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刑事辩护律师书籍(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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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书籍篇一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刑事辩护律师书籍篇二
**华川有限*司20xx年年度第 次股东临时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华川有限*司
根据《_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现行有效的《***华川有限*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河北*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川有限*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曹*立律师列席了20xx年***华川有限*司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仅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决议;
(三)20xx年 月 日华川有限*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回执及公告;
(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五)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等有关事项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检验,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于20xx年月 日以 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同时在 发布公告。通知及公告中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参加办法等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xx年*月*日**点00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审议事项:1、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2、选举新一届监事会成员3、修改***相关工商登记4、关于****的决议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与通知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共计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股份 比例;
(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其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签字确认的方式现场进行了表决,举手同意的股东在股东会议记录上签字,未签字的股东对决议内容表示弃权。本所律师见证了会议表决全过程。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公司决议议案:
根据统计结果,以上议案由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提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律师辩护意见书范文 (菁华1篇)(扩展8)
——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书
刑事辩护律师书籍篇三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法律规定,受被告人_____________亲属的委托,作为他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对全案进行了全面分析和仔细斟酌。我们仔细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认真分析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多次会见被告_____________,并进行了必要的走访调查以及反复研究了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应该说,已经对本案有了全面深刻地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最后得出如下结论:即原审法院对上诉人_____________的量刑过重,针对这一观点,辩护人发表如下意见:
一、仅仅属于一般参与者,并非首要分子。
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聚众斗殴只有两种主体,一是首要分子,二是其他积极参加者。我国刑法第97条对首要分子作了专门的界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或者聚众斗殴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中,犯罪活动中起组织作用的人,就是犯罪活动发起人或引诱、串连他人实施犯罪的核心成员。在犯罪活动中起策划作用的人,主要是指在预谋犯罪时首先提出犯意或者主动献计献策的人。在犯罪中起指挥作用的人,通常都是具有一定的“威信”,在斗殴活动中常常冲锋在前、起带头作用的人。这类犯罪人是聚众斗殴犯罪的核心,是聚众斗殴犯罪的发动者和聚众斗殴得以继续下去的最主要的、最关健的推动者。在本案中被告人_____________并不是事情的起因者,也没有纠集他人的行为,仅仅属于一般参与者,起诉书指控被告人_____________“纠集多人聚众斗殴”是错误的。
二、被告人_____________具有法定的从轻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1、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改之意,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
建议法庭在对_____________判处刑罚的同时,依法对其适用缓刑,被告人_____________归案后,能详细交待所犯的罪行,在*机关对被告人的多次讯问中,对整个作案过程从一开始就主动做了详细的供述,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罪行。在一审的庭审中,又表示自愿认罪,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现出了强烈的悔罪欲望,综上辩护人请求法庭对被告人_____________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规定,对被告人_____________可以从轻处罚。
2、被告人属于初犯,依法可以酌情减轻或从轻处罚。
被告人在此次事件之前没有其他不良行为,无犯罪前科。《_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初次犯罪等情形之一的,应当宣告缓刑。综上所述,被告人_____________犯罪情节轻微且因为初犯,因而属于法定从轻情节。
3、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
被告人_____________犯罪时系在校学生,在学校表现积极上进、品行良好。此前一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他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优点得到了学校和所在村村民的公认。开庭前,_____________的老师及学校,都主动对以上情况作出了证明。其走上犯罪道路极其偶然,纯属一时冲动而误入其途。被告人_____________没有聚众斗欧的主观故意,虽然在当天确实有双方聚众的事态发生,但那不是被告人_____________的主观意愿,_____________参与斗殴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故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也不是针对具体的明确的伤害对象,不是为了故意去伤害别人,只是出于朋友义气用事,幼稚地要为朋友讨一个说法,其主观恶性较小。再者由于本案发生在在校的学生之间,与社会关联不大,没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再者_____________到斗殴现场的时候,也没有动手参与斗殴,_____________的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_____________的行为情节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因此,根据被告人_____________的认罪态度、一贯表现及人身危险程度,建议法庭在对_____________判处刑罚的同时,按照《刑罚》第72条的规定,对其依法适用缓刑。
三、从未成年人保护和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而言,一审法院刑期的实刑明显偏重,更不利于被告的教育和改造。
被告_____________在实施打架行为时尚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根据《_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成年人对社会的认识,如果缺乏必要的引导和帮助,他们就会按自己的思维和认识去行事,包括暴力。《_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条、《人民检查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条均明确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可见国家对于处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保护十分重视,再说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本案中,一审法院对被告_____________判处3年六个月的刑罚应属偏重,是有悖于上述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因为对未成年人过重的处罚,并不能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相反会使这些未成年人对国家法律形成一种误解和仇视,形成破罐子破摔的烂泥心理。再说从国家对“聚众斗殴罪”立法目的来看,该罪名主要是为了打击那些类似黑社会组织为了报复他人,称霸一方或者争夺势力范围等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对本案而言,如果上升到这个高度就有点曲解立法的本意了。故希望二审法院依法改判,给与被告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综上所述,鉴于本案被告人_____________并非首要分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没有前科,犯罪后能主动投案自首,且事后如实交代事实经过,确有悔改之意,且主观恶性小,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小,本着此目的,建议法庭对_____________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使其早日回到社会,早日为社会作出贡献。所以希望法院在定罪量刑时能够从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律师辩护意见书范文 (菁华1篇)(扩展4)
——卫生监督意见书3篇
刑事辩护律师书籍篇四
河南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经四年的风雨兼程为广大客户打造了一个安全、稳健的投融资*台;根据公司目前的发展和现状,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公司做出以下合理化建议:
关于员工的培训
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人才的竞争,只有拥有高素质的人才,企业才能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而获得高素质人才的途径不外乎两个,一是高薪外聘,另一是挖掘内部员工的潜力,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而员工培训是公司投资小而收益最大的投资,是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1、目前现状:
对员工培训重视不够。公司追求高速的发展而忽视了对员工的培训工作,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员工的教育培训认识不够,公司不但没有专门的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而又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入到行政或后勤事务中。不设立独立的人事部或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内部培训根本就不够重视或重视不够,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即使开展培训也往往是走形式,没有严格的培训计划和考评制度,对逃避培训的员工而不受到任何处罚。
2、个人观点:
就公司现状而言首先要解决的是员工对岗位本身的理解与认知的问题(比如前台人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对自己的工作岗位是怎么理解的?等),其次要解决的是岗位业务技能的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条件则是: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与标准作业流程。也就是说,员工培训必须从制度和流程开始,只有在员工对公司制度达到完全理解与认同的情况下,公司制度才能对员工产生有效的约束力,接下来还必须针对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环节的每一个动作(特别是直接接触客户的这些人员,比如客户经理、前台和会签等),并对员工进行规范化培训,直到员工能够一丝不苟地完成本职工作为止。这样的话公司的一切管理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公司才谈得上规范管理。
3、个人建议:
⑴、完善公司员工培训制度。我始终认为培训应该是长期的、持续的、不间断的企业行为。所以公司必须建立长期的员工培训计划与培训制度。创造一个适合公司培训发展的环境,使员工更好地融入进去。要根据企业发展的需求和个人发展的具体情况,合理地制定培训对象和选择培训方式。对于公司中高层管理者而言,培训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高层管理者担负的是整个企业兴衰荣辱的重任。其管理思想如不能与公司管理意图保持高度一致,其知识结构如不能应付日常工作,其胸怀气度如不能超越自身,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诚恳建议:公司应该把提升管理层综合素质当做首要培训任务来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管理者自己都无法严格要求自己,那如何去要求员工做到呢?
⑵、加强培训中的沟通。培训前应该瑟培训老师及受训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受训员工在哪些方面不足并希望在本次培训中得到提高,带着问题进行培训,这样能大大地提高员工的学习兴趣。培训中,由于员工具有不同的学历、经历和背景,在接受程度上也有所差异,所以,要留一定的时间与培训师进行讨论研究。而培训后要进行对本次培训进行评估并要求每个受训员工总结。
刑事辩护律师书籍篇五
注:交通肇事,逃逸,被害人死亡____按照法条规定,有可能达到7年以上的量刑。所以重点是打“逃逸致人死亡”的因果关系,庭前获认可。
还一个重点是赔偿与谅解,跟刑事法官尽量争取时间,利用时间差通过民事诉讼以职务行为为由将赔偿主要责任转移到当事人公司,以此争取赔偿。
无奈被害人家属坚决不谅解并大闹法院,一审未获缓刑,但当事人本人不上诉。
案结。
尊敬的审判员:
北京xx接受被告人周____家属委托,指派我们担任被告人周____的辩护人。经过庭审,我们特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对*指控的犯罪罪名、事实、证据没有异议。但认为被告人周____驾车离开的行为不应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理由为:1、事故地段发生在二环线上,按照交通规则不应当有行人,事故发生时,周____并没有意识到撞了人,以为只是错车时撞到了车;2、其驾车离开是在其减速准备停车时,发生车上下来两人向其跑过去,害怕被打导致;3、其离开现场后在最近的出口停车,发现车上有人毛发后立即拨打122电话,主动到_门投案说明情况,且其时都未意识到真的撞到了人。以上行为说明被告人周____主观上不具有“逃避法律责任”动机,客观上在离开现场后主动到交通管理部门说明相关情况,故其驾车离开行为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不应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此外,我们认为被告人周____有如下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恳请法院予以考虑:
一、被告人周____因未按照操作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周____本人当庭亦对此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良好;
二、被告人周____在意识到自己可能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系自首,应从轻处罚;
三、通过民事审判程序,生效判决认定被害人家属损失共计元。该损失承担方式如下:1、*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被害人家属元;2、被告人周____及其所在公司(xx公司)连带承担赔偿责任共计元;
以上损失,已由xx公司支付被害人家属元;周____前期支付的50000元;亦获得了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元;故被告人周____已经全部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应酌情从轻处罚;
此外,除周____前期已经支付的五万元以外,在家庭经济条件严重困难情况下,周____家属20____年__月28日代为支付了50000元损害赔偿金,表明悔罪态度良好,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四、被害人家属因尚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故尚未对被告人予以谅解,但被告人本就是过失犯罪,待其回归社会后、以实际行动弥补其造成的社会损失时,必定能获得谅解。
五、被告人周____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父母年迈,女儿年幼,妻子在家照顾小孩无经济来源,恳请法院酌情予以考虑,对被告人轻判,如此既能挽救一个家庭,又能方便被告人周____早日回归社会,弥补自己对社会、对被害人家属造成的损失!
以上意见,恳请法院采纳,对被告人周____从轻处罚为盼!
律师辩护意见书范文 (菁华1篇)(扩展3)
——聚众斗殴罪辩护意见书 (菁华1篇)
刑事辩护律师书籍篇六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住址、电话。
乙方: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电话。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_律师法》和《_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项:
专项法律服务;
非诉讼代理;
第壹审诉讼代理;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第一审刑事辩护。
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项:
一般诉讼代理;
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
1、受委托律师赴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终止。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师辩护意见书范文 (菁华1篇)(扩展6)
——施工合同范本 施工合同备案意见书 (菁华1篇)
刑事辩护律师书籍篇七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海南xx接受被告人李____家属的委托,并征得李____本人同意,指派我作为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的辩护人。通过刚才的庭审调查和相关法律规定,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李____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没有异议,现就量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应当按自首处理。
被告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主动给120、119以及122打电话报案并在现场等候,始终未脱离本次事故现场。到案后,被告人主动如实交代了交通肇事经过,既没有推卸责任,更没有隐瞒事实。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完全具备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应当按自首论处。
二、被告人具有以下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1、从主观上讲,被告人属过失犯罪,系初犯,偶犯,以前未受到任何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本案被告人犯罪主观恶性不深。
2、依据第________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原因系两方责任导致,包括被害人蒋xx__超速行驶,也是造成本案事故的次要原因,因此被害人蒋xx__对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
3、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整个案件,从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审判可以看出,案发后被告人能够全部彻底、实事求是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自始至终都以诚恳的态度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真诚悔过,既不反复,也没狡辩,更没有避重就轻、隐瞒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自愿认罪,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以上事实均可以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有改过自新的良好愿望。今天的庭审,被告人也能够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这一诚恳的悔罪表现,应当得到法庭的确认,并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事实根据。
4、被害人大部分经济损失已经得到赔偿,剩余部分也将陆续得到赔偿。此次交通事故被告人是在履行____县______有限公司职务行为期间发生的,所以对各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应由______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被告人被羁押期间,被告人家属积极协助______公司赔偿死者和伤者各项费用。经过积极协商,______公司已经年8月4日与被害人蒋xx(死者)亲属、唐____(死者)亲属分别签订了《协议书》,按照第__________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被告人李xx承担主要责任比列进行赔偿,分别赔偿被害人蒋xx亲属元、唐____亲属元,合计元,上述赔偿款目前已经全部支付完毕,该赔偿应视为被告人李xx的赔偿。
对另外两名被害人____(死者)和唐____(伤者),由____亲属与______公司暂未就具体赔偿数额达成一致,____亲属已经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从____亲属的起诉状显示,其主张的赔偿总额确定为元,而被告人李xx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被认定负主要责任,根据司法实践及审判惯例,被保险车辆一方对超出交强险以外的损失,承担的赔付比例一般不高70%,因此____公司最终承担的赔偿金额应不高元__70%元;唐____所受伤势较轻目前已经出院,且其在询问笔录中明确表示不需要做伤势鉴定,据了解其目前产生的费用不超过4万元,参照上述赔付比列,____公司最终承担的赔偿金额应不高4万元__70%万元。对上述尚未赔付的款项,____公司表示愿意随时配合协商赔付。综上,依照法律规定,____公司应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最高不超过元+元+元+28000元元,目前____公司已赔偿金额为元,已赔金额/应赔金额占比约为%,已经大幅超过应赔偿总款项元的50%,属被害人大部分经济损失已经得到赔偿的情形。按照相关规定,肇事方给予受害方民事赔偿的,可以减轻对被告的处罚。
另外,被告人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普通务工人员,其家境十分困难,在事发前,被告人家庭背负巨额债务,到目前仍未还清。但是被告人及其家属仍愿意通过借钱等方式竭尽所能在被害人获得法定赔偿数额以外给予适当补偿。
5、被告人系家庭中的顶梁柱,父亲早逝,母亲体弱多病不能劳动,配偶只是本地一名普通的超市员工,两个孩子年纪尚幼,整个家庭主要依靠被告人赚钱维持生计。如果给予被告人过重的处罚,与其罪责不符,还可能致其家庭陷入困境。
三、根据被告人自首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对被告人具体量刑应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1、按照《刑法》第133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犯交通肇事罪致死亡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基础上,具有“死亡二人,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增加六个月至十个月刑期”的情形。结合本案被告人的基准刑为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十个月之间,但同时被告人具有下列量刑情节来调低基准刑:
(1)李____具有自首情节,是过失犯罪,初犯,依法可减少基准刑
律师辩护意见书范文 (菁华1篇)(扩展2)
——刑事辩护意见书模板 (菁华1篇)
刑事辩护律师书籍篇八
1、规范使用门诊登记本,做好门诊病人的全员登记。
2、建立、健全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落实。
3、发现传染病人应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
4、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批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5、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6、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诊所(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
7、严禁利用b超设备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8、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抗菌药物。
1、从事经营xxx需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准从事经营活动。
2、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显处,做到亮证经营。
3、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明后,方准上岗从业。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
5、严格落实消毒制度,供顾客使用的物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6、设置供皮肤病人使用的专用工具,做好工具消毒。
7、定期对消毒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