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建设法律法规(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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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建设法律法规篇一
项目一
1、通信工程建设是将点与点连接起来,形
成具有(通信)功能的工程建设活动。
2、按照施工项目来讲,完整的通信工程建
设可以分为(通信设备系统集成)、通信线路架设和铺设、线路工程和(用户接口工程)四个项目。
3、按项目执行的类型分,可分为一般施工
项目和(交钥匙项目)。
4、雷电可分为(直击雷)、(感应雷)和球
形闪电。
5、屏蔽就是对两个空间区域进行金属的隔
离,以控制电场、磁场和电磁波由一个区域对另一个区域的(感应和辐射)。
6、控制静电的基本方法(泄露)、(中和)
和屏蔽。
7、通信局点的接地设计应按均压、等电位的设计原理,即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体的(联合接地)方式。
8、-48v电缆为(蓝)色,工作地线bgnd
为(黑)色,保护地线pgnd为(黄绿)色。
9、一般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出来的数值都
是(工频接地电阻),采用的测量方法为(电位降法)
项目二
1.网络规划是覆盖、服务和成本三要素(简称csc)的一个整合过程,如何做到这三要素的和谐统一,是我们网络规划必须面对的问题。
2.基站的规划需要综合考虑规划区域地理环境特点、预规划远景容量目标,做到全网一次规划,分期建设。3.无线参数规划。
4.目前3g网络中存在的业务大致可分为两类:话音业务和数据业务。
5.网络规模估算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于覆盖的规模估算,一部分是基于容量的规模估算。
6.容量估算是基于
7.拓扑结构设计包括模拟布点、预规划仿真两部分。8.基站布点是指根据规模估算的结果,在电子地图上,考虑电子地图上呈现的地物、矢量信息,进行模拟布点。可采用mapinfo软件或网络仿真软件实现。
9.无线参数规划包括三部分:频点规划、码资源规划。无线参数规划通过软件tscp来完成。
10.无线网规站点勘察是在无线网络预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数据采集、记录和确认工作,以便为网络规划仿真工程师提供现场的具体信息。
11.站点勘察一般可以分为勘察和规划站点勘察两种。
12.通常包括的仪表和工具有:、指南针、gps、测距仪、笔记本电脑等必配工具,也包括卷尺、坡度仪、海拔表、频谱仪等选配工具。
13.现场的勘察主要根据阶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业务分布勘察和站点选择勘察,在实际的工程中,我们一般把二者合并,同时完成。14.无线勘察数据量较大和部分信息的不确定性的特点决定了勘察总结分两个部分:信息的整理和交流确认两个部分。
15.信息整理分和汇总两部分。16.交流确认分为交流确认两个部分。
17.e1线常用的有欧两种。18.所勘察站点位置与网络拓扑结构设计的站点位置相差要在网络拓扑设计站点覆盖距离的(1/4)以内。
19.对于平面图纸,推荐的比例为(1:10)、(1:20)、(1:100)、(1:200)、(1:500)。20.(标高)和(管线)长度以米为单位,其他尺寸均为毫米。
21.天线应该在避雷针(45°)角的保护区域内。
22.定向天线方位角误差(不大于±5°),下倾角误差应(不大于±0.5°)。
23.全向天线离塔体距离应(不小于1.5m),定向天线离塔体距离应(不小于1m)。24.全向天线的主、分集天线水平间距要求(m800:不小于4m,m1900不小于2m)。25.装在同一根天线支架上的两定向天线的垂直间距离应(不小于0.5m)。
26.馈线最小弯曲半径应不小于馈线直径的(20)倍。
27.机柜外电源线、地线与信号线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建议间距(大于3cm)。28.馈线自塔顶至机房至少有三处接地(离开塔上平台1m范围内,离开塔体引至室外走线架前1m范围内,馈线离馈窗外1m范围内)
29.三种形式:做45°或90°弯、背靠背式安装、交叉安装。
二、问答题
网络规划要点包括:覆盖规划、容量规划、无线参数规划(包括:频点规划、码资源规划、邻小区规划等)。
2.基站调整包括哪些方面?
基站调整包括:1)调整发射功率;2)改变下倾角;3)改变扇区方向角;4)降低天线角度;5)更换天线类型;6)增加基站、微蜂窝或直放站;7)改变站址。
-dcdma网络规划的流程包括哪些步骤?
包括:1)需求分析;2)无线环境分析;3)无线选型;4)规模估算;5)拓扑结构设计;6)无线网络勘察;7)详细仿真;8)无线参数规划;9)规划报告。
4.1)正北方向;2)天面大小,包括长度尺度,并标注天面高度;3)天线抱杆位置,要求标注抱杆的相对位置,可相对于天线边沿或其他抱杆,按距离近,方便定位,方便施工人员理解图纸的原则绘制,并标注该抱杆天线的朝向;4)gps天线位置;5)微波杆位置,标注要求同抱杆要求;6)天面上的其他可能对天线的安装、遮挡有影响的设施;7)馈线走线图;8)馈线窗入口位置。5.1)天馈扇区接反;2)防水做的不好;3)馈线接头制作及安装;4)接地系统问题;5)天线俯仰角不符合设计。
6.1)机柜内部rf电缆连接问题;2)单反固定螺丝没有拧紧;3)电缆标签问题。7.五个)
冲击钻及钻头;电钻及钻头;吸尘器;斜口钳、尖嘴钳、老虎钳、剪线钳、pcm接头制作压线钳、液压钳;小号活动扳手、大号活动扳手;大号十字螺丝刀、小号十字螺丝刀、大号一字螺丝刀、小号一字螺丝刀;电烙铁、助焊剂、焊锡丝、美工刀、热风枪;地租仪、数字万用表;5m的卷尺、水平仪、记号笔、铁锤、橡皮锤;套装组合工具;1/2英寸馈线连接器制作专用工具;其他辅助工具。地方不会遭受直击雷。
8、室外防雷的方法有哪些?
1、配置防雷保护区;
2、接闪;
3、分流
9、室内防雷的方法有哪些?
1、屏蔽;
2、等电位防雷保护;
3、多级保护原则;
4、电源系统的防雷;
5、接地。
10、基于覆盖的规模估算步骤?
1、确定无线传播模型;
2、使用链路预算工具,分别计算满足上下行覆盖各要求的区域小区半径;
3、根据站型计算小区面积;
4、用区域面积除以小区面积从而得到所需的基站个数。
基站建设法律法规篇二
1通信工程建设是将点与点连接起来,形成具有(通信)功能的工程建设活动。
2按照施工项目来讲,完整的通信工程建设可以分成(通信设备系统集成)、通信线路架设和铺设,线路工程和(用户接口工程)四个部分。
3按项目执行的类型分,通信工程可分为一般施工项目和(交钥匙)工程。
4过电压是指工频下交流电压均方根值升高,超过额定值的(10%),并且持续时间大于1min的长时间电压变动现象。
5雷电可以分为(直击雷)、(感应雷)和球形闪电。
6屏蔽就是对两个空间区域进行金属的隔离,以控制电场、磁场和电磁波由一个区域对另一个区域的(感应和辐射)。
7控制静电的基本方法是(泄露)、(中和)和“屏蔽”。
8通信局点的接地设计应按均压、等电位的原理设计,即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体的(联合接地)方式。
9-48v电缆为(蓝)色,工作地线bgnd为(黑)色,保护地线pgnd为(黄绿)色。
10一般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出来的数值都是(工频接地电阻),接地电阻测试仪采用的测量方法为(电位降法)。
11网络规划是(覆盖)、(服务)、(成本)三要素的整合过程,如何做到这三要素的和谐统一,是网络规划必须面对的问题。
12进行网络规划时,为了充分吸收话务量,对于话务量集中的重点覆盖区域,我们应进行(点)覆盖,对于话务量流动的商业街、交通干道,我们应进行(线)覆盖,对于话务量有一定需求的地区,我们应进行(面)覆盖。
13基站的规划需要综合考虑规划区域地理环境特点、预规划远景容量目标,做到全网(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14网络规划要点包括:(覆盖规划)、(容量规划)和无线参数规划。
15目前3g网络中存在的业务大致可分为两类:(语音业务)和(数据业务)。
16网络规模估算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于(覆盖)的规模估算,一部分是基于(容量)的规模估算。17容量估算是基于(kr)迭代算法。
18拓扑结构设计包括(模拟布点)和(预规划仿真)两部分。
19基站布点是指根据规模估算的结果,在电子地图上,考虑地物、矢量信息,进行模拟布点。可采用(mapinfo)软件或(网络仿真)软件实现。
20无线参数规划包括三部分:(邻小区规划)、(频点规划)、(码资源规划)。
21无线网规站点勘察是在无线网络预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数据(采集)、(记录采集)和确认工作,以便为网络规划仿真工程师提供现场的具体信息。
22网规勘察分为三个阶段:(勘察准备阶段)、勘察实施阶段和(勘察总结交流)阶段。
23站点勘察一般可以分为(可提供站点)勘察和(规划站点)勘察两种。
24勘察前收集好勘察所需资料和数据,同时,需从无线网络规划师处获得无线网络(规划报告)、无线网络预规划基站信息表和(站点分布图)。
25通常包括的仪表和工具有(数码相机)、罗盘、(gps)、测距仪(望远镜)、笔记本电脑等必配工具。26现场的勘察主要根据阶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业务分部勘察)和(站点选择),实际的工程中,我们一般把二者合并,同时完成。
27基站机房接地分为(天线馈线接地)、(主设备接地)和其他设备接地。
28无线勘察数据量较大和部分信息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勘察总结分两个部分(信息的整理)和(交流确认)。29信息整理分(阶段整理)和汇总两部分。
30交流确认分为(阶段性交流确认)和最终的交流确认两个部分。
基站建设法律法规篇三
基站基础配套设施租赁技术规范书
本技术规范书为无线网络基站基础配套设施提供单位(下简称提供单位)做出规定,提供单位所建设并出租的基站基础配套设施,应该满足下述相关要求。
一、基站配套设施合法合规性
1、通用条款
(1)若基站设臵在飞机场或者气象台等对基站高度有特殊需求场所附近时,其天线高度应符合机场净空高度要求,应提供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留底)。
(2)高压线附近设站时,通信机房应保持20米以上的距离,挂设天线位臵离开高压线距离必须在自身塔高以上。
(3)铁塔内缘至铁路线路或者高速公路中心水平距离不小于塔高(含避雷针长度)加3.1米,若必须设臵在相关区域,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备验。
(4)杆体及桩基础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应提供桩基础《动测报告》及通信杆及铁塔物资产品合格证原件(复印件留底,含通信杆及铁塔基础施工涉及的主要材料出厂合格证,如钢筋、混凝土型号等)。
(5)美化外罩、一体化机柜、简易机房、装修自建机房等物资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原件,达到抗风压、抗震、防水、防火及防盗等要求。具体为美化外罩应要满足防风及防火要求,一体化机柜和简易机房应满足防火、防水及防盗要求;装修自建机房应满足防震、防水、防火及防盗要求且应提供消防验收报告和设计文件。
(6)站点使用的电源、电缆、空调等设备或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7)楼面站的楼板必须有足够的荷载能力,足以承受机房内现有以及后期待安装设备所产生的压力。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核实机房荷载是否满足要求,并出具相应的承重核实报告。
(8)所有站点应委托具备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经行防雷检测,并出具防雷检测报告。
(9)所有站点应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备验,免签合同站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原件备验。
(10)室外站点应提供合法报建手续证明文件原件备验。
2、其它条款
(1)个人宅基证(或房产证)所有人:应核实合同业主及基站地址跟宅基地证(或房产证)上信息是否一致;应提供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如合同业主属于村委管辖,应提供村委开具的土地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备验。
(2)个人非宅基证(或房产证)所有人:属于转租的业主,应提供合同业主的物业租赁合同(核实租赁合同内是否明确表明不能转租以及租赁合同的合理期限);非转租业主,应提供产权人授权证明原件备验以及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明确产权业主:应提供当地政府机关(居民委员会、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土地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备验以及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4)一般企业或个体营业者:应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租赁物业的,应提供合同业主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提供合同业主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物业管理公司对该物业合法管理权的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业主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部队及社会团体: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应提供合同签署人的授权文件原件备验以及合同签署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属于社会团体,应提供可证明其合法成立及存续的资质文件(如民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7)绿地、市政、高速等公共用地站点:应提供政府部门批文原件,核实批文注明的签约公司、基站地址是否与现场一致。
二、站址用电合法合规性
1、为了基站稳定运行,室外站点机房用电应该属于供电局报装,应提供供电局电力报装证明文件(包括相关用电合同(或协议)以及电表号、电表位臵等详细信息),若因周边负荷等问题报装不通过的机房,应提供接电电源业主的同意使用证明文件。
三、基站施工配合要求
1、基础配套设施交付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我方进行交接,并提供详细的站点清单(清单内要列明机房、杆塔、电力等信息)。站点应由提供单位带进场并做好工作交接,签订相关交接表(交接表在后续阶段提供)。如站点进场施工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提供单位应当提供相关审批手续所需的资料清单。
2、站点交接后,应3日内具备传输接入及无线主设备进场施工条件(包括机械设备使用条件)且不应缴纳相关施工押金。如涉及办证站点,在我方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后,提供单位必须协助在3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审批并具备进场条件。
3、站点交接后,机房供电必须7*24小时稳定运行,因基站被盗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应答方设施损毁,应答方应在48小时内完成相关修复,为我方再次进场提供条件。
4、提供单位必须做好机房防盗、防水及防火,同时协助我方做好设备相关“三防”服务工作,以保障机房及设施的安全。
5、提供单位应配合我方完成机房基站设备安装,必须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受外界阻挠,同时必须确保我方施工人员及设备不受外界损伤。
6、红线范围内,提供单位应为我方明确建设通信管道或建设通信杆路的场地和路由,并在敷设光缆时给予协助,确保接入传输完成施工;若我方需要采取微波传输接入方案,应确保微波传输的施工方案可执行。
7、提供单位应配合我方基站维护扩容工作。如果我方因网络调整或扩容需要,需要更换设备、扩容设备等工作,提供单位同样按照上述第3-第5点要求配合;在站点需要紧急维护时,必须保证我方可在7*24小时进出机房。
8、提供单位应负责协助完成所属设施的环评工作,并配合做好我方设备环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仅于提供基站详细参数、收集附近居民公众意见调查表、安排专员配合完成环评验收现场监测等。
基站建设法律法规篇四
一.安装基站应履行的手续:
(1)、获得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许可。已获权运营的移动通信经营者在设置或增设移动通信基站时,要先填写《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认定审批表》,像无委申报。无委办在十五日内对递交的《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认定审批表》予以答复,同意设置时,核发《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
(2)、获得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估合格证。运营单位建站后,即应报环保局申请《电磁辐射环境合格证》。环保局应在三个月试运期内测试,经验收后,核发《电磁辐射环境合格证》。国家环境保护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限制区,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物部门规章:
*未取得《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的基站,不得投入正式使用,其所建基站属于违法建筑
(3)、向无线电管理部门申请执照,设台单位凭《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台站技术资料表》、《电磁辐射环境合格证》申办电台执照。
二.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建设基站违反《物权法》: 《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基站建设法律法规篇五
基站建设环评法律问题研究
引言
当前,人类正大踏步进入信息社会,宽带网络作为21世纪人类社会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已全面渗透到了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作为基础通信网络组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基站是保证移动通信畅通的“生命线”。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把宽带网络定性为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并提出要完善配套支持政策,要求各级政府要推进简政放权、环保部门要进一步优化通信基站环境监管机制,加快环评进度。然而,当前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立法严重滞后于电信行业通信基站的建设,不符合电信行业快速建设、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客观上制约了信息化发展。
摘要:随着 4g 网络建设的全面铺开,铁塔公司的成立和迅速发展,使得基站区域选址、共建共享得以实现。随着基站公共设施属性的凸显,管理部门已开始将基站布局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但是由于区域基站建设环评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评价方法不明确、等多方面问题造成基站建设审批困难。笔者建议从地方立法角度对基站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创新:一是将小型基站的建设纳入环评豁免目录;二是对于豁免范围以外的“一址单台”类基站建设,简化环评手续,将环评方式从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化为“报告表”。关键词:区域基站;辐射;环评审批;法律创新
一、基站环评法律研究的必要性
(一)消除民众对电磁辐射的顾虑
目前,关于基站电磁辐射的科普知识尚未大范围普及,公众对电磁辐射的安全范围仍缺乏了解。即使运营商办理并出具《环评报告》,大部分民众仍有心理顾虑。
法律具有指引、预测等社会功能,若通过制定地方法规,将小型基站的建设纳入环评豁免目录,并简化“一址单台”类基站建设的环评手续,可以以法的形式向社会大众宣告:豁免水平以下的基站、一址单台类基站等法定类型基站的安全性,引导社会大众科学认识基站电磁辐射,消除没有科学依据的顾虑。
(二)基站建设无法走正常流程
通信基站是满足社会通信需求的公用基础设施,具有“保障性”的特点。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社会人口快速流动、住宅小区林立而起,原有通信基站常常不能满足大众通信需求在地理位置上的快速变化,新的人口聚集区要求快速建设通信基站、立即提供通信服务。因此,基站的建设又具有突发性、快速性的特点。
这些特点就造成了基站建设和环评手续之间的矛盾:若先环评再建设,则无法保障公众的通信需求,制约社会信息化发展;若先建设再环评或者边建设边环评,则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所以,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创建基站环评简化手续,是非常有必要的探索。
(三)政府简政放权的题中之义 简政放权,已成本届政府一项基本执政原则。为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应该加快出台基站建设环评豁免的相关规定。当然,对于豁免范围以外,依法应当办理环评手续的相应类型通信基站,也应实行高效便捷的审批方式,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除了公开、阳光运行以外,还要高效、便捷,推行网上审批。具体而言,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规定的“一址单台”类基站,可以采用编制“报告表”而非“报告书”的形式进行环评,以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二、基站环评问题分析
(一)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忧虑
生活中人们对基站电磁辐射的忧虑、反对之声,也是基站建设难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基站电磁辐射知识普及力度不够。由于在不少媒体上时常可以看到有关电磁辐射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报导,且这些报导往往不是很客观也缺少科学依据,同时,有关电磁辐射方面的科普宣传和正面引导力度也不够,加之无线电波看不见、摸不着,从而导致人们对基站的电磁辐射存有恐惧,这已经成为居民阻止基站建设的最主要的因素。
在公众的环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仅凭加强对电磁辐射等相关知识正面宣传与引导,远远解决不了移动基站设置“难”的问题。多年来各种基站纠纷,暴露出信息越是不透明,越是造成人们恐慌与反对,因此,基站设置环评先行,制定颁布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防护规定非常必要。
(二)国家对基站电磁辐射要求非常严格
地球本身就会产生电磁辐射,自然界中的生物体在漫长进化中对电磁辐射早就适应了,电磁辐射的能量被控制在一定程度,它对生命体不会产生有害影响。
实际上我国制定的环境辐射标准要比欧美国家严格很多,《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中明确要求电场强度需小于 12 伏 / 米,或者说功率密度每平方厘米小于 40微瓦,而美国现有的标准是每平方厘米小于 400 微瓦,比我国要宽松 10 倍。但即便如此,社会公众对电磁辐射问题仍然是“谈辐色变”,甚至有一些媒体将其视为空中的无形杀手,与输变电工频电磁场等混为一谈。即使在运营商出具环评报告后,业主也往往不予认可。
国家早在1988年就发布了作为国家标准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鉴于公众针对无线通信基站辐射问题的质疑不断加剧,2007年7月3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原信息产业部发布了《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对工作频率范围在110mhz-40ghz内的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范围、方法及要求等予以明确,作为对《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补充。
具体而言,国家标准要求电场强度小于每米12伏或者说功率密度每平方厘米小于40微瓦。一般而言,gsm移动基站天线高度均在35米至55米,发射功率为20瓦的大功率移动基站,其天线前10米的功率密度是0.6微瓦/平方厘米,这样的辐射比电视机和电脑的辐射还低。业内专家称,截至目前世界尚未发现一例因电磁辐射对人体产生危害的确定案例,世界卫生组织历经11年的研究也得出结论:标准限值内的电磁辐射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三、解决基站环评难题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公众顾虑
今年,江苏省环保厅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公众参与的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应通过网站、报纸等公共媒体和相关基层组织信息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情的方式,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这就要求运营商以及政府部门及时向公众公开基站环评的信息。
2009 年,上海市新增设了数百座 3g 基站,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特意委托相关检测单位对本市 td 基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进行了多次分析评估,并将结果公布于众,消除公众对环评的疑问。此外,建议赋予基站所在地业主异议权,《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 :“基站所在地业主或者物业对基站的电磁辐射有异议的,经营者应当向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提出电磁辐射检测申请。经检测超过有关标准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将电磁辐射降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的相关标准以内。”如此一来,既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又增强了环评的透明度和可信度。电磁辐射知识科普。
除了常态化的知识普及、宣传外,可开展体验活动,邀请有异议的居民亲自测量基站的辐射强度,以客观的数据、事实给社会公众直观的感受,增加公众对基站的了解。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基站建设,只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使基站建设有法可依,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基站建设的顺利开展 ;只有完善基站建设的环评程序,提升公众的参与度,才能使公众走出基站辐射认识的误区。
(二)环保部门可适当实行豁免
原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规定的环评豁免制度作规定:“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电磁辐射防护标准的规定,负责确认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豁免水平”,即国务院环保部门授权省级环保部门根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有关标准,对规定范围内的低辐射值设备,实施办理环评手续的“豁免”。
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已被《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代替,新标准第5项“豁免范围”就规定:向没有屏蔽空间发射0.1到3兆赫兹且等效辐射功率低于300瓦的设施(设备);发射3兆赫兹到300千兆赫兹且等效辐射功率低于100瓦的设施(设备),可豁免环评。
此外,2002年10月23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电磁辐射豁免水平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02]389号)》第4条明确“对于电磁辐射设备的豁免,应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2003年1月1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3]75号)》再次规定,豁免水平以下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省级环保部门完全可以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范围内,对基站环评实行豁免,仅要求建设单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即可。
为了解决基站环评面临的尴尬局面,建议国家环保部门制定颁布《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防护规定》,明确规定各类辐射参数安全性要求、基站天线角度、高度,基站建设的类型,基站房屋安全性的要求,人们保持多少距离为宜,基站设置条件等。
(三)环评形式应合理简化
鉴于基站较其他电磁辐射项目在建设与运营方面的特殊性,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基站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规定,“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国家环保部2008年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一址多台、多址发射系统应编制报告书;一址单台可编制报告表(注:简单地理解,一址单台类基站系指一个站址只有一个发射台站)。结合该项标准,“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即指“一址单台”基站。
实践中,大量“一址单台”小型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水平不但完全处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且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限值。上文案例中的木棉苑基站监测报告显示,电磁辐射值在0.06~3.54微瓦/平方厘米之间,完全符合单个运营商的基站辐射值不超过8微瓦/平方厘米,整体辐射值不超过40微瓦/平方厘米的标准。
可见,一方面,从基站建设环评实践来看,“一址单台”类通信基站并非强辐射、高污染的建设项目,且通信基站所用设备必须使用国家工业与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入网许可证的合格设备,其组成设备的辐射值已得到认证;另一方面,从国家法律规定来看,对于“一址单台”类的通信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已经规定可以采用“编制报告表”的简化环评方式。
所以,对于小型通信基站,尤其是“一址单台”类基站,省级环保部门可以通过地方性法规简化环评手续,不必采用最严格的“编制报告书”的形式,简化为“编制报告表”即可。
结语
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基站建设,只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使基站建设有法可依,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基站建设的顺利开展 ;只有完善基站建设的环评程序,提升公众的参与度,才能使公众走出基站辐射认识的误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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