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十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篇一
评估方案应由评估主体制定,由评估主体单位自行评估的,方案应包括项目的评估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项目基本概况、涉及利益面、评估各阶段的计划进度、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及完成时限等内容。委托第三方参与评估的,除应明确上述内容外,还应明确评估主体和第三方的权利义务、职责责任。
项目实施前,评估主体应在项目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及人口集中地区进行项目实施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名称及性质、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必要性、项目规划及占地、拟建规模及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进度、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方案、意见投诉联系部门、联系人及等。公示期为20天。
在项目公示期间,评估主体应进行项目实施前、实施过程和实施后的各个风险因素调查,给每一户征地拆迁安置户或有关利益方发放项目实施问卷调查表,并后收集汇总调查情况,对风险情况和风险等级进行初步评估论证,作为评估报告编制的依据。
对于群众反映激烈、风险较大的项目,评估主体应邀请有关部门及单位、涉及利益方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采取制定相应对策;如有需要,评估主体可组织召开群众听证会,邀请不少于涉及拆迁户或利益方总户数30%群众代表参加(户数太多时,也可以由群众自行推选不少于30名群众代表参加)。对群众提出的质疑、意见和建议进行答复,并认真吸收整改,直到群众满意。
适用简易程序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中设立独立篇章,不再编制专门的稳评报告及召开座谈会。
适用一般程序的项目:由县区发改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应委托具有丙级以上并经县区发改局、维稳办审核备案的中介机构编制;由市发改委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应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并经市发改委、市维稳办审核备案的中介机构编制;转报省级、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甲级资质并经市发改委、市维稳办认定备案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稳评报告须围绕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科学、客观、全面、如实的反映项目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提出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篇二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办发〔20xx〕1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完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科学评估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社会风险,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政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与群众期望要求同步,着力构建幸福株洲。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总原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和尺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评估预测,把握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结合点,准确判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注意听取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凡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有关政策的起草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部门以及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局党组决定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是评价重大事项是否可行的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决定,并对此负责。局办公室和信访办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查监督,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一)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的重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军队退役人员转业安置政策、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省里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事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社会保险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内涵的变化;公务员招考等人事考试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评审和职称评审工作;军转干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评估奖励的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事项等。
(三)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停并转中的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相关改革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等。
对所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顾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评估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当地财政和群众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等。
(四)评估安全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的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评估基本程序。在决策作出、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实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责任主体确定,也可由局党组指定或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3、分析评估风险。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方式等作出评估预测。
4、确定风险等级。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虽有分歧,但仅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在形成评估报告前,由责任主体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市维稳办。市维稳办根据调查、分析情况,核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出据书面意见。
5、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市维稳办核定的风险等级,由承办部门就评估事项、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对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对评为a级风险的,不得实施。对评为b级风险的,暂缓实施。或者承办部门汇同维稳部门制定风险应对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后方可实施。对评为c级风险的,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预案,针对性做好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后,可以组织实施。
(二)落实维稳责任措施。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责任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待化解矛盾、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做好后续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光耀任组长,副局长刘遂弦、刘泽贵、贺湘原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遂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如海为副主任,其他局属各科室、二级处综合科长为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研判工作举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二)严格考核追责。从20xx年起,各科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严格实行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按株办〔20xx〕35号的有关规定,查清事件经过、原因、损失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的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的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县维稳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被国家、省、市、县确定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在建、拟建工程。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所在乡镇和负责该工程管理的县级部门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实效的原则,从以下九个方面所涉及内容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1、资金(含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使用。主要测评:
(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
(2)所需资金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足额到位;
(3)资金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用;
2、农村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
(1)征地是否报批;
(2)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征地应安置人员的安置办法是否可行;
(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是否准备充足;
(6)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及人员是否明确;
(7)征地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3、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主要测评:
(1)中央、省、县有关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的政策能否切实的贯彻落实;
(2)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
(3)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能否应保尽保;
(4)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方案和帮助、指导其实现再就业的措施能否落到实处;
4、移(农)民搬迁安置及其生产、生活。主要测评:
(1)安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2)过渡期生活费能否按期如数兑现;
(3)后期扶持措施能否跟上;
(4)安置规划是否已制定、报批;
(5)安置点能否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6)被安置群众对安置点的意见等。
5、城县建设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
(1)拆迁计划是否符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是否按规定审批;
(2)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与城县规划方案相衔接和协调;
(3)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是否切实维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群众对拆迁安置方案是否满意;
(5)拆迁准备金是否充足并作专项存储,过度方案能否落实;
(6)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7)在处理拆迁日常事务中能否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程序不违法;
6、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主要测评:
(1)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
(2)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分析。
7、生态环境。主要测评:
(1)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是否按规定通过上级审批;
(2)对地形、地貌有无较大破坏;
(3)“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能否得到妥善的处理;
(4)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的意见等。
8、工程管理。主要测评:在坚持“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落实“六项管理”(审批或批准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中,尤其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劳务管理方面,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9、其他。主要测评:除前8个方面以外,还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第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情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每个工程的基本情况。方法上可采取风险评估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业主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请专家、业主、相关党政领导和部分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意见;走访、调查、进行民意测评等方式,为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认真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
主要从前述风险评估九个方面,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工作预案,落实维稳工作措施
针对每个工程经风险评估后存在较大涉稳隐患的,要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高效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
2、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
3、奖惩措施;
第四步:编制和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每个重大工程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该工程的基本情况;
2、风险预测评估情况;
3、化解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方案;
4、预防和处置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
第五步:建立工作档案,实行目标管理
县维稳办对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后建立工作档案,列入工作目标,明确考评奖惩。同时,各乡镇和工程主管单位在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设立涉稳信息直报点和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信息渠道灵敏、快捷、通畅,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迅速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篇六
根据市委市的要求,为全面落实我市《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市委市的要求,我局及社会稳定安全工作形势,对20xx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按照市委、市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稳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大队综合科,具体负责社会风险稳定工作的日常事务。要求负责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科室、所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遇有苗头,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一起集体、社会不稳定事件。进一步落实了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是签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局同各科室、所签定《社会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做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社会稳定工作局面。二是对社会稳定工作后进科室、所实行“重点管理”和“黄牌警告”。根据各科室全年工作考核结果,对考核评比中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科室、所实行了社会稳定工作“重点管理”,对排在最后第二位的科室实行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黄牌警告”,严肃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
一是实行每月排查报表工作机制。各科室、所每月五日前向办报送社会安全稳定矛盾问题排查月报表。将发生在本部门的社会安全稳定问题通过报表形式集中上报综合科,通过综合科整理后集中将全市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上报局委会,使局领导里能够及时掌握全市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情况。二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按照省、市维稳办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通过排查活动将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交办到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工作效果较好。三是制定了处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急预案。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好市域内群体性社会安全稳定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全市内各类突发性、群体性问题制定了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方法和步骤。
从当前我市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科室、所负责人对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市委、市多次强调做好社会安全不稳定因素和人员的排查和稳控工作的情况下,仍存着麻痹大意的思想,没有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保持稳定。二是一部分初访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在处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问题时,不够准确规范。
为了做好下一步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细心听取,认真解决,妥善处理。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各科室、所要加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在工作目标上,坚持化解矛盾促稳定,确保稳定求发展;
在工作原则上,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依法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坚持没有问题抓预防,潜在问题抓排查,发现问题抓调处。出现问题抓治理。三是进一步落实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问题调处制度。各科室、所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强化“三初”问题的处理,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提前介入、超前化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四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社会稳定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并列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及“八一”期间我村的维稳工作,根据区维稳办《关于做好当前及“八一”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x区维稳〔2015〕xx号)及《xx镇关于做好当前及“八一”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仁江村“两参”人员稳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各村民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委办公室,陈光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搜集重点稳控对象资料,协调各村民组长、党小组长开展稳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稳控工作组和接返工作组。
(一)稳控工作组。组长由综治专干xxx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两参”人员所在村民组包片干部组成,成员各村民组组长、党小组长组成。各村民组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涉及可能参与集会及赴省、进京串联上访的“两参”人员进行排查疏导,掌握辖区内“两参”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劝导工作。在8月1日当天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盯防,掌握他们的行踪,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二)接返工作组。组长由总支副书记xxx担任,副组长由“两参”人员所在村民组包片干部组成,成员由属地村民组组长、党小组长组成,一旦发生我镇“两参”人员参与赴省串联上访的情况,“两参”人员所在村包片干部和属地村民组组长、党小组长做好接返工作,及时劝返,确保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到市、省非正常上访人员接返。
(一)加大信息搜集报送和重点人员排查力度。
各村民组除原掌握的重点人员外,还要继续加大信息搜集力度,在最短时间内掌握辖区内所有“两参”人员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排查可能参加非正常集会的“两参”人员,及时制定稳控方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大重点人员稳控力度。
各村民组要对村内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制订稳控措施,掌握重点人员的外出情况,安排专人对有参加非正常集会倾向的“两参”人员进行盯防,确保稳控在当地。若发现稳控对象不知去向可能参加赴省串联上访的,要及时报告包片干部和领导小组,同时积极联系稳控对象,劝阻其参与非正常串联上访。
各村民组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工作、责任一定要细化、具体,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防止授人以柄。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要从严从重倒查追究责任。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篇八
**区市东街道办事处,位于**市区东北部,版图面积26.7平方公里,5个社区,26个居委会,4.2万人,其中流动人口3600余人。建设和谐、稳定、安全的政治环境,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乡镇办事处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如何创新理念,强化措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现实而重大的课题。近年来,市东街道办事处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把抓好辖区稳定、推进城市化进程,做为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政治环境,有力的促进的全办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全国上下改革开放,以及xx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深入,辖区稳定工作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由原来的邻里纠纷、干群关系转变为追求经济利益、民主权力和政治地位为主的矛盾体系。即是由道德杠杆为主逐步转变为利益杠杆为调节体系所产生的矛盾冲突,利己主义思想逐渐抬头。于是围绕村务、财务、政务公开,宅基地、承包田、农民负担、计划生育以及开发商与占地群众等利益冲突已成为当前矛盾的主体。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东党工委办事处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从五个方面入手,做好辖区稳定、安全工作。
(一)倒序选村,重心下移,合理配置包村工作资源与力量
办事处紧密结合xx区开发实际,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方法,落实一岗多责,合理配置包村(居)工作资源和力量配比,职务越高的包情况越复杂的村(居)。即将现有26个村(居)分类、排队,确定现有14名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任包村组长,再由班子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优秀中层中,选出其余12名包村组长。这12名包村组长,得票少的先挑村,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排名在后边的再挑村,以此类推,职务越高的任务越重。同时,经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包村工作落实一个“包”字。对村(居)班子调整、纳新党员,旧村改造、项目开发,特别是对重大经济活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表决会议,包村干部要参加,搞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要签字。同时要求工作重心下移,包村干部、社区书记,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改变以往凡事即找主要领导要解决办法的无序局面,既提高了办事处干部在村(居)中的威信,又不断锻炼、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及时发现,适当调整,集中开展重点村居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办事处加强了重点村居整治工作,将解决近年来xx区开发次生出的积压遗留问题,当做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对天王堂、郭集、北张、郑家等遗留问题较大,群众集体反映强烈的6个村(居),配强力量,集中开展重点村(居)整治活动。目前,对郑家、北张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对天王堂因开发商造成的烂尾楼工程,一方面拨付部分资金安抚受骗群众,一方面走司法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封存58户楼做为财产抵押,维护了居民的合法利益。办事处原办公楼也已经启动司法程序依法解决。几个重点村(居)群众的情绪稳定了,班子也更团结、有力。
(三)规范程序,严格纪律,努力促进工作开展有秩序、有实效
办事处结合近期发现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的做了工作程序和纪律方面的要求。一是针对近几年多个村(居)因开发占地,资金数额较大易出现问题的实际,在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财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以办事处文件引发了《市东街道办事处村(居)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各村(居)每月必须到核算中心下账,并与每月5日民主议政前张榜公布。一次性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需召开由包村组参加的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会议记录,到会人员签字,再由办事处分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核算中心提取款项;凡是牵涉兑付到户的款项,由村(居)班子提供出分配方案、到户明细表,再由核算中心统一协调银行以存单的形式支付。二是以文件的形式引发了《市东街道办事处统一收款收据管理办法》,建立专门帐簿,登记收据的购、用、存、销、数量及号码,收据要由村(居)会计专人负责,规范管理,并负直接责任。管理人员有调动的,需提前上交收据并结清核消。三是办事处内部也规范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开支情况由办事处主任在班子会议上公布,凡是较大支出、项目付款等均由承办人员提交预算,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支出,办公费用在报销时,均需提供费用清单,否则不予办理。四是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要全权负责工程监管(工程质量、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养护、维修、决算、结算等)。工程款对付原则上由办事处召开专门会议确定。该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五是进一步强调了值班制度和信息畅通制度,要求班子成员、社区书记,村(居)班子、主任严格24小时信息畅通。发现一例手机不开或不接的立即告诫,两次的通报批评直至撤
销职务。严格落实特殊时期值班制度,无故不到岗的,严肃处理。
(四)健全网络、点面结合,确保重要时期稳定工作不留死角
迅速建立三个网络,即情报信息专群网,党工委书记、分管书记、信访助理、社区书记、各村居书记为信息员;重点责任防范网,对几个重点部位,每个部位一名社区书记,一名派出所副所长负责;综合整治排查网,各包村(居)干部负全责,实行日报告,周汇总制度。严格163机制流程,及时有效解决萌发的问题。各社区,包村干部,划片分组,对辖区宗教场所、xx练习者,及其它重点人员,实行24小时巡视或监控。同时,向科技要警力,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实完善三级防控网络,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并举措施,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目前,办事处又新增治安探头176个,有效改善了辖区治安状况。同时,加大辖区安全监察力度,特别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健全机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定位在宣传教育培训上,增强各行各业人员自身防范意识及处置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加大安全生产监察力度,织密安全监察网络,做到无死角、无疏漏。
(五)借鉴经验,结合实际,对村(居)工作实行量化考核
为充分调动村居班子积极性,强化村居干部队伍建设,借鉴2个兄弟办事处的经验,结合办事处实际,在做足做细调研和反复征求班子成员、社区书记、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对村(居)“两委”干部工资待遇及目标考核的暂行办法》,村居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实行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制,固定工资及其他成员的误工补贴均有村居自行发放,但必须结合本村集体收入、人均收入等因素,并召开有关会议确定。绩效工资统一由办事处负担,结合对村(居)的考核情况发放。考核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建设四大部分,20个小项。每一项都有相应的分值。现各村(居)班子积极性空前高涨,各项工作落实力度明显加大。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也卓有成效,但是还存在许多机制、政策不配套及滞后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一是面对经济的发展,拉大了贫富差距,巨大的差异特别是暴富的榜样激发了人们对财富的欲望,这种欲望与能力的不足,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这就导致不讲信用、坑蒙拐骗和偷盗抢劫丑恶现象的增加。
二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外来人口逐渐增多,由于制度和力量的缺乏,我们明显感觉到社会稳定工作的压力。
三是文化上的因素。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对农民的思想也产生了深刻的冲击和影响。农村社会分化带来多元化的社会形态,农民的社会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观念亦面临分解与重建的过程。但是由于规范的制定远远落后于变革的速度,特别是村(居)文化相对缺乏,赌博迷信,及与之相对产生的形形色色处于正斜边缘的教会,正悄悄蔓延,成为诱发多种不稳定因素的社会毒瘤。
四是组织上的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变迁和发展时期。政治、经济的改革极大地震撼和冲击了我国的农村社会结构,各结构要素之间恒定的关系不复存在,分化与整合之间难免会出现失衡与失调现象,从而导致农村社会稳定难以持续维持,大量非稳定因素产生。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其结构模式多样化及异质性特点十分明显。实际情形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仍处于滞后状态,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组织,及农村自治组织的村,在农村政治结构中仍未健全和完善,特别是乡镇职能机构受限太大,还不能真正实现依法办事,各职能站所大多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临时应急成立的机构,如城建办、安检所、信访办、610办公室等机构,大多只有协调、教育职能,在处理共同事件及安全检查时力度不够,遇到不配合等问题时只有逐级上报,而没有处罚措施等强制措施。四是乡镇办多重管理职责不清,许多企业只服从系统管理不配合办事处的工作。
五是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个别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个体私营企业,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意识,虽然也配备了安全人员,制度也上了墙,但是,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真正实现安全管理。
六是随着城镇化的进程,旧村改造也像雨后春笋一样显出勃勃生机,一部分村(居),也确实得到了实惠,象我办的宣家村,几乎是整体改造,而且是开发商与村(居)民互惠互利的成功典范,但是,有些村(居)缺少房地产开发知识,在与外商联合开发项目时,自身利益难以保障,大部分利益由开发商所得,甚至个别村居在合同签定上,缺乏专业知识,掉进开发商设下的陷阱,让村居集体和群众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引起共同性事件。加之最近开发建设项目逐年增多,个别开发商克扣、截留农民工工资,导致共同性事件发生。
实践证明,一个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继续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参与,深入实践和推进村(居)党组织班子的“直选”工作,夯实党组织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健全村(居)治保会、村(居)调委会等基层综治机构建设,选好配强治保会主任、调委会主任,充实人员力量坚强业务培训,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充分利用他们的地缘、人员优势,发挥他们在维护基层农村稳定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组建治安义务巡逻队,充分挖掘民力资源,利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组织志愿者队伍,结合各地实际,开展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要发挥派出所、社区保安队,作为治安巡逻的主力军作用,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完善健全辖区群防群治网络。
通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深入开展文明示范户、卫生街道办事处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街道社区,社会稳定,调研报告的文章,由大全编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对全文复制造成的版权问题,本站概不负责!如果本站没有您要的文章,我们免费帮您找,请留言求助
示范户评选,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用先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占领村(居),推动辖区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学校教育,注意对青少年的教育保护,预防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力。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完善村(居)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深入实施村(居)务公开工作,提高村(居)务的透明度,保障村(居)民的自治权力和民主权力。
针对辖区群众的特点,以普法为先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在普法的内容、形式、组织领导等方面都要有创新。首先在普法的内容上,着眼提高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围绕农业、农村、企业中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活动。着重抓好五大类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一类是民主政治类的法律知识,二是维护稳定类的法律知识,三是民事经济类的法律知识,四类是基本国策的法律知识,五是生产类的法律知识。通过这些与辖区工作、农(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其次,在普法的形式上,对村(居)干部和普通村(居)民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对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可以采取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的方式进行,对普通村(居)民则可由村干部带动学法,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并利用有线电视、远程教育、广播、宣传栏、图片展览、印发法制宣传资料,举行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形象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渗透到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去。最后,在普法的组织领导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应落实相关的普法教育保障措施,如建立村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普法考试制度,落实一个固定的普法教育场所,建立一个固定宣传栏,每年要有一定的普法经费等,从而推定普法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从源头上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控制。
实施农村低保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缓解和减轻群众因致病和因病反贫,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努力提高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切实推进零就业工作,扩大就业面,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推进慈善分会和爱心助学基金建设,扩大收益面。
推进平安村(居)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效,在创建特色、探索经验上下功夫,努力使每一个地方和单位、每项活动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经验,营造辖区居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环境。创建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加强司法所建设,强化为农服务的法律援助职能,做好重点人群管理,主要包括“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防范控制措施,防止、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对“xx”及寺庙、教会等组织的引导和监控,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中心建设,做到“底子清、台帐齐、责任明”。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恶势力,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对农村各种黑恶势力团伙及其成员,进行全面及时的打击,彻底摧毁农村黑恶势力。提高防范水平,特别是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广技防促防范,通过安装电子监控装置等高科技手段,对要害部位和要害部门实行全天候监控,提高专业防范水平。
加强领导,提高科学判断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矛盾纠纷的现状、性质和形势,是正确化解矛盾纠纷和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前提。总体上看,目前全办社会相对还比较稳定,各类矛盾纠纷处于可控状态。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新一轮改革的深化和发展的加快,新问题、新矛盾还会不断产生。有的群众之所以“集访”和“缠访”,是一种对改革和发展引发出来的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而上访。要根据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法律手段,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侵权、谁补偿的原则,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整合资源,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由于体制的原因,调处矛盾纠纷的部门较多,形不成合力,导致有些群众“宁访人不访法”,大事小事找党委和政府,甚至长期“缠访”。因此,应建立市、区、办、村四级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集中排查,综合分析,分类指导,明确责任,以政策和法律的形式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启动信访、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程序,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处理不同群体之间,各种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循“案结事了”的原则,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性、突发性、共同性事件的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摸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新问题、新矛盾。加强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建设,完善163机制和调处网络,发挥综合优势,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稳定评估预警体系。创新解决矛盾的体制改革技术手段,探索建立纠纷双方自主谈判协商制度,由乡镇办或村为纠纷双方提供一个平台,鼓励纠纷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问题,并使之形成制度(章程)。探索从法律服务市场寻求解决办法,即政府面向社会将纠纷作为标的进行招标,由中标的社会法律中介机构负责解决纠纷。
成立专门机构,在规划前提下,对现有房产、地产予以评估,并对开发项目的收益、利益分成、发展前景等先由政府指派的专业人员予以评估,写出具有说服力的评估报告,以便村(居)参考。并对合同、协议等的签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服务,推动旧村改造进程。同时加大专业知识培训,增长群众专业知识水平,确保群众共享改革开发的胜利成果,预防因经济利益问题出现不稳定因素。同时出台关于对不法商人制裁的法规条文,切实杜绝侵害弱势共同事件的发生。
总之,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既是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对我们基层党工委执政和工作能力的检验,我们一定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维护辖区稳定各项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篇九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县维稳办的领导和指导下,**古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科学发展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推动古镇社会政治稳定,经济跨越式发展,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2011年维稳工作总结如下:
管委会一直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景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各项社会稳定措施的落实,结合景区实际,专题研究部署重点单位、重要时段、重点人员、重点区域的社会稳定工作,制定了严密的防范措施,细化并落实各环节和岗位的安全稳定责任的落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把不稳定的因素消灭在未萌芽状态之中。
一是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切实掌握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动向。发现苗头提前预警,及时化解,对一些化解有难度的落实了跟踪稳控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排查和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中来,尽可能地将不稳定因素处理在基层,并及时将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加大了突发问题调处力度,对一些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类研究,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和承办时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解决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坚决防止简单问题复杂化,个体问题群众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在重大节庆活动、节假日期间全天候排查解决群众、经营户的矛盾纠纷,平时做到每月进行一次排查调处工作,值班电话保证二十四小时畅通,累计处理旅游投诉4起,涉及游客20人,都能及时处理化解,防止了矛盾扩大化。
在景区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为解决民生问题作出的努力和采取的措施,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了解不稳定动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尤其是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坚持每日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坚决防止瞒报、漏报和错报,对故意瞒报,缓报造成工作被动和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下,**古镇景区在2011年没有发生一起群众上访事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篇十
两会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关于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本着抓旱、抓小、防矛盾激化的指导思想,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狠抓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民转刑隐患为重点的专项排查调处、“两抓一促”和集中大排查调处活动,经过全系统司法干警的共同努力,全市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559起,化解554起,调解成功率为99.1%,防民转刑隐患52起,化解47起,还有5起正在稳控调处之中。下面,就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各级领导重视,对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思想上位。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为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非常重视,确实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确保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了位置。市司法局党组,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研究,一致认为,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就要紧紧盯着民转刑隐患积极开展工作,只有把民转刑隐患这个重点工作解决好了,我们才能真正从根本上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才能充分体现我们为全市早日建成经济强市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因此,我们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先后出台印发了《关于开展民转刑隐患专项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抓打击、抓基础、促防范”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市稳定办<关于开展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的通知》3份文件,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效地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我们为了及时掌握全市民间矛盾纠纷排调工作的进展情况,采取召开由主管局长 、基层科(股)长参加的调度会,专门听取了各县区民调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研究对策,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有效地对各县区开展民调工作进行了督导。各县区司法局依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民调工作也十分重视,分别召开了各种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并成立了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局领导和机关人员都能深入基层走家串户了解情况,帮助基层搞好排查调处,以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2、抓重点、难点,紧紧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民转刑隐患开展工作。在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当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抓重点、难点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民转刑隐患积极开展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首先,对遗留疑难纠纷我们不放松,派专人进行做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能够在短期内解决的限期进行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做好稳控工作。如昌县马坨店乡安岐庄村苏风奇与其子苏文福的家庭纠纷。苏风奇与苏文福是继父子关系,苏文福自小随其母亲到苏家,由苏风奇抚养长大成人,但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矛盾。今年3月初,双方因承包地分配问题又发生争吵 ,一气之下,苏风奇拿起铁锹把儿子、儿媳赶出家门,并扬言断绝父子关系,敢回来就打死他。苏风奇脾气倔强,生性爆躁,向来在家中说一不二。事发后,乡司法所感觉到事情严重性,立即赴现场进行调处,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司法所工作人员把苏风奇暂时安置到其亲戚家居住,控制了事态的发展,由于父子俩矛盾很深,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现仍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控制之中,目前,正在做进一步的调解工作。其次,各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矛盾纠纷进行疏理排队,对矛盾比较突出、隐患大、容易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列为民转刑隐患,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集体会诊,研究解决办法,制定调解方案,责成专人进行调处,做到隐患不排出,专人不撤离。第三,对调解不成,需要走法律程序的民转刑隐患,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解决,以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如青县肖营子乡王子店村有一对夫妻名叫谢武、刘小兰,谢武由于5年前犯罪被判刑于去年8月份回来后,由于家庭锁事,致使夫妻 感情不和,女方刘小兰坚决离婚,而谢武不同意离婚,经司法所多次调解都没能达成协议,而女方坚决要求走法律程序,采取法院判决。司法所针对这一情况,在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移送法院进行解决。目前,全市52起民转刑隐患已化解47起,还有5起民转刑隐患正在组织人员进行调处。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而导致民转刑案件的。
3、强化调处机制,保证了以民转刑隐患为重点的集中排调工作落到实处。为使以民转刑隐患为重点的集中排调工作取得扎实效果,我们在坚持以往传统好的做法的基础之上,重点强化调处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谁来抓,怎么抓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了领导责任制。规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是抓好民转刑隐患专项排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落实了立卷责任制。做到了谁接案谁立卷,为有针对性解决民转刑隐患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继续实行倒查责任制。对于存在民转刑隐患和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的,不能做到及时汇报,及时稳控,及时调处的,而导致发生民转刑案件的,要按照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调动和激励了各级以抓好民转刑隐患为重点的集中排调工作,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正在按照市稳定办的要求,积极开展民间矛盾集中排查活动,形成了抓排调,促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是个别单位和人员,对以民转刑隐患为重点的集中排调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思想上还存在着各种盲区,至使在集中排调当中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 二是在正确处理防治“非典”与做好集中排调关系上,不能做到“两手硬,两手抓”,有顾此失彼的现象。三是部分乡(镇)、村(居)换届选举还没有完成,对做好民间矛盾排调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导致集中排调工作还存在死角死面。
一是要进行深入动员,统一思想,教育广大司法干警,要克服通常观念,树立超常意识,改变通常做法,采取超常措施,以做好维护暑期稳定工作为中心积极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暑期稳定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进一步督导各县区尽快建立健全民调组织,使其纳入正常的工作渠道。
三是继续加大对各县区民调工作的督导,力争在暑期到来之前,将未调解的5起民转刑隐患化解,不能化解的也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四是认真落实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若干规定》,加大对新调整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高其素质,以保证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