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固化垃圾承包合同(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固化垃圾承包合同篇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甲方的垃圾(包括污水、油)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规定及行为,乙方将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全部负责为甲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乙方可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人员”。乙方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甲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甲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4、在甲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或检查时,乙方应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乙方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健康证明,以证明其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6、如乙方工作人员不具备第5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甲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
7、对于在甲方管辖区内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各类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8、乙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乙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9、甲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乙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甲方负责给乙方水、电,以清洗垃圾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甲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甲方提供服务。
10、工作或逗留于甲方管辖区的乙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乙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工作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1、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乙方工作人员发现垃圾中有甲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任何用品是否完好,乙方工作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2、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都不准从甲方管辖区拿走甲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正在拿甲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罚金。
13、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4、乙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乙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甲方保安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甲方管辖区域。
15、由甲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17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6、甲方每月给予乙方人民币 元作为补贴,乙方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不享受各类其他福利及保险。
17、以此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要求为前提,乙方在此声明:下列物品属于“可卖垃圾”,乙方可以拉走:
各类剩菜剩饭等(甲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玻璃瓶(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用过的食用油(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泔水(甲方不再使用)
除非甲方要求使用可卖垃圾,这类情况时,请参考第18条规定。
18、对于需要在酒店内使用的某些可卖垃圾,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不予出售。如果甲方不愿出售,乙方不可以因失去这些垃圾而提出赔偿或补偿。
19、甲方声明:按此合同规定,乙方是可卖垃圾处理的独家代理,甲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内,就可卖垃圾一事,再与第三方签约。但是,若环卫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规定就不适用。
20、此合同的终止:
a、如果有关省市或政府部门通知甲方终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果发生此情况,乙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
b、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书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
21、此合同之有效期为壹年。
22、如果双方合作良好,服务到位,则会在此合同到期时,续签合同。
23、此全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固化垃圾承包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本镇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范围、频次
1、清运范围: 本镇 x个行政村所有垃圾池内垃圾清运。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元/月(大写:币 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_x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池、漏池、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池和漏池”现象,。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固化垃圾承包合同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处理甲方山厦总厂厂区及宿舍区、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及宿舍区、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的生活垃圾,外租仓库区可以因应甲方生产经营状况,予以变动区域,但保持仓库区数量不变。
如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或者政府征收,除山厦总厂及宿舍区以外,双方同意可以减少承运区域,乙方亦同意相应减少承包费用(可以变动的承包区域为:新厂厂区、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任屋宿舍区),按照以下原则减少承包费用:
在减少以上任何一个区域的基础上不予扣除承包费用金额,减少以上任何二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三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贰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四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参仟园整,减少伍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肆仟园整。
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运任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 甲方责任
1、 提供摆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运站)的地点。垃圾点要方便车辆出入和操作;不影响市容卫生;地面要有坚固的混凝土层。
2、把本单位的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垃圾承运站)内不随地乱倒,如发现桶周围地面有垃圾,应主动请进桶内,确保桶周围整洁,桶内和周围不放废油、化学品和易燃品。(建筑余泥、家私垃圾、装修垃圾、绿化树枝及卡板另行收费)。
3、 甲方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人民币 贰 万 柒 仟 零 佰 零 拾 零元整,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出收据,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转帐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每天早上09 时至下午18时,派垃圾车清运干净各承包区域垃圾及垃圾承运站内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关规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无故旷运(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尽快处理),如属厂内道路不通,由甲方协助解决。
2、负责缴交、办理垃圾准运证手续费、垃圾填埋场管理费、政府要求的证件和牌照。同时,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及法规,依法处理生活垃圾及符合国家认定的对垃圾的清运要求。
3、 经甲乙双方商定,在甲方公司暂时设立垃圾桶30个及一台吊臂箱(密封式垃圾压缩箱),由乙方免费提供。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垃圾桶的数量进行增减。
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做到操作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5、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厂区内),乙方人员出现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又不能及时补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7、 如遇到特殊情况,垃圾堆积较多需要增加清运服务时,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通知时间进行垃圾清运。
8、 本合同为固定价格,不受人工费、燃油费上涨等任何其它因素影响。
9、 若乙方未及时清运垃圾,遇上级检查不合格,罚款由乙方支付。
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相关的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以下第一点至第五点任何一情况发生,则视为严重违约: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1条、第3条、第4条、第7条,经甲方三次书面投诉乙方,乙方未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2条、第9条,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垃圾清运的合法手续及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6条,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4、乙方在甲方厂区内偷盗物质,采用非法手段侵占甲方利益。
5、甲方如因生产经营问题,需要提前终止合同,
四、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服务质量欠佳,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2、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再友好协商是否续约。
3、合同期内,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协商条件提前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三项“违约责任”中任何一条,则违约方需支付27000元违约金给对方,对方亦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20_年8月16日起生效至20_年8月15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签合同。本合同履行地点为深圳市甲方山厦总厂、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宿舍、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以上协议各项条款内容双方都须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届时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实时生效,甲方公司行政部存档一份,甲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乙方公司存档一份,乙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固化垃圾承包合同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处理甲方山厦总厂厂区及宿舍区、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及宿舍区、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的生活垃圾, 外租仓库区可以因应甲方生产经营状况,予以变动区域,但保持仓库区数量不变。
如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或者政府征收,除山厦总厂及宿舍区以外,双方同意可以减少承运区域,乙方亦同意相应减少承包费用(可以变动的承包区域为:新厂厂区、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任屋宿舍区),按照以下原则减少承包费用:
在减少以上任何一个区域的基础上不予扣除承包费用金额,减少以上任何二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三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贰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四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参仟园整,减少伍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肆仟园整。
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运任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 甲方责任
1、 提供摆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运站)的地点。垃圾点要方便车辆出入和操作;不影响市容卫生;地面要有坚固的混凝土层。
2、 把本单位的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垃圾承运站)内不随地乱倒,如发现桶周围地面有垃圾,应主动请进桶内,确保桶周围整洁,桶内和周围不放废油、化学品和易燃品。(建筑余泥、家私垃圾、装修垃圾、绿化树枝及卡板另行收费)。
3、 甲方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人民币 贰 万 柒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整,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出收据,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转帐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每天早上09 时至下午18 时,派垃圾车清运干净各承包区域垃圾及垃圾承运站内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关规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无故旷运(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尽快处理),如属厂内道路不通,由甲方协助解决。
2、 负责缴交、办理垃圾准运证手续费、垃圾填埋场管理费、政府要求的证件和牌照。同时,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及法规,依法处理生活垃圾及符合国家认定的对垃圾的清运要求。
3、 经甲乙双方商定,在甲方公司暂时设立垃圾桶 30个及一台吊臂箱(密封式垃圾压缩箱),由乙方免费提供。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垃圾桶的数量进行增减。
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做到操作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5、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厂区内),乙方人员出现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又不能及时补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7、 如遇到特殊情况,垃圾堆积较多需要增加清运服务时,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通知时间进行垃圾清运。
8、 本合同为固定价格,不受人工费、燃油费上涨等任何其它因素影响。
9、 若乙方未及时清运垃圾,遇上级检查不合格,罚款由乙方支付。
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相关的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以下第一点至第五点任何一情况发生,则视为严重违约: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1条、第3条、第4条、第7条,经甲方三次书面投诉乙方,乙方未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2条、第9条,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垃圾清运的合法手续及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6条,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4、乙方在甲方厂区内偷盗物质,采用非法手段侵占甲方利益。
5、甲方如因生产经营问题,需要提前终止合同,
四、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服务质量欠佳,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2、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再友好协商是否续约。
3、合同期内,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协商条件提前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三项“违约责任”中任何一条,则违约方需支付27000元违约金给对方,对方亦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20xx年8月16日起生效至20xx年8月15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签合同。本合同履行地点为深圳市甲方山厦总厂、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宿舍、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 以上协议各项条款内容双方都须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届时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实时生效,甲方公司行政部存档一份,甲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乙方公司存档一份,乙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固化垃圾承包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甲方的垃圾(包括污水、油)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规定及行为,乙方将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全部负责为甲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乙方可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人员”。乙方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甲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甲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4、在甲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或检查时,乙方应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乙方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健康证明,以证明其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6、如乙方工作人员不具备第5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甲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
7、对于在甲方管辖区内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各类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8、乙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乙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9、甲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乙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甲方负责给乙方水、电,以清洗垃圾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甲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甲方提供服务。
10、工作或逗留于甲方管辖区的乙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乙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工作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1、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乙方工作人员发现垃圾中有甲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任何用品是否完好,乙方工作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2、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都不准从甲方管辖区拿走甲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正在拿甲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罚金。
13、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4、乙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乙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甲方保安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甲方管辖区域。
15、由甲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17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6、甲方每月给予乙方人民币 元作为补贴,乙方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不享受各类其他福利及保险。
17、以此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要求为前提,乙方在此声明:下列物品属于“可卖垃圾”,乙方可以拉走:
各类剩菜剩饭等(甲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玻璃瓶(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用过的食用油(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泔水(甲方不再使用)
除非甲方要求使用可卖垃圾,这类情况时,请参考第18条规定。
18、对于需要在酒店内使用的某些可卖垃圾,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不予出售。如果甲方不愿出售,乙方不可以因失去这些垃圾而提出赔偿或补偿。
19、甲方声明:按此合同规定,乙方是可卖垃圾处理的独家代理,甲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内,就可卖垃圾一事,再与第三方签约。但是,若环卫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规定就不适用。
20、此合同的终止:
a、如果有关省市或政府部门通知甲方终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果发生此情况,乙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
b、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书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
21、此合同之有效期为壹年。
22、如果双方合作良好,服务到位,则会在此合同到期时,续签合同。
23、此全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固化垃圾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甲方的垃圾(包括污水、油)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规定及行为,乙方将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全部负责为甲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乙方可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人员”。乙方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甲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甲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4、在甲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或检查时,乙方应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乙方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健康证明,以证明其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6、如乙方工作人员不具备第5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甲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
7、对于在甲方管辖区内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各类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8、乙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乙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9、甲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乙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甲方负责给乙方水、电,以清洗垃圾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甲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甲方提供服务。
10、工作或逗留于甲方管辖区的乙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乙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工作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1、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乙方工作人员发现垃圾中有甲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任何用品是否完好,乙方工作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2、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都不准从甲方管辖区拿走甲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正在拿甲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罚金。
13、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4、乙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乙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甲方保安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甲方管辖区域。
15、由甲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17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6、甲方每月给予乙方人民币 元作为补贴,乙方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不享受各类其他福利及保险。
17、以此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要求为前提,乙方在此声明:下列物品属于“可卖垃圾”,乙方可以拉走:
各类剩菜剩饭等(甲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玻璃瓶(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用过的食用油(甲方不再使用)
各种泔水(甲方不再使用)
除非甲方要求使用可卖垃圾,这类情况时,请参考第18条规定。
18、对于需要在酒店内使用的某些可卖垃圾,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不予出售。如果甲方不愿出售,乙方不可以因失去这些垃圾而提出赔偿或补偿。
19、甲方声明:按此合同规定,乙方是可卖垃圾处理的独家代理,甲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内,就可卖垃圾一事,再与第三方签约。但是,若环卫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规定就不适用。
20、此合同的终止:
a、如果有关省市或政府部门通知甲方终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果发生此情况,乙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
b、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书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
21、此合同之有效期为壹年。
22、如果双方合作良好,服务到位,则会在此合同到期时,续签合同。
23、此全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化垃圾承包合同篇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处理甲方山厦总厂厂区及宿舍区、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及宿舍区、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的生活垃圾,外租仓库区可以因应甲方生产经营状况,予以变动区域,但保持仓库区数量不变。
如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或者政府征收,除山厦总厂及宿舍区以外,双方同意可以减少承运区域,乙方亦同意相应减少承包费用(可以变动的承包区域为:新厂厂区、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任屋宿舍区),按照以下原则减少承包费用:
在减少以上任何一个区域的基础上不予扣除承包费用金额,减少以上任何二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三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贰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四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参仟园整,减少伍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肆仟园整。
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运任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 甲方责任
1、 提供摆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运站)的地点。垃圾点要方便车辆出入和操作;不影响市容卫生;地面要有坚固的混凝土层。
2、把本单位的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垃圾承运站)内不随地乱倒,如发现桶周围地面有垃圾,应主动请进桶内,确保桶周围整洁,桶内和周围不放废油、化学品和易燃品。(建筑余泥、家私垃圾、装修垃圾、绿化树枝及卡板另行收费)。
3、 甲方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人民币 贰 万 柒 仟 零 佰 零 拾 零元整,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出收据,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转帐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每天早上09 时至下午18时,派垃圾车清运干净各承包区域垃圾及垃圾承运站内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关规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无故旷运(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尽快处理),如属厂内道路不通,由甲方协助解决。
2、负责缴交、办理垃圾准运证手续费、垃圾填埋场管理费、政府要求的证件和牌照。同时,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及法规,依法处理生活垃圾及符合国家认定的对垃圾的清运要求。
3、 经甲乙双方商定,在甲方公司暂时设立垃圾桶30个及一台吊臂箱(密封式垃圾压缩箱),由乙方免费提供。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垃圾桶的数量进行增减。
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做到操作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5、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厂区内),乙方人员出现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又不能及时补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7、 如遇到特殊情况,垃圾堆积较多需要增加清运服务时,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通知时间进行垃圾清运。
8、 本合同为固定价格,不受人工费、燃油费上涨等任何其它因素影响。
9、 若乙方未及时清运垃圾,遇上级检查不合格,罚款由乙方支付。
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相关的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以下第一点至第五点任何一情况发生,则视为严重违约: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1条、第3条、第4条、第7条,经甲方三次书面投诉乙方,乙方未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2条、第9条,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垃圾清运的合法手续及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6条,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4、乙方在甲方厂区内偷盗物质,采用非法手段侵占甲方利益。
5、甲方如因生产经营问题,需要提前终止合同,
四、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服务质量欠佳,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2、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再友好协商是否续约。
3、合同期内,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协商条件提前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三项“违约责任”中任何一条,则违约方需支付27000元违约金给对方,对方亦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20_年8月16日起生效至20_年8月15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签合同。本合同履行地点为深圳市甲方山厦总厂、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宿舍、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以上协议各项条款内容双方都须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届时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实时生效,甲方公司行政部存档一份,甲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乙方公司存档一份,乙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固化垃圾承包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管辖区内的垃圾清运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现签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垃圾清运承包范围:
三、承包金额:
四、甲方权利、义务:
1、严格履行合同,定期、不定期对垃圾清运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向乙方反馈检查结果。
2、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等。
五、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清运承包区内全年产生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住宅户的秸秆杂物等。
2、保证每天出勤,及时清运垃圾,垃圾日产日清不滞留,不留死角。
3、垃圾车驾驶员证照齐全,达标上岗。
4、驾驶员及随车环卫工人不得酒后上岗,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5、冬季垃圾形成的冰包要及时刨碎、外运,不得形成垃圾包。以地面为准,超过20公分高(冬季)为垃圾包,如乙方不及时处理,甲方安排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不得随便乱卸造成二次污染。
7、乙方需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对乙方进行工作检查时,一次不合格警告,两次不合格罚款200元,三次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8、在场部垃圾点装卸垃圾时,垃圾箱要轻抬轻放。如造成损坏,车主需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金。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每季度考核评比分在9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考核分低于90分以下者,每少一分扣500元;考核分80分以下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未经请假、擅自脱岗,没有及时清运垃圾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终止本合同。
5、在迎检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七、合同保障: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化垃圾承包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本镇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范围、频次
1、清运范围: 本镇 x个行政村所有垃圾池内垃圾清运。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元/月(大写:币 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x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池、漏池、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池和漏池”现象,。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固化垃圾承包合同篇十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处理甲方山厦总厂厂区及宿舍区、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及宿舍区、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的生活垃圾, 外租仓库区可以因应甲方生产经营状况,予以变动区域,但保持仓库区数量不变。
如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或者政府征收,除山厦总厂及宿舍区以外,双方同意可以减少承运区域,乙方亦同意相应减少承包费用(可以变动的承包区域为:新厂厂区、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任屋宿舍区),按照以下原则减少承包费用:
在减少以上任何一个区域的基础上不予扣除承包费用金额,减少以上任何二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三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贰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四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参仟园整,减少伍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肆仟园整。
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运任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 甲方责任
1、 提供摆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运站)的地点。垃圾点要方便车辆出入和操作;不影响市容卫生;地面要有坚固的混凝土层。
2、 把本单位的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垃圾承运站)内不随地乱倒,如发现桶周围地面有垃圾,应主动请进桶内,确保桶周围整洁,桶内和周围不放废油、化学品和易燃品。(建筑余泥、家私垃圾、装修垃圾、绿化树枝及卡板另行收费)。
3、 甲方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人民币 贰 万 柒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整,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出收据,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转帐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每天早上09 时至下午18 时,派垃圾车清运干净各承包区域垃圾及垃圾承运站内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关规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无故旷运(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尽快处理),如属厂内道路不通,由甲方协助解决。
2、 负责缴交、办理垃圾准运证手续费、垃圾填埋场管理费、政府要求的证件和牌照。同时,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及法规,依法处理生活垃圾及符合国家认定的对垃圾的清运要求。
3、 经甲乙双方商定,在甲方公司暂时设立垃圾桶 30个及一台吊臂箱(密封式垃圾压缩箱),由乙方免费提供。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垃圾桶的数量进行增减。
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做到操作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5、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厂区内),乙方人员出现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又不能及时补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7、 如遇到特殊情况,垃圾堆积较多需要增加清运服务时,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通知时间进行垃圾清运。
8、 本合同为固定价格,不受人工费、燃油费上涨等任何其它因素影响。
9、 若乙方未及时清运垃圾,遇上级检查不合格,罚款由乙方支付。
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相关的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以下第一点至第五点任何一情况发生,则视为严重违约: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1条、第3条、第4条、第7条,经甲方三次书面投诉乙方,乙方未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2条、第9条,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垃圾清运的合法手续及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6条,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4、乙方在甲方厂区内偷盗物质,采用非法手段侵占甲方利益。
5、甲方如因生产经营问题,需要提前终止合同,
四、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服务质量欠佳,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2、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再友好协商是否续约。
3、合同期内,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协商条件提前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三项“违约责任”中任何一条,则违约方需支付27000元违约金给对方,对方亦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从20xx年8月16日起生效至20xx年8月15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签合同。本合同履行地点为深圳市甲方山厦总厂、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宿舍、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 以上协议各项条款内容双方都须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届时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实时生效,甲方公司行政部存档一份,甲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乙方公司存档一份,乙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