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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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篇一
1、矿井主要巷道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2、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即为漏水)。
3、井下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4、净化通风实现自动化,采区进、回风道、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井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并实现自动化,水幕应封闭全巷道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冲刷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大巷刷白、冲刷粉尘都要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
6、隔爆设施标准化,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7、放炮前、后必须冲洗煤帮。
顶板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防治顶板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班在开工前,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消除顶板隐患危险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2、严禁空顶作业现象。
3、工作面出现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
4、是否坚持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是否掌握老顶活动规律。是否掌握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步距,是否监测支柱工作阻力、顶板下沉量及下沉速度、支柱下缩量、下缩速度及其变化情况等。
5、严禁在空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是否立即恢复或更换。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篇二
1、为了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惩办法。
项目部全体员工
1、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职责,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职责。各工区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3、安环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4、各职能部门及工区负责人按照只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和局部停止施工,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项目部城里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及副经理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窒设在安环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及工区负责应按照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资料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取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
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工区负责人或安全员,各部门报安环部,安环部对各类隐患进行分类。
3、报告形式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景可采用口头报告。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资料、拟采取措施提议、报告人姓名、报告理解人姓名、报告事件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环部,一份部门自我留底备查。
4、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1)安环部在理解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项目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自我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我联系解决的自我联系解决,不能自我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环部,安环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只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噶并且对隐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踪监控,最终由安环部复查落实结果。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环部提交项目部,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环部应进行监控。
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0—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环部申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性对部门和相关职责人罚款200—1000元。
4、对报告人异常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项目经理处理。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篇三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或分厂);凡车间(分厂)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5、建立隐患整改督办验收制度。安全员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6、对车间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车间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报安全员审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门无力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的,应报安全科,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9、各专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验收人对安全隐患的整除结果承担验收责任。
10、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计划。
11、物资供应部门应对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物资、器材的及时供应和产品质量负责,严禁购进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
12、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3、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协调整改到位后,书面申请下达整改指令的部门组织验收。
三、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1、设立“两本台帐”即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填写、上报和存档备案工作。
2、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主管负责人接报告后应根据隐患等级作出立即整改决定或报告请示主要负责人。
4、一般隐患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在隐患治理台帐上记录并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申请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验收销号。
5、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销号。
6、局面复查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隐患类别,隐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资金,整改到位情况以及整改责任人。
7、对排查出的隐患以及隐患整改消除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总报告,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四、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1、隐患排查责任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重要内容,单位内部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分解落实任务目标。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3、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4、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安全措施,一般隐患当场整改到位,重大隐患立即上报主管负责人。
5、主管负责人日常安全巡查,对专(兼)职安全员上报或巡查时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及验收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
6、主要负责人负责定期组织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隐患,落实整改资金,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兑现奖惩,对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签字把关,并负责组织人员对上级有关部门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负责分解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和期限整改到位。
7、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事故隐患奖惩制度
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其绩效大小,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而避免事故发生、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事故隐患排查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4、及时制止违章和误解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经济罚款、调离或辞退处理。
1、排查开展不力或不开展隐患排查者。
2、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期完成或拒不整改的。
3、发现各类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者。
4、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经劝阻不整改的。
5、不按规程运行安全设备、设施的。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遵循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遵循“三定四不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小组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
第八条:总经理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职责制执行情景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九条: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女工特殊保护、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副职领导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工作,部门安全生产小组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赋予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义务,认真排查身边的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隐患定期、不定期排查及分析
第十三条: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巡回检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职业安全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一)安全生产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1、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景;
2、技改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落实情景;
3、职业安全卫生技措计划的落实情景;
4、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二)总经理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情景。
(三)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易燃易爆物品、易制毒品的安全管理情景;
2、公司重大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景;
(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
1、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情景;
2、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情景;
3、技改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落实情景;
4、班组安全管理情景。
第十五条:抽查和巡回检查:
(一)公司主管领导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景、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查:
1、部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景(包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解、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2、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景(包括:部门安全管理软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登记表等);
3、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完好状况;
4、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景;
5、生产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6、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电动工具、移动电风扇是否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
8、危险点定员定量执行情景,职责人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认真落实整改;
9、有无其它事故隐患。
(三)消防保卫人员负责巡查:
1、防火职责制落实情景;
2、防火管理制度执行情景;
3、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理、完好状况;
4、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5、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6、消防应急知识掌握情景;
7、防盗措施落实情景;
8、消防应急设施是否完好。
(四)安全生产小组对本部门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不定期巡查。
第十六条:定期检查:
(一)消防队员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月查、季查、年检。
(二)电工应按职责分工定期对配电箱、板、柜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移动电风扇、手持电动工具、电网接地、防雷接地、电焊机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维修;
(三)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四)三级危险点定期检查:按公司《三级危险点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各部门组织做好岗位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性检查工作和班组长日查工作;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周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定期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织部分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单位的人员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参加检查的领导现场落实整改职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安全主任负责汇总、建档、监督实施和考核。安全性大检查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1、每年“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根据上级要求制订相应的节日加班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安全性大检查。
2、根据上级要求,制订某一时段的安全生产方案,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同时组织相应的安全性大检查。
第十七条:季节性安全检查:
(一)安全生产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春季防雷设施维护情景、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情景;冬季防冻保暖工作情景;
(二)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夏季、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景;梅雨季节防洪排涝工作的落实情景;冬季防雪灾工作的落实情景,秋季、夏季防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情景。
第十八条:每季度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公司主管领导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同时部署下一阶段隐患排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在可能情景下在上月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当急需资金进行隐患治理时能够在应急资金中列支,以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条:财务管理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必须及时支付。
第五章:事故隐患处理
第二十一条:事故隐患实行报表填报制度。
(一)事故隐患实行零申报制度,有安全隐患的部门必须于每月底28日前向安全生产小组上报“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月报表”(见附表)。
(二)安全生产小组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统计分析报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公司鼓励职工进取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对进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并及时上报,避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件)发生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小组提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三条: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
(一)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本部门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信息传递表”(见附表1)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报安全生产小组备案。但在未解决前,有关部门要认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对于整改难度较大或需必须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总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小组对整改落实情景进行验收。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或多次协调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告部门主管。由安全生产小组组织协调,必要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单”(见附件),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严格考核。
(四)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小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有关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职业安全卫生信息传递单”由信息传递部门整理、保存。“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单”由安全生产小组整理、归档。
第六章: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并提出整改措施提议。
第二十六条: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小组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一)隐患概况;
(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五)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六)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负责治理的部门按《方案》认真落实治理,并在期限内完成。
第二十九条:治理结束后,安全生产小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景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三十条:隐患治理评估经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复审销案,并同时报集团公司销案。需要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经过后恢复生产经营。
第七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小组每季度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
第三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并长期保存,档案资料包括:
(一)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
(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
(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五)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
(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八)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
(九)其它相关资料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三定”:是指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二)“四不推”:是指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三)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四)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景分为三级(本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安全生产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篇五
认真开展应急救援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制氧厂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应急救援指挥部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各个领导要切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各部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职责感,特制定如下制度:
1、安全管理;
2、礼貌施工;
3、脚手架;
4、“三宝”“四口”;
5、施工用电;
6、起重吊装;
7、施工机具;
8、操作行为;
9、思想观念
1、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礼貌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2、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等)进行检查,这种检查在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折方案进行。搭折时由质安部、物资设备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3、经济性安全检查。即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班组每一天要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要每一天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
4、季节性及假日后的安全检查,防止不良气候给施工带来危害和节假日后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5、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力量,异常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资料、标准及要求。
2、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定保证项目的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不仅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
3、人真细致的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4、认真全面的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评价。
5、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要按“三定”原则,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及时复查,直至贴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