活和居住在坡妹镇境内的所有城乡居民、非坡妹籍人员、国家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
三、工作重点
针对全镇滥办酒席、厚葬薄养、铺张浪费、人情攀比、“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进一步革除陈规陋习,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一)整治滥办酒席
不操办除婚嫁酒、丧葬酒之外的其他酒席;婚嫁酒、丧葬酒应提前向所在的村(居、社区)申报。
1、婚嫁酒席
(1)婚嫁酒席的操办必须是本人、子女或有法定抚养权的人结婚。不能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为他人操办结婚酒席。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予批准操办婚嫁酒。
(2)严禁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操办酒席。离异父母为子女操办酒席的只能由一方在一地承办。非酒席操办当事人,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或理由另外约客收礼。
(3)婚嫁办理时间不超过1天半。
(4)主张积极向上,文明婚风,抵制低俗婚闹。
(5)婚嫁请客原则上不超过30桌。
(6)倡导“礼不过百”,即:每位亲戚朋友送礼不超过100元人民币(由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定)。
(7)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避免造成污染环境和经济浪费。
2、丧葬酒席
(1)丧葬酒席的操办必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负责赡养的鳏寡孤独亲人的丧葬。
(2)丧葬停灵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确因特殊情况,经报备审查同意后,最多不超过5天(即从去世到下葬不超过5天)。
(3)丧葬办理全过程不得请代哭和进行低俗表演。
(4)堂祭对象为直系亲属(符合堂祭直系亲属较多的鼓励“合多为一”,不主张多帮堂祭),其他非直系亲属人员不得开展堂祭(由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定)。
(5)每次堂祭对象约客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6)倡导节俭,每次堂祭对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糖果祭品不超过3桌(由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定)。
(7)丧葬酒操办的要求与全镇殡葬改革相关规定不符的,按照殡葬改革的规定执行。
(8)倡导“礼不过百”,即:每位亲戚朋友送礼不超过100元人民币(由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定)。
(9)文明祭祀,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浪费。
(10)非亲属不得发放孝服孝帕。
3、申报审批
(1)申报。婚嫁酒采用书面申报方式,由当事人在婚嫁办理前15日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村(居、社区)申报,领取并填写《坡妹镇村(居、社区)群众操办酒席事宜申报备案表》,注明办酒时间、地点、事由、范围、规模、疫情防控等。丧葬酒采用书面或口头申报方式。书面申报,逝者家属需带本人及逝者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件到村(居、社区)申报,堂祭对象也需到逝者所在村(居、社区)申报,领取并填写《坡妹镇村(居、社区)群众操办酒席事宜申报备案表》,注明办酒时间、地点、事由、范围、规模、疫情防控等;口头申报,逝者亲属或丧葬操办人先向所在村(居、社区)口头申报,简单陈述情况,由村(居)民委员会作好申报,在逝者安葬后5天内按书面申报的要求进行补报。国家干部、国有企事业职工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备案。
(2)审批。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审批,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备案。婚嫁酒审批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鼓励当日办结>。丧葬酒书面申报,必须特事特办,尽快审批办结,最迟不超过1个工作日;口头申报,村(居)民委员会必须在8小时内完成调查和口头答复,并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补报资料需在5天内完成申报<鼓励当日办结>。
(二)整治厚葬薄养
1、大力倡导敬老爱老,采取评选孝老爱亲户、文明五好家庭等方式鼓励全社会孝敬老人、赡养老人,对不赡养老人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
2、老人去世后严格按照滥办酒席整治的规定操办丧葬事宜,反对多方堂祭、反对修建豪华坟墓、反对过量燃放烟花爆竹等铺张浪费行为,引导群众厉行节约、丧葬简办。
(三)整治高价彩礼
坚决反对高价彩礼,制止群众相互攀比。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降低或取消彩礼。若需彩礼的,原则上不超过18800元人民币,过礼方式为转账或者存折交付,不主张现金装盘(由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定)。
(四)整治封建迷信
加强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人员的教育引导,建立封建迷信从业者台账。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从事其他积极向上的职业。对以谋利为目的开展封建迷信,怂恿群众乱办、滥办酒席的道士、先生、摩公,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整治“黄赌毒”
加大对农村“黄赌毒”的打击力度。开展常态化排查,准确掌握涉黄涉赌涉毒人员信息。各村在乡村集市、村寨微信群、户外公益广告、道德文化墙等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对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对象,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村(居、社区)要组建移风易俗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队伍,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移风易俗工作。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2.建立完善机制。乡(镇、街道)要指导村(居、社区)规范建立红白理事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推进移风易俗的有关规定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红黑榜》,对陈规陋习行为及时在《红黑榜》进行曝光,对文明新风及时进行公开表扬。
3.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台帐,做好操办酒席审批工作。依法加强对酒店、餐馆、家政、农家乐、“一条龙”服务队伍等酒席服务行业的管理。村两委和红白理事会要组织群众签订《坡妹镇城乡居民不违规操办酒席承诺书》。严格落实申报审批制度。加强监管预防,发现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处理在萌芽状态。
4.大力宣传引导。组织巡回宣传队伍开展巡回宣传;组织干部队伍进村入户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标语、公告、宣传单、微信等方式宣传。
5.强化社会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受理并处置辖区内违规操办酒席的举报投诉。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规操办酒席,根据举报线索,经调查属实的,对首个举报人实行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6.强化部门协调。镇委宣传部、镇公安局、镇民政局、镇卫健局、镇文体广电旅游局、镇民宗局、镇司法局等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职责,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镇的移风易俗工作。
7.严格工作考核。镇党委将移风易俗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对各村(居、社区)和镇属各部门的工作进行严格考核,纳入目标绩效管理。
8.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滥办酒席、厚葬薄养、高价彩礼、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突出问题的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组干部、社会团体,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五、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篇二
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加强民风建设,有效遏制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x县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培育和弘扬新时代x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村民自治重要作用,创新工作措施和方法,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通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推进移风易俗,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全乡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各村、各部门要把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引导制定村规民约内容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让群众自己管理自己。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尊重不同民族和区域风俗习惯,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不搞强制命令、不刮风、不搞“一刀切”。
(三)总体目标。争取3年时间,全乡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文明卫生饮食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农民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农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到20xx年底,全乡各村普遍修订完善形成务实管用、通俗易懂、执行有效的村规民约,全乡节庆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滥办酒席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新风尚基本形成;到2022年底,全乡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取得决定性进展,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3年底,全乡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建立长效机制,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成为农村群众行动自觉。
二、重点任务
(一)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各村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围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勤劳朴素、勤俭节约、规范节庆等移风易俗内容,指导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各村党组织要按照程序全程主持制定或修订,引导和鼓励村民委员会依据村规民约出台具体约束性措施,对滥办酒席、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早婚早育等不正确的婚育观、天价彩礼、低俗婚闹、薄养厚葬、攀比炫富、不赡养老人、滥食野生动物等进行治理。通过加强批评、教育、规劝、奖惩等合理的处理方式,引导村民遵守相关规定。出台约束性措施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完整履行村民自治等程序。村民委员会每年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规民约执行落实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和遵守情况,村支“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妇联执委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监督。(牵头单位:民政办;责任单位:计生办、纪委办、综合执法分局、派出所、共青团、妇联、各村)
(二)发挥农村基层群众组织作用。监督引导规范村内红白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年人协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运行,完善组织章程和各项制度,广泛开展议事协商,积极组织开展婚丧嫁娶服务、邻里互助和道德评议等活动。以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主题,各村制作童谣版村规民约,让青少年广泛传唱,发动群众撰写张贴家风家训楹联,带动农村群众恪守文明礼仪。在推选农村基层群众组织负责人时,要邀请婚事丧事操办人、敬老爱老机构人员和敬老爱老模范等人员参与。(牵头单位:民政办;责任单位:精神文明实践中心、文旅办、妇联、各村)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党政办要广泛深入报道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的事迹,积极引导树立正确婚丧观和弘扬中华孝道。充分利用乡政务场所、农村集市、村务公开栏、村大喇叭、村文化墙等直接面向农民群众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文明过节、文明办席、节俭办席、厚养薄葬、孝老爱幼、文明卫生饮食等理念,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现代化宣传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监督,坚决抵制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和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设立移风易俗曝光台,做好舆论监督,对先进经验、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和人员及时予以曝光,发挥“惩处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精神文明办、文旅办、民政办、各村)
(四)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把道德教育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工作,调动各方统筹推进,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推进道德宣讲团、“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道德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青年婚育观教育。强化家庭、学校主体责任,让良好道德观贯穿始终,让中华孝道成为公民特质。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倡导文明新风。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和各类人才作用,用嘉言懿行垂范乡里、影响群众。(牵头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责任单位:党建办、计生办、文旅办、共青团、妇联、中心校、各村)
(五)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丰富农村地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繁荣相关文艺作品创作。支持以树立正确婚丧观和弘扬中华孝道为主要内容的各类演出活动,把弘扬正确婚丧观和中华孝道列为文化下乡活动重要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具有地方特色的形式,培育熏染农民群众道德情操。加强对历史遗迹、革命遗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努力保存文化传承的载体和环境。结合农村实际,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农村社会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和社会实践各环节。加大优秀民俗文化、乡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让民俗文化成为宣传展示乡村特色的窗口。(牵头单位:文旅办;责任单位:精神文明办、各村)
(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移风易俗中走在前头。建立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备制度,该向群众公示的要向群众公示。可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对农村党员干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抵制天价彩礼等作出相关规定,发挥好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牵头单位:党建办;责任单位:纪委办、精神文明办、民政办、各村)
(七)广泛开展文明乡风各项实践活动。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敬老月”“雷锋日”“小手拉大手”“我们的节日”等相关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挖掘阐释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民族节日蕴含的教育资源,引导践行正确婚丧观和中华孝道。培育、选树、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推进农村敬老爱老和婚丧嫁娶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让农民群众在参与中改变观念、在实践中提高认识。(牵头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责任单位:民政办、计生办、共青团、妇联、各村)
(八)强化执法部门的刚性约束。加大执法力度,下力气整治农村黑恶势力、黄赌毒、非法宗教、封建迷信、盲目攀比,打击涉农犯罪。教育引导农民自觉承担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对孝道式微等现象加强批评教育,对不赡养、虐待父母、弃养子女、虐待老人、家庭暴力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基层司法执法部门对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派出所、精神文明办、综合执法分局、计生办、各村)
(九)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对于在推进文明乡风建设方面做出表率的模范家庭和先进个人,乡党委可以在精神和物质方面给予相应奖励。支持村级组织通过互评亮榜等方式宣传正确婚丧观和孝道典型。推广积分制改革,对先进典型进行奖励,让德者有得。将村规民约的执行与精神文明评选、村级自治组织成员的选任等先进评选、利益分配、任职条件挂钩,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党建办、民政办、文旅办、财政所、计生办、共青团、妇联、各村)
(十)提升青年婚介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搭建农村青年婚恋教育、婚恋交友、婚姻服务平台。大力发挥村级妇联组织在农村青年婚恋中的“牵线搭桥”作用,鼓励村妇联主席成为农村义务红娘,为农村青年提供婚恋服务,传播婚事婚礼正能量,宣传引导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充分利用农民春节返乡等时间节点举办农村集体婚礼,倡导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引导婚事新办。(牵头单位:民政办、共青团、妇联;责任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村)
(十一)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以乡镇为中心,不断完善服务方式、内容等,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机构。支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对条件适宜的整合提升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农村留守、失能、孤寡老人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广泛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支持成立以农村妇女、低龄老年人为主体的互助养老或志愿服务队伍。鼓励村级组织通过与赡养人子女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等方式,督促子女从经济供养、生活照料、权益维护等方面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高度重视老人感情需求和人文关怀,建立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年人的定期巡访联系制度。(牵头单位:民政办;责任单位:党建办、精神文明办、财政所、共青团、妇联、各村)
(十二)规范农村婚丧宴席举办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村组织乡村“一条龙”队伍建立农村宴席服务队,全员持健康证上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宴席经营主体注册营业执照,依法服务,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加强丧葬活动、农村上坟管理,有序推进农村丧葬改革工作,整治殡葬用品市场,落实婚丧嫁娶、殡葬改革等方面的惠民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精神文明办、民政办;责任单位:党政办、市场监管分局、文旅办、各村)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调研阶段(2020年1月—12月)。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乡广大农村地区营造浓厚的氛围。同时认真梳理、查找本乡在移风易俗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移风易俗新方法、新思路、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倡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规则导则、办理流程、标准要求、奖惩措施等,为常态长效推动移风易俗提供制度保障和纪律约束。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2022年)。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围绕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有序有效推进。同时,要注重培育若干典型示范村,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12月)。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行动与完善机制、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整治当前存在的婚丧陋习等不文明现象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管常态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协同运行机制。民政办、党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考评监督机制。在对各村、各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开展评先树优时,注意了解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相关情况。对文明乡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
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篇三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安排和相关会议精神,按照今年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任务的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在广大农村倡导和树立起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社会新风,通过规范管理服务,着力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广大村民群众更新婚丧观念,规范婚丧行为,遏制不良风气,破除婚丧陋习,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建设xx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共建共享,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根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提升文明程度,使乡风民风美起来、好起来。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结合起来,推进生态创建,弘扬生态文化,坚持生态惠民,坚持文明卫生联创,大力提升精神文明在推进生态建设和卫生整治中的作用。
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加快凝聚工作合力,整合各单位力量,完善提升“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坚持创新发展。秉承客观、科学、礼敬、有效的态度,坚持抓实规定动作与鼓励探索创新相结合,鼓励各单位以创新载体和方式为抓手,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探索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推动形成百花齐放、务实有效、各具特色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
三、目标内容
(一)建立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要以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现象为目标,以扎实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为抓手,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会议制度。在日常运转上,联席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将整理出的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的意见建议、提出的下步工作思路纳入联席会议程,并落实好相关重点任务,确保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达到有合力、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的“四有”目标。
(二)成立农村红白理事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加快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1.在机构设置上。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划分,建立起统一的常设议事机构——红白理事会。规模较大、人口较多的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为村民自治组织,利用现有的村级活动场所依法有序开展工作。
2.在人员构成上。红白理事会成员人数为5-7人,为便于决议,总人数应为单数,基层干部所占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1名,由乡镇挂点领导担任;设理事长1名,原则上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会成员5-7人(含理事长),由在群众中威信高的老党员、老干部及村民代表担任。理事会理事原则上由村“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名,公示7天后,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3.在议事内容上。坚持广泛协商,注重合法有效,红白理事会的议事范围为农村婚丧嫁娶等相关事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议事内容拓展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4.在议事制度上。按照“一季度一期定时议、重要问题随时议”的原则,红白理事会建立常态化议事制度,定期讨论红白喜事操办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关问题。
(三)建立文明结对帮扶制度。要按照领导挂片(点)、部门包村的办法,开展文明结对帮扶。原则上,县、乡领导干部和县直相关单位一把手均要定点联系至少一个村,通过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有序开展。在帮扶结对的方式上,可参照“四进四联四帮”挂点帮扶的安排,不打乱顺序,协调开展工作。各帮扶结对领导和单位均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走访记录,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确保文明帮扶结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定村规民约。要按照协调融合、融入生产生活的要求,将移风易俗的倡议内容融入到村规民约中。各乡(镇)要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制定标准化的村规民约,同时在各行政村的醒目位置、农村宗祠、村级宣传栏进行张贴悬挂,以村规民约的倡导推动作用,使移风易俗的新理念、新风尚在潜移默化中根植于农民群众的内心深处,使村规民约成为新的道德规范,成为摒弃陈规陋习的有效载体。
(五)建立宣传阵地。要以村级活动场所、农家书屋、村级宣传栏等为载体,将移风易俗的制度、标语等进行张贴展示。同时,以《倡议书》、宣传单等形式,在各级新闻媒体和广大农村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文化“三下乡”活动,编排创造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并在广大农村进行演出,从正面宣传教育群众,引导农村形成新风俗、新风尚。
(六)表彰先进典型。要结合道德模范评选、星级文明户评选、文明家庭评选等表彰活动,将推动移风易俗与倡导孝老爱亲、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相结合起来,将在移风易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正面典型人物优先纳入到表彰范畴,通过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形成引领效应,进一步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七)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大力整治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突出问题。同时,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严厉查处婚丧活动中的低俗表演行为。积极推进殡葬法制化建设,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
(八)完善考评办法。各乡(镇)要在参照《xx县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地考核办法并纳入年底目标考评体系中。在考核方式上,坚持重心向下,每半年依据考核办法对各行政村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上报县文明办。对连续2次在考核中排位在后三位的行政村,各乡镇要给予督促并限期整改。
(九)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把推动移风易俗内容纳入今年志愿服务的工作计划,组织各级志愿服务协会在传统节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发放宣传单、义务宣讲等多种形式,在农村开展移风易俗教育。
四、推进步骤
推动移风易俗是今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要坚持常抓不懈。在推进方式上,要坚持重心向下,把工作向基层、向群众身边延伸,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
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调研,收集资料、摸清底数,切实做到“底数清、信息准”,要认真组织填写好《农村红白理事会情况登记表》,并做好归类整理。
(二)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3月底前)
各乡(镇)要参照本方案的内容,结合今年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有针对性制定本地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同时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制度和制定文明结对帮扶表。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内容、具体措施、具体抓手,切实做到思路清、措施实、责任明。
(三)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4月—5月)
各乡(镇)要紧紧围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工作总要求,深入推进工作落实,特别是对照目标内容中的9项工作要求,逐一做好细化落实。4月10日之前,各乡(镇)要实现农村红白理事会成立“全覆盖”,并制定标准化的村规民约和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同时,将《农村红白理事会情况登记表》和《农村红白理事会建立情况一览表》工作台帐汇总上报至县文明办;5月30日之前,全县各行政村要实现有宣传氛围、有工作台帐、有会议记录、有考评办法、有具体成效的“五有”目标。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7月)
6月中旬左右,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将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县各乡(镇)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拖沓的,提出批评并督促其改正。
(五)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8月-9月)
总结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现新提升。同时,对移风易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全面建成“四个xx”的战略高度,担当起历史责任,把倡导文明乡风作为20xx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坚持高位推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从上至下传导良性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注重协调融合。要把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更多更好融入到生产生活各方面。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农村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要发挥好广大乡贤的榜样作用。积极发挥好农村各类新乡贤的带动作用,发挥好乡贤文化根植本土的地域优势,通过乡贤倡导树立文明新理念,形成新风俗;要发挥好村规民约的引领作用。要把推动移风易俗重点内容写入到村规民约、家风家训、行业协会章程中,利用有效手段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新风尚的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厚养薄葬的家庭观念和现代文明殡葬理念,使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陈规陋习。各新闻媒体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对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主动报道各地移风易俗工作的动态和进展,对移风易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加大报道力度,进一步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发挥社会舆论的促进作用。以“党委政府倡导、村民群众自愿”为原则,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工作台帐。各地各单位要加快建立起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进展的工作台账。要在工作中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扎实有效推动工作进展。4月10日之前,各乡(镇)将工作台账和进展情况报县文明办。
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篇四
根据《x省关于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文明〔20xx〕3号)和《x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黔农领办〔2020〕9号)等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和整治各村(社区)存在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厚葬薄养、低俗婚闹等陈规陋习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农村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建设,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文明村镇创建为载体,加强民风乡风家风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党委主导、政府推动、村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坚持正面引导,重在建设养成,重在群众自觉,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有效遏制农村婚丧嫁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恶性攀比的风气,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把乱办酒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厚葬薄养、高价彩礼、早婚早育、劝酒酗酒、聚众赌博等陈规陋习写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二)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领导小组,以村两委为单位,实行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组长、村常务干部、组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事执行领导小组,以村监事会主任为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工作监事领导小组,对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三)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举办酒席备案制度,对需办酒的村民实行申请备案制度,不符合民约规定的一律不给予办理,如违约就按《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规定收取违约金。
(四)以村为单位成立“一约四会”,村支部书记是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主任是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的第一责任人。
四、工作开展实施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0日-20xx年5月30日)。各村(居)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形式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村喇叭、宣传栏、版面标语等多种宣传媒介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9月30日)。制定红白喜事理事会章程,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破除红白事仪陋俗,全面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切实减少浪费,减轻群众负担。各村(居)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对红白喜事理事会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各村(居)村规民约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明确深化措施和工作台账。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引导群众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长期)。20xx年10月1日,对“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一套适合地实际的移风易俗工作体系。通过努力,红白喜事理事会工作切实发挥作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在全镇各村(居)普遍推广,形成风气。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突出群众自觉参与,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是一次针对社会时弊陋俗的改革,是一项顺应群众期盼,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工作作为当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精心部署,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二)明确职责要求。按照镇党委统一部署,各村(居)要发挥主体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履行属地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好移风易俗工作各项任务。各村(居)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情况将作为推荐、评选文明村的前置条件,作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评选的重要条件。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不力的,取消评选资格,镇纪委将对工作不力的村(居)干部进行约谈。
(三)完善机制保障。把“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工作纳入村(居)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进一步加大对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投入保障和支持力度,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文化、破除不良陋习、培育文明风尚,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